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是否應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牛肉進口?殘留標準與查驗應如何訂定?主張訂定判定重大食品衛生安全事件及停止查驗申請的原則時,應彌補當初與美國簽訂協議機制不足之處,不能再大開門「母法都已經授權了,原則訂定時就要彌補當初協議機制不足之處,不能再大開放水之門。」是否應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牛肉進口?殘留標準與查驗應如何訂定?質疑被查出含齊帕特羅的美福、樹森等牛肉僅直接退貨而未銷毀,使進口商無成本付出、缺乏自律「就發現並沒有銷毀,而是直接退貨而已,對進口商而言不用銷毀,所以他們根本就沒有自律的問題,因為沒有成本,沒有付出代價」是否應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牛肉進口?殘留標準與查驗應如何訂定?認為二○○九年與美國簽訂的進口牛肉協議是不公平條約,其中規定查獲高風險不當添加物時仍視為有合格進口資格,不能直接退貨退出,只能逐批退「我們跟美國簽的不公平條約裡面,講到如果查獲高風險的不當添加物時,衛福部即以前的衛生署,還要視它為有合格進口資格,不能夠直接退貨跟退出去,或是真的違法只能逐批退」是否應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牛肉進口?殘留標準與查驗應如何訂定?主張對不遵守規定的進口者應立即停止進口,而非耗費政府人力與經費逐批把關「哪有這樣花錢跟人力自己把關的?應該是叫不遵守規定的人立即停止進口。」是否應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牛肉進口?殘留標準與查驗應如何訂定?質疑對含齊帕特羅等高風險添加物的美國牛肉邊境把關失靈,認為樹森或美福即使在邊境被查出也未公告資訊,使人民一無所知「反觀臺灣,樹森或美福即使在邊境被查出,你們還是沒有將資訊公告,人民一無所知」發言紀錄
- 林委員淑芬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你在立法院都在應付立法委員,說要回去了解,但等到事件過去了,就不會去了解了,你們說要請研究人員研究檢測方法,也會邀請專家學者來討論,都已經過了1個月了,結果還要再請教專家學者?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我告訴你真的問題何在,你們就是讓小蝦米稽查人員要去對抗大鯨魚,這不是要他們拿身家性命開玩笑嗎?光是去年的食品稽查人力到今年就少了100人,地方的部分人家待不住,是因為不敢待,不只是因為薪水不夠而已,而是去現場稽查後,其身家可能會有安全之虞,所以小蝦米如何對抗大鯨魚?這不是你們在此應付我們就可以解決的,且這並不是個案,而是已經層出不窮,結果你們到現在卻說還要繼續研究。
回到棉酚的問題上,你們對台灣棉酚安全的風險評估要怎麼做?依據食工所的報告,餵食棉籽粕給狗吃,在餵之前棉酚的檢驗量跟狗吃完後解出大便中棉酚的檢驗量相較,其游離棉酚是以前的3.5倍,這證明棉籽粕中結合型的棉酚在腸道中會被游離化,而且也證明了,除了游離型棉酚,還有結合型棉酚,這部分我們先不談,但以過去的新聞來看,你們在10月31日有公告,你們抽查236件架上油品,並透過脂肪酸來檢驗,結果檢出76件脂肪酸組成與資料庫不完全符合,且37件不合格、17件合格、28件還需要進一步確認,這件事情是這樣來的,沒錯吧?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28件待確認指的是哪28件?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後來有確認完了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其他21件都合格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那個牌子呢?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你們抽查的236件油品中,37件是不合格的,但這並沒有包括味全及福懋,後來你們潘志寬在公文方面出了一點問題,就是把「查廠」寫成「下架」,對不對?請問,查廠對廠商的威脅比較大還是下架對廠商的威脅比較大?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我是在問你,查廠對廠商的壓力比較大還是下架對廠商的壓力比較大?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現在頂新和福懋是自主管理還是查廠管理出來的?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頂新呢?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答案出來了,第一,包括銅葉綠素都是在查廠的過程中發現的,查廠才會對廠商有壓力,不像下架後還可以再上架,但若沒有去查廠就不會知道問題在那裡,所以查廠給業者的壓力會比下架來得大,部長,你們10月30日處罰了潘志寬,因為他把查廠改成下架,據說當天出這份公文時,你們是在一起的,到底當天你們有沒有在一起?潘志寬被處分了、下台了、調離主管職,可是聽說當天是你跟他在一起的,有沒有這一回事?10月30日行政院舉行食安危機會議,潘志寬和蔡淑貞有沒有跟你一起到行政院裡面開會?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部長,10月30日、10月31日你有沒有跟潘志寬在一起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你們有開會,但不一定是在行政院的那個會議中碰面,而他在發公文以前,你有沒有跟他見面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我聽內部人員不服的說,今天是拿潘志寬當代罪羔羊,叫他調離非主管職,但聽說要求下架是部長下的令,這到底是不是事實?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就是因為大家都在這裡,而內部有人不服,明明是部長下的令,怎麼叫潘志寬一個人扛起來呢?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最好是沒有。
