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學樟於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新竹市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認為此次年金改革最重要的不是砍得刀刀見骨、都是在砍大家的錢。「我們希望此次的年金改革,最重要的不是砍得刀刀見骨,都是在砍大家的錢。」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主張私校教師的年金問題不能再拖,必須有回溯條款,肯定第四十八條已明定回溯規定,並要求銓敘部重視私校教師退休及年金的銜接問題。「私校教師的年金問題其實已經不能再拖了,它是有時效性的問題,必須要有回溯條款,我很高興在第四十八條中已明定了,也請銓部務必要重視私校教師的退休及年金銜接的問題」退撫基金的財務缺口應如何因應?主張在改為行政法人之前,現階段應放寬基金經營的方式及範圍,尋找穩當標的投資以提升基金績效。「在還未改為行政法人之前,現階段是否應該將經營的方式及範圍放寬?買土地或投資也沒關係,應該是要放寬,尋找穩當的標的去投資,這對於基金績效的提升應會有很大的助益」退撫基金的財務缺口應如何因應?主張如何開源、提升基金績效才是正本清源之道,而不應只靠大砍給付。「所以,未來要如何取他人的長處,提升績效,才是正本清源之道,也就不會這麼刀刀見骨了。」

發言紀錄

  1. 呂委員學樟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請教法務部陳司長,法務部派你在這個月的16日,第一次率調查團到菲律賓調查,在這段期間,我們從報章媒體裡面看到,菲律賓是百般阻擾和刁難,不僅沒有菲國官員接機,菲律賓的總統府發言人陳顯達更對外表示,對我國調查團獲准去菲律賓聯合調查的事情完全不知情,所以你們調查團在18日就悻悻然的返回國內,對不對?是不是這樣?

  2. 主席

    請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陳司長說明。

  3. 陳司長文琪

    主席、各位委員。我們還是要強調,我們16日出發並不是貿然前往,因為之前是透過外交和菲律賓方面溝通,他們MECO的代表也曾經表達過,就是要雙方共同合作調查,也邀請我們組一個調查團到菲律賓去,所以我們在先前的溝通基礎上……

  4. 呂委員學樟

    但是到了那邊以後,你們受到很冷漠的對待,本席請問你的意思是,當時我們駐菲律賓的外館有沒有派員協助你們?

  5. 陳司長文琪

    我們在菲律賓是……

  6. 呂委員學樟

    因為你說事前有溝通,但是人家否認。在這個過程當中,請問你,外交部的駐外館有沒有協助你們?

  7. 陳司長文琪

    我們在菲律賓有和我們的駐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TECO)密切合作。事實上我們的調查團,就是從臺灣去的人員,到了馬尼拉之後就和外館人員結合,組成一個共同的工作團隊,所以雙方是合作在處理這件事。

  8. 呂委員學樟

    是和我們的外館合作,對不對?

  9. 陳司長文琪

    對。

  10. 呂委員學樟

    並不是和菲律賓的人合作。

  11. 陳司長文琪

    沒有,我們第一天就是先進行一個內部的討論會議,外館和菲律賓方面也有密切的聯繫,因為我們要融合雙方的資訊。16日當天下午,我們就積極和MECO以及他們的司法部DOJ再做一些談判交涉。

  12. 呂委員學樟

    請教吳次長,他們18日悻悻然的回臺灣,但是24日的時候,菲律賓卻又同意台菲司法互助,前天菲律賓更派了8人小組調查團來到臺灣,這中間的轉折是怎麼樣?是我國的制裁,就是我們強烈的護漁有效呢?還是軍演有效呢?或是我們法務部司法互助的溝通得宜?究竟是所謂的合作調查?還是菲方所稱的平行調查?請你說明一下。是因為司法互助,還是我們護漁成功?

