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勞工的國定假日應有幾天、哪些日子放假?認為應將兒童節訂為固定假日,因為可凸顯孩子的重要性與優先性,並提醒國人重視孩子的各項權益。「本席認為將兒童節訂為固定假日,大大凸顯了孩子的重要性與優先性,也提醒國人應該要重視孩子的各項權益,對於沒有辦法為自己發聲的孩子來說,更有重要的意義。」發言紀錄
- 王委員育敏
(9時27分)主席、各位同仁。四月四日又是一年一度的兒童節,本席在這裡提前預祝全國的兒童兒童節快樂!回顧兒童節的歷史,從民國21年開始就已經訂為國定假日,但是在民國87年的時候,一度因為實施隔週休二日而取消了!在歷經民間團體爭取及馬總統政見允諾下,才在民國100年恢復兒童節全國放假一天,所以,下週四月四日大家可以放假一天,本席認為將兒童節訂為固定假日,大大凸顯了孩子的重要性與優先性,也提醒國人應該要重視孩子的各項權益,對於沒有辦法為自己發聲的孩子來說,更有重要的意義。為了慶祝兒童節本席看到全國各界紛紛推出友善兒童的措施,包括目前全國有135個文教景區,在兒童節當天或當中讓兒童免費或優惠入場;新北市教育局推出兒童電影院上下課大反轉的創意活動,也發放每名孩子60元的經費購買兒童節禮物,本席認為這些都是政府給兒童的驚喜,值得肯定!
從本席進到立法院以後,也積極修訂兒少法,並要求公、民營機構必須提供兒童優惠措施,本週我們也初審通過修改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設定兒童防墜條款,對於保母的托育品質方面,本席也要求兒童局要將全日托的幼兒人數上限由4人降為2人,以保護孩子的安全。在此本席要感謝許多委員們的協助,讓這些法案可以順利通過,為孩子爭取更好的權益。
然而除了兒童節當日的慶祝活動外,本席認為政府未來可以為孩子準備幾項大禮,包括應該善用勞工就業保險基金的結餘,研議如何擴大發放0-2歲的育兒津貼,並廣設公辦民營的平價托育中心,讓孩子一出生就可以感受到政府的支持與照顧,也可以減輕家長的育兒負擔,另外,衛生署也應該積極挹注經費成立國家級的兒童醫院,並設立兒童健康研究中心,以保障孩子都能獲得更高品質的醫療照顧,最後本席要呼籲,行政院應儘速成立兒少權益促進委員會,同時,應推動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國內法化,以強化我國兒少權益保障,並與國際接軌。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王育敏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