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超明於內政委員會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苗栗縣第1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全國性公民投票應與全國性選舉同日舉行,還是分開舉行?認為民眾能夠同時進行三種投票,並表示過去曾支持三種投票合併舉行。「以前我支持三種投票一起舉行,國民黨也是說不可能,但我認為民眾不可能那麼笨,無法三種選舉同時舉行,但是在這邊……」

發言紀錄

  1. 陳委員超明

    這個本來就有的,每年都會把資料做成一本冊子,所以陳其邁委員很聰明,他要的是光碟,結果內政部卻送了8,000頁紙本,難怪他會生氣,他是要追究你們這個問題。但是陳委員,雖然是提供紙本資料,但其實他們也是相當盡責。

  2. 陳委員其邁

    不然我把資料拿過來給你看。

  3. 陳委員超明

    不然請你拿過來,讓我了解這些狀況。

  4. 陳委員其邁

    那可能要請三個人幫忙搬過來。

  5. 陳委員超明

    是陳委員才拿得到這些資料,如果是我們要求提供,可能還拿不到資料。

  6. 陳委員其邁

    不是,本來就是要提供那些資料,如果提供的是光碟,我們要看這些資料也比較快速,不然就用電子郵件傳送過來,容量只要幾Mega,對不對?

  7. 主席

    你們有沒有光碟?

  8. 陳委員超明

    有沒有指定要光碟?

  9. 陳委員其邁

    一定會有電子紀錄,一定有的!

  10. 季處長志平

    有電子檔,但是我們沒有光碟。

  11. 陳委員超明

    是因為你們沒有燒錄成光碟,電子檔可以燒錄成光碟。處長先不要緊張,因為預算實在是刪減得太厲害,我的建議是先保留,請內政部儘速把光碟送過去。

  12. 陳委員其邁

    不需要這樣做。

  13. 陳委員超明

    因為他們不曉得陳委員的用意,現在才了解。我很欽佩陳委員的意見,真的太厲害了!

  14. 陳委員其邁

    傷害已經造成,已經沒辦法了。

  15. 陳委員超明

    不要說「傷害已經造成」這樣的話,人總是難免會有疏忽的時候,你要給人家機會。

  16. 陳委員其邁

    大家都說好要送光碟過來,結果還故意送紙本,連國會組也知道要送光碟來。

  17. 陳委員超明

    也是會有這樣的情形發生。陳其邁委員,有時候他們一忙起來,聽到你的名字就會緊張,因此趕快將紙本資料送過來,請你能夠體諒,好嗎?不然一刪減之後,預算就沒了!現在請他們趕緊提供光碟資料讓你看,好嗎?

  18. 陳委員其邁

    叫他們紙少用一點。

  19. 陳委員超明

    紙用少一些,不然就是不要增列這部分的預算,今年增列了59萬1,000元,那就刪減59萬1,000元。

  20. 主席

    現在的問題就是出在你們太懶惰了,這只要一個動作就能完成的。無論是把電子檔燒錄成光碟或是儲存隨身碟後提供給委員都可以,如果不好意思拿隨身碟,就只要把燒錄一份光碟再給委員,竟然連這個動作都不做,只把現成的紙本資料送過去。我本來還以為你們是一頁一頁拿去印,還覺得你們太努力,把這些資料一頁一頁印出來,結果不是如此,而是拿現成的資料。

  21. 第五案、第五案之一及第六案,我們取中間值,減列679萬8,000元,採第五案陳委員提案。

  22. 陳委員超明

    可以讓我們表示意見嗎?

  23. 主席

    好,請說。

  24. 陳委員超明

    我覺得如果是取中間值的話,這樣刪除太多了,現在預算也是一刪再刪,我們就把增列59萬1,000元這部分刪掉就好了!不要刪這五、六百萬,不然以後大家都會很辛苦!

  25. 陳委員其邁

    他們紙太多了!

  26. 陳委員超明

    如果覺得紙太多,刪59萬那部分就可以了,我認為59萬可以買很多紙,讓他們不要有那麼多紙。

  27. 姚委員文智

    你的意思是679萬,再給他們59萬嗎?

