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軍人的退休制度是否應與公教分開處理?應如何設計?認為行政院版國民基礎年金制度設計未將軍人保險納入整合,卻將軍人保險視為公教保的一部分,有藐視軍人年金權益之嫌「然而,在行政院版的國民基礎年金制度設計中,並未將軍人保險納入國民基礎年金制度加以整合,卻只見到行政院將軍人保險視為公教保的一部分,實有藐視軍人年金權益之嫌。」軍人的退休制度是否應與公教分開處理?應如何設計?質疑國防部對退伍軍人年金制度只急於澄清媒體報導,卻說不清改革的方向「國防部只急於澄清,卻說不清改革的方向。」軍人的退休制度是否應與公教分開處理?應如何設計?認為軍人保險在行政院基礎國民年金規劃過程中被錯誤定位為軍人養老年金制度,將損及絕大多數現役志願役軍人的養老年金權益,要求國防部相關單位重視並正視二代軍人年金問題的重要性「「軍人保險」在行政院基礎國民年金規畫過程中,被錯誤的定位為軍人「養老年金制度」,這項政策烏龍,未來必然將會損及絕大多數現役志願役軍人之養老年金權益。建議國防部相關單位重視,並正視二代軍人年金問題的重要性。」軍人的退休制度是否應與公教分開處理?應如何設計?主張既然新版國民基礎年金制度規劃可銜接勞保、農保投保人的原有年資,銜接軍人保險年資亦應無技術問題,關鍵在政府是否願意關心現役軍人的年金權益「既然行政院新版的國民基礎年金制度規畫,可銜接現有勞保、農保投保人的原有年資,那銜接軍人保險年資亦應不具有技術上的問題,端視政府是否願意關心這些現役軍人的年金權益。」軍人的退休制度是否應與公教分開處理?應如何設計?認為國防部在全台各地舉辦的5場年金制度座談會無法雙向溝通、只是說明會,有「只溝不通」的問題「因為無法雙向溝通,只是說明會,「只溝不通」。」發言紀錄
- 馬委員文君書面質詢
一、退伍軍人年金制度,近日也因媒體報導未來軍人退伍須滿60歲才能領取月退俸,而鬧得雞飛狗跳,國防部只急於澄清,卻說不清改革的方向。除了全台各地舉辦5場年金制度座談會,說明現行年金制度及未來發展趨勢,探討所得替代率調整、提撥費率適度提高、給付條件檢討、基金運用效益及政府最終責任等議題。國防部雖然指出,出席學者專家分別對軍人年金提出改革建議,列舉國內外、政府機構與民間企業的員工福利與保障制度,說明國軍體制獨特性,提供年金改革方向,但卻無法說出具體方向,因為無法雙向溝通,只是說明會,「只溝不通」。
二、然而,在行政院版的國民基礎年金制度設計中,並未將軍人保險納入國民基礎年金制度加以整合,卻只見到行政院將軍人保險視為公教保的一部分,實有藐視軍人年金權益之嫌。
三、我國軍人保險退伍給付,為一次給付的給付方式,在制度規畫上並不具有養老功能設計。目前,在人力規畫需求下,使得超過七十的志願役軍人必須在三十歲之前退伍,超過九十以上的志願役軍人在四十歲之前退伍,而義務役軍人更是在一年幾個月的役期屆滿日離營,軍人保險及其他職業保險間,離職年齡顯然地具有二十年以上的落差。既然行政院新版的國民基礎年金制度規畫,可銜接現有勞保、農保投保人的原有年資,那銜接軍人保險年資亦應不具有技術上的問題,端視政府是否願意關心這些現役軍人的年金權益。我國軍人保險退伍給付採一次給付方式,於當事人退伍離營時核發。由於大多數的志願役軍人退伍年齡為三十歲以下,年資不長,給付水準並不高,使得此一軍保退伍給付有如「失業保險給付」,可用以保障軍人再就業期間的生計安全,或以此給付作為創業資本,開創退伍後的事業。
四、「軍人保險」在行政院基礎國民年金規畫過程中,被錯誤的定位為軍人「養老年金制度」,這項政策烏龍,未來必然將會損及絕大多數現役志願役軍人之養老年金權益。建議國防部相關單位重視,並正視二代軍人年金問題的重要性。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馬文君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