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是否應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牛肉進口?殘留標準與查驗應如何訂定?質疑政府承諾對美牛逐批查驗萊克多巴胺及齊帕特羅等高風險項目,卻因查驗人力、經費及實驗室檢驗能量有限,勢必棄守並排擠進口黃豆、棉籽油及其他食品安全檢驗的人力和資源「而且你們針對高風險進口食物的逐批查驗當中,以美牛為最,當初你們承諾針對美牛的部分要逐批查驗,可是在查驗人力有限、經費有限以及實驗室檢驗能量也有限的狀況下,你們勢必要棄守而且排擠了其他境外輸入的食品安全。所以我們認為對於高風險進口食物的部分,你們既然要逐批查驗美牛,像萊克多巴胺以及齊帕特羅,就是要這樣逐批檢驗出來,可是你們的檢驗人力卻排擠了進口黃豆以及棉籽油的部分,更有甚者,它還排擠了其他更需要把關的食品安全檢驗的人力和資源。」法定正常工時與整體工時制度應如何調整?認為縱使勞基法修訂縮減工時,絕大多數勞工仍被雇主當作免費勞動力使用。「縱使勞基法修訂縮減工時,但是絕大多數的勞工卻仍然被僱主當作免錢的勞動力在使用。」發言紀錄
- 林委員淑芬
院長,你答非所問。這些都是有國家規範的,食管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內容物或是添加物在包裝上要清清楚楚地標示。第二十二條還規定,內容物如果涉及兩種以上的混合,應該分別標示其成分。現在這裡有義美和統一的產品,它們都做到標示何謂植物油,義美標示出植物油包括棕櫚油、完全氫化的棕櫚仁油、椰子油、菜籽油。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我們不談棉籽油,依照法規,廠商可以只標示植物油……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依照法規,「植物油」三個字是形容詞或是精準的成分標示?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那植物油是什麼油?它是一種物質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本席手上的一些產品,不論是仙貝、雪餅或是小小酥,全部和大牌廠商的標示不一樣,都只叫做「植物油」,請問這是如實標示嗎?大廠牌都這麼做了,別的小的牌子當然跟進,金牌得獎的當然也跟進。你說「架上都安全」,可是連法律規定的都不遵守了,你怎能告訴我們:「架上都安全」呢?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院長,我今天不是在問你棉籽油的問題,你不要回答我棉籽油。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我現在要問的是,植物油是哪一種油?是大豆沙拉油、花生油、葵花油、芥花油、棕櫚油還是棉籽油?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這麼大的廠牌、小朋友吃了這麼多,卻只標示「植物油」三個字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你不要回答棉籽油的問題。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院長,你的講法跟部長、組長一樣,你們怎麼老是站在廠商的立場講話?我們怎麼沒有聽到你們說為了人民健康安全要如何把關?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院長,我再請教你另外一個問題,這個仙貝標示它的成分只是米、油、糖、醬油和「調味料」。同樣是「調味料」,統一超商的產品就標示得不錯,它標示成分包括樹薯澱粉、葡萄糖、糊精、蒜粉、酸性焦磷酸鈉、碳酸氫鈉、天然色素和辣椒紅、三仙膠等等。統一超商的產品這麼小包,可是所有調味料的化學成分統統標示出來。難道統一超商是笨蛋,旺旺仙貝比較聰明嗎?這麼大的廠牌結果標示都不實,還違反了法規,現在問題就在違反法規,我不是在講廠商自主管理,不是在講道德問題,也不是在講旺旺仙貝。而是「架上都安全」這件事如果沒有政府去執行,哪來的「架上都安全」?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院長,我要提醒你,在大統和富味鄉被踢爆以前,它們就是你所謂的「在架上的大多數都是安全的」,而且當時還被宣稱是優良廠商。今天我們知道「業者自律」這件事已經破功了,我們再也不要D-Day,再也不要業者自律,我們要看到的是政府要扮演應有的角色和功能。當我們再也不能仰賴自律的時候,就需要看到他律。今天你宣稱大多數都是安全的時候,卻不得不承認這些「大多數」,在未來可能變成你口中所說的那少部分的不安全。當你無法保證大多數都絕對安全的時候,我們要你告訴我們未來有什麼作為來管理這一塊,結果你說你們有一個專案,請問你們有什麼專案?