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學樟於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新竹市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質疑年金改革版本中「現職待遇」定義混淆,主張應寫清楚為退休人員最後的在職待遇「既然是這樣,是不是應該寫「在職待遇」?針對退休人員,應該是在職待遇才對。」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要求此次年金改革絕對不要再像上次18%法制化後那樣為高官及個別對象利益另設例外「我的意思是,對於這次的年金改革,我們希望絕對不要像上次18趴法制化後,結果你們為了高官又弄了一條,這樣很不尊重我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好不容易把它法制化了,結果你們為了個別的對象、利益去搞成這個樣子,將來不可以再發生這種事情。」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要求釐清並說明清楚所得替代率公式中本俸加專業加給加權平均數的計算,否則會讓公務人員被誤以為所得替代率超過百分之一百而遭污名化並引起反彈「如果這個沒有講清楚,會造成是本俸加專業加給,你後面那一段的加權平均數沒有講時,就會讓公務人員污名化,以為所得替代率超過百分之一百多或是怎麼樣,事實上,並沒有,可能只有百分之六十幾而已,這是要釐清、說明清楚的,否則會造成公務人員很大的反彈,也污名化他們,實際上,他們沒有領那麼多。」

發言紀錄

  1. 呂委員學樟

    (在席位上)大體討論還是談一下,針對有疑問的問一問。

  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 呂委員學樟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馬上就要進行逐條審查了,在逐條審查之前,有幾個疑點就教於張部長。第一,現在的版本是用現職待遇是不是?

  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 張部長哲琛

    主席、各位委員。對,現職待遇。

  6. 呂委員學樟

    所謂現職待遇的定義是什麼?請說明一下,好不好?

  7. 張部長哲琛

    我們對於這個名詞定義在第四條講得非常清楚,是指退休公務人員最後在職核敘官職等級之本俸加計按各類人員適用之技術或專業加給的加權平均所得作為我們的現職待遇。

  8. 呂委員學樟

    既然是這樣,是不是應該寫「在職待遇」?針對退休人員,應該是在職待遇才對。

  9. 張部長哲琛

    這跟在職待遇不一樣,在職待遇還包括主管加給。

  10. 呂委員學樟

    退休後還有什麼現職待遇?現職待遇是現在公務人員的待遇,其職等同一層級時的待遇還是怎麼樣?這要釐清楚,到底是現職待遇,還是在職待遇?目前來講,你說是混淆的,一定要定位……

  11. 張部長哲琛

    我在此澄清,是最後的在職待遇。

  12. 呂委員學樟

    應該是最後的在職待遇?

  13. 張部長哲琛

    是的,沒有錯。

  14. 呂委員學樟

    所以現職待遇是最後的在職待遇,應該要寫清楚。另外,就是本俸加專業加給,……

  15. 張部長哲琛

    加權平均數。

  16. 呂委員學樟

    你們現在所得替代率的公式是不是有些錯誤之處,你們的版本是本俸加專業加給,是不是?

  17. 張部長哲琛

    專業加給的加權平均數,專業加給有25種,所以我們要取加權平均數。

  18. 呂委員學樟

    所以你剛才簡化了,你說本俸加專業加給……

  19. 張部長哲琛

    加權平均數。

  20. 呂委員學樟

    是專業加給還有加權平均數,應該是這樣。

  21. 張部長哲琛

    是的。

  22. 呂委員學樟

    加權平均數是怎麼得來的?

  23. 張部長哲琛

    是25種專業加給經過加權後求得一個均數。

  24. 呂委員學樟

    如果這個沒有講清楚,會造成是本俸加專業加給,你後面那一段的加權平均數沒有講時,就會讓公務人員污名化,以為所得替代率超過百分之一百多或是怎麼樣,事實上,並沒有,可能只有百分之六十幾而已,這是要釐清、說明清楚的,否則會造成公務人員很大的反彈,也污名化他們,實際上,他們沒有領那麼多。之前是本俸乘以2,主要是因為以前主管加給、專業加給不一樣,現在從本俸乘以2調為乘以1.6、1.7,結果,你又回過頭來說不是,現在是要本俸加專業加給加權平均數,你們考量的因素是什麼?是直接那邊降……

  25. 張部長哲琛

    不是,這是兩回事,第一,是本俸乘2逐年下降的計算內涵,最主要是要調降所得替代率,第二,所得替代率計算的公式非常清楚,我剛剛講得太快,有口誤,我們的分母就是本俸再加上專業加給的加權平均數,分子是月退金再加上優存或以後的公保年金。

  26. 呂委員學樟

    我的意思是,對於這次的年金改革,我們希望絕對不要像上次18趴法制化後,結果你們為了高官又弄了一條,這樣很不尊重我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好不容易把它法制化了,結果你們為了個別的對象、利益去搞成這個樣子,將來不可以再發生這種事情。

