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文吉於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山地原住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核廢料最終處置應如何處理?反對蘭嶼的核廢料繼續放在蘭嶼「但是我們還是反對核廢料繼續放在蘭嶼」核廢料最終處置應如何處理?堅決反對核廢料遷出蘭嶼後又移到同為原住民地區的達仁鄉「本席反對將來核廢料離開蘭嶼之後又跑到達仁鄉去,因為那還是在我們原住民地區,本席的立場是堅決的反對」核廢料最終處置應如何處理?認為為了環境正義,核廢料不能老是擺在原住民地區「為了給原住民一個環境的正義,核廢料不能老是擺在原住民地區」核四是否應續建、封存或啟用?認為核四屬全國性議題,以全國性公投較好「所以我認為核四屬於比較全國性,還是做全國性的公投比較好」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主張不應想透過這次修法一次解決核四公投爭議,應區分地方性公投與全國性核四公投分層處理。「不要認為透過這次修法就來解決,我覺得是分兩個層面」選罷法與公投法的修正,審議程序與時機是否妥當?主張有關核四地方公投的修法在委員會可以出委員會但先保留,待黨團整合出共識。「至於委員會這邊可以出委員會,但是先保留,因為我們還有不同的意見。」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認為核四屬於全國性重大議題,應辦理全國性公投比較好。「所以我認為核四屬於比較全國性,還是做全國性的公投比較好。」

發言紀錄

  1. 孔委員文吉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昨天,立法院在進行倒閣的表決投票,民進黨的田秋堇委員問我:「核廢料被放在蘭嶼,你們原住民立委還不支持倒閣嗎?」,本席回答她:「我們原住民立委當然有自己的主張和立場,為了政局的安定,我們不支持倒閣,但是我們反對蘭嶼的核廢料還是放在蘭嶼。」,這個立場要搞清楚,不能因為田委員這樣講就影響到我們的投票,但是我們還是反對核廢料繼續放在蘭嶼,孔文吉什麼時候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說支持把核廢料放在原住民地區?沒有嘛!我和鄭天財委員都是一貫的立場,不過倒閣歸倒閣,那是屬於比較政治性的決定,所以是不一樣的。

  2. 剛才鄭天財委員講得相當對,現在再回頭來看這個「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它是民國95年5月24日公布的,本席那時候在科資委員會也實際參與這個法案的協商,剛才鄭委員說台電在101年7月已經公告台東縣達仁鄉和金門縣烏坵鄉為建議候選場址,是「建議候選場址」還不是「候選場址」,要經過公投之後才叫候選場址,你們在101年7月已經把這兩個地方公告為建議候選場址,根據第十一條的規定,必須在一個月之內辦理地方性公投,從101年7月到現在102年10月,晚了這麼久,問題在哪裡?請問黃董事長,剛才你的答復是什麼?是基於政治的因素還是縣長黃健庭反對?

  3. 主席

    請台電公司黃董事長答復。

  4. 黃董事長重球

    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有到地方和地方政府、議會以及各地區的民眾面對面的溝通,希望能夠獲得支持,不過據我瞭解,金門和台東都沒有地方公投的法規可以遵循,後來台東有沒有通過我不清楚。

  5. 孔委員文吉

    這個部分從第九條開始規定,在建議候選場址之前是潛在場址,潛在場址必須要縣市議會、代表會議決通過才能成為建議候選場址,是不是因為縣市議會當時通過,現在台東縣議會又反悔了?

  6. 黃董事長重球

    它有一種是由經濟部組成的委員會選出來的,另外一種是自願的,自願的就必須經過地方議會或者鄉鎮機關來通過。

  7. 孔委員文吉

    當時達仁鄉是自願的話……

  8. 黃董事長重球

    不是,達仁鄉不是自願的。

  9. 孔委員文吉

    達仁鄉不是自願的?

  10. 黃董事長重球

    對,達仁和烏坵是經過這個小組評估出來的。

  11. 孔委員文吉

    你們選定這兩個建議候選場址,一個是金門縣,一個是台東縣,針對地方性的公民投票你們現在要怎麼處理?

  12. 黃董事長重球

    因為這個要經過縣級的公投,不過金門縣政府覺得烏坵距離金門島很遠,如果要在金門島辦公投,它認為在邏輯上是有疑慮的;至於台東縣則是覺得現在的時機對他們來說不是很合適。

  13. 孔委員文吉

    但是你們不能擺爛嘛!對不對?你還是要去了解啊!本席反對將來核廢料離開蘭嶼之後又跑到達仁鄉去,因為那還是在我們原住民地區,本席的立場是堅決的反對。你們有沒有去徵詢烏坵當地的民意?

