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士葆於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台北市第8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認為將政務官任職前後年資分開計算的現行政務人員退職制度挺好的,質疑為何要修改「不管以前是什麼職位,在當政務官之前的部分算完,當政務官以後的部分是用另外一套算,本席認為現在的制度挺好的,為什麼要改?」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主張支持考試院版《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第三條修正,認為現行條文獨厚軍公教。「可是我覺得第三條修得有道理,我希望大家能支持考試院版的第三條,因為現行條文是獨厚軍公教的。」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主張先行刪除《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修正草案第十條關於「合流」、僅照顧部長的規定。「也就是關於「合流」,獨獨照顧部長這條,我認為應該先行刪除。我建議把第十條刪除」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主張勞保、公保與政務人員等各類年資應全部可以銜接打通,採可攜式設計「本席認為所有的都要可以銜接,應該把這一關打通」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主張本次審查僅支持刪減政務人員退職給與的條文。「我們支持要砍,像今天都是要砍的條文我們才支持。」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主張其他公務人員年金相關規定修改時,政務人員退職規定就應跟著修改「別的規定改了,這邊不跟著改,那當然不行」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質疑原來說勞保快要倒了卻去改軍公教很奇怪「部長,原來是講勞保快要倒了,可是卻去改軍公教,這樣很奇怪」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主張政務人員退職制度既然已經從嚴,就應嚴格到底,政務官享有光環,就應在退職給與上犧牲一點。「既然已經嚴格,那就嚴格到底。當政務官有這麼大的光環,那這部分就犧牲一點吧!」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認為多數教授都願意來擔任政務官,不會為了退休金而不來,不來的主因是立法院太可怕而非待遇問題「他們不會為了退休金而不來,不想來最主要就是因為立法院太可怕了」

發言紀錄

  1. 賴委員士葆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代表國民黨團就提案做說明。本院國民黨團有鑑於公務人員退休制度從102年初開始進行改革,因應整體年金制度就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之修正係配合公務人員年金改革,主要是就負擔比例由原來的35%、65%改為40%、60%,而且修正政務人員退職再任現職的規定,主要是希望讓政務人員的退休跟公務人員的方面能有銜接,就是不要阻礙好的人才進入政務系統,這是因為現行制度有這樣的缺欠。昨天有在野黨團抨擊行政院由學者轉任會怎麼樣等,其實各位可以認真地算數字,要批評人家以前要做一點功課,實際的這個數字跟他們講的不一樣。因此,本席希望大家針對這個制度好好討論,能夠少一點政治盤算以及少一點的人力攻擊對國家社會都是好的。以上簡要報告,請各位指教。謝謝。

  2. 主席

    請李委員應元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李委員不在場。

  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 主席

    請銓敘部張部長說明。

  5. 張部長哲琛

    主席、各位委員。我當事務官25年。

  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 張部長哲琛

    是的。

  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 張部長哲琛

    事務官的工作性質一般是遵照長官的指示去做,政務官必須要做決策,要為政策做擔當。

  1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 張部長哲琛

    是的,他們的壓力也大,而且工作沒有保障。

  1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 張部長哲琛

    實際上現在都不只一年。

  1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 張部長哲琛

    因為考慮到退休,如果沒有達到退休年資,他們不願意幹。

  1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 張部長哲琛

    對。

  1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 張部長哲琛

    大約十萬元左右。

  2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 張部長哲琛

    對,每個月的退休金大概是八萬元,如果餘命年齡是20年的話。

  2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 張部長哲琛

    只能領離職儲金,是兩百多萬元。

  2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5. 張部長哲琛

    對,一定是減少。

  2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7. 張部長哲琛

    這絕對不是量身定做,這個制度的修正,我們在98年就有提出,現行制度就像廖委員講的非常不合理,所以,去年我們也提出來,本案跟年金改革跟江院長絕對沒有關係,我們是為國家掄才。