  27. 張部長哲琛

    我知道,應該不會再有這種事情了。

  28. 呂委員學樟

    謝謝。

  29. 張部長哲琛

    謝謝。

  3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1. 張部長哲琛

    主席、各位委員。政府對勞工每年有兩百億的補助。

  3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3. 張部長哲琛

    考試院所提出來的版本,當然基本上是採溫和漸進的方式,不過,你也可以看得出來,我們現在計算的基準是以最後1年的本俸按照俸額算,我們一開始就是10年,我們並不是漸進的。

  3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5. 張部長哲琛

    這部分我從來都沒有改變過。

  3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7. 張部長哲琛

    我這是請教,並不是質疑,即若以7成來計算,則我不知這7成是怎麼算出來的,反觀我們的8成,事實上是有一個計算方式算出的。

  3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9. 張部長哲琛

    不會啦!以前的版本可能會,但現在把主管加給加進來就不會了。

  4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1. 張部長哲琛

    主席、各位委員。有關第三層年金,政府主動提撥2%,另外新進公務人員的部分,其提撥的部分我們並沒有強制性,即可以提撥,也可以不提撥,所以是可以去買商業年金。

  4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3. 張部長哲琛

    第一個,我跟台……

  4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5. 張部長哲琛

    我們政府主動提撥2%,另外6%,實際上民間可以提或不提,如果他去買商業年金,因為我們算了一下,如果他提的話,投資報酬率是4的話,整個所得替代率是到19%;投資報酬率是5的話,我們經過精算,所得替代率是23%。如果他不提沒關係,他不提,他可以交給……

  4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7. 張部長哲琛

    是60%。

  4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9. 張部長哲琛

    60%,我們主動提2%,不管他提不提,我們都會主動幫他提。

  5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1. 張部長哲琛

    60%。

  5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3. 張部長哲琛

    主席、各位委員。對,115年。

  5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5. 張部長哲琛

    我跟委員報告,實際上這個差別只差5年而已,我們所得替代率……

  5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7. 張部長哲琛

    我們是分10年,把所得替代率從目前百分之九十幾,降到80%,實際上民進黨希望在5年之內,所以我們是預計在10年之內,讓所得替代率整個下降。

  5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9. 張部長哲琛

    然後延退的話是90制,跟所得替代率沒關係,會到115年……

  6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1. 張部長哲琛

    60%。

  6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3. 張部長哲琛

    2%是確實。

  6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5. 張部長哲琛

    2%我們會主動提撥給他,就算他不提,我們也會提2%,除了這2%……

  6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7. 張部長哲琛

    他起碼有60%,另外還有6%,如果新進員工他自己不願意提撥,要買商業年金,我們也不反對。

  6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9. 張部長哲琛

    他提撥的話,如果投資報酬率達到4%,實際上所得替代率就有19%。

  7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1. 張部長哲琛

    尤委員,請你要考慮考試院及銓敘部的立場,實際上我們提出這個改革,軍公教人員的反彈聲音很大。

  7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3. 張部長哲琛

    基本上,我們是希望這個制度能夠推動,能夠完成立法,這是第一個,我們要踏出第一步。

  7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5. 張部長哲琛

    我想能夠走出去就不容易,實在非常困難。

  7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7. 張部長哲琛

    主席、各位委員。實際上問題不在軍公教人員,而在我們的制度。在84年當時,建立新的制度的時候……

  7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9. 張部長哲琛

    就我而言,其實我當初沒有考慮到我退休可以拿多少錢,我只考慮到我可以為國家做事,這是我當公務人員的原因。

  8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1. 張部長哲琛

    有。

  8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3. 張部長哲琛

    在早期60年代,當然是民間比較高,如果我有機會去民間,我也會去的。

  8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5. 張部長哲琛

    2,000萬元。

  8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7. 張部長哲琛

    如果我們可以從頭來過的話,我同意你的意見,可是我們現在沒有辦法了,因為制度上已經是這樣了。

  8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9. 張部長哲琛

    最主要是因為公務人員的職業年金所得替代率高,所以這兩項相加。所以我們將基礎年金……

  9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1. 張部長哲琛

    可以對調,可是現在我們的制度並不相同。

  9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3. 張部長哲琛

    我們看到新加坡的例子,我實在很佩服新加坡。

  9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5. 張部長哲琛

    我覺得要整合。

  9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7. 張部長哲琛

    是。

  9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9. 張部長哲琛

    對。

  10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1. 張部長哲琛

    在民國100年。

  10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3. 張部長哲琛

    我覺得……

  10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5. 張部長哲琛

    軍公教還是希望安定。

  10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7. 張部長哲琛

    其中最主要的關鍵就是所得替代率的問題。

  10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9. 張部長哲琛

    我們之所以要改,政府財政當然是關鍵的因素,另外就是所得替代率的問題。

  11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1. 張部長哲琛

    因為實際上目前公務員的所得替代率,確實退休與不退休實際上相差不了多少錢,這是我們改革最主要的重點。謝謝委員。

  11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3. 張部長哲琛

    主席、各位委員。實際上,有關所得替代率的計算公式在銓部經過多次的討論,而且民國95年和民國100年的所得替代率公式是不一樣的。

  11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5. 張部長哲琛

    實際上,世界各國的所得替代率公式也不見得是完全都一樣的。這是我要說明的第一點,基本上……

  11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7. 張部長哲琛

    這裡面最大的問題在於主管特支費、主管職務加給,因為把主管職務加給加在分母的話,實際上,能夠減得少的一定是主管。我們在民國95年把主管職務加在分母時,造成外界很大的批評,他們認為……

