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質疑若將年金砍成齊頭式的平等,優秀的年輕人將不願進入公務體系而會去民間企業,看不到其中的誘因「如果去砍成齊頭式的平等,在此情況之下,為什麼這些優秀的年輕人要來公務體系,而不到民間企業呢?」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主張公務員的退休金計算方式應按照實質薪資,而非以本俸乘以兩倍的方式計算,若公務員服務法造成困擾,最簡單的做法就是修法「公務員的退休金計算方式就應該按照他們的實質薪資。如果公務員服務法對你造成如此大的困擾,最簡單的作法就是修法,是不是?」新進公教人員應改採個人專戶(確定提撥)制,還是維持原本的確定給付制?質疑銓敘部新進人員三層年金計畫將第二層確定給付制退休金納入退撫基金,而退撫基金將在125年用罄,將使105年進入的新進人員第二層40%所得替代率落空,這樣的制度無法引進新進人員「但是退撫基金將在125年用罄,如此一來,他們在第二層確定給付制退休金所得替代率的40%就不見了,你們這樣的制度能夠引進新進的人員嗎?」新進公教人員應改採個人專戶(確定提撥)制,還是維持原本的確定給付制?主張新進人員退休金要不然就全部採用個人專戶,即使提撥的錢無法經由投資回饋,至少要讓提撥的錢屬於個人,不能把提撥的錢用掉、拿去付給別人「要不然你們就全部採用個人專戶,就算他提撥的錢無法經由投資回饋給他,至少你要讓他所提撥的錢屬於他,你不能把他提撥的錢也用掉啊!」退撫基金的財務缺口應如何因應?質疑現今所做的年金改革無法達到解決目的,因為保費費率提高將大幅增加政府負擔,要求部長提出相關數據說明「以這樣的數學式來做計算的情況之下,我看不出來現今我們所做的年金改革可以達到解決目的,我拜託部長提出相關數據。」新進公教人員應改採個人專戶(確定提撥)制,還是維持原本的確定給付制?質疑以第三層年金彌補第二層的做法不合理,新進人員在第二層最低提撥6%,而第三層最高僅5%,這樣不對「但我們講第二層最低為6%,而你現在還騙人家,要用第三層去彌補第二層的部分,事實上,人家在第二層繳給你最低的是6%,而你給人家最高的celing只是5%,這樣怎麼對呢?」發言紀錄
- 李委員貴敏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年金改革的最終目的,尤其是與部長相關的公務人員的年金改革,最重要的是確保公務人員為國家犧牲奉獻之後,當他們老年時可以經濟無虞。
- 主席
請銓敘部張部長說明。
- 張部長哲琛
主席、各位委員。是的。
- 李委員貴敏
也因為我們對公務人員的照顧,而能夠把最優秀的人才拉進公務體系,如果我們要由行政部門主導國家的經濟發展,在此情況之下,我們就需要第一流的人才進入公務體系服務。本席在以前的質詢中也提及,如果我們無法把第一流的人才拉進公務體系,那麼政府就應該採取無為,讓民間來推動國家經濟發展。我記得上次部長在回答本席的時候提及,我們當然還是要把第一流的人才拉進公務體系。部長,我們看到新加坡的經濟發展非常迅速,他們的公務人員待遇非常優渥,這與臺灣的情形是完全不相等的。如果今天我們不能讓第一流的人才進入公務體系,而讓三流的人才來領導國家的經濟發展,它會有可為嗎?
- 張部長哲琛
昨天早上我會見韓國的前行政安全部部長,他在日前剛退休,他告訴我韓國的作法。在他任內,韓國開放30%公務員的員額從民間企業引進人才,他認為開放30%的名額還不夠,應該要提高到50%。我聽完他的說法感到非常的敬佩,而且非常的驚訝。事實上,從學校畢業之後能通過高普考考試的都是優秀人才,不過,我們都知道在公務機關工作做久了,確實會比較僵化,我們希望從民間企業引進人才至公務機關服務,如此對於現有公務機關人員的思維可能會有很大的衝擊,這是非常好的作法,所以我贊成這種作法。
- 李委員貴敏
部長,如果去砍成齊頭式的平等,在此情況之下,為什麼這些優秀的年輕人要來公務體系,而不到民間企業呢?我看不到其中的誘因為何。一般年紀大的人通常都事業有成,你可以跟他說:你能夠為國家做事情,錢不是最重要的。我想這是有可能的。但是,對一位剛出社會的年輕人而言,你要求他要有這麼大的志願,要他不管自己的家庭、也不管小孩,就全心全力地為國家奉獻,這是不可能的事情。
- 張部長哲琛
事實上,這次公務人員年金制度改革已做若干的調整,不過說實在的,這在調整以後,所得替代率還算是在比較合理的……
- 李委員貴敏
我對此有不同的看法。我看了一下你們提出來的版本,不過,在提出之前我還是要肯定部長,因為在幾個單位裡面,其他單位可能就會拖延,而銓敘部最負責,你們都會針對本席所提出的問題進行回答。因為我們的目的就是希望讓年金改革做得更好,我們不是在沒有任何base的情況之下要去indoors。今天我們只談論新進人員的部分,我們要如何讓優秀人才進入公部門?你必須告訴他,他進入公部門奉獻心力之後,將來他的經濟可以無虞。我們看看新進人員的年金,在改革之後,銓敘部提出三層年金制度,第一層確定給付公保年金所得替代率訂為15%、第二層確定給付制退休金所得替代率訂為40%、第三層確定提撥制退休金所得替代率訂為20%。同樣地,銓敘部在年金改革計畫中提及,你們在第二層確定給付制退休金不是採用專戶,第三層確定提撥制退休金則改用個人的帳戶,對不對?