  2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9. 張部長哲琛

    800點,是53,095元。

  3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1. 張部長哲琛

    95,250元。

  3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3. 張部長哲琛

    四萬多塊錢。

  3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5. 張部長哲琛

    跟部長級一樣也是95,250元。

  3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7. 張部長哲琛

    是二十二萬。

  3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9. 張部長哲琛

    是的。

  4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1. 張部長哲琛

    不僅所得替代率低,他們相對支領的退休金絕對也低。

  4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3. 張部長哲琛

    現在修法的主要目的是年資算回去再支領退休金,在93年政務官跟常任官的待遇是分割的,以江院長來講,他回去還是按照教授的標準來支領退休金,絕對不是按照院長。

  4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5. 主席

    請銓敘部退撫司呂司長說明。

  46. 呂司長明泰

    主席、各位委員。現行制度設計有兩個模式,一是,政務跟常務年資併計,成就條件分別領錢。

  4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8. 呂司長明泰

    如果政務官再回來要退休的時候,最後都是用公務人員或是老師的標準去領錢。

  4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0. 呂司長明泰

    他回去是用原來教授老師來計算。

  5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2. 呂司長明泰

    江院長不是這樣,江院長回去以後一定是用教授的身分辦理退休,標準是53,095,不是用現在的標準。

  5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4. 呂司長明泰

    併計年資分別領錢是用原來出來時候的點,用那個點的待遇去領錢,併計以後完全用最後的待遇,那麼這個錢要繳回來一直到最高53,095元為止。

  5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6. 呂司長明泰

    這是兩個情形。

  57. 張部長哲琛

    跟現在院長的月俸完全沒有關係,他回去的話還是依據原先他教授的身分支領他的退休金。此其一。

  5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9. 張部長哲琛

    這是按照他年資的關係。

  6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1. 張部長哲琛

    再澄清一點,我們在設計時有考慮到這個問題,譬如年資要合併計算,他的離職儲金就不可以拿,還要補繳,就是要把錢繳回去。

  6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3. 張部長哲琛

    關中當時成就的條件是政務人員的職退,他的年資當中有一部分是來自黨務的。

  6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5. 張部長哲琛

    對。

  66. 呂司長明泰

    以關院長當政務官為例,他退職時是在政務人員退職酬勞金給與條例還施行的時候,那個時候他可以用政務人員退,也就是原來教育人員的年資可以併到政務人員一起辦理退休,關院長當時領的錢……

  6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8. 呂司長明泰

    不會。

  6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0. 張部長哲琛

    對。

  7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2. 張部長哲琛

    要降。

  7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4. 張部長哲琛

    不會,我再次澄清,第一個,關院長已經辦退了,他那時候是依照政務人員退撫條例的規定。所以在他擔任院長期間,實際上他已經退了,不能夠再增加任何退撫金,這是第一個。

  7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6. 張部長哲琛

    他沒有資格領離職金。

  7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8. 張部長哲琛

    只有領薪水。

  7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0. 張部長哲琛

    對,沒有錯,他原先所領的退休金要比照現在的年金制度改革來調整。

  8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2. 張部長哲琛

    我們在條文裡面會規定清楚。

  8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4. 張部長哲琛

    好的,絕對不會超過。

  8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6. 賴委員士葆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雖然我們黨團提出這個案子,但是基本上怎麼樣讓人才進來,這是國家所期待的,但是在整個制度設計裡面,因為我們保障任何人的工作權,不管他們選擇、更換何種職業,有一點很重要,就是要讓他們在退休後受到一定的保障,你今天應該就是要來解決這個問題。外界最大的質疑就是,過去如果當了20年的公務員,後面10年當上部長,年資就會算成30年都是部長,這樣一來可以領到一大筆錢,這就是最為人詬病的地方。

  87. 主席

    請銓敘部張部長說明。

  88. 張部長哲琛

    主席、各位委員。賴委員講的沒有錯,93年以前的制度確實是如此。

  89. 賴委員士葆

    後來不是改了嗎?不管以前是什麼職位,在當政務官之前的部分算完,當政務官以後的部分是用另外一套算,本席認為現在的制度挺好的,為什麼要改?

  90. 張部長哲琛

    因為93年的改變是矯枉過正,譬如說常任文官做不滿20年,還沒有達到支領月退休金的條件,就不願意擔任政務官,因為當政務官並沒有保障。在93年以後年資是分開的,常任文官是……

  91. 賴委員士葆

    你們有沒有做過這方面的民調?