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是五五專案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是五五專案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怎麼會有這麼多專案?你的五五專案到哪裡去了?五五專案還有沒有繼續?還有黑心食品專案,專案又專案,專案何其多。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部長我問你,這個五五專案跟院長說的黑心食品查核專案怎麼競合?部長現在是在各說各話嗎?雞同鴨講,我要問的是你有五五專案,院長又宣稱有另外一個黑心食品專案,請問兩個專案有沒有重疊?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食品安全最主要的問題是不是人力跟經費的問題?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我問部長,有關食品安全,政府把關最主要的問題是不是人力跟經費的問題?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那我問你一件事情,從今年開始就給你們15億了,你們說要增加人力和資源,請問你給地方政府補助了多少錢?給了他們多少人?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15億只給四千多萬?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你都「黑白講」!我問你有給多少人啦?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我在講地方第一線稽查人員啦!不是在講你們的組織,你們為了組織運作而增加的人力不要算……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你給了地方稽查人員多少補助?然後增加多少人力?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我來告訴院長真相,你們的五五專案重建食品藥物安全計畫,事實上在今年你們補助各地方縣市辦理「食在安全」計畫,加強食品工廠及食品業者稽查,你們總共給了全國各地方696萬,只有696萬你卻宣稱要增加人力,不要騙人了。院長,我再告訴你,本人已經問了很久,696萬的經費換成人數可補助地方稽查人力多少人?衛福部居然講不出來有多少人,你們所宣稱加強食品源頭管理機制或是補助地方增加人力、經費和預算都是假的、都沒有做,補助了4,000萬,在102年給了他們計畫經費3,800萬,是否都做為宣導費用?補助他們696萬到底增加多少錢也不知道,全國一共增加4,400萬,你說你們要做好食品安全把關,我們才不相信。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院長你講錯了,當初毒澱粉事件的時候我們修 了食管法,並附帶一個主決議,當時是由立法院朝野各黨一致同意所通過的,內容是要求衛福部要優先補足地方稽查人力和預算,今天是基於此我們才希望你們遵守立法院的決議,否則法形同虛修,有法卻沒有人執行、沒有人稽查、沒有人把關,結果你今天告訴我們,做得不好是地方政府的事,錢不能全部都由中央出,地方要自己做,所以院長的意思是,責任在於地方政府把關不利、做的不好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你剛剛就是這麼說……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我說你編給地方的預算,除了計畫經費3,800萬,你的人事經費只給了696萬,你只給全國23個地方縣市總共補助696萬的稽查人力經費,每個縣市還分配不到一個稽查人力的增加。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又有了!毒澱粉之後增加了696萬,攙假油之後你要給多少錢?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增加在哪裡?明年預算編出來了,增加在哪裡?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3億要全部用在哪裡?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如果沒有這一次的摻假油事件,衛福部不會上報一個專案,行政院也不會核准一個3億的預備金,現在預算都還沒審,你們在6月編預算的時候根本沒有匡定這筆錢,送到立法院來還沒審查完,你就說要動用預備金,由此可知,這3億真的是由大統、富味鄉受害者的健康換來的。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人民不是只對架上的食品安全有疑慮,人民是對政府官員的作為有疑慮啦!人民不只是對食物安全有疑慮,更對這些官員到底能不能做事感到更大的憂心。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你看我們的官員平常不做事、規範不力、預算沒有編,出事了才來編,官員平時不訂規範,現在出事了才幫業者講話。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新食管法是基於毒澱粉事件才有,你剛剛宣稱的3億也是。