  13. 主席

    請法務部吳次長說明。

  14. 吳次長陳鐶

    主席、各位委員。其實這個因素都是綜合的,當然我們在南海軍演或是派出軍艦護漁,可能有一些震懾的效果,但是另外一方面,也是因為我們相關的同仁和菲方在密切的聯繫、溝通以後,大家取得了共識,當然就雙方互派調查團到……

  15. 呂委員學樟

    司法互助是陳司長處理、負責的,對不對?

  16. 吳次長陳鐶

    是。

  17. 呂委員學樟

    所以她應該很了解,也替我們國家做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18. 吳次長陳鐶

    是,陳司長這段時間非常辛苦,表現很好。

  19. 呂委員學樟

    她的表現很好,你也肯定她?

  20. 吳次長陳鐶

    是,當然。

  21. 呂委員學樟

    她晚上可能都睡不著覺。

  22. 吳次長陳鐶

    委員的肯定對她鼓舞更大。

  23. 呂委員學樟

    現在到底是合作調查還是菲方所稱的平行調查?目前的情況是怎麼樣?

  24. 吳次長陳鐶

    這是名詞的問題,事實上現在菲方也是稱合作調查。

  25. 呂委員學樟

    也是叫合作調查?

  26. 吳次長陳鐶

    對。

  27. 呂委員學樟

    他們也從善如流了?

  28. 吳次長陳鐶

    是,我們現在都叫做Cooperation Investigation。

  29. 呂委員學樟

    如果不是我們所稱的合作調查,而是菲律賓所稱的平行調查,會不會到時候調查的結果一出爐,臺菲兩國會出現南轅北轍、各說各話的情況?例如到時候菲律賓的調查報告僅證明他們國家的海警執法過當,而非證明菲律賓的海警蓄意殺人,也就是他們重重舉起、輕輕放下,縱使和我們法務部的調查結果不一樣,你又能夠對他們怎麼樣?我們的調查結果在菲律賓法院具有證據能力嗎?所以本席要說的意思是,平行調查和合作調查是完全不一樣的理念,將來一定會發生這樣的事情。現在到底是平行調查還是合作調查?本席要再次問你的原因就是在這裡。

  30. 吳次長陳鐶

    當然我們是合作調查,就是雙方合作調查,他們有囑託我們協助他們調查,我們也請他們來協助調查,另外我們也派我們的人員到菲律賓去實地了解,菲方的人也實地到臺灣來了解。

  31. 我們為了避免剛剛委員所提到的狀況,就是雙方到最後的結論不一樣,為了避免發生這樣的狀況,所以我們要求菲律賓,針對調查的結論,我們必須共同會商,我們希望最後大家的結論是一致的。

  32. 呂委員學樟

    目前就是不但菲律賓派調查團來臺灣,我們法務部也再度派調查團到菲律賓調查,還可以登船、驗槍、看監視帶,目前我們調查團調查的狀況是不是很順利?

  33. 吳次長陳鐶

    到目前為止都很順利。

  34. 呂委員學樟

    很順利是吧?

  35. 吳次長陳鐶

    是。

  36. 呂委員學樟

    除了驗槍、勘驗錄影帶之外,有沒有訊問菲國的涉案人員?

  37. 吳次長陳鐶

    有,目前是有。但是我要向委員報告,剛剛我們陳司長也說明了,因為事實上這些人使用的並不是英文,它是叫做Tagalog。

  38. 呂委員學樟

    菲律賓土語。

  39. 吳次長陳鐶

    對,菲律賓土語,所以要透過翻譯。

  40. 呂委員學樟

    我們有請翻譯嗎?

  41. 吳次長陳鐶

    有,所以……

  42. 呂委員學樟

    是誰幫你們安排的?是外館嗎?

