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質疑軍公教有32,160元的最低保障,勞工的基本保障遠低於此,是不公平的「還有最低保障的不公平,現在軍公教有32,160元,但是勞工呢?」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質疑公教人員年金改革有信賴保護原則、設有10年的過渡期並按已退、現職及未來三類不同程度處理,勞工卻一通過就一體適用而無信賴保護,是不公平的「但是為什麼公教人員就可以有信賴保護原則,有10年的過渡期,勞工不管已退或現職的一開始就全部一體適用?」發言紀錄
- 陳委員節如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請教主任委員,剛才很多委員都點出年金很多的問題,本席再跟主任委員討論幾項問題,恐怕你們也沒有想到,現在一直說軍公教有信賴保護原則,你們也說要有信賴保護原則,軍公教的信賴保護原則,就是設有10年的緩衝期,本席現在跟勞保來比較一下,他把已退與現職及未來這三類人分層處理,勞工就一體適用,勞工的信賴保護原則是什麼?銓敘部堅持公務人員有信賴保護原則的改革,就是10年的過渡期,並且有已退與現職及未來等三類公職人員不同程度的改革,但是勞工呢?勞工一通過就一體適用,沒有已退與現職及未來,就一體適用,勞工這樣就不適用信賴保護原則?
- 主席
請勞委會潘主任委員說明。
- 潘主任委員世偉
主席、各位委員。因為那是兩個不同的制度。
- 陳委員節如
對啊!
- 潘主任委員世偉
那是退休金的制度,完全不一樣。
- 陳委員節如
但是為什麼公教人員就可以有信賴保護原則,有10年的過渡期,勞工不管已退或現職的一開始就全部一體適用?
- 潘主任委員世偉
制度的設計本來就不一樣,因為我們現在其實在很多的地方也是有信賴保護原則。
- 陳委員節如
本席現在指出來的是個不公平的地方,還有最低保障的不公平,現在軍公教有32,160元,但是勞工呢?勞工退撫基金只有勞保基本的保障是多少?
- 潘主任委員世偉
公教人員退撫基金是講在改革之前,如果他的本俸加上專業加給,再加上利息所得,如果退休算出來是低於32,160元的話,會以32,160元給他。
- 陳委員節如
對啊!
- 潘主任委員世偉
如果在改革前是低於這個,基本上,是不會這麼高。
- 陳委員節如
勞工最基本的保障是多少?
- 潘主任委員世偉
勞工只有改成勞保。
- 陳委員節如
勞工的保障是多少?本席希望能夠從主任委員的口中說出來,是不是3,000元?
- 主席
請勞委會勞工保險處石處長說明。
- 石處長發基
主席、各位委員。絕對不止3,000元,因為我們那個部分,在計算老人年金是說3,000元再加上平均月勞保薪資乘以0.775%,再乘以年資,所以那個部分是加上去的,不是只有3,000元。
- 潘主任委員世偉
而且另外還有退休金會算進去。
- 陳委員節如
剛才主任委員說勞保加勞退,對不對?
- 潘主任委員世偉
那是公職……
- 陳委員節如
公保加退撫,對不對?
- 潘主任委員世偉
是。
- 陳委員節如
那麼勞保應該是勞保加勞退才合理。
- 潘主任委員世偉
勞退是私人年金。
- 陳委員節如
為什麼只有勞保沒有加勞退呢?因為勞保體制就是不公平的,對不對?
- 潘主任委員世偉
勞保退休金其實雇主要提撥70%。
- 陳委員節如
所以基本的基礎上,其實就是不公平的。
- 潘主任委員世偉
沒有。
- 陳委員節如
開始起頭就不公平了,本席點出來的是你們在設計時,應該想到這一點,在工會保的有多少人?
- 潘主任委員世偉
二百五十幾萬職業勞工。
- 陳委員節如
對這些二百多萬的人,基本上,就是不公平的嘛!因為他沒有雇主啊!
- 潘主任委員世偉
但是他們繳比較多的保費。
- 陳委員節如
現在的勞退就是差在這裡。
- 潘主任委員世偉
但是相對的保費繳60%,一般有雇主的勞工是繳20%保費,還是不一樣的。
- 陳委員節如
但是他就是沒有雇主的部分啊!
- 潘主任委員世偉
對,他繳比較多保費。
- 陳委員節如
如果要比的話,就是勞保加勞退,公保加退撫,這樣來比。
- 潘主任委員世偉
職業勞工沒有退休金。
- 陳委員節如
但是這邊加不起來,二百多萬的勞工就少了一塊,你們就這樣一體適用的呼攏過去,對不對?你說勞保加勞退的最低保障是多少?
- 潘主任委員世偉
每個人在個人的私人年金……
- 陳委員節如
本席剛才說3,000元,你們說不是,那麼是多少?
- 潘主任委員世偉
公務人員的計算基礎,是非常的清楚明確。
- 陳委員節如
公務人員有最低保障,現在勞保加勞退的最低保障是多少?
- 石處長發基
如果按照35年來計算,勞保部分的所得替代率1.55%乘以35是54%,再加上勞退部分,以35年計算也有20%,所以加起來差不多75%。
- 陳委員節如
就以最低來算,會是多少?公保算出來是三萬六千多元,勞保是多少?
- 石處長發基
每個人的投保薪資不一樣……
- 陳委員節如
就算最低的,到底是多少?
- 石處長發基
假設為3萬元,乘以75%,大概是23,000元左右。
- 陳委員節如
有那麼高嗎?笑死人了!依現在修改的新制43,900元來算,乘以1.55,都還不到23,000元。
- 潘主任委員世偉
那是指加退休金一起算的。
- 陳委員節如
此外,還有另一個不公平,對具特殊身分可以提早退休者領取減額給付,公教人員約有六十萬人,這六十萬人中包括警察、消防人員、醫護人員、幼兒園、國中小學老師等,占30%約有十八萬人,銓敘部對於他們的提早退休有規劃機制,可是你知道勞保的規定有多嚴嗎?第五十八條規定的是「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的勞工」,請問主委,這部分有多少人?