(播放影片)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部長,已經不是個案,絕對不是個案,你不要把這個攙假油事件當成個案。在起雲劑、塑化劑事件中,換來了複方添加要逐一標示修法規定;從毒澱粉事件,換來一個課予刑責,一罪一罰的修法;至於攙假油事件,你現在才告訴我們要增加3億補助地方人力。在這三個事件中,我們看到唯一沒有作為的都是政府,政府都是被動回應。在富味鄉事件中,政府官員的唯一作為,就是第一時間,衛福部官員出來發布新聞稿,表示富味鄉的棉籽油全部外銷,這個是衛福部的新聞稿耶!第一時間、第一時刻,我們的官員都是站在業者立場,替業者講話,這才是人民最大的憂心!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向院長報告,你看看我們的食管署,看看我們的衛福部官員說了什麼?塑化劑事件,蔡淑貞說:自己都覺得很丟臉,覺得食品界還真黑暗,打算辭職。講的跟現在部長講的差不多,講的好像她不是官員,跟這件事無關。在假米粉事件,米粉攙偽,全部沒有一粒米,我們FDA局長說:玉米澱粉本來就是主原料,不是添加物。對於米粉標準的訂定,FDA局長又說:我們會去找業者討論,取得和業者間的最大公約數。同樣事件,我們看到衛福部蔡淑貞組長說:沒有規定要用米做的才叫做米粉。結果他們都是自打嘴巴,現在已經公告,要純百分之一百米做的才能叫做米粉,其他只能叫調合米粉,米含量不到50%的,則要稱為調合粉絲,顯見當初所有官員都在為業者護航。在毒醬油事件時,衛福部蔡淑貞說:一般日常消費者的攝取量相當低,不用恐慌,不會致癌。在6號杯蓋致癌事件時,林杰樑醫生說人體長期接觸,就是每天喝,會引發白血病等疾病。你們的蔡淑貞說:廠商要自我管理,自己依照標準選擇容器。在胖達人事件時,我們要求麵包要標示原料、成分,你們衛福部蔡淑貞說:沒有修法的打算,散裝物品不用標示。在白麵粉添加麩皮假充全麥麵粉時,你們的蔡淑貞仍然說:廠商自行改善,我們只有勸說。在蔬果汁完全沒有蔬菜、水果時,你們說:好吧!兩年後再來規範。在基因改造,也就是昨天提到的基因改造黃豆製品,已經17年了,我們向世界說我們有全世界最嚴格的標準,結果是完全沒有驗,一件都沒驗。這個時候,你們的組長也是這麼說:水溶性的,洗一洗就好了,殘留量極低。在不鏽鋼容器事件中,我們要求對錳管制,你們的蔡淑貞說:錳是人體必備元素,不要恐慌,而且,CNS國家標準太過嚴格了。她還說:個人也搞不清楚,為什麼國家標準檢驗局要訂得這麼嚴格。在大統、富味鄉攙偽事件時,她說:反正都驗不到。事件一開始時還說:我們不打算制訂棉酚殘留量。在家樂福蔬菜油標示不符時,她說:檢驗技術還不成熟,不能因為這樣就確定有不實標示。這就是我們的官員!人民對食品安全有疑慮,對我們政府的立場更有疑慮!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還有FDA局長的。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院長,這是真的,為什麼?因為法官要依法判決,而我們目前法官不足、管制工具不夠,就是法官無法定罪的最大原因。這就是為什麼今天民眾對政府不能信任,你說這是法官的事,但法律又沒有規定,要他們怎麼重判?今天,你們把責任丟給檢察官,起訴了,然後法官輕判,那也是沒有辦法,因為法官不能出來講話,法官不能告訴人民因為最上游的法規沒有制定。今天還不是食品衛生管理法的問題,現在是食衛法授權你們訂定子法的問題,你們訂了嗎?你們說棉籽油無毒,請問:你們訂了棉籽油的使用規範了嗎?你們今天還說,食用基改黃豆有最嚴格的規定,規定已經訂了17年,從沒有檢查,對不對?所以今天的確是行政部門最上游的管制工具不足,還要推拖給法官。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我講的是法律工具的不足。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什麼都沒有,部長,法規在哪裡?你們還標示油經過高度加工之後,全部都免標示,你們連標示都沒有,還要講其他的法官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黃豆的部分是這樣子……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部長、院長,我今天不跟你們嚼舌根子,我們今天要講的是,你打不打算對於基改黃豆或所有基改的農產品,應該要有更強的管制工具,而且不能只是一紙行政命令?