- 張部長哲琛
對。
- 李委員貴敏
依照銓敘部的計畫,你們要將第二層確定給付制退休金納入退撫基金之中,以延緩退撫基金的財務缺失。對不對?
- 張部長哲琛
對。
- 李委員貴敏
我要問部長的是,在所得替代率中第一層加上第三層,也不過……
- 張部長哲琛
55%。
- 李委員貴敏
第二層占了40%,這在比例上是占了很重要的部分。對不對?
- 張部長哲琛
對。
- 李委員貴敏
依照銓敘部退撫基金財務報告顯示,在112年退撫基金將發生收支不平衡的情況,並將在125年用罄。請問部長,針對第二層占了40%的部分,如果在105年進入公部門服務的新進人員,銓敘部要求他們要提撥,他們也依照銓敘部所提出的第二層年金制度做了提撥,但是退撫基金將在125年用罄,如此一來,他們在第二層確定給付制退休金所得替代率的40%就不見了,你們這樣的制度能夠引進新進的人員嗎?部長,你懂我的意思嗎?
- 張部長哲琛
我懂你的意思。
- 李委員貴敏
事實上,我們所談應該包括新進人員、現職人員及退休人員,囿於時間的關係,今日會議我們只談論新進人員。我擔心的一件事情就是,我們優質的年輕人要不要進入公務體系?依你所提出的年金改革,之後新進人員要提撥6%至12%,對不對?
- 張部長哲琛
對。
- 李委員貴敏
你們還提到最後15年的平均本俸,我們先不談這部分的細節,重要的是人家提撥6%至12%,你把這部分的錢擺到退撫基金裡面,而不擺到他的專戶,然後你又說退撫基金在125年將會破產,請問部長,這些新進人員的40%的所得替代率沒有著落,他們等於只有付出,卻沒有一點可取回的保障,為什麼這些優秀的新進公務員不到民間企業服務?事實上,如果他們到民間企業服務,還算是對臺灣好的,他們為什麼不出走到對岸、亞洲地區或別的國家去工作?我們辛辛苦苦地培育這麼多的人才全部往國外送,結果卻是在培植國外的競爭力。銓敘部要如何確保我們答應這些新進人員的保障,而且這些保障是可以落實的?
- 張部長哲琛
對於委員所垂詢的問題,本人做如下的說明:第一,依照我們目前的設計,第一層與第二層的年金相加確定給付比率為55%。事實上,我與李委員曾經私下溝通過,如果個人在第三層不願意提撥,政府還是會幫他提撥2%,而由政府幫他提撥的2%是相當於所得替代率的5%。所以整個加起來,我們可以確定他能支領到退休金之所得替代率為60%。
- 李委員貴敏
部長,這樣子還是不太對,因為我覺得……
- 張部長哲琛
這確定是60%。
- 李委員貴敏
部長,我覺得這有點在欺騙,為什麼?因為你在第三層給了他2%,對不對?
- 張部長哲琛
對,縱使他不願意提撥,我們也會給他2%。
- 李委員貴敏
問題在於第二層,人家已經提撥了,然而所提撥的錢卻是沒有保障的。要不然你們就全部採用個人專戶,就算他提撥的錢無法經由投資回饋給他,至少你要讓他所提撥的錢屬於他,你不能把他提撥的錢也用掉啊!
- 張部長哲琛
事實上,我們提撥的錢還是統合運用。
- 李委員貴敏
我所擔心的問題是,你們將錢統合運用,這還沒有關係,但是,這是人家的錢,你們不能把錢拿去付給別人。你懂我的意思嗎?