  92. 張部長哲琛

    沒有。

  93. 賴委員士葆

    部長,當政務官是一種榮譽,老實說,不會那麼計較待遇,這個法案雖然是我們提的,但是並不是那麼重要,既然已經嚴格,那就嚴格到底。當政務官有這麼大的光環,那這部分就犧牲一點吧!何必扯這麼多,弄得大家都不高興,以為是為了誰量身訂做,這些都是多做的,還搞成這樣,大家就會去比較制度。剛才主席講的非常好,要講所得替代率,院長、部長的所得替代率這麼低,可是絕對值很大一塊,都是好多錢,相對來看,有太多部分你們都沒有去處理,譬如說私師老師要轉成公保,轉了老半天都沒有成功,到現在也沒有通過。

  94. 張部長哲琛

    這個法案已經提到大院了,

  95. 賴委員士葆

    今天這個政務官的案子並沒有那麼急,你們卻要跟年金綁在一起,本席認為這個案子即使有沒有過都不重要,以現況來講,嚴格一點也沒有什麼不好,既然當上院長、部長這些政務官,有了這麼大的光環,就犧牲一點嘛!老百姓也是如此期待,真的是這樣。你們去問問那些教授,10個裡面有9個都願意來當政務官,哪有人不來?他們不會為了退休金而不來,不想來最主要就是因為立法院太可怕了,他們是因為立法院太可怕才不來,不是因為錢的問題,你們把整個方向都搞錯了。如果立法院斯文一點、不要這麼兇,很多人都會願意來,就是因為立法委員太兇了才不敢來,真的就是因為這樣。

  96. 張部長哲琛

    這跟年金的改革沒有關係,我們有既定的改革方向,只是不幸正好綁在一起。

  97. 賴委員士葆

    本席要講的就是,這個案子沒有那麼重要,只是小菜一碟,可吃可不吃,真的不要把重點弄錯,造成在野黨這麼大的誤會,連對江院長的批評也講錯了!這些只是小菜,不應該是你們的重點,你們不要轉移重點,把政務官拿來祭旗,這樣是不好的,無緣無故就變成這樣。

  98. 張部長哲琛

    這個案子在98年就提出來了,當時是由呂委員學樟負責召集,所以他很了解,這個案子在去年的年金改革之前也有提出來。

  99. 賴委員士葆

    這樣大家會以為是跟年金綁在一起,事實上,這跟年金根本一點關係都沒有。

  100. 張部長哲琛

    對,跟年金沒有關係。

  101. 賴委員士葆

    部長,現在就有一套制度,所以這個案子沒有那麼急,應該要好好去尋求社會的共識,這看起來對轉任政務官算是挺優渥的,在目前這個氛圍是不是真的有必要這樣?

  102. 張部長哲琛

    這個條文跟年金的改革沒有關係,不過其他有幾個條文跟年金制度有關係,所以我們希望配合年金制度改革來做修正。

  103. 賴委員士葆

    那個部分沒有問題,譬如說不當部長以後回到學校當教授當到退休,現在怎麼改就怎麼做,這非常簡單,根本就沒有問題,只是要規定如何銜接而已。

  104. 張部長哲琛

    還有提撥費率的問題,我們現在要定為60、40。

  105. 賴委員士葆

    別的規定改,這邊就跟著改。

  106. 張部長哲琛

    相關條文要跟著改。

  107. 賴委員士葆

    別的規定改了,這邊不跟著改,那當然不行,這個事情很簡單,這個案子沒有幾個條文,過不過都可以。

  108. 張部長哲琛

    跟年金制度改革相關的條文要過。

  109. 賴委員士葆

    過了也只是小菜的部分,對主菜的部分才要真的很小心。現在年金改革到處銜接,也有委員提出一個問題,就是勞保和軍公教保能不能銜接?

  110. 張部長哲琛

    這必須要修兩個法,一個是勞保法,一個是軍公教……

  111. 賴委員士葆

    你認為可不可以銜接?

  112. 張部長哲琛

    我們的立場是贊成,不過勞委會不一樣……

  113. 賴委員士葆

    勞委會反對。

  114. 張部長哲琛

    因為給付基礎不一樣。

  115. 賴委員士葆

    為什麼不一樣?

  116. 張部長哲琛

    他們是1.55,我們是0.75,如果可以銜接,轉到勞保退休的話,對於勞保的財務會造成很大的負擔。

  117. 賴委員士葆

    大家為什麼不藍海策略一下,改想其他的方法?不要只想銜接的問題,以前是沒有年資沒有滿25年不能退,後來改成可攜帶式,現在能不能改成通通是可攜式,看勞保幾年、公保幾年、政務人員幾年都連起來,可不可以這樣做?