  43. 吳次長陳鐶

    當然是外館。

  44. 呂委員學樟

    本席一直問你外館有沒有協助你們,原因就在這邊。

  45. 吳次長陳鐶

    當然有。

  46. 呂委員學樟

    因為他們不一定會說英文。

  47. 吳次長陳鐶

    對,當然我們的外館也盡了很大的力量,來協助安排各項調查的程序,我們法務部調查局也有駐馬尼拉的法務秘書,他也全力協助。

  48. 呂委員學樟

    這一次的調查有沒有具體的收穫或是進展?

  49. 吳次長陳鐶

    當然有具體的收穫和進展。

  50. 呂委員學樟

    有就好,實質內容本席就不問了,因為將來還是會公布。本席希望這次的臺菲司法互助有它實質的意義,能夠確實將犯案的菲國海警繩之以法,不然的話,法務部縱使調查證明菲國的海警是蓄意殺人,結果因為菲律賓調查的結果是菲警使用武力殺人並無任何不當,那就糟糕了!如果結論是全部都屬於正當執法,那臺菲的共同調查只是演了一齣戲,除了自我安慰以外,沒有實質的作用,這樣就會辜負我們全國民眾的期待,所以法務部還是要堅持,這不是平行調查,而是合作調查。

  51. 吳次長陳鐶

    是。

  52. 呂委員學樟

    既然是司法互助,當然是合作調查,好不好?

  53. 吳次長陳鐶

    是。

  54. 呂委員學樟

    另外本席要請教研考會宋主委,昨天的IMD,就是瑞士洛桑國際管理學院對國家競爭力的評比,我們又後退了很多名,尤其在政府效能的部分,還有企業的效能也有關係。在企業效能的部分,當然是因為政府沒有提供好的環境讓企業發揮,這部分也是受到政府的間接影響。但是政府效能本來應該是可以掌控的,為什麼這一次的政府效能評比,我們會這麼差?

  55. 主席

    請研考會宋主任委員說明。

  56. 宋主任委員餘俠

    主席、各位委員。向委員報告……

  57. 呂委員學樟

    從去年的第幾名,到現在……

  58. 宋主任委員餘俠

    去年第五名,前年第十名,大前年第六名。

  59. 呂委員學樟

    對啊!去年是第五名,今年變成第幾名?

  60. 宋主任委員餘俠

    第八名。

  61. 呂委員學樟

    第八名,我們落後、退步了。

  62. 宋主任委員餘俠

    我想……

  63. 呂委員學樟

    到底原因出在哪裡?

  64. 宋主任委員餘俠

    以細項來看,在政府效能這部分,根據我們最新得到的資訊,其實在財政政策、社會架構的部分,我們是比去年進步一些,但是在組織架構和商業法規的部分,的確較去年下降,我想這兩個部分,也值得所有的機關一起來努力。

  65. 呂委員學樟

    關於組織架構的部分,我們的政府經過組織改造,其實已經做了很多,而且有具體的成效。

  66. 宋主任委員餘俠

    是,還差最後的部分要趕快完成。

  67. 呂委員學樟

    至於其他的部分,這個當然是因為很多在法律上有一些扞格的地方,到目前為止,我們並沒有進行動作。所以我們昨天開了一個「誰A了我們的錢?」的公聽會,剛才吳宜臻委員也有提到,針對我們該如何防制貪瀆的部分,我們立法院召開了一個國際公聽會,請了很多外國的專家學者來參加,他們給我們一個概念,他問公務人員貪了1萬元,這樣算不算貪污?吳次長,這樣算不算貪污?

