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玉玲於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桃園縣第5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核電廠的安全監管與核災應變應如何確保?主張原能會應加強督促台電盡速完成核電廠安全改善「原能會應加強力道促台電盡速進行安全改善,確保核電安全品質」核能在能源組合中應扮演什麼角色?認為核能發電是全國性議題,應以全國性公投而非地方公投決定「所以只有用全國性公投才能讓全民表達自己的意見」核能在能源組合中應扮演什麼角色?認為以地方公投決定核能發電問題會擾民「如果辦地方公投,我覺得不但擾民,也會擾亂我們主要想解決的事情」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認為依憲法第一百零九條電屬中央事項、屬全國性事項,依公投法無法以地方性公投決定核電事項,若要改為地方性公投就要修憲「尤其憲法第一百零九條提及,電是屬於中央事項,所以是全國性事項,依公投法是沒有辦法用地方性公投來決定,如果要改成地方性公投,變成要修憲了」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主張核能發電涉及全臺灣人民權益,只有用全國性公投才能讓全民表達意見「可是核能發電涉及全臺灣人民的權益,也是全臺灣人民能去決定的事情,所以只有用全國性公投才能讓全民表達自己的意見。」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認為核能發電是全國性議題涉及大家權益,若辦地方公投不但擾民,也會擾亂主要想解決的事情「我們討論的核能發電是全國性的議題,既然是全國性,就涉及大家的權益,在此情況下,如果辦地方公投,我覺得不但擾民,也會擾亂我們主要想解決的事情」

發言紀錄

  1. 呂委員玉玲書面質詢

  2. 原能會雖已促請台電積極檢討各核能電廠安全防護缺失,惟部分電廠違規事項仍待改善,原能會應加強力道促台電盡速進行安全改善,確保核電安全品質。

  3. 鑑於日本311福島核災事故,引發國人對核能發電安全之顧慮,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就我國運轉中核電廠老舊機組件間有瑕疵問題、興建中核電廠亦有施工問題等核電廠安全防護缺失,將督促台灣電力公司積極檢討改善,針對抽查運轉中核電廠重要安全設備發現之缺失,如屬情節重大、未於期限內改善者,將責成停止運轉、廢止執照或限載運轉等;另查核興建中之龍門(核四)電廠工程品質發現之缺失,亦列案管制,至缺失解決澄清始予結案。

  4. 經查,原能會自民國78至101年對各核電廠違規事項提出糾正計538件,違規等級一至五級分別為1件、4件、42件、259件及232件,其中517件已改善並經該會同意結案,其餘21件尚在處理中。又上開違規事項,仍有

    1.各案逾原糾正違規時間1年以上,仍未完成改善者計11件,除核一廠1件外,其餘案件均屬核四廠,其中並有民國97年即提出糾正,逾4年仍未完成改善者,另查未結案件中依核子設施違規事項處理作業要點第12點及第13點規定,屬重大(第二級)及中度(第三級)違規事項者計8件,占未結案件38.10%,對核能安全有很大影響。

  5. 原子能委員會於民國78至101年對各核電廠違規事項提出糾正情形表

  6. 單位

    件

  7. 廠別 結案情形 違規等級 一 二 三 四 五

  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 更驚人的是,未經安全認證的重要設備包括反應爐壓力槽、壓力槽頂蓋及用於控制核分裂速率的控制棒驅動裝置。

  10. 主委

    核四廠的爭議不斷,現在又傳出日本輸入台灣的核能設備及零件,未獲國家安全認證?令人匪夷所思!原能會針對此事件的因應作為為何?是否應派員赴日了解?若查證屬實,會有甚麼立即的危害嗎?是否會有安全上的顧慮?如何善後而確實保障核能安全?