  14. 黃董事長重球

    我們在這兩個地方都有和當地的民意在溝通,而且向委員報告,我們選的場址是從非常多的工程、地質以及各種長時間的調查得來的,也希望儘量避開原住民區,不過基本上我們的選址還是要從工程、地質的角度來看這個問題。

  15. 孔委員文吉

    我覺得董事長對這個議題還是很外行,你沒有很深入了解,你應該說你們要先去了解一下達仁鄉,為了給原住民一個環境的正義,核廢料不能老是擺在原住民地區。至於烏坵本席就不便置評,既然你們把它列為建議候選場址,有沒有去了解現在烏坵的民意?那公投要怎麼辦?應該是公告後一個月之內就要辦了。

  16. 黃董事長重球

    最新的情況我們有了解,其實我有定期在了解整個進度,我們對於民意和地方政府的態度都有在追蹤。

  17. 孔委員文吉

    這樣的報告本席覺得相當不滿意,等一下我會提一個臨時提案,就蘭嶼核廢料的遷出問題,你們要到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來做一個專案報告,要不然你這樣講本席真的不能接受,你們現在和地方到底接觸得怎麼樣?這個法案在這裡,第十一條寫得很清楚,你們到現在是一籌莫展,蘭嶼核廢料遷出的時程一直延後,已經延後好幾年了,對不對?

  18. 黃董事長重球

    是。

  19. 孔委員文吉

    接下來要請教蔡主委,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在今年7月3日發布了一個新聞稿,說你們在7月1日、2日邀請了三位日本輻射專家到蘭嶼做全面的環境輻射偵測,這三位日本專家一位是石黑秀治博士,他曾經擔任日本保健物理協會會長;一位是澁谷進博士,現任日本原子力後端營運推進中心專務理事;一位是森內茂博士,曾任日本原子力研究所環境安全研究部長,這些台日專家到蘭嶼的中橫公路每隔500公尺做實地量測,在環島公路也做實地量測,也到了蘭嶼的衛生所、國小。是不是?

  20. 主席

    請原能會蔡主任委員答復。

  21. 蔡主任委員春鴻

    主席、各位委員。對,到幾個過去所謂的「熱點」的地方。

  22. 孔委員文吉

    這個所謂的「熱點」就是在去年的時候,有兩位日本學者-中生勝美教授和加藤洋副教授所指的輻射「熱點」,後來這三位你們邀請的學者到蘭嶼衛生所附近進行偵測,並沒有發現任何的輻射異常。

  23. 蔡主任委員春鴻

    是的,沒錯,而且不只一個設備,我們同仁準備了將近10種不同的輻射偵測設備去量結果都是正常。

  24. 孔委員文吉

    去年兩位日本學者在偵測的時候發現的「熱點」,你們說那是受到電波干擾產生的錯誤信號。

  25. 蔡主任委員春鴻

    是的,那個部分我們去年就已經確認過了。

  26. 孔委員文吉

    他們宣稱的輻射「熱點」根本不存在,等於是反駁了前面那兩位日本學者。

  27. 蔡主任委員春鴻

    沒錯,我們不止是用測量來確認,也和那個設備的原廠確認過,他們用的是舊型的設備,那個原廠後來已經轉移到另外一個廠,設備也已經改進了。

  28. 孔委員文吉

    當初在蘭嶼偵測到輻射之後,影響到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做的決議,除了民進黨的委員開記者會說蘭嶼受到輻射污染,後來我們在這裡也做成決議,要你們依蘭嶼民眾的意願來做健康檢查。

  29. 蔡主任委員春鴻

    這個部分也有進行協調。

  30. 孔委員文吉

    後來你們發現當時這兩位日本學者的偵測是受到電波干擾才產生誤信號,今年7月份你們邀請三位日本學者重新到蘭嶼做全島的偵測,發現蘭嶼沒有受到輻射的影響,對不對?

  31. 蔡主任委員春鴻

    沒錯,是的。

  32. 孔委員文吉

    蘭嶼沒有受到輻射影響,這點你要多宣導啊!

  33. 蔡主任委員春鴻

    有,不論是這次的過程也好,或是過去幾次國內專家去檢測的過程也好,我們都有邀請地方一起參與。

  34. 孔委員文吉

    你們未來要去加強宣導,讓蘭嶼的民眾不要惶恐,因為蘭嶼並沒有受到輻射的污染,好不好?