再來,全台灣棉籽油除了進口之外,有沒有台灣自己煉製的?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請教關務署,台灣有沒有進口棉籽?進口的量有多大?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本席是問你棉籽,不是棉籽油啦!有沒有進口棉籽?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你沒有看到報告?我上網都查到了!本席詢問你們每年進口的棉籽量到底是哪些廠商進口的?你們回答我一份公文,告訴我「事涉機密,不能公布」,我又問你們,臺灣除了進口棉籽油外,有沒有人進口棉籽自己去榨棉籽油?關務署告訴我「這是廠商報關的機密,不能提供」,請問農委會王副主委,進口棉籽需不需要申報?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進口棉籽應該向農委會申報,還是向FDA申報?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要不要向FDA申報?臺灣主管棉籽進口的政府機關是哪一個單位?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所以現在沒有一個單位在管棉籽,一年進口將近2,000噸,這2,000噸棉籽沒有人管!
次長,一家榨油的公司可不可以進口動物飼料?營業項目允不允許?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我為什麼要講這件事情?頂新進口棉籽粕是個事實,但是我問你們棉籽是哪家廠商進口,你們不願意告訴我,可是頂新的網頁已經告訴我們了,頂新除了進口棉籽外,還有脫棉機,還有機器可以榨油,你們有沒有針對頂新去查廠?頂新已經攙入大統的油品……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那部機器每天、每年到底榨出多少棉籽油?榨棉籽油需不需要申報?需不需要查驗?有沒有查到?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請你先回答我,這一台榨油設備有沒有進口棉籽?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你到現在還不知道頂新有沒有進口棉籽來榨棉籽油!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你們還是不知道!這樣的管制機制到底是由誰來管理這一塊?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請問工業局呂副局長,頂新做為一家食品工業公司有沒有申請要進口飼料?為什麼頂新可以進口棉籽粕及販賣棉籽粕?經濟部有沒有許可它進口動物飼料?營業項目有沒有這一項?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你們什麼都不知道!所有的國家機器,無論是經濟部、農委會、衛福部,對於超大集團的財團所經營的營業項目,你們完全無法精準的掌握他們究竟在幹什麼,是不是?市占率這麼高,品牌這麼老,整個資本規模那麼大,可是從經濟部、農委會到衛福部,對於公司營業的所有管理,卻是一問三不知,這是什麼道理?難道政府已經完全沒有管制能力了,對財團完全沒有管制能力了!對此我們真的非常遺憾。
最後,臺灣兩大油脂公司,一個是中聯油脂,另一個是大統一集團,其中一個已經出現一大堆問題了,整個市場架上的產品統統都出問題了、品牌都出問題了,請問人民何去何從?次長,今年10月美國牛肉在韓國被發現檢出含齊帕特羅,韓國馬上停止部分美國牛肉的進口,反觀臺灣,樹森或美福即使在邊境被查出,你們還是沒有將資訊公告,人民一無所知,今天這則新聞會跑出來是因為地方衛生局查出來了,你們才不得不將這個事件公告出來,如果沒有桃園縣政府的查察,沒有這則新聞報導,你們的邊境把關還是假的。今天對於高風險的食品,透過邊境把關要阻絕於境外,你們沒有阻隔,高風險食品的查驗花費政府邊境所有把關的人力與資源,一般進口食品的部分就被排擠掉了,進口食品的安全就更加岌岌可危了,這個事情這麼嚴重,本席要求一定要啟動食管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暫停申報查驗,可不可以?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你隨便說說!本席最後問你一個問題……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最後,有一個問題你們從來沒有回答過我,統一的食品有使用棉籽油,但是他們從未進口,他們在接受自由時報的訪問時表示他們是從美國原裝進口進來的,沒有申報其實是違反食管法的規定,這一件事情要怎麼辦?對統一有沒有開罰?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他們沒有申報,棉籽油只有大統、富味鄉有申報,統一沒有申報、沒有申請進口。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我已經講過N遍了,到底有沒有處分?