- 潘主任委員世偉
這個我還要再查一下。
- 陳委員節如
是十二個人啦!
- 潘主任委員世偉
怎麼會是十二個人?
- 陳委員節如
這是勞委會的解釋令啊!所謂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僅限縮在高壓室內作業及潛水作業人員兩個職類,據我了解,2009年全臺灣只有十二個人。你們是怎麼訂的?勞工部分規定得太嚴了!國中、小學教師都可以提早退休,為什麼勞工只限於高壓室內作業及潛水作業人員?勞委會不是在剝削這些勞工嗎?難道只有這些勞工是辛苦的而可以提早退休?當然還有很多啊,這也是不公平的。
- 石處長發基
上次委員所提的部分,我們現在正在做檢討,不過這部分的確是……
- 陳委員節如
現在要做檢討?年金都已經提出修法了,而這部分你們卻沒有想到?
- 石處長發基
因為這部分影響財務很大,他是領不減額的……
- 陳委員節如
這部分我希望主委要訂出合理的標準,好不好?什麼時候要訂定?這些在草案中一定要訂出來,要不然就會是無聊又冷血的改革。
- 石處長發基
這跟這次的修法無關,因為那是授權部分,我們會依照實際情況來做決定。
- 陳委員節如
現在修法也是卡到勞工退休的條件嘛,怎麼會無關呢?
- 石處長發基
這部分是授權的命令。
- 陳委員節如
好,那你說,失能與遺屬年金部分為什麼不採用1.5%,而要採用1.3%呢?事實上這些失能者退休之後的花費更多,你們為什麼要剝削他們的年金呢?請問勞保局,自98年實施迄今,領取失能年金及遺屬年金者各有多少?
- 主席
請勞委會勞保局羅總經理說明。
- 羅總經理五湖
主席、各位委員。我要找一下資料,因為這部分的人數比較少。
- 陳委員節如
是啊,就只有這麼少,而你們還要剝削他們,採用乘以1.3%,這是什麼意思?這些人數微乎其微,會影響到財務嗎?根本就沒有影響,而你們卻對這群人這麼苛刻!這要不要檢討一下?我告訴你啦,領取失能年金者僅1,060人、領取遺屬年金者有4,205人、領取老年年金者有19萬人。
- 羅總經理五湖
現在領取老年年金的已經有四十幾萬人,委員的數據大概是去年或前年的資料。
- 陳委員節如
我現在講的是失能年金與遺屬年金,分別僅有一千多人與四千多人,你們卻還要採用乘以1.3%。請主委聽清楚,今天我所講的你們都要去修啦!請問失能年金與遺屬年金對於財務的影響那麼小,為什麼要乘以1.3%?要剝削他們到這樣!
- 羅總經理五湖
報告委員,最新資料領取遺屬年金者有六千九百多人、領取失能年金者有974人,當初可能是……
- 陳委員節如
本席的資料是101年12月的數據,你們的是什麼時候的資料?
- 羅總經理五湖
102年3月。
- 陳委員節如
我要凸顯的是這部分的人非常的少,你們還要用1.3%來計算,這樣合理嗎?而且失能者退休之後所要花費的醫療費用等可能更多,你們不為這些失能勞工離開職場後之生活著想,這樣算是捍衛勞工嗎?
- 石處長發基
這部分委員可能有所誤解,事實上,有很多請領失能與遺屬年金者本身還有其他親屬,他可能有領取年金,所以在這部分領取一次給付;方才說失能年金領的少,但是其實領的並不少,因為還另有眷屬補助一口加25%、兩口加50%的規定。
- 陳委員節如
不是啦,不管少或不少,我是說你們為什麼要用1.3%的給付率,而不用1.5%或更好的給付率來計算?
- 石處長發基
因為當初……
- 陳委員節如
這根本是在大開殺戒嘛!
- 石處長發基
沒有,因為社會保險是以其年資對保費的貢獻來決定。
- 陳委員節如
主委,這一些你們都要修啦,否則勞工真的是非常、非常可憐。
- 其次,方才你的報告最後一頁提到
年資給付費率之調整來自第一階段座談勞工朋友之發想,所以費率調整幾乎都是勞工朋友所提的意見。請問你所指的勞工朋友是誰?這是勞工朋友的意見嗎?是那些勞工團體?
- 潘主任委員世偉
有些勞工朋友提出個人意見……
- 陳委員節如
是你們內部勞工的意見吧?
- 潘主任委員世偉
不是。
- 陳委員節如
否則外部勞工怎麼會?昨天下午我就是去和勞工對話,人家並沒有跟你們討論這部分,沒有允許你們這樣做。
- 潘主任委員世偉
勞工有980萬人,有很多種類,幾乎所有國民都含括在裡面,我們儘量蒐集相關的資訊。
- 陳委員節如
所以你這篇報告是在騙我們,說這是勞工朋友的發想。
- 潘主任委員世偉
沒有,這的確是他們發想出來的。
- 陳委員節如
這是你們內部勞工朋友的發想。
- 潘主任委員世偉
不是,我們內部都是公保。
- 陳委員節如
那你是跟誰談的?請你把名單給我。
- 潘主任委員世偉
這是屬於個人分,我們就不用再談,但是的確是有這樣的意見。
- 陳委員節如
怎麼不用談?你總是要有證據啊!我去談的都不是這樣,為什麼你談出來的會是這樣?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陳節如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