現在我們只管兩個,一個是黃豆,一個是玉米,這個部分還標示高度加工的統統免標示,其他的把關幾乎都沒有。對於所有的食品安全,我們一直在講要從源頭管制。從源頭怎麼個管制法?生產履歷、源頭管制要真的做,能不能承諾我們對基改的東西要有一套完整的法律及規定,可不可以?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對,我們要問你,什麼時候可以給我們一個新的管制工具?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我不是在講標準、細節,我們是在講黃豆、玉米之外所有的基因改造食品,包括我們都知道、但是不能說的,台灣自己的基改木瓜已經無法控制地散播出去了,所有基因作物的管制已經到刻不容緩的地步了。再不客氣地講,以黃豆為例,你們昨天告訴我,已經17年沒有驗嘉磷塞、年年春,即日起要驗,……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我問你,你們連檢驗方法都沒公告,「昨天起」就是今天,驗了嗎?沒有檢驗方法,什麼時候公告檢驗方法?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很快?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什麼時候要公告方法?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我現在要問你,什麼時候要公告檢驗方法?你先告訴我這個最簡單的問題。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好,我再問你一件事,黃豆是大豆類,毛豆也是大豆類,你知道台灣的毛豆外銷日本,我國自訂的毛豆農藥殘餘在嘉磷塞、年年春的部分,所容許的安全殘留是多少ppm?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毛豆啦。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這是全台灣嘉磷塞農藥、年年春農藥的使用作物表。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院長,作為我們自己的產業-毛豆,我們對於外銷的毛豆訂了一個非常嚴格的標準,就是0.2ppm,但是針對他國,好比美國銷到台灣來的部分,卻是非常寬鬆,竟然是50倍於台灣的毛豆標準,為什麼同樣要吃進肚子裡,標準卻差了這麼多?我告訴你一項檢驗技術,那就是毛豆不能像黃豆一樣,單純的檢驗豆子,必須連同豆莢一併打碎來檢驗……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它只能容許0.2ppm。黃豆對美國人來說,多半是用來榨油,他們不會直接食用,因此原本訂的標準是20ppm,現在又放寬到40ppm,但是相形之下,台灣的基改黃豆,既用來打豆漿,又用來做豆乾……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因為它是水溶性的。我們為什麼要把這個標準放寬成毛豆的50倍?請問能否將直接食用的部分,也就是把非榨油以及非飼料用的標準,訂為等同我們自己毛豆的安全標準?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部長,你是自取其辱,你說澳洲和美國並沒有做邊境檢查,但是他們都是農產品的輸出國,所以他們的標準都是全世界最寬鬆的,也就是40ppm。你想想看,他們要把東西賣給世界其他國家,能夠訂定多嚴格的標準?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反觀我們是買人家的東西,照說最容易在邊境把關,結果你卻告訴我們,人家沒有做,我們也不一定要做……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我再提醒你,我們直接食用的黃豆,安全標準不能是10ppm,因為在台灣,若是以一個素食者而言,從早上喝豆漿、中午吃豆乾,直到晚上吃豆腐,那個總量是多少啊?為什麼它的安全標準不能比照毛豆?毛豆還只是偶爾吃一吃耶!如果你還說美國怎麼樣,叫我們怎麼聽得下去?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院長,請你們把直接食用的部分和榨油及動物用的部分加以分流管理,可以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現在我要很具體的請教你,直接食用的黃豆和間接食用的黃豆,可不可以分流管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美國人是不直接吃的耶!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這是人民的生活耶!這是人民的生命耶!這不是專業耶!