  118. 張部長哲琛

    對於勞保和公保,我們有在跟勞委會談。

  119. 賴委員士葆

    你是否贊成這樣做?

  120. 張部長哲琛

    這可以考慮。

  121. 賴委員士葆

    部長,原來是講勞保快要倒了,可是卻去改軍公教,這樣很奇怪,就像本席所講的,黑狗很瘦、白狗很肥,黑狗偷吃卻去殺白狗,最後變成是這樣。所以你們應該要一併考慮可不可以這樣做,很多委員都建議軍公教要跟勞連起來,大家希望連起來,現在你們一直替政務官、高官考慮這麼多,怎麼沒有替基層的公務員和勞工想一想?讓他們通通都連起來,不管我到哪裡,通通都可以連起來。

  122. 張部長哲琛

    站在公保的立場,我是贊成的,到時候若是可攜式的,各自領各自的……

  123. 賴委員士葆

    對啊!各自領就都沒有問題嘛!

  124. 張部長哲琛

    有問題的就在勞保那一塊,因為各自領各自的,每個人支付的標準不一樣,公保是0.75,勞保則是1.55。

  125. 賴委員士葆

    我不了解的是,為什麼不能夠銜接?

  126. 張部長哲琛

    可以銜接,如果銜接你就成就退休條件,如果在勞委會那邊領的話,這時候他的基數很大,他支領金額的部分是1.55,所以對其財務負擔是很重的,他們必須考慮到財務能否負擔。

  127. 賴委員士葆

    你們要精算啦!如果你不推這部分就會讓人家覺得老是只有考慮到高官。還有很多人不太敢講,像來民意機關、國會的部分就通通不算,現在也阻止他們來國會,若教授來國會,退休之後什麼都沒有、就是零,對不對?

  128. 張部長哲琛

    有公保。

  129. 賴委員士葆

    你知道公保的部分有多少嗎?年資哪有併計!

  130. 張部長哲琛

    我們這次修正公保法就有把這部分納入。

  131. 主席

    請銓敘部退撫司呂司長說明。

  132. 呂司長明泰

    主席、各位委員。因為現在老師是公保,來立法院的立委也是公保,所以本來就是連起來的,但若是從市議會或縣議會來的,因為他在縣、市議會是無給職,所以他在那邊是沒有保險的,而這邊就是公保,因此無法接起來,但是老師來擔任立委就一定可以接起來,因為本來就是公保,這部分沒有問題。

  133. 賴委員士葆

    我都不可以接起來,為什麼你們可以接起來?

  134. 呂司長明泰

    可以啦!

  135. 賴委員士葆

    我自己是教授,我都不能接起來了。

  136. 張部長哲琛

    現在可以了。

  137. 呂司長明泰

    以前教授是公保,現在立委也是公保,所以本來就可以接起來。

  138. 賴委員士葆

    我結算了。

  139. 呂司長明泰

    結算過了?若結算過了,當然那邊就結算了。

  140. 賴委員士葆

    現在這裡是兩塊,公保也沒有啦!

  141. 呂司長明泰

    有啦!公保是有的,但退撫是沒有的。

  142. 賴委員士葆

    我不好意講自己的例子。雖然每次都有人說退休金多少,但我一講完之後他就不敢講了。

  143. 呂司長明泰

    公保是有的,但退撫……

  144. 賴委員士葆

    我當大學教授當了二十幾年,你知道我拿多少錢?我一講你就不敢講話了,真的!我不要講我的個案,因為我的部分已經處理掉了。若要讓人才來行政部門、政府,應該包括行政部門和立法部門,我們要鼓勵好的教授願意來國會歷練,我覺得立委同仁都一個比一個優秀,這樣非常好,你們應該要鼓勵他們來,但現在這個制度只考慮到大官、部長、院長,你們都沒有考慮到也來立法院當立委看看,這一套應該要想一下,整個都要連起來,本席認為所有的都要可以銜接,應該把這一關打通,否則你們現在給人家的印象就是老是考慮部長的部分,認為他們不願意來擔任部長,哪有這種事?不會有這種現象啦!我跟你說,就算現在制度再嚴格,他們可能半夜就跑來了,你聽得懂吧!哪有可能不來?不來的唯一原因就是怕立法院,因為我遇到幾位被徵詢的人,他說不敢來就是因為立法院太兇了,這個是主因啦!不是錢的問題啦!謝謝。