- 張部長哲琛
我知道。
- 李委員貴敏
部長,其實我已經計算過了,就算在第三層政府給了他2%,而且政府也相對提撥滿3%,總共是5%。事實上,這比起你們要求人家提撥的6%至12%,你還騙了人家1%呢!簡單說,現在你們要求人家把錢繳到退撫基金來,你可以運用,而你不但不付人家利息,你還要人家虧1%。可以這樣做嗎?不行吧!銀行借錢好歹也有算利息,如果你們沒有算利息,你現在又講2%加3%,那不就等於5%?但在實施年金改革之後,依照你們的改革計畫,在第二層要求人家撥提6%至12%,對不對?
- 張部長哲琛
對。
- 李委員貴敏
我現在以簡單的數學式計算,因為人家撥提6%至12%,這是繳到退撫基金裡面去,依照你們改革計畫,你們需要這筆錢去彌補基金的部分,以延緩退撫基金破產的時間。根據部長方才的解釋是,這沒有關係,第二層占了40%的替代率,就算將來沒有這40%,我就給你第三層的部分,事實上並沒有第三層。依照你們的計畫,相對提撥最多也只到3%,本來就有2%,我們把2%加3%,那就是只有5%。但我們講第二層最低為6%,而你現在還騙人家,要用第三層去彌補第二層的部分,事實上,人家在第二層繳給你最低的是6%,而你給人家最高的celing只是5%,這樣怎麼對呢?
- 主席
請銓敘部退撫司呂司長說明。
- 呂司長明泰
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擔心的是將來新進同仁的40%的部分會不見,其實這個問題並不會發生。
- 李委員貴敏
會啊!因為這是你們的報告,我先告訴你為什麼會,如此溝通才會有共識。
你在報告中提及,退撫基金將在125年用罄,對不對?
- 呂司長明泰
那是指現有的基金,將來新進同仁的部分即便是一起用,可是,它的帳務是分開的。
- 李委員貴敏
可是,你的第二層並沒有分開。
- 呂司長明泰
我們只是將退撫基金集中運用,帳務則是分開處理。
- 李委員貴敏
囿於時間的關係,我要趕快詢問下一個問題。請問,政府的錢從哪裡來?因為召委提了一個案子要籌措財源,我詳閱相關報告的資料,依100年度決算應該要補45.5億,而你們還沒有補,對不對?依102年度的預算,應該要有36.4億,這也還沒有補,所以光是從100年至102年總加的金額,再加上審計部100年度的決算,政府財政短差631億,然後,我們在年金改革裡面也說政府要分擔責任。請問部長,光是100年度的631億再加上101年及102年的部分,相關財源要從何而來?光就100年度而言就相差631億元,召委想了半天,從銀行的部分補過來……
- 張部長哲琛
實際上沒有到631億元,主要是視近3年的經營績效如果低於臺灣銀行一年期定存且不到2%的話,那就由政府補足,所以目前相差的金額只有36億元,這36億元在……
- 李委員貴敏
這631億不是講基金短差的部分,而是講政府整個缺錢的情況,你們的人員應該比我清楚這個數據。
- 張部長哲琛
政府差短的部分我就不曉得……
- 李委員貴敏
我要問的問題是,這部分的財源從哪裡來?
- 張部長哲琛
政府會編列預算。事實上,政府在今(102)年與明(101)年都編了7.4億,並分五年補足,這部分他們已經答應了,我們也都收到了……
- 李委員貴敏
囿於時間的關係,我準備了很多的問題,現在只問不到三分之一,所以我就趕快把問題問完就好了。我在第二次質詢時提到,當你們把保費費率提高的情況之下,政府所負擔的部分也會相對提高,即便你這次做修正時把它從65%降至60%,我們幫你做了計算,按照你的報告,如果費率採用15%做計算,政府將增加負擔99.4億元;如果費率調到18%,政府將增加負擔198.8億元;另外,我們再看一下勞保的情形,在勞保的部分,政府在125年單純就勞保基金所增加的負擔將達到706億元,以這樣的數學式來做計算的情況之下,我看不出來現今我們所做的年金改革可以達到解決目的,我拜託部長提出相關數據。我要再重複的是,這也是在公聽會中有許多位公務人員提出來的,為什麼要讓社會大眾認為公務人員是多領錢?為什麼不採用實質薪資,而一定要採用本俸乘以兩倍的方式計算?你們要讓他們能夠回復名譽,事實上,本俸並不等同於實質薪資。
- 張部長哲琛
問題出在84年公布的公務員退休法就是採用本俸乘以兩倍的方式……
- 李委員貴敏
但是,你們在計算的時候不需要依照公務員服務法的規定,公務員的退休金計算方式就應該按照他們的實質薪資。如果公務員服務法對你造成如此大的困擾,最簡單的作法就是修法,是不是?
- 張部長哲琛
是的。
- 李委員貴敏
謝謝部長。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李貴敏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