  68. 吳次長陳鐶

    當然算貪污。

  69. 呂委員學樟

    也是貪污,對不對?但是他們的想法和我們不一樣,他們的做法也和我們不一樣,他認為一個公務人員最少都要培養十幾年,才能成為一個真正的公務人員,結果為了這1萬元,他一輩子就毀了,這是國家人才的流失、損失。

  70. 我們不一樣,針對我們的公務人員,本席之前在推動修正刑法第四十一條,本席為什麼要推動?因為有一個人來陳情,他是一個小學的校長,因為收了2萬元的紅包,當然就被以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最後法官要判決的時候很為難,這個校長收了2萬元,到底要怎麼判呢?因為這個條例都是重罪,至少都是7年以上,最後法官判了6個月,但是因為貪污治罪條例是重罪,所以雖然法官只判他6個月,但是他不可以易科罰金。

  71. 所以本席提案修正刑法第四十一條,是不是可以用易科罰金來取代入監服刑?結果法務部透過媒體修理本席,他說藍營的立委推動「有錢不用關,沒錢要抓進去關」,最後經過我們的堅持,基於法律平等原則,法務部、司法院才去推動,雖然這是重罪,但是判刑6個月以下的,還是可以易服社會勞動,這個案子一修正以後,不管是司法界、學界、教育界,各界都一致叫好。

  72. 為什麼要修這個法?因為那個校長被判刑6個月,但是他不可以易科罰金,所以就被抓進去關了,可是關了以後,這個校長說自己是個教育人,關到監獄裡面讓他斯文掃地,所以就鬱鬱寡歡,最後在監獄裡面翹辮子。

  73. 所以這完全是一個概念、觀念的問題,不管是1萬元、3萬元或是其他金額,這個就是貪污。但是在國外,可能認為公務人員是人才,只是因為一時的疏忽,所以就用罰錢或是其他的方式解決,而對企業來說,最高是罰到60億元,所以針對這個部分,他們完全和我們的概念不一樣。

  74. 本席要提的是,這次我們政府效能評比這麼差,就是你們的框框條條限制了公務人員,動不動就是圖利,所以我們的政府效能怎麼會好呢?再加上部分檢察官濫權起訴,反正只要起訴了之後,不管最後判決結果有罪還是沒罪,都和他沒有關係,他只要有績效就好了,對不對?但是公務人員一被你起訴,報章媒體一披露以後,這個公務人員就毀掉了,現在就是這樣,就變成一個惡性循環的結果。

  75. 所以本席要提醒的就是,法務部是不是要針對這個部分,好好去做一些研究,為什麼政府效能會這麼低?我們的框框架架、法律萬萬條,不曉得該用哪一條?到時候每一條都是框架、都是一個陷阱。檢察官高興就起訴你,不高興就不予起訴,現狀就是這樣,現在就是會造成這樣的結果。

  76. 另外本席要建議宋主委,之前本席也向你提過,我們政府效能不好,最重要的,就是因為人民的感受不好,所以很多事情的行政程序應該要簡化,應該要加快腳步進行,不要像花蓮的開發案一樣要蓋很多章,就是剛才我們廖正井委員提到的案例,總共要蓋一千多個章,應該是誰決行、誰負責,該地方政府決行的,就由地方政府決行,要中央政府決行的,就由中央政府來決行。本席覺得行政程序簡化,對政府的效能才有立竿見影的效果。好不好?我們一起來努力一下,謝謝。

  77. 主席(呂委員學樟)

    請許委員添財發言。

  78. 許委員添財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銓敘部張部長,考績是貴部負責的吧?

  7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0. 主席

    接下來輪到本席發言,請吳委員宜臻暫代主席。

  81. 主席(吳委員宜臻代)

    請呂委員學樟發言。

  82. 呂委員學樟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和銓敘部張部長是老戰友,我們都為年金的改革在做衝刺與努力。台灣社會早已進入少子化、老年化,因此國民年金制度在民國97年10月1日開辦、勞保年金制度也在98年1月1日實施,可以說老年經濟安全網現在已經逐步建立;反觀我們公教人員保險制度的養老給付,還沒建立年金制度,僅靠18%的優惠存款頂替,還被罵得半死。

  83. 上一屆立法院審查公保法時,好不容易有一些共識,但就差那麼臨門一腳,最後因為屆期不連續的關係,而必須重送;本席也特地根據上一屆的審查初步共識,研擬一個公保法的修正版本,沒想到因為勞保破產的問題,進而引爆一連串的年金改革,使得本席連署到一半的版本也不得不放棄,而需要重新做全盤的檢討。

  84. 現在本席要請教部長,對於今天銓敘部所提的版本,請你說明一下和過去有哪些主要的差異?