  145. 主席

    請柯委員建銘發言。

  14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7. 主席

    請銓敘部張部長說明。

  148. 張部長哲琛

    主席、各位委員。對於人才的延攬會有影響。

  14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0. 張部長哲琛

    還有錢林慧君。

  15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2. 張部長哲琛

    是有條件的弄回來,並不是全部弄回來。

  15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4. 張部長哲琛

    任何政黨的政務官都可以啊!各縣政市的政務官……

  15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6. 張部長哲琛

    六百八十幾人。

  15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8. 張部長哲琛

    目前政務官加上縣市的部分大概有六百多人。

  15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0. 張部長哲琛

    我們這次要620人,因為這部分會變動。

  16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2. 張部長哲琛

    當時不敢做跟這個沒關係,絕對不是因為這個原因。

  16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4. 張部長哲琛

    我非常同意柯委員的意見,但國家人才就是這麼少,要如何改進?

  16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6. 賴委員士葆

    (在席位上)那還需要再修母法……

  16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8. 主席

    剛剛柯總召提到一點我可以接受,他說將來政務官與事務官可以結合起來,以後事務官就會做到行政中立,我覺得他講的這點有道理。

  16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0. 主席

    請銓敘部張部長說明。

  171. 張部長哲琛

    主席、各位委員。當然重要。

  17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3. 張部長哲琛

    不會,吳委員我們會再次……

  17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5. 張部長哲琛

    我知道。

  17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7. 張部長哲琛

    我想這個制度定下去不是為了現在這些教授,實際上,將來無論任何人執政都是適用的。

  17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9. 張部長哲琛

    有,所以在這次修法裡……

  18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1. 張部長哲琛

    不僅是馬總統,任何縣市屬於政務官的都可以……

  18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3. 張部長哲琛

    我絕對沒有考慮到……

  18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5. 張部長哲琛

    絕對不是只有執政黨的現職人員才可以。

  18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7. 張部長哲琛

    「現職」就包括執政黨執政的也是一樣,都適用這部分,地方政府有很多這種人,包括地方政府所有的政務官在內。

  18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9. 張部長哲琛

    實際上政策放寬的……

  19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1. 張部長哲琛

    不僅放寬,實際上一般民間企業人士也可以進來,現在民間企業人士要擔任政務官……

  19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3. 張部長哲琛

    現在有。

  19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5. 主席

    請銓敘部退撫司呂司長說明。

  196. 呂司長明泰

    主席、各位委員。有關民選首長部分,目前是依照內政部退職撫卹辦法辦理退職。這部分都有一個制度。

  19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8. 呂司長明泰

    他們沒有月退,民選首長只有一次結清。

  19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0. 張部長哲琛

    現在我們……

  20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2. 呂司長明泰

    目前從學校過來的……

  20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4. 呂司長明泰

    從老師轉過來的,如果他沒有成就退休條件的,他就不能辦退休。

  20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6. 呂司長明泰

    剛剛委員……

  20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8. 呂司長明泰

    現在過來,成就條件的是83位。

  20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0. 呂司長明泰

    這83位過來以後,將來回去之後還可能再補年資。

  21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2. 呂司長明泰

    因為政務委員是沒有辦法有年資保障,他們隨時都會走路的。

  21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4. 張部長哲琛

    我們以前算過。

  21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6. 呂司長明泰

    我們上次有估計,退撫基金會因此多支出五千七百多萬。

  21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8. 呂司長明泰

    不是,這是總共……

  21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0. 呂司長明泰

    沒錯啦!全部是五千七百多萬。

  22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2. 張部長哲琛

    這個案子其實是在年金制度改革之前就已經提出。

  22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4. 張部長哲琛

    如果以江院長為例,他不來擔任政務官而是在學校任教,實際上他服務年資算不算?算啊!等到他任教期滿以後,他要支領退休金啊!你要他犧牲……

  22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6. 主席

    請林委員正二發言。

  22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8. 主席

    請銓敘部張部長說明。

  229. 張部長哲琛

    主席、各位委員。不可以,他只能領離職儲金。在民國93年的時候,這個制度改了。93年以前,常任文官與政務官的年資可以合併計算,其退休金是按照政務官的標準計算;不過,93年以後,整個制度改變了,常任文官的年資必須先結算,才能擔任政務官,而政務官離職以後,不能支領退休金,而是支領離職儲金。當時考試院或銓敘部為什麼會有這個想法?舉例來說,如果想請學界優秀的教授出任政務官,要是擔任政務官期間的年資不能合併計算,對這些人就沒有誘因,因為他們從政務官退職回到學界之後,還要補年資,所以我們的主張只是讓政務官的年資可以與其之前在學界的年資合併計算,可是他們支領的退休金還是按照原先學校的標準計算。譬如以江宜樺來講,如果他不擔任政務官,仍然在學校當教授,他擔任學校教授的年資也是計算在內的,退休以後當然也可以支領月退休金,所以對江宜樺來講,他擔任政務官是對國家犧牲奉獻。

