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是否應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牛肉進口?殘留標準與查驗應如何訂定?認為瘦肉精與農藥一樣有毒性但關鍵在劑量,並非完全不能添加,只要劑量合乎規定即可使用。「其實這些東西就跟農藥一樣,它是有毒性,但問題在量上面,並不是這個東西都不能加,像我們也有使用農藥,所以只要量是對的,是合乎規定的」是否應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牛肉進口?殘留標準與查驗應如何訂定?認為符合臺灣規定、不含齊帕特羅且萊克多巴胺殘留量符合標準的美國牛肉應該繼續進口。「院長,你也承認美國牛肉應該繼續進口」發言紀錄
- 詹委員凱臣
(17時8分)主席、行政院江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首先請教江院長一個問題,美國牛肉可不可以吃?
- 主席
請行政院江院長答復。
- 江院長宜樺
(17時8分)主席、各位委員。可以。
- 詹委員凱臣
為什麼?現在不是有一些進口的牛肉都含有不同成分?
- 江院長宜樺
那是極少數,但是已經在我們抽查到之後,加以禁絕,所以現在並沒有含有不法瘦肉精的問題。
- 詹委員凱臣
對這部分我要再解釋清楚。全世界的瘦肉精有四十多種,美國FDA最早只允許萊克多巴胺這一種,也就是四十多種瘦肉精裡,最輕毒素的萊克多巴胺加在美國牛肉裡是被允許的,但幾年前,他們又加了齊帕特羅這種瘦肉精,所以美國現在是允許兩種瘦肉精加在牛肉裡。當然,他們的成份、規格要求跟我們的不一樣,在台灣我們只允許萊克多巴胺10ppb,但是美國本土是可以允許兩種瘦肉精,一種是萊克多巴胺,一種是齊帕特羅。這次我們驗出的美國牛肉瘦肉精是萊克多巴胺之外的另一種成份,那個雖然美國本土允許,但是台灣並不允許,所以只要合乎標準進來的美國牛肉,也就是不含齊帕特羅,但還是有合乎標準的萊克多巴胺,那麼美國牛肉可不可以吃?
- 江院長宜樺
當然可以。我們這次禁絕掉的,也是含有齊帕特羅這種瘦肉精的美國牛肉,而且據我們所知,美國政府其實也在考慮禁止齊帕特羅,當然這是他們政策上的討論,不管他們最後做出的決定如何,我們現在是只允許含有容許值範圍內的萊克多巴胺瘦肉精的美國牛肉進口。
- 詹委員凱臣
因為齊帕特羅的毒性是12倍於萊克多巴胺,在此,我必須跟院長和國人同胞說明,其實這些東西就跟農藥一樣,它是有毒性,但問題在量上面,並不是這個東西都不能加,像我們也有使用農藥,所以只要量是對的,是合乎規定的,譬如萊克多巴胺10 ppb,另外齊帕特羅0.83ppb,它在美國是被允許的,雖然台灣只允許一種,並不表示這些都不能使用。我們必須把瘦肉精的這個觀念稍微弄清楚。院長,你也承認美國牛肉應該繼續進口……
- 江院長宜樺
我們經過去年有關進口美國牛肉的討論後,尤其是在7、8月CODEX做成最終標準後,這個爭議已經平息了,現在我們也知道,美國牛肉原則上可以進口,但必須符合我們國家的規定。
- 詹委員凱臣
院長,這本是你這次的施政報告,針對報告內容,本席非常肯定,但整整這麼一本報告裡面,沒有提到「僑胞」或「海外僑民」字眼,這是我最不滿意的地方。院長你想想看,你這篇報告只能證明你是2,300萬人民的院長,但是只要你在裡面任何一個地方隨便加個海外僑胞、海外僑民或海外地區,你就是6,000萬人的院長,有這麼好的投資報酬率嗎?只要加幾個字,你就多了3,500萬人的管轄。
- 江院長宜樺
向委員報告,我們送給大院的施政報告,分成口頭版和書面版,書面版絕對是有,而且分門別類非常清楚,但是口頭版因為篇幅和時間限制,不要講說「僑胞」有可能沒有提到,甚至有些施政項目也沒有辦法一一提到,這是在所難免。
- 詹委員凱臣
但是至少要加幾個字啊!譬如「海外地區」、「僑胞」,因為中華民國海外人口比台灣人口還多!