  85. 主席

    請銓敘部張部長說明。

  86. 張部長哲琛

    主席、各位委員。上屆的立法院,當時我們提出來的版本中對於公保年金的設計,分成兩類:甲類和乙類,其區分之標準是有無支領月退休金。因為一般公務人員或公立學校的教職員都是有月退休金的,所以這部分的給付標準就比較低。對於沒有支領月退休金的人,他的給付標準比較高,例如私校的教職員。當時這個案子遭到國營事業員工的反彈,國營事業員工包含中華電信、港務局及鐵路局,其實這三類國營事業員工也都有支領月退休金,但他們認為同樣繳保費,為何給付額不一樣,所以他們有所反彈,致使這個案子無法順利完成立法程序。

  87. 這次的版本是以所得替代率的方式來設計,例如如果將所得替代率訂在75,則公保年金加上退休所得與現職待遇相較,不能超過75%,這種方式大家是比較心服口服的。就國營事業員工而言,憑良心講,他們的退休所得確實是比較高,較私校的教職員為高,按照我們設計的標準,大概他們所能領的給付額是0.75,私校部分是領到1.3。

  88. 呂委員學樟

    私立學校的教職員及駐衛警等身分人員,在民國88年就納入了公教人員保險,迄今已10多年,未享有公教人員相關的福利措施及保障,也未納入已建立的社會安全網絡中,使得他們變成年金的孤兒。私校退撫儲金制已在99年1月實施,公教人員保險年金制度又尚未建立,相關配套無法接軌,對私校教師老年的經濟保障,造成很大的衝擊,私校教師的年金問題其實已經不能再拖了,它是有時效性的問題,必須要有回溯條款,我很高興在第四十八條中已明定了,也請銓部務必要重視私校教師的退休及年金銜接的問題,這方面你們一定要去注意,好不好?

  89. 張部長哲琛

    好。

  90. 呂委員學樟

    另外,有關第二條公保法的適用對象,第一項第一款所規定的法定機關(構)編制內之有給專任人員。這是那些人員?

  91. 張部長哲琛

    公教人員。

  92. 呂委員學樟

    立法委員算不算?

  93. 張部長哲琛

    立法委員是不是放在第四款?

  94. 主席

    請銓部退撫司呂司長說明。

  95. 呂司長明泰

    是在第四十五條。

  96. 呂委員學樟

    我們繳公保費也繳了20年,結果是爹不疼娘不愛,會不會變成公保的棄兒?和私立的教職員一樣,不會,是嗎?

  97. 張部長哲琛

    向委員報告,在第四十五條明文規定,法定機關編制內有給之民選公職人員及外國人任第二條所定職務者,準用本法之規定。

  98. 呂委員學樟

    所謂「民選公職人員」,但地方議會的議員是參加勞保,不是公保,只有立法委員是參加公保吧。還有誰?

  99. 呂司長明泰

    現在民意代表只有立法委員,理由是有給職,其他的都是無給職。

  100. 呂委員學樟

    所以他們是參加勞保,立委是參加公保。第一款但書「依其他法律規定不適用本法或不具公務員身分者,不得參加本保險」這是哪些人?

  101. 張部長哲琛

    是兼具勞工身分的國營事業員工。

  102. 呂委員學樟

    交通部所屬的五大團體呢?其中有些是公務員,也有公保,這些人算不算?他們有沒有兼具勞工身分?