  11. 鄭委員汝芬書面質詢

  12. 一、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台灣電力公司董事長列席,就「(一)原子能委員會業務概況報告。(二)核四一旦退場相關監督機制與配套措施之規劃及執行方式。(三)核三廠2號機因安全系統備用電源161kV外電系統故障,喪失功能長達84天案之事發原因及影響評估報告。」提出報告,並備質詢。

  13. 二、繼續審查委員陳節如等47人擬具「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增訂第六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14. 三、審查台灣團結聯盟黨團擬具「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15. 四、審查委員鄭麗君等20人擬具「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16. 一、某週刊(9/13)有一篇「恐怖!輻射魚早上了你家餐桌」的文章,該文有三點指控已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正式清澄與駁斥

  17. 1.媒體說

    「我國放射性元素金色污染標準每公斤370貝克高於韓國的每公斤100貝克。」

  18. 衛福部已經聲明

    「我國標準亦為每公斤100貝克,與韓國相同均為全球最嚴格者,美國及歐盟標準分別為每公斤1200貝克及500貝克。」

  1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 衛福部已經聲明

    「我國均將進口食品不合格者之相關資訊(包含產品進口商之商號、商品名稱及違法情節等資料)公布於該署網站」。

  21. 請問主委,對照媒體錯誤的報導及衛福部澄清,請問原能會是否注意到?

  22. 二、本席時間有限無法討論輻射傷害是否有「門檻」的問題,也來不及討論低階輻射對人體傷害的問題,以下問題想請原能會回答

  23. 1.大家都知道鉀是有反射性同位素的,香蕉是富含鉀的水果,一般民眾在吃香蕉時會有絲毫「可能增加輻射量」的顧慮嗎?

  24. 2.台灣一般地區背境輻射每年在2毫西弗(2mSv)左右,但北投地熱谷溫泉區每年背境值高一倍而在5毫西弗,北投房價有受影響嗎?出售的房子如果有溫泉豈不是還要抬高價錢嗎?

  25. 3.台北紐約一趟飛行約接受0.05毫西弗的輻射量,空中小姐每週只要來回出勤二次,每年就多接受10毫西弗的輻射量(背境輻射值的5倍),但每次招考空姐都是盛況空前,百中取一,這些嚮往空姐生涯的漂亮小姐們有在怕嗎?美國標準是不是飛行員每年最高不得超過50毫西弗(5年累計不得超過100毫西弗)。

  26. 許委員智傑書面質詢

  27. 日前根據媒體報導,日本從91年至101年間,出口未通過安檢程序之核能電廠零組件至世界各國;而台灣所購買之零組件,多為龍門電廠所用。此一事件,讓原本安全堪慮的龍門電廠,無疑雪上加霜,讓民眾對於龍門電廠、甚至其他核電廠之安全更不具信心。原能會身為核能電廠監督機關,應主動、徹底調查

  28. 1.91年至101年間,自日本購入哪些品項之核電廠零組件?

  29. 2.這些購入之零組件之採購金額?

  3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1. 4.這些零組件本身是否安全無虞?

  32. 有關這些零組件之安全認證,經媒體披露後,台電出面澄清表示這些零組件由美國奇異公司(GE)得標,再由奇異分包給日本日立與東芝,而奇異公司有安全認證,即為安全。本席對台電之澄清,甚感不滿!原能會應秉持專業,勿替台電遮羞,徹底清查這批零組件之安全性,甚至派員至日本調查,以昭公信,以安民心。

  33. 陳委員學聖書面質詢

  34. (一)自102年1月至8月底止,國內運轉中6部核能機組計發生3次急停事件,其中,核一廠先後2次急停皆為人為疏失,加上日前發生核三廠員工集體蹺課,未參與「模擬器訓練」課程之情形,依據台電公司說明,依規定這些員工每年需受訓120小時,但並未強制要求上課時間。

  35. 由於核能發電廠運轉牽涉到國家安全,現場操作需有一定之技術與知識,因此,核電廠操作、維護、作業、檢修等相關員工,是否接受相關之教育訓練並經過認證非常重要。本席鑑請原能會應監督台電擬訂具體、詳細之教育訓練規範(包含明確之教育訓練名稱、時數、具教授資格之講師/單位等),且需強制相關人員進行教育訓練,並需設有內外部查核機制(如需通過考試、現場定期查核),以確保現場員工確實具備相關之專業知識,及瞭解相關作業程序並依規範操作,以期將人為疏失之風險降為最低,確保核電廠運轉之安全。爰此,特向原能會提出質詢。

  3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7. 繼續開會

  38.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進行逐條討論。

  39. 陳委員節如等47人提案條文

  40. 第六條之一  第五條核子反應器設施之興建,及第六條裝填核子燃料及正式運轉,應由該設施場址所在地直轄市、縣(市),及該設施場址距離五十公里內所在直轄市、縣(市)分別辦理地方性公民投票,並經各直轄市、縣(市)公民投票全數同意者,方得興建、裝填核子燃料及正式運轉。