有沒有處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我再講第二遍,還有旺旺仙貝,加一個「調味料」3個字就可以涵蓋食品的添加物,這樣可以嗎?「調味料」3個字說得通嗎?「植物油」3個字說得通嗎?有沒有處分?你下一次一定要回答我這兩個個案有沒有處分,對財團是如此的寬鬆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在席位上)原裝進口的啦!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在席位上)跟人民吃一樣的啦!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光是從8月到10月短短的幾個月,我們驗出來有齊怕特羅,不合格的進口數量有六萬多公斤,是一個非常大的數量;再者,美國生產齊怕特羅的公司是美商默沙東藥廠,結果默沙東藥廠現在已經宣布不再生產齊怕特羅了,為什麼他們這麼宣布,是因為美國最大的肉品公司叫「Tyson Foods」,他自己就是最大的牛肉加工廠,他發現牛隻使用齊怕特羅出現無法行走和憂鬱的狀況,所以美國的FDA也對這個事情已經進行了調查。
因此我們從美國的狀況回推回來就會發現,韓國也發現,臺灣也發現,那就是說在美國現有的滯銷牛肉,為什麼用齊怕特羅比萊克多巴胺都還要多?是因為它不只是瘦肉精,它還可以讓牛肉長得更快,把這個生長期縮短數個禮拜或數個月,這樣子對成本而言是非常的省,這一批滯銷的牛肉向亞洲低價位傾銷,這是很嚴重的事情。
前一陣子,不管是美福、樹森等所查出來的牛肉跑到哪裡去了?就發現並沒有銷毀,而是直接退貨而已,對進口商而言不用銷毀,所以他們根本就沒有自律的問題,因為沒有成本,沒有付出代價,因此大家對於自律把關這一關事實上是非常的寬鬆。
因為這樣子,我們又看到邊境把關的人力和資源這麼有限,結果我們要逐批驗,再加上日本高風險的輻射污染魚食品又要抽驗,所以排擠了我們所有進口食品的檢驗,這件事是非常的嚴重,我們也可以理解組長說的第三十四條修過了,但美國就是不遵守規定,哪有這樣花錢跟人力自己把關的?應該是叫不遵守規定的人立即停止進口。
我們要啟動第三十四條,本席知道剛修的法,子法還沒有訂出來,所以我們要求趕快訂出子法,儘速停止受理查驗登記,我們回頭再說,2009年跟美國簽進口牛肉的時候,我們有多麼不公平的條款,我們跟美國簽的不公平條約裡面,講到如果查獲高風險的不當添加物時,衛福部即以前的衛生署,還要視它為有合格進口資格,不能夠直接退貨跟退出去,或是真的違法只能逐批退,本席認為相較於那個不平等的協議和條約,我們的第三十四條,是真的要硬起來,謝謝。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是已經有第三十四條的母法了,你們的子法要儘速的訂出來,什麼叫「重大食品危害」?這樣子不叫「重大食品危害」嗎?我們以樹森為例,它不是在邊境阻絕成功的,它是進到桃園衛生局裡面驗出來的,沒有驗的在哪裡?邊境沒有阻絕,你知道臺灣今年可能會進口的牛肉,比人家講的棉籽油還要多數倍,棉籽油算什麼?美國牛肉大概進了三、四萬公噸,在邊境沒有逐批驗的狀況下,結果到通路商店,都已經吃了才查驗出這麼多,我們的風險太大了,所以本席希望你們在訂定子法的時候,對於「重大食品安全」的界定時,更應該站在國人安全的立場把關才是。
以韓國為例,10月頻頻查到齊怕特羅,韓國已經停止了部分牛肉的進口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儘速是不是有點模糊,兩個月或一個月要訂出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好,就再給你們兩個月內,一定要訂出所謂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發生的停止查驗申請辦法。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兩個月內是年底嘛!年底以前也沒錯。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兩個月內訂定停止查驗申請的原則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對,要判定還要停止申請查驗的原則是什麼,但還是要配合和美國簽的協議,那個協議並沒有阻止進來的權利,所以第三十四條是一個補網的機制,母法都已經授權了,原則訂定時就要彌補當初協議機制不足之處,不能再大開放水之門。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
於兩個月內訂定判定重大食品衛生安全事件及停止查驗申請之原則。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張委員嘉郡書面質詢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亭妃書面質詢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說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潘委員維剛書面質詢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鄭委員汝芬書面質詢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楊委員曜書面質詢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說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黃委員昭順書面質詢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淑芬書面質詢
食品衛生稽查人力不足,如何落實食品安全?