另外,為什麼我們會講說邊境把關會這麼困難?因為我們在假設一種狀況,以100年度為例,有關進口食品,總共查驗了三萬多件,共計進口42批,書面審核了91.1%,也就是三十八萬多批,結果臨場查核七千多批、抽樣檢驗二萬九千多批,根本不到一成。而且你們針對高風險進口食物的逐批查驗當中,以美牛為最,當初你們承諾針對美牛的部分要逐批查驗,可是在查驗人力有限、經費有限以及實驗室檢驗能量也有限的狀況下,你們勢必要棄守而且排擠了其他境外輸入的食品安全。所以我們認為對於高風險進口食物的部分,你們既然要逐批查驗美牛,像萊克多巴胺以及齊帕特羅,就是要這樣逐批檢驗出來,可是你們的檢驗人力卻排擠了進口黃豆以及棉籽油的部分,更有甚者,它還排擠了其他更需要把關的食品安全檢驗的人力和資源。
本席要在此重申,這一切都要從源頭管理,就好比歐洲目前強調的溯源管理只需4小時,為什麼只要4小時?因為食品一出來之後,只要4小時就可以在全球共同市場中流通,所以源頭追溯必須在4小時之內完成。請問部長,我們要不要立即檢討如何從源頭登記開始,建立一個源頭管理的機制?我不是談安全,而是希望能夠建立有關食品履歷和源頭管制的制度,這點有沒有辦法做到?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所謂「很快」是什麼時候?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院長,我舉個最簡單的例子,頻道有沒有清空的差別就像法拍屋要拍賣時,如果法院不清點,裡面有法拍屋蟑螂占據,你覺得會有一般正常人去買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有人占在裡面了,價格還會高嗎?與一間乾乾淨淨、產權清楚又沒有蟑螂在其中的房屋相比,哪個價格高、哪個價格低,我想這是最簡單的例子。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院長,另外有一件很荒謬、很諷刺的事情,今天爆發大統長基公司勞工退休準備金嚴重不足的事情,大統長基應替42名適用勞退舊制的勞工提存2,000萬元的退休準備金,院長應該知道勞退舊制的問題吧?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全國關廠歇業工人也是勞退舊制的問題,請問院長知道大統退休準備金專戶還剩下多少錢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3萬4,001元!有一群關廠歇業工人已經讓社會付出很慘痛的代價,這些工人已經死了很多個了,今天還有60萬名適用勞退舊制的工人,勞委會表示有8萬家雇主沒有開戶、沒有提撥,如果以1個工廠1個雇主5位員工來計算,表示有40萬人是連帳戶都沒有,這個問題非常嚴重,而更荒謬的是,有勞工提出過申訴,本來大統的假油事件是有勞工要去檢舉大統請外勞從事原本非申請的工作項目,他請外勞去添加銅葉綠素,但外勞不願意,認為這有摻偽、要負法律責任而不想做,但雇主還是強迫他們做,有人去檢舉,院長,你知道勞動檢查員到大統長基公司後發生什麼事情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新聞有寫哦!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彰化縣政府勞工局的勞動檢查員到門口時被大統老闆大罵了一頓,勞檢員表示依法要進去工廠檢查,但被老闆拒絕,於是勞檢員就打電話找警察來,因為依照法律檢查員得進入工廠進行勞動檢查,結果警察來了以後,因為警察平時與老闆的關係很不錯,所以大統的高振利又痛罵警察一頓、痛罵勞檢員一頓,結果勞動檢查員就回去了,警察也摸摸鼻子回去了,沒有進行勞動檢查耶!這種事情不是僅有這一個個案,每一個個案都是如此,請問這件事如何解決?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我不要聽希望,什麼是希望?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我們每個都希望,可是這不是彰化才有,也不只有大統案才這樣,全部都是這樣!主委,你需不需要更強的管制工具或法律工具?需不需要再修法或是其他配套措施?還是一樣束手無策!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沒有啊!你們有開罰嗎?雇主不讓你們進去檢查依法是可以開罰的,有開罰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有開罰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沒有,他們沒有開罰,你們也不曾開罰,全臺灣沒有一個勞動檢查被拒後有被開罰過,請問這樣做違反什麼法令?勞檢法第十四條!全國違反勞檢法第十四條遭裁罰的件數是多少?零!這不是自取其辱、自廢武功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以前說法不入家門,現在法要進入工廠卻沒辦法進去,直接就摸摸鼻子回家,也不開罰,這不是自廢武功嗎?這不是將勞檢法、勞基法等勞動法規統統都踩在腳底下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很好,因為時間的關係,其餘問題就改提書面好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書面質詢
大統食品危機,凸顯舊制勞退提撥以及勞動檢查問題
勞退舊制-大統未足額提撥勞工退休金!