- 江院長宜樺
謝謝委員的建議,我們將來在施政報告撰寫上,會注意這個問題。
- 詹委員凱臣
海外僑胞是國內的負擔嗎?
- 江院長宜樺
當然不是。
- 詹委員凱臣
不是吧!為什麼有人老是講海外僑胞A我們的健保、A我們的年金?
- 江院長宜樺
那是個誤解,絕對是個誤解。
- 詹委員凱臣
政府的政策,譬如稅制、年金、健保的費用,不會因為是海外僑胞,就給予減免,沒有!海外僑胞也是按照政府的規定……
- 江院長宜樺
我們的僑胞享有健保,一樣是必須繳納必要費用。
- 詹委員凱臣
對啊!本席要請教陳委員長。陳委員長,你辛苦了!聽說你從上任到現在已經出國10次了?
- 陳委員長士魁
到美國4次,日本1次,巴拿馬1次,總共6次。
- 詹委員凱臣
那你覺得海外僑胞對國家的向心力如何?
- 陳委員長士魁
海外僑胞對國家的向心力,以及對台灣未來的發展都非常關心。
- 詹委員凱臣
院長,我在美國舉辦了一些僑務的座談,希望僑胞能夠繼續支持我們中華民國,事實上幾乎沒有不支持中華民國台灣的僑胞,我很少碰到。僑胞的事情不是只有僑務委員會在管,與內政有關係,與經濟部有關係,與農委會、其他部會都有關係。請問院長,您的僑務政策是什麼?
- 江院長宜樺
向委員報告,僑胞對於國家的貢獻及未來各方面的發展可能發揮的作用確實非常、非常大。過去因為工作的關係,我也拜訪過僑社,現在擔任院長之後,從今年10月四海同心聯歡大會,都可以感受到來自世界各地的僑胞對於中華民國的認同及向心力。將來的僑務政策其實從陳委員長上任之後就有一個很新穎的規畫,他會特別加強我們在僑教、僑胞回國投資、促進國內經濟發展等幾個重要的方面有所著力。
- 詹委員凱臣
謝謝,委員長,你真的辛苦了。我在美國看到電視節目,知道你到很多地方去,希望你繼續替我們僑胞努力,好不好?
- 陳委員長士魁
好,謝謝委員。
- 詹委員凱臣
接下來我想請教外交部林部長。從免簽證的實施,到TIFA的談判、台日漁業的談判、台菲漁業的談判、WHA的談判、現在ICAO的談判,外交部做了很多事情,也做得很不錯,憑良心講,我對外交部的努力、做了很多事情給予肯定。請問部長,我們與柬埔寨及緬甸有沒有外交關係?
- 林部長永樂
我們現在與柬埔寨、寮國、緬甸沒有外交關係,可是已經建立了相當的接觸,這也是我們列為重點的工作。
- 詹委員凱臣
你相不相信僑胞可以把國旗放在柬埔寨,每個人都歡迎,也可以放在緬甸,甚至可以拿到孟加拉?請你們看一下這些照片。本席辦公室與外交部、農委會把幾百噸的白米送到這些國家,這張照片是在孟加拉,當地的民眾正排隊等著領米。這些米是僑胞把農委會給他們的米再加上一些包裝,上面寫著Love from Taiwan,也有我們的國旗。外交部做不到的地方,僑胞都做到了。當然,這不是外交關係,卻是一個很好的開始,至少讓大家知道這是台灣。
再看下一張照片,有多少人排隊等著領到僑胞幫他們申請到的白米?這是不是外交關係?
- 林部長永樂
這是民間的外交,我們希望大家能夠一起推動我們與其他國家的友好關係。
- 詹委員凱臣
海外僑胞做的與外交部有關係,與農委會有關係,很多事情都是如此,譬如護照就與移民署有關係。我的意思是,海外僑胞與國內的關係是很密切、不能分開的,也是非常重要的,我希望政府能夠明白、確實地了解這一點。
- 林部長永樂
是,我們完全同意,我們也非常希望能夠利用各地台商的力量一起來推動。
- 詹委員凱臣
但是我們給僑胞的資源還是太少了。我開個玩笑,30架阿帕契直昇機即將抵台,1架直昇機的錢就差不多是僑委會2年的預算,所以政府還是應該多關心一下僑胞,好不好?