  35. 蔡主任委員春鴻

    是的,我們會和原民會一起合作,一起來進行宣導。

  36. 孔委員文吉

    好,謝謝。

  37. 蔡主任委員春鴻

    謝謝。

  3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9. 主席

    …然要靠地方公投來補強。其實,我和孔委員文吉及鄭委員天財的精神是一樣,所以我才願意連署。同樣的邏輯,誠如剛才陳委員所言,核廢料及核電廠是鄰避設施,應該充分尊重當地居民的意願,但現有公投法是以全國作為一個範圍,無法兼顧到公平性,以致受影響的範圍和程度也有差異,所以為什麼大家有共識要增訂第六條之一,因為這樣才會讓公投體系更完整,並真正的尊重民意及反映民意,所以針對這一點,我想孔委員和鄭委員大概都會支持。

  40. 孔委員文吉

    我想議題不太一樣,不過先謝謝召委早上有幫我連署,不過那是針對蘭嶼核廢料貯存場時程的問題,我是希望做一個專案報告,因為早上鄭委員有特別提到,既然已經公告建議候選場址,依據低階核廢料最終處置場設置條例,1個月之內就要辦公投,也謝謝召委早上幫我連署了。不過這個議題涉及整個國家的核電政策,我們知道歐陸國家和美國各洲的核電公投,全部都是屬於全國性公投,而不是地方性公投,例如德國黑森邦興建核能電廠也希望發動地方公民投票,但他們聯邦憲法法院提假處分來制止,認為核能電廠屬於聯邦的一個事項,不應該透過地方公投來決定,以避免影響中央的權限。

  41. 我們核四是何等重大的議題,我們討論那麼久,也是希望交付全民來公投,所以我認為核四屬於比較全國性,還是做全國性的公投比較好。

  42. 主席

    孔委員,如果核四是蓋在您的選區,你的感受可能會比較不一樣,如果中央出現獨斷性的決策,就必須靠地方自治來平衡中央跟地方的權力,不能讓中央擁有太多的權力,導致地方自治沒有辦法落實,因為每個地方都有它的特性及屬性,如果今天核四廠是蓋在每位委員的選區,你們的感受也許會不一樣,像我的選區在高雄,但我的故鄉在屏東,屏東就在核四廠附近,所以我的感受就跟你們不一樣,那是切身之痛!同樣的,在核四廠周遭北北基宜…

  43. 何委員欣純

    …臺灣人民質疑,包括環保團體及公民團體都認為,執政黨打這一招其實是在做假球,如果國民黨委員真的支持核四公投,我覺得應該先從支持地方公投的修法開始,這樣反而可以讓臺灣人民扭轉你們做假球、打假議題、做假動作的質疑,讓臺灣人民真正相信執政黨是為了核四議題,以及是不是能夠真的落實公民投票及地方自治的精神,這也是今天該項修正案出委員會非常具有意義性及關鍵之所在,所以我呼籲國民黨委員,共同支持這個提案出委員會。

  44. 孔委員文吉

    我們的立場都表示的很清楚了,現在是否請原能會來說明一下?

  45. 主席

    說明都在報告裡面。我再補充一點,簡單來說,這是核四地方的公投條款,因為不可能有核五了,核五就變成核子武器了。既然核一、核二、核三沒有這個問題,所以這個是針對核四,如果是50公里的設計,就是北北基宜……

  46. 孔委員文吉

    你講的50公里是指什麼地方?

  47. 主席

    大概是北北基宜。

  48. 孔委員文吉

    有沒有包括宜蘭?

  49. 主席

    有包括宜蘭。

  50. 田委員秋堇

    場址所在地50公里內,所以有啊!

  51. 孔委員文吉

    有包括宜蘭嗎?

  52. 主席

    目前北北基宜有3個縣市都是國民黨執政,他們也要對選民負責,所以作為一個地方父母官,他們也很樂觀其成。如果你去問朱立倫或郝龍斌,他們也會願意支持,因為他們遭受很大的民意壓力,有70%的人希望核四立即停止興建,所以這對他們來說也是一種解套。

  53. 孔委員文吉

    這個我們在黨團大會中有討論過,雖然有的委員有不同意見,例如李慶華等委員也贊成地方公投,但黨團要整合出一個共識。至於地方性公投到底有什麼好?像早上談及蘭嶼核能廢料應該經過臺東縣公投,那也是辦地方公投,所以我們的立場是不是等我們黨團整合出意見,至於委員會這邊可以出委員會,但是先保留,因為我們還有不同的意見。

  54. 陳委員淑慧

    不可能啦!

  55. 孔委員文吉

    出委員會不是說通過啦!