1.去年監察院調查發現,衛生署食品衛生處現有人力不足,也未尋求替代方案;各縣市政府衛生局食品衛生編制專責人力單薄,又異動頻繁,造成稽查頻率、檢驗質量、管理嚴謹度均不足。在監察院多次提出糾正案後,去年10月行政院衛生署擬定「重建食品藥物安全(清雲行動五五方案)計畫」,其內容為「五年、經費十五億、員額五百人、五千家加強管理、五萬家GHP」;另針對食品衛生安全管理,進一步提出源頭管理、強制登錄、風險偵測、容器管理、製程改善、稽查取締、持續關懷及後續追蹤等8項策進措施,但是去年核定經費為13.6億,人員增補僅57人,監察委員12月請你去說明時,經費和人力皆尚未到位,,當時監委便提出希望部長嚴肅看待「食品衛生管理人力俱缺」的困境。會中監委指出,台灣迄未成立食品衛生安全風險評估管理機構,在人力、儀器、經費極度缺乏的情形下,如何強化食品衛生檢驗機制?如何解決地方政府稽查人力不足,無法落實相關稽查業務窘境?政府施政應扣緊時代變遷,部分單位重要性不若以往,政府應調整相關人員經費配置,對於關乎人命的食品衛生安全,編列足夠的人力及經費。
- 2.請問部長,目前中央與地方食品安全稽查人員一共多少人?根據2011年全國食品安全會議的報告和食管署提供的資料
2011 2013
食品安全稽查人員(正式人力) 461人
(中央17人、地方444人) 333人
(中央17人、地方316人)
食品安全稽查人員(臨時人力) 13人 20.4人
總計 474人 354.4人
(重建食品藥物安全(清雲行動五五方案)計畫」21人)
在食品安全問題層出不窮下,基層的食品稽查人員卻呈現越來越短少的趨勢,對於食品安全的事先預防和事後查驗而言,都是相當大的危機。再對照去年10月份衛福部提出的「重建食品藥物安全(清雲行動五五方案)計畫」,根據衛福部提供資料,102年業務費內(除台北市外,均依人口比例規劃以1人為原則)約21人,以補助款方式補助地方衛生局,由衛生局聘請單工臨時人員方式協助執行稽查作業。換句話說,今年包含計畫的執行經費下中央加地方食品稽查人力才375.4人,部長喊聲要達到每年稽查人力500人,對照前年和今年基層稽查人數減少了近100人,衛福部要落實食品安全,恐怕還是紙上談兵。
清雲行動五五方案-「重建食品藥物安全計畫」
預算科目/千元 103年預算案 102年法定預算
強化食品源頭管理機制 129,573 137,928
強化藥品上市後之安全性 9,268 8,080
補助各縣市衛生局辦理食在安全-食品衛生管理提升計畫,加強食品工廠及食品業者稽查 5,924 6,969
食衛署補助各縣市衛生局經費
預算科目/千元 103年 102年
補助各縣市衛生局辦理食在安全-食品衛生管理提升計畫 42,000 38,000
補助各縣市衛生局辦理食在安全-食品衛生管理提升計畫,加強食品工廠及食品業者稽查 5,924 6,969
補助各縣市衛生局辦理強化地方檢驗量能計畫 29,070 36,000
修法方向及相關子法規實施期程及辦法
1.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案於5/31三讀通過,衛福部當時表是已著手研議及啟動新法上路後全面改革行動方案之配套措施,相關子法規及公告事項將於6個月內完成,而今11月月底也將滿6個月,食管法後續的子法規實施期程及辦法都完成了嗎?
2.根據衛福部提供的「食品衛生管理法授權子法規修定進度表」,衛福部列了41個子法規,但是目前只完成19個,其中還有5個是暫無公告事項、不須預告或103年1月再公告預告事項的,換言之,還有超過半數的子法規(22個)尚未完成公告。
3.回顧當時行政院和衛福部為了平息國人對食品安全的怨氣,快馬加鞭要求速審食品衛生管理法,並在最短時間內完成三讀,讓大家誤以為食管法三讀通過後,國內的食品安全應該會更進步,然而因為衛福部、食藥署的怠惰,食管法徒具形式,無法真正管轄到食品業者、打擊黑心廠商。請問部長,食管法相關子法規何時才會全數完成公告?
※實施期程一拖再拖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林淑芬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