  41. 前項地方性公民投票,不受公民投票法第二條之限制。

  42. 其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應經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投票人數不受縣(市)投票權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之限制。

  43. 第一項地方性公民投票之公聽會及投票程序,其結果、罰則與行政爭訟事項,準用公民投票法之規定辦理。辦理公民投票所需經費由中央目的事業主辦機關編列預算。

  44. 臺灣團結聯盟黨團提案條文

  45. 第 九 條  核子反應器設施於正式運轉後,每五年至少應作一次整體安全評估,並報請主管機關審核。

  46. 鄭委員麗君等20人提案條文

  47. 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上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並應令其停止現場作業、運轉或限載運轉

  48. 一、違反第六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裝填核子燃料或運轉。

  49. 二、違反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僱用未領有合格執照人員操作或無執照而擅自操作核子反應器。

  5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1. 鄭委員麗君

    剛剛孔委員一再提及這是全國性政策跟事務,所以應該舉行全國公投,但我們必須說,臺灣所有全國性公投都鎖在鳥籠公投法的高門檻上。雖然是高門檻,過去也曾發動過3次總共6案,但都失敗。自國民黨執政之後,這次江宜樺院長推出的公投,最嚴重和被反對的地方,除了鳥籠門檻之外,還利用鳥籠門檻玩起反命題,如果不過就負負得正,變成同意,所以鳥籠公投法已經被玩爛了,大家玩起一部惡法,這才是民主最大的迫害。剛才孔委員文吉說,全國性政策應該訴諸全國性公投,但在江院長執政下,公投民主已經不存在,這也是我們提起倒閣案的理由之一。我們當時有跟國民黨協商說,不改命題來投就好了,雖然是鳥籠門檻,我們也接受,結果連改命題也不要,所以根本不想搞真的全國性核四公投,這是第一個理由;第二個理由是,從臺灣公投的實踐經驗來看,只有澎湖博弈公投被成功實踐過,它是根據離島建設條例,是一個很重要的公投經驗,所以陳節如等相關委員才會認為,既然核廢料低放射線廢棄物,都可以用地方公投來處理選址的同意權,核子反應器的興建和運轉更是如此,才會比照這樣的精神做地方性公投。如果執政黨委員真的支持用公投來決定,我認為支持這個案子是最務實的作法,因…

  52. 主席

    可能是因為我比較強壯的關係。

  53. 呂委員玉玲

    主席,這跟強壯沒有關係,而是各位委員的權益。我要重申,我們討論的核能發電是全國性的議題,既然是全國性,就涉及大家的權益,在此情況下,如果辦地方公投,我覺得不但擾民,也會擾亂我們主要想解決的事情,因為這不像一般地方性的事情,例如地方垃圾場的選址,雖然大家不希望垃圾場設在自己家附近,但垃圾場只關係到地方,所以由地方來決定。可是核能發電涉及全臺灣人民的權益,也是全臺灣人民能去決定的事情,所以只有用全國性公投才能讓全民表達自己的意見。我們也不要看輕人民的智慧,人民會審慎決定要或不要,以及安全不安全,各位委員要把關的就是安全的監督和審查,這才是我們最重要的工作。尤其憲法第一百零九條提及,電是屬於中央事項,所以是全國性事項,依公投法是沒有辦法用地方性公投來決定,如果要改成地方性公投,變成要修憲了,所以這個我們要再審慎討論。

  54. 主席

    這個可以限縮為核四地方公投,影響的區域就是北北基宜。

  55. 呂委員玉玲

    臺灣很小。

  56. 主席

    這個條款是核四地方公投,牽涉的區域包括北北基宜,試想一個狀況,如果明年選舉有地方民眾說,執政黨委員在立法院反對進行地方性公投,在此情況下,你們要衡量政治效應,因為公投是他們的權益,就像地震的強度,他們是處在震央最強的地方,影響也最嚴重。如果你在地方選舉的時候,民眾說執政黨委員都反對讓我們進行公投,這個效應執政黨委員可能……

  57. 呂委員玉玲

    大家都有切身關係。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呂玉玲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