  11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9. 張部長哲琛

    他們認為肥大官,瘦小吏。

  12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1. 張部長哲琛

    公務人員拿得比較少。

  12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3. 張部長哲琛

    向李委員報告我的觀察心得,以我看到的新加坡為例,政府對於所有的國民,無論是勞工或公務人員,實際上政府應該盡的責任就是維持民眾安定的生活,包括在工作時和退休後的生活,所以,在這部分他們沒有公務員或勞工之分,這是第一點。第二,誠如李委員所言,這樣一來會有很多人不願意當公務人員,而且對主管並不公平。事實上,這個問題點在於我們的待遇。新加坡在職公務人員的待遇絕對比我們公務人員的待遇還高出很多,所以我們的問題出在待遇結構,如果我們的待遇能夠調整的話,大家的退休金都一樣,可是在工作期間的待遇較優,等到退休以後就可以買商業年金,可以改善生活,這是基本的觀念。

  12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5. 張部長哲琛

    而不是每個人的退休都……

  12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7. 張部長哲琛

    42%。

  12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9. 張部長哲琛

    12%。

  13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1. 張部長哲琛

    降4%至5%,但要看基金規模。

  13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3. 張部長哲琛

    因為我們是執行機關,可是政策的主管機關是行政院金管會,而且這裡面不僅牽涉到退撫基金,還牽涉到勞保、勞退和國保,所以必須要行政院金管會……

  13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5. 張部長哲琛

    我當然贊成。

  13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7. 張部長哲琛

    可以做績效獎金。

  13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9. 張部長哲琛

    謝謝。

  14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1. 呂委員學樟

    (在席位上)這樣做,立法效率會不會很差?

  14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3. 呂委員學樟

    主席、各位同仁。有關剛才吳宜臻委員提及的程序問題,因為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為了要提升立法效率和立法品質,最重要的是本委員會尊重個別委員的提案,一定要先唸了才有成案,如果沒有先唸根本就成不了案,所以我們一方面為了時效性、效率的問題,二方面為了立法品質問題,本席建議尊重個別委員和各黨團的提案,希望由議事人員先唸完提案,我也相信主席、召委都會逐條審查,我們連法案名稱也都會提出來討論,所以,這種討論方式基本上沒有問題。謝謝。

  14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5. 張部長哲琛

    主席、各位委員。我要說明的第一點是,第四條牽涉到這次修法的基本架構問題,民進黨版本跟我們的版本最主要的不同之處在於多層次年金,我們的版本第四條明定多層次年金、確定給付、確定提撥。

  14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7. 張部長哲琛

    第四條牽涉到一個根本問題,那就是未來年金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則,也就是說,是不是要維持目前的確定給付制?還是要按照考試院所提的版本,對新進人員加入確定提撥制?如果第四條保留的話,那麼之後的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等與此相關的條文可能也都要保留。目前考試院的版本乃是採兩種不同的制度,即對現職人員及退休人員採確定給付制,對於未來的新進人員則是採確定提撥制,整體條文內容都是根據這樣的思維邏輯加以規定。如果第四條保留的話,其他與此相關的條文可能全部都要保留,謝謝。

  14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9. 張部長哲琛

    只要有相關的條文可能全部都要保留。

  15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1. 張部長哲琛

    不只是這樣而已,其實我們的制度設計是兩套方式,一種是單層給與,另外一種是雙層給與。

  15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3. 張部長哲琛

    賴委員所言非常正確,我們一定要敲定基本原則,如果基本原則沒有獲致共識的話,那麼之後與此相關的條文可能全部都要保留,謝謝。

  15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5. 張部長哲琛

    今天早上答復委員質詢時,我就說過如果這項制度能夠從頭來過的話,那麼我非常同意王委員的意見,可是現在根本做不到。

  15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7. 張部長哲琛

    新加坡就是一個很明顯的例子,現在我們有國保、勞保、勞退、公保及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制度,各種年金制度各有不同的法令、不同的主管機關,而且有不同的費率,如果要整合的話,其實是一項高難度的工作。話說回來,這應該要由行政院負責主導,考試院只是負責有關公務人員的部分,而且這必須要有長時間的規劃和整合,並不是短時間內就能完成,但就長遠的角度來看,我認為這樣的制度設計是對的,應該要朝這樣的方向去做。基礎年金應該是大家都要一致,以目前的狀況來講,勞保的所得替代率是42.5%,而公保只有15%,為什麼這部分不能提高?因為公務人員退休後的所得替代率高。就整體來看的話,公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當然還是比勞工來得高,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要進行整合的話,就必須做長遠而深入的規劃,如此才能完成這項工作,謝謝。

  15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9. 呂委員學樟

    銓敘部有沒有剛才陳其邁委員所要求提供的資料?如果有的話,就趕快把資料提供給他。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呂學樟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