  28. 陳委員超明

    不是,103年度與102年度的預算在「一般行政」項目裡,只有增加59萬1,000元,我們就維持去年度的預算,刪掉59萬,1000元。請大家體諒,同意我們的意見,這裡只有我一個,拜託大家稍微禮讓我。

  29. 主席

    我來做處理,我一定會公平處理。這三個提案,我們就採最低的刪減額數,也就是第六案姚文智委員的提案,刪除500萬。

  30. 姚委員文智

    我的提案刪減的額數最低,而且還送給陳超明179萬。

  31. 陳委員超明

    等於是減列300萬嗎?

  32. 李委員俊俋

    總共是刪除500萬。

  3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4. 主席

    …,現在暫不處理。除了第七案以外,其他針對第1目的「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的提案有三案,也就是第五案、第五案之一及第六案。如果放在「一般事務費」裡面處理有3,399萬;若是放在「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則有7,200多萬,這個母數就比較大,也比較好讓他們去做分配,所以我的建議是在「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刪減,也就是說在「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刪除500萬,這樣可以讓內政部自行分配,好嗎?

  35. 陳委員超明

    7,000多萬刪除500萬嗎?

  36. 主席

    對,是不是可以這樣?因為在「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其他的項目裡,我們沒有其它的提案,所以我們在這個部分做刪除,大家對這樣處理有沒有意見?

  3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8. …不是可以尋求各位委員的同意,除了第九案、第十案外,第十一案到第四十八案也都是針對第2目的預算提案,是不是我們先處理後面的案子,就是原則上第2目先刪減1,000萬,後面如果刪不到1,000萬,我們予以補足,但有可能後面處理之後,就已經刪超過1,000萬。陳委員,你知道我的意思嗎?就是第2目原則上我們先同意刪減1,000萬元,後面如果刪減的數額不到1,000萬元,我們還是以1,000萬元為主,好不好?

  39. 陳委員超明

    預算不能這種刪減法啦!你們今天人比較多,就採用這樣的方式,這是不行的,我現在終於知道少數和多數的比例,你總要讓人家發個言,聽聽他們的解釋啊!不管誰執政,大家就合理來討論嘛!你們要給民政司一個解釋機會啊!拜託啦!說真的,國民黨也真的要加油啦!

  40. 主席

    我講的是原則,後面先處理,然後大家再來喬,如果現在為了1,000萬元搞半天,後面還有那麼多案子要處理啊!陳委員,你知道我的意思嗎?我們先處理後面的案子啦!

  41. 陳委員超明

    第2目是「民政業務」,你們的意思是怎樣?

  42. 主席

    就是先刪1,000萬元,再來審後面的案子,你怎麼這麼單純!

  43. 陳委員超明

    全部刪1,000萬元嗎?這樣可以嗎?

  44. 主席

    不可能啦!

  45. 陳委員超明

    我以為你是這個意思!

  46. 主席

    我講的意思是,後面的案子如果審查後,發現刪除不到1,000萬,那我們至少要刪到1,000萬元,如果超過1,000萬元,那麼第九案、第十案就可以不用管它,意思是這樣,我也是善意,不然第九案、第十案先刪1,000萬,後面再來審……

  47. 陳委員超明

    你當召委,每次我都會與會,就是這個原因。

  48. 主席

    所以我對你陳委員的善意是,前面這1,000萬就不要刪。本來是先刪1,000萬,再來審後面的案子,現在1,000萬先不刪,先審後面的案子,可以嗎?這樣你了解嗎?

  4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0. 李委員俊俋

    你們這樣怎麼交代啊!大家在討論,大家在審預算,結果你們說政黨刻意誤導,這是內政部可以做的事嗎?部長!你們可以這樣說嗎?

  51. 陳委員超明

    司長,我請教你,在民進黨執政時,你是擔任什麼職位?