一、大統勞工退休金提撥不足!
勞委會初估大統應替42名適用勞退舊制的勞工提存逾2,000萬元退休準備金,但大統退休準備金專戶竟只有3萬4,001元。勞委會調查發現,大統長基209名勞工中有42名本勞適用勞退舊制,其中6人已可退休,初估退休金需600萬元,所有舊制勞工所需準備金則要2,000萬元以上,大統舊制退休準備金卻只剩3萬多元,嚴重提繳不足,已要求彰化縣勞工處裁罰,依法可按月罰2到10萬元。
二、奇立光電的南科一夢,金融機構應一同加入把關行列!
1.關廠歇業從傳產到科技業,關廠工人問題一直都存在。
過去傳統產業、勞力密集產業因為利潤下滑,將產業外移、南進或西進,企圖壓低勞動成本提昇競爭力,引發關廠潮,造成大批關廠工人。現在,關廠歇業也有可能發生在高科技產業。以南科為例,因為LED產業變遷,奇立光電、晶發光電同樣也關廠。其中晶發光電關廠原因,正是力晶集團打算將產線外移到中國。本席想提醒主委,關廠歇業工人的權益一直都存在。勞委會應該思索如何透過法律制度保障關廠歇業勞工的權益。
過去傳統產業關廠勞工損失的是工資、資遣費、退休金,如今的高科技產業勞工,也同的存在積欠工資、資遣費與雇主未提撥勞退新制的退休金,與傳產不同的是,高科技產業經常以員工認股作為部分勞動報酬,這些代表對公司信心的員工持股,最後卻隨著公司倒閉化為壁紙,員工無從追討。(這不是變相的坑殺員工嗎?)
2.金管會應將勞動薪資納入貸款審核機制。
奇立光電具有2億5千萬實收資本額,2008…
對話紀錄沒有收錄的發言
這場會議很長,上面的對話紀錄只保留了一部分。以下是林淑芬在同一段發言裡、上面沒有出現的話,逐字取自公報,但看不到前後其他人說了什麼;需要完整脈絡請看公報原文。
- 林淑芬
奇立光電具有2億5千萬實收資本額,2008年轉虧為盈,2009年就虧損2.3億,即便2010年景氣回升賺9.6億,2011年又虧了5.9億,2012年更虧損12.2億元。連年虧損的奇立光電,金融機構卻持續准許借貸,或許銀行團是看重奇立光電背後的富爸爸-奇美與群創撐腰。然而,當銀行團要求處理奇立光電的倒債問題,群創卻是回應銀行團,銀行自己在聯貸時已經做過評估,應自行承擔風險。金管會的態度也是,如果債務追不足,只能視情況要求銀行轉列呆帳。難道,國家沒有打算處理授信的審核機制?就放任資本家掏空人民存款、勞工薪資助長自己的產業資本?