- 林部長永樂
是。
- 詹委員凱臣
謝謝部長。
- 林部長永樂
謝謝委員。
- 詹委員凱臣
接下來我想請教院長個人的意見。院長,您對於監聽有什麼看法?
- 江院長宜樺
監聽是打擊犯罪的一種工具,但是監聽的執行必須按照國家的法令來做才不會浮濫。
- 詹委員凱臣
我認為監聽是有必要的,美國聯邦法院在10月10日或9日通過一個法,允許美國政府繼續監聽人民。為什麼這麼做?因為監聽不是只有政治目的,很多人都把監聽說成是為了政治目的,殊不知監聽有一部分是可以防止犯罪的。
- 江院長宜樺
監聽主要就是為了防止犯罪……
- 詹委員凱臣
而且可以減少經濟問題和社會問題,所以監聽有其必要。
- 江院長宜樺
是。
- 詹委員凱臣
我贊成法務部長講的一句話,那就是:「監聽是政府的必要之惡。」我們經常說:「防君子,不防小人。」其實監聽是為了防小人,不防君子。是不是這樣?
- 江院長宜樺
這也可以說是委員的一種表達方式,我們尊重;但是我們認同委員剛才所講的,監聽之所以存在,是為了要打擊犯罪,讓民眾生活安全。因此,如果我們以自己國內監聽案件的種類來分的話,絕大部分都是用在毒品防治、黑道幫派以及貪污等等相關的重要犯罪上,國人只要看清楚這個真相,就會了解監聽對於我們防治犯罪確實是很有幫助的。
- 詹委員凱臣
我希望能夠讓監聽正名,不要讓它被污名化。監聽有其必要,對一個國家的很多方面,真的很重要。
- 江院長宜樺
我相信經過這段時間的討論,絕大部分的民眾也都知道我們所謂的通訊監察,其實有其存在必要。當然,我們要小心,不要讓它被用在不法用途上,或是使用頻率過於浮濫;但是該做的,都應該要做,否則我們的國家沒有辦法確保安全。
- 詹委員凱臣
對,所以我剛才強調的也是合法監聽,並不是一般監聽。
另外,我要舉個例子請教院長,如果我們兩人吵架、爭執時,我拿起鞋子往地上丟、往後面丟或是往天空丟,這樣有沒有犯法?
- 江院長宜樺
只要沒有傷害到別人,那是你的一種表現方式;但是如果你丟的方向會傷害到他人,就是不對的。
- 詹委員凱臣
我拿起鞋子往地上丟和往你身上丟,有一樣嗎?
- 江院長宜樺
當然是不一樣。
- 詹委員凱臣
所以這麼簡單的法律常識和道理,大家還有必要再吵嗎?我們只是要說,你可以表達你個人的意見,因為這是民主啊!但是你的個人意見表達不能帶有侵略性或是傷害性的行為,這是何其簡單的道理,為什麼大家都會講說:「我丟在地上,為什麼不可以?」當兩個人吵架時,你拿起鞋子往哪邊丟都沒有關係嗎?
- 江院長宜樺
我贊成委員所做的分辨。
- 詹委員凱臣
最後,我要請教院長的是有關照顧身心障礙者的問題。我有個親戚的小孩是身心障礙者,他從來沒有自己出過門,也沒有自己做什麼其他事情,每天都是由別人來照顧他。其實他出門時很方便,因為他持有身心障礙者的卡片,所以他的車子可以停放在身心障礙者的專用車位,而且很多走道和坡道也都有無障礙設施;但是如果照顧他的人,以後無法再照顧他,那麼政府對於這些身心障礙者有何保護措施?政府有沒有一個多元性的政策,可以讓他們的將來受到保障?
- 江院長宜樺
報告委員,這正是我任內希望能夠有重大突破的施政項目之一。現在我們國家對於身心障礙者,根據身權法的規定,是有相當多的名目上的保障;但是對於他們的父母或家人亡故之後,他們要如何生存或是自給自足,這是我們將來要建立制度加以協助的。
- 詹委員凱臣
這個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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