  23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1. 張部長哲琛

    現在沒有,請呂司長說明一下。

  232. 主席

    請銓敘部退撫司呂司長說明。

  233. 呂司長明泰

    主席、各位委員。如果是民選首長轉任政務人員,按照目前的制度,兩個年資是分開計算的。如果按照目前考試院的版本,也就是將來可以回頭併計,政務人員的年資是合併到民選首長的年資,再以民選首長的年資去辦理一次退職金。

  23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5. 張部長哲琛

    國安基金是政策性的……

  23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7. 張部長哲琛

    對,那是兩回事。

  23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9. 張部長哲琛

    我們法律上並沒有這種規定。國安基金一共有5,000億元,它的來源是由財政部從所屬公營事業的有關持股,以及向銀行貸款……

  24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41. 張部長哲琛

    國安基金不能動用我們所有的退撫基金,包括公務人員退撫基金、勞退基金、勞保。

  24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43. 張部長哲琛

    它只能動用本身可以動用的錢,也就是5,000億元的籌碼。

  24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45. 張部長哲琛

    委員是指第二條嗎?

  24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47. 張部長哲琛

    本條第二項規定:「前項適用範圍,於政務人員法律公布施行後,依其規定」。

  248. 呂司長明泰

    我們現在是政務三法綁在一起,而政務三法裡面有政務人員法草案、政務人員俸給條例草案,我們就把這兩個併起來叫作「政務人員法律」,是這個意思。

  24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50. 呂司長明泰

    目前法官法把這幾個終審、最終審法院的法官當成非政務人員,但是他們的退撫要準用我們這套制度,所以當時才設計「準用」。

  25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52. 張部長哲琛

    因為這兩個法案送院的時差有先後順序。政務人員退休撫卹條例的修正在前,當時我們的負擔比例還是35%、65%。這次年金制度改革以後,我們新送院的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條例修正草案從35%、65%,變成40%、60%。實際上,這次在國民黨黨團的提案裡面已經有做修正了,把它修正成40%、60%。

  25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54. 張部長哲琛

    要改成新的修正案。

  25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56. 張部長哲琛

    這也是在年金制度改革之前所送的法案,將來等到公務人員退休法、公務人員撫卹法修正通過以後,政務人員的部分也要比照,實際上在國民黨黨版提出的修正案裡面已經有規定。

  25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58. 張部長哲琛

    也要比照。政務官全部要比照常任文官做同樣的調整。

  25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60. 張部長哲琛

    現行的公務人員退休法只有規定20%。

  26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62. 張部長哲琛

    實際上,我們有好幾個限制:第一,投資額超過20%;其次,政府機關對民間團體的業務具有影響權,譬如可以指派董事長、各種董監事,也受這個限制,所以實際上已經包含在裡面了。

  26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64. 張部長哲琛

    獎章條例裡面有。

  26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66. 張部長哲琛

    有分類。獎章條例裡面有規定,以公務人員來說,譬如一等服務獎章、二等服務獎章,還有功績獎章。

  26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68. 張部長哲琛

    在獎章條例裡面有明文規定。

  26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70. 張部長哲琛

    在獎章條例裡面有規定,最高6萬元。

  27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72. 張部長哲琛

    我們另外有提出政務人員退職撫卹勳績給與標準修正草案,裡面規定最高的是中山獎章的獎勵金6萬元,其次是中正獎章的獎勵金5萬4,000元,接下來是卿雲獎章、景星獎章。以一般公務人員第二類的獎章來看,功績獎章或一等功績獎章的獎勵金是1萬8,000元,所以這…