  56. 何委員欣純

    對啊!就出委員會,不是說通過。

  5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8. 鄭委員天財

    已經講很多次了。

  59. 孔委員文吉

    怎麼會一定擺在原住民的地方?

  60. 田委員秋堇

    不然要擺在哪裡?

  61. 孔委員文吉

    怎麼會是擺在原住民的地方?我早上就反對了。

  62. 田委員秋堇

    你們反對是反對。

  6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4. 主席

    這哪是威脅,我是善意的提醒。

  65. 孔委員文吉

    剛才田委員秋堇就是講那一句話,所以我們都很氣憤,她說,反正核能廢料一定放在原住民地區,你們人比較少嘛!昨天在原民台我們都看到了,她還說反正蘭嶼就是人少,所以將來核廢料一定擺在原住民地區。我知道田委員對這個問題很關心,問題是妳講這句話會刺傷我們原住民的心,為什麼核廢料一定會擺在原住民地區?所以鄭委員天財才會這樣。早上質詢時我還特別提到,原子能委員會和台電該辦的公投都不辦,本來要在1個月之內舉辦,既然已經公告建議候選場址在臺東縣達仁鄉和烏坵,那就是地方性公投的依據,你們為什麼不辦呢?我只是舉這個例子而已。我也很尊重田委員,因為她是環保團體,所以不管在打獵或核能方面,她的主張常跟原住民利益有點背道而馳,加上田委員一直自稱是原住民,我們原住民鄉親看了之後,覺得她怎麼會講這種話,又不讓我們打獵,每次還到經濟委員會阻擋我的法案,連我們獵個山羌也要被罰錢。現在中午都有人說,猴子在採我們的農產品,請問猴子算不算保育類動物?我的意思是說,我們今天就事論事,但儘量不要講,反正核能廢料一定擺在原住民地區,因為我跟鄭委員都是堅持反對!所以這跟昨天核四倒閣案是不同議題。主席,我建議蘭嶼核能廢料要放置臺東縣達仁鄉的部分,先舉辦地方性公投,這部分已經有法源依據,之後再談全國性核四公投這麼重大的議題,現在朝野兩黨對這個議題還有不同意見,加上這比較屬於全國性質,不能說大家對核四公投還搞不定,例如有的民進黨委員說是鳥籠公投等等,那個比較屬於高層政治爭議的問題,不要認為透過這次修法就來解決,我覺得是分兩個層面:第一、有關地方性公投,可以先從臺東縣達仁鄉來辦,因為已經有法源依據;第二、現在核四公投大家還在談,而且尚未達成共識,包括國民黨團都還沒有共識,所以我建議不要因為這次修法,就想全部搞定,我建議還是維持原來原能會的意見,因為這是比較屬於全國性的。

  66. 主席

    孔委員,作為你的同事與朋友,我覺得如果你支持這個案子,你在台北市、新北市的選票絕對會衝高!這不是恐嚇,只是作為一個朋友對他的提醒。

  67. 何委員欣純

    選票只是其中一個考量,不是唯一的考量,孔委員,我們不要刺傷原住民的心,但也不要刺傷北北基人民的心,身為原住民的立法委員,您這麼關心蘭嶼的核廢料問題,低階核廢料確實也有公投的法源基礎了,依照這個邏輯來說,你應該要支持這個地方公投啊!

  68. 孔委員文吉

    這是現在才提出來的,那個是……

  69. 何委員欣純

    那個一定要做嘛!我們支持你一定要求他們做,那本來就有法源基礎了,而現在這個修法也只是替核四所在地的北北基宜的人民要求一個法源基礎,以便進行地方公投,這是同理可證嘛!方才你一直說不要刺傷原住民的心,我們也不要刺傷北北基人民的心啊!這是同理可證的事,同樣是地方自治,核四已經確定要蓋在這裡了,我們只是賦予北北基宜在核四50公里範圍內的人民能夠自主表達權利、意見,以及他們能否承受核四萬一發生事…

  7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1. 主席

    這牽涉到主持人的能力與協調能力,我對我的能力與協調能力有充分的信心。

  72. 孔委員文吉

    我們已經表達的很清楚了。

  73. 主席

    我必須讓大家講,有很多還沒有釐清的部分……

  7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5. 主席

    人是血肉之軀,人是有情感的,鐵杵都能磨成繡花針,人總是會受到情感與理智的反省、辯論而獲得扭轉或啟發,我一直相信真理始終深植於人心,只是有時候被黑暗所彌蓋,把黑雲撥開後就可以重見光明,所以我覺得這個有繼續討論的必要。

  76. 孔委員文吉

    現在每個委員都已經表達過意見了,……

  77. 主席

    睿智的陳召委……

  78. 孔委員文吉

    贊成與反對的意見都有……

  79. 主席

    你可以不聽啊!你可以回辦公室啊!