- 林淑芬
勞基法第28條修法勞動債權優先一切抵押債權,以及擴大優先墊償範圍,金融機構本應將勞工薪資等等納入授信機制考量,一家公司如果連員工的薪水都付不出來、無法準時提撥勞退金,這家公司營運本身就出現非常大的問題。金管會基於金融安定的立場,應支持勞基法第28條修法方向,而非一味杯葛、反對。(勞委會說金管會反對。)
- 林淑芬
三、勞退新制呆帳與勞退舊制應提撥而未提撥合計高達二十幾億,勞委會未積極督促業者提撥?勞工棺材本何處討?
- 林淑芬
勞退舊制統計102年3月業務報告資料,統計至101年12月底,舊制勞工退休準備金未開戶數預估8萬1,496家。目前累計雇主應提繳退休金8,807億9千餘萬元,已收退休金8,785億3千萬元,欠費多達22億5千餘萬元。勞退舊制只能仰賴地方政府加強稽查,稽查多少是多少,8萬家企業何時會稽查完,沒有人能知道。隨時都有人公司倒了才知道,公司該提撥的勞退也沒了。至於勞退新制的欠款,勞委會函覆本席辦公室資料說明,目前勞退新制欠費單位4萬家,僅欠少部分月份的退休金,但,本席必須強調在勞保局認為少部分幾個月,卻是勞工的棺材本。勞保局依據「勞工保險局辦理勞工退休金條例欠費催收帳務註銷及呆帳處理要點」辦理,只取的債權憑證之退休欠費,就註銷金額,而非實質入帳才註銷金額。勞保局只是在玩數字遊戲,取得債權憑證累計註銷金額為2億2千餘萬元,讓帳面呆帳數字少一點。
- 林淑芬
所以,勞動法規訂定給予勞工最低的保障根本是蕩然無存。勞委會無法有效督促事業單位準確撥款,卻又無法有效追討欠債,又不肯墊償基金優先墊償資遣費與勞工退休金,哪個勞工有那個時間與資源等待法律訴訟的裁決?
- 林淑芬
勞動檢查權
- 林淑芬
一、江宜樺說工時減少,勞退舊制改新制提撥6%,等同加薪,請院長告訴人民,你知道勞動檢查違反勞動基準法的前五大項目是哪些?
- 林淑芬
馬政府硬扣上物價指數條件,使得基本工資預計三年後才有可能調整。行政院核定後,江宜樺公開場合說,因周工時減少,以及勞退舊制改為新制,等同變相加薪,所以無法再漲了?!接著,江宜樺到台達電參觀,柔性呼籲企業主應該主動將公司獲利回饋於勞工身上。不清楚院長是太傻還是太天真,放棄政策制定權力、忽略法律管束手段,卻採取呼籲的方式。
- 林淑芬
本席告訴院長整個勞動的真實面貌,縱使勞基法修訂縮減工時,但是絕大多數的勞工卻仍然被僱主當作免錢的勞動力在使用。依據勞委101年勞動檢查年報,勞工勞動檢查違反勞動基準法令項目,廠商最多違反規項目(如下表),依照順序分別是延長工時未給付工資、違法延長工作時間、正常工作時間、不給勞工放例假日休假、以及假日上班卻未給付假日工資。
- 林淑芬
院長,這告訴我們台灣的勞工即便在周工時縮短的情形下,資方仍是以各種方式壓榨勞工的勞動力。我國的勞動法規根本沒有保障到勞工。請院長告訴人民,如果勞動法規如此完善?為何勞工的勞動條件仍如此不堪?
- 林淑芬
101年勞工勞動條件檢查違反法令情形-勞動基準法
- 林淑芬
違反勞基法法條 項數 百分率
- 林淑芬
第24條延長工時工資 1281項 17.54%
- 林淑芬
第32條延長工作時間 1234項 16.89%
- 林淑芬
第30條正常工作時間 994項 13.61%
- 林淑芬
第36條例假日 617項 8.45%
- 林淑芬
第39條假日工資 610項 8.35%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林淑芬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