對話紀錄沒有收錄的發言

這場會議很長,上面的對話紀錄只保留了一部分。以下是賴士葆在同一段發言裡、上面沒有出現的話,逐字取自公報,但看不到前後其他人說了什麼;需要完整脈絡請看公報原文。

  1. 賴士葆

    本案必須follow公務員的年金改革,但是因為公保尚未修正通過,如果本案今天就這樣通過,邏輯上會有點問題,不過我們有一點必須先對外宣示,也就是關於「合流」,獨獨照顧部長這條,我認為應該先行刪除。我建議把第十條刪除,其餘條文送朝野協商。

  2. 賴士葆

    保留,送朝野協商。

  3. 賴士葆

    其實一共也沒幾條,況且還要follow公務員年金改革,所以今天是不會有結論的。各位可以看一下,在這次的修正案中,國民黨版為了配合公保修正,所以砍的居多,如果各位沒有異議,那就依照國民黨版通過,並通過第三條,其餘都送協商,可以嗎?

  4. 賴士葆

    請吳委員看一下第三條……

  5. 賴士葆

    原本是要刪除的,但這樣一來業界人士就無法進來,所以我認為第三條可以考慮支持考試院版,其餘條文就用國民黨版來送協商。

  6. 賴士葆

    部長要不要解釋一下第三條?

  7. 賴士葆

    因為現行條文第三條太過照顧軍公教,所以應該把這項拿掉,不能獨厚軍公教。

  8. 賴士葆

    原來只保障軍公教,獨厚軍公教,現在打算改為不獨厚軍公教。

  9. 賴士葆

    假如今天不處理這一條,那麼會變成基層軍公教都已經砍了,部長級的卻沒有砍到,以致獨厚部長,獨厚政務官。雖然邏輯上是有點說不通,但還是不得不處理;現在如果不處理,就真的要獨厚政務官了。

  10. 賴士葆

    第三條,如果第三條不過,就會獨厚政務官了。另外,第十三條也改了,把任職政府捐助經費達法院登記之財產總額50%以上修改成20%。

  11. 賴士葆

    是要併在一起。

  12. 賴士葆

    第十條已經刪掉了。

  13. 賴士葆

    我本來就反對合流,所以就不要合流。

  14. 賴士葆

    那就這樣,最主要問題在於第十條,所以我們決定第十條刪除,不修了。

  15. 賴士葆

    這只要第四條不修就沒有了。

  16. 賴士葆

    我們今天至少可以確定第四條不動,其餘部分慢慢修……

  17. 賴士葆

    可是我覺得第三條修得有道理,我希望大家能支持考試院版的第三條,因為現行條文是獨厚軍公教的。

  18. 賴士葆

    這樣我也可以接受。

  19. 賴士葆

    其實他們是藉著江宜樺來罵張哲琛。

  20. 賴士葆

    早在研考會主委卸任時,他就來向我辭行,準備打包回學校了,哪知道馬英九特別欣賞他,就這樣把他留下來了。

  21. 賴士葆

    這樣的法源基礎夠不夠?我們可以用但書或附帶決議方式,請他們配合修法嗎?

  22. 賴士葆

    政務與勞務有什麼關係?

  23. 賴士葆

    我所擔心的是,如果今天不處理,甚至以後都不再處理,可能讓社會觀感不好。除非主席答應會再排一次,況且下午有足足的半天時間可以開會討論,為什麼下午不審呢?今天就這樣放掉,實在太可惜了。其實並沒有幾條條文,我以為如果大家審查到最後,對第十條也有共識,確定刪除第十條,那麼其他的就可以放入協商了。下午還有半天時間,下午半天不做事,那太對不起老百姓了!

  24. 賴士葆

    大可以交付協商啊?

  25. 賴士葆

    下午繼續啦!

  26. 賴士葆

    主席,不要下一次啦!今天下午還有這麼多時間,如果不審的話對不起選民,對不起老百姓。所以下午還是繼續開會啦,下午不開會真的不好。這又不是處理完可以結束,根本就沒處理完怎麼可以結束呢?

  27. 賴士葆

    來得及就好了,那就下午3點開會。

  28. 賴士葆

    要審啦!如果都不審,又找不到時間處理,那就獨厚部長。你們不能左邊罵,右邊又不讓我們審!我們要審就是要把部長的福利刪除!

  29. 賴士葆

    就是因為不急才要處理,畢竟以後沒有時間處理了!

  30. 賴士葆

    今天沒有處理,以後就沒辦法處理了,這是真的。反正下午是空的,大家就繼續討論,如果無法達成共識也沒關係,即使不出委員會,我也可以接受!