  103. 呂司長明泰

    公營事業中如果是純勞工,就適用勞基法,加入勞保,如果兼具公務員身分,依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規,優先適用公保法。

  104. 呂委員學樟

    所以,你限制的是純勞工的部分,他不能參加公保。另外,有關於私校教師的部分,就是現在納入,而且回溯到99年1月1日,萬一我們的修法在臨時會沒有通過,有沒有五年的限制?因為現在已是第四年了。

  105. 張部長哲琛

    都沒有影響,只要本法通過,我們立刻就做。

  106. 呂委員學樟

    如果沒有通過的話,怎麼辦?「回溯到99年1月1日」永遠是掛在那兒,他退也不是,不退也不是,進退維谷呀!

  107. 張部長哲琛

    公保年金化是現在必走的途徑,而且其內容單純,希望各位委員能夠支持,儘早完成立法程序。

  108. 呂委員學樟

    剛才吳宜臻委員也有提到,繳1.3領1.3,部長也同意嘛!

  109. 張部長哲琛

    我們會再研究。

  110. 呂委員學樟

    你會研究,你們的具體方案或修正動議或建議案,會不會在召開臨時會審查之前,就能夠提供?其實今天很多委員提供的意見是不錯的,他們所質疑的是有道理的,當然部長也一一作了答復,我是建議在臨時會召開的時候,你能夠將相關的對案或修正版本送來,這樣我們在審查的過程中,效率會比較高,好不好?這樣大家也比較有交集。

  111. 張部長哲琛

    實際上,今天各位委員的意見中,有不同意見的條文並不多。其次,對於各位委員所提的意見,我們回去會重新檢討,在開會之前,我一定會個別向委員當面報告。

  112. 呂委員學樟

    最後,剛才廖正井委員有提到,整體來看,有所謂的保障年金或所得年金,你的看法如何?

  113. 張部長哲琛

    這次的年金改革是將兩者結合為一體,即基礎年金及退休年金都是在年金改革內容的方案之內。

  114. 呂委員學樟

    就是名稱不一樣。

  115. 張部長哲琛

    名稱不一樣,一是基礎年金,一是職業年金。而這次的修法是以所得替代率來予以限制,也就是二者加起來不超過現職待遇的80%。

  116. 呂委員學樟

    反正有個屋頂條款。

  117. 張部長哲琛

    一定有屋頂條款。

  118. 呂委員學樟

    我們希望此次的年金改革,最重要的不是砍得刀刀見骨,都是在砍大家的錢。身為基金的管理機關,真的應該要有開創性的做法,本席中午也提到,舉新加坡為例,他的公基金是委託淡馬錫控股公司來處理,績效很好,在金融風暴之前,他的performent有18%,在金融風暴之後,還有14%,其最近10年的平均值是9%,反觀我們,只有1.8%左右,實在是差很大,其實只要差一個百分點,就可以延後四到五年倒閉,所以,這才是重點所在。如何開源才是重點,對不對?你們去想一想,現在是受限於它都是行政機關,例如勞保,它是在三級機關裡面,銓部還好一點。

  119. 張部長哲琛

    我們也是三級機關。退撫基金管理委員會是銓部下的所屬單位。

  120. 呂委員學樟

    你們最起碼是部長在兼,勞保還不是,它是由局長在處理。

  121. 張部長哲琛

    大部分的部長都是學人事的。

  122. 呂委員學樟

    所以,未來要如何取他人的長處,提升績效,才是正本清源之道,也就不會這麼刀刀見骨了。你們回過頭來想一想,要怎麼樣去增加它的收益,將報酬率提高才是真的,否則好幾兆的錢,就因為公務人員保守的心態、保護自己的心態,一點效率都沒有,羅明才委員還說如果是交給他的話,人民幣的定期存款都還有5%以上,對不對?所以,在還未改為行政法人之前,現階段是否應該將經營的方式及範圍放寬?買土地或投資也沒關係,應該是要放寬,尋找穩當的標的去投資,這對於基金績效的提升應會有很大的助益,請你們真的要想一想,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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