  8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1. 主席

    我是主席,我也尊重陳召委,對於你睿智的意見,我也洗耳恭聽啊,如果通過這條條文,會損害其他臺灣人民的什麼權益,你能不能回答我這個問題?這條條文通過後,我們可以增加北北基宜受到核四嚴重威脅的臺灣子民,給他們更多的權利,和樂而不為,為什麼要反對呢?如果這個法案沒過,你會損傷……

  82. 孔委員文吉

    你要聽我們發表意見,你要尊重委員的意見,之後做出折衷、綜合處置,不能說……

  83. 主席

    我說的是辯論,你不要把辯論視為批評嘛,你們不要畏懼辯論嘛!真理就是辯論出來的嘛!

  8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5. 鄭委員麗君

    是不是請鄭委員提出修正建議?

  86. 孔委員文吉

    我提一個折衷意見,因為我看了報告,他們是為了搶時效,要馬上停止。我建議第一項用行政罰,罰金可以提高,好比說可以由500萬元到3,000萬元以下,用行政罰來要求他們即時制止。如果再不制止就把他擺在最後一項,就是用刑罰的方式,刑罰的話就用5年。我要求你制止,你不聽,我們先用行政罰的方式,最後還是不聽的話,我們就提高到刑罰。如果行政罰跟刑罰都擺在第一項,這樣還要打官司。我想原能會的報告也是這個道理,行政罰擺第一項,刑罰擺最後一項,但罰度可以提高。

  87. 主席

    請何委員欣純發言。

  8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9. 這個立法技術沒有問題,原始版本與現在版本的差別在300萬元以下與300萬元到1,500萬元,立法精神完全一樣。

  90. 孔委員文吉

    召委,這個部分可能要請原能會說明一下,為什麼三讀時會改過來。

  91. 鄭委員麗君

    那一定是朝野協商時改的,所以沒有人知道。

  92. 孔委員文吉

    為什麼我們在委員會討論不到,三讀時就改過來,一定有其窒礙難行之處。

  93. 鄭委員麗君

    朝野協商時台電有沒有出席?

  9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5. 主席

    當初的草案也是我們去調出來的。第二十九條是不是按照鄭麗君委員的修正動議?我們先把修正動議文字化之後,再請各位委員看一下。

  96. 孔委員文吉

    我們聽一下原能會的意見。

  97. 鄭委員麗君

    蔡主委,我不是問你原條文的部分,而是問我們的版本「並應令其停止現場作業……」,可不可以讓你們當一個手段?

  9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9. 蔡主任委員春鴻

    以現行條文的執行面來講,其實我們都會令其停止現場作業等,所以這個部分不是一個太大的問題,對我們來講執行沒有太大的問題。

  100. 孔委員文吉

    「得」改為「應」會不會影響行政執行效率?

  101. 蔡主任委員春鴻

    我覺得現行條文的「得」改為「應」也可以,這樣可以避免刑罰、行政罰在那邊攪和。剛剛鄭委員只是問我後面的執行部分,我認為後面的執行假如「得」改成「應」,對我們執行上來講也可以。

  102. 主席

    主委的意見我們都瞭解了,我們也讓主委充分表示意見,各位委員也針對這部分逐漸建立起一個模糊的共識。根據我的估計,這個共識已經超過70%,有了這個共識之後,我們再送朝野協商去做討論。

  103. 孔委員文吉

    他們是考量行政執行效率,我們需要是真正能夠嚇阻,我們不能等判決了再執行嘛!「得」改成「應」就應該有嚇阻作用,本席不知你們顧忌什麼?那個罰鍰是不是沒有用?

  104. 主席

    主委一路以來的顧忌都很多的。

  10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6. 主席

    現在我們已經充分討論了,原始的版本大家也都看到了,原始版本就是用鄭委員麗君的版本,刑罰才能產生嚇阻作用,行政罰目前為止大家都不滿意,用刑罰來取代行政罰,改成「應」的部分,大家有共識,是不是就讓第二十九條通過?如果大家還有意見,到朝野協商還可以作一些討論。

  107. 孔委員文吉

    行政罰就不要了?

  108. 鄭委員麗君

    對。

  10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0. 繼續進行第三十條。

  111. 孔委員文吉

    第二十九條唸一下好嗎?

  112. 主席

    剛才已經唸了。

  11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4. 陳委員淑慧

    第二十九條他說不須朝野協商……

  115. 孔委員文吉

    談第三十條吧!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孔文吉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