  31. 賴士葆

    沒關係,3點再開會啊!下午就這樣空著,我覺得對不起納稅人的錢!

  32. 賴士葆

    不是正義凜然,本來就該這樣!

  33. 賴士葆

    本來的開會時間就是到下午5點30分,這是規定,開會通知也是這樣寫的。即使無法出委員會也沒關係,繼續審就是了,我反對現在休息。

  34. 賴士葆

    所以先休息,12點到了。

  35. 賴士葆

    哪裡散會?下午再來!

  36. 賴士葆

    主席宣布。

  37. 賴士葆

    還是要保留?

  38. 賴士葆

    第十條不要了吧!

  39. 賴士葆

    確定不要了。

  40. 賴士葆

    這一條不會送朝野協商。

  41. 賴士葆

    就不送這一條了。

  42. 賴士葆

    如果陳委員會擔心的話,我們在這裡就很清楚的宣告,譬如第三條通過、第四條或第幾條送朝野協商,其餘不予修正。也就是,很清楚的宣告就好了嘛!

  43. 賴士葆

    我們不稱其為江宜樺條款,也就是沒有第十條就對了。

  44. 賴士葆

    你現在就去寫下來,等一下我們就唸出來讓這一條通過就好了嘛!好不好?

  45. 賴士葆

    剛剛已經講了。

  46. 賴士葆

    這一條就不送出去,不送也就沒有了嘛!

  47. 賴士葆

    不可能!

  48. 賴士葆

    等一下我們會寫下來。

  49. 賴士葆

    懂。

  50. 賴士葆

    錯了……

  51. 賴士葆

    你寫個決議,請他們來做就好了。

  52. 賴士葆

    我們支持要砍,像今天都是要砍的條文我們才支持。

  53. 賴士葆

    因為這個條文要細緻一點,我想這一條就送院會協商。

  54. 賴士葆

    請部長講一下,到底你們是要幫助他們還是砍他們?

  55. 賴士葆

    簡單來講,你們也是主張要砍就對了。

  56. 賴士葆

    部長,你們可以接受吳宜臻委員的條文嗎?

  57. 賴士葆

    要教育部表示意見,和學校有關的部分就必須由教育部表達意見了。

  58. 賴士葆

    那就送協商吧!

  59. 賴士葆

    這是吳委員的意見,請吳委員說明。

  60. 賴士葆

    教育部其實對這個部分有做很深入的研究,現在教育部送到行政院的版本指出,如果是國、公立大學教授到私立大學任教,退職部分是可以領回自己繳交的35%,再加利息就變成40%,等於是減掉60%。曾巨威委員提出美國在這部分已經很嚴格的減20%,而我們是減60%。我覺得應該給大家討論空間,不要就這樣子通過!因為部長也有其看法,部長和委員都做了研究,是不是這一條就保留送院會協商,好不好?

  61. 賴士葆

    教育部的版本有規範政務官過去領的部分只能領四成,不過現在還沒有通過。

  62. 賴士葆

    我們希望要一致。

  63. 賴士葆

    但是因為有些是自己繳交的40%,這部分應該要還給人家,如果把這部分收沒,這樣不好啦!

  64. 賴士葆

    要歸還他們那個部分,不能全部都拿掉,所以我說這部分還有很多討論空間嘛!

  65. 賴士葆

    我們贊成,但是人家存的部分就要還給人家啦!

  66. 賴士葆

    我們現在講的是月退。

  67. 賴士葆

    這個大觀念我們都贊同,但是現在教育部已經有提出來了,政務官自己存的部分,我們要還給人家,主要是在講這點,他存多少就還多少。如果到私立學校任職的這段期間都沒有月退,等於他過去所繳的全部都要扣回來。

  68. 賴士葆

    不是一次退,我講的是月退部分。這部分我們送院會協商,因為教育部也有一個版本。

  69. 賴士葆

    請考試院表達一點意見,你們所謂的一次是什麼意思?你舉例說明,大家比較清楚,講白話文大家就比較聽得懂。

  70. 賴士葆

    等於是他以前所繳的要還給人家,就沒有月退了。沒有月退,他們同意,就是一次領,這樣可以嗎?

  71. 賴士葆

    死者為大。

  72. 賴士葆

    本席建議將「一個月」改為「三個月」。

  73. 賴士葆

    這沒關係啦!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賴士葆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