  52. 黃司長麗馨

    司長。

  53. 陳委員超明

    也是司長嘛!我覺得這件事不必擴大,七合一選舉真的是……

  54. 李委員俊俋

    陳委員,不是這樣!這必須講清楚,你是行政單位,可以這樣寫嗎?

  5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6. 李委員俊俋

    不用再報告了,你們也是到處這樣宣傳啊!

  57. 陳委員超明

    不是啦!這個我也知道,過去……

  58. 李委員俊俋

    包括政治獻金法及所謂不在籍投票政策,統統都是民進黨在反對!

  59. 陳委員超明

    以前我支持三種投票一起舉行,國民黨也是說不可能,但我認為民眾不可能那麼笨,無法三種選舉同時舉行,但是在這邊……

  60. 陳委員其邁

    你這是在講國民黨,不是講我們民進黨。

  61. 陳委員超明

    我是照道理講,她也曾經在民進黨執政時擔任司長啊!搞不好她在說國民黨也不一定啊!公務人員一定要中立,這次七合一的選舉是很重要的,如何投票?什麼選舉使用什麼顏色的票?李委員,應該要給他們宣導的經費。

  62. 李委員俊俋

    這個案子我反對啦!

  6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4. 李委員俊俋

    行政單位可以寫這樣的說帖嗎?請部長表態。行政單位可以這樣寫嗎?

  65. 陳委員超明

    每一個政黨都有可能啦!

  66. 李委員俊俋

    但是行政單位不能這樣寫啊!

  67. 陳委員超明

    這裡所謂的政黨,可能代表國民黨、民進黨、台聯、親民黨,都是啊!

  68. 李委員俊俋

    刻意誤導民眾……

  6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0. 黃司長麗馨

    跟委員報告,我們會認真把我們的工作績效讓委員了解,如果說這樣是我們不禮貌,這部分我真的很抱歉,但我也希望委員看到我們工作的努力,我們可以把公民參政這部分未來一年要做的工作向委員報告。往後我們也絕對會記住委員這樣的提醒。

  71. 陳委員超明

    李委員,其實講其他政黨,我是兩個政黨都遇過,以前那個公投法、軍購案等有三種投票方式,這三種投票本來很簡單,那時是你們執政的,但也有其他政黨講說百姓沒有辦法一次投三種票,這樣會把百姓搞混了,所以,我認為他們在表達這部分現象時,說明的「其他政黨」並沒有指名指姓啊!我是認為七合一的選舉真的要好好宣導,因為從里長、代表、縣市議員、鄉鎮長、縣長及縣議員等,如果沒有宣導,屆時真的會很亂。

  72. 陳委員其邁

    這部分比較嚴重的問題是,深化公民參與暨政治參與這個部分,他們的績效指標全部都是在講不在籍投票,他的績效指標達成的困難度分析中,就把它歸責是政黨可能因為政治因素反對,而刻意誤導民眾,所以他們要加以克服。整個230萬經費竟然只是在處理不在籍投票部分。目前行政院的修法進度,在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中,你們只修不在籍投票;遊說法、政治獻金法從來沒有提。

  7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4. 我的建議是,「公民參政暨政黨政治」項下230萬2,000元刪除230萬,准列2,000元。

  75. 陳委員超明

    這樣不可以啦!太嚴重了!

  76. 主席

    這沒有什麼好說的。我覺得這項業務沒有什麼太重要的事……

  77. 陳委員超明

    這裡也包含遊說法啊!遊說法也很重要啊!這幾年他們總是有在進行啊!遊說法大概什麼時候可以送過來?

  78. 主席

    我絕對從善如流,遊說法編列所需業務費10萬元保留,只刪除220萬元。

  79. 陳委員超明

    如果要這樣也沒有關係,以後大家不要霸占主席台,就看誰的人數多就來表決,不要再霸占主席台。內政委員會就這樣訂定規則嘛!

  80. 李委員俊俋

    陳委員,這部分要針對事實……

  81. 陳委員超明

    我是針對事實在講啊!今天我們人少,你要刪就給你刪,好不好?

  82. 李委員俊俋

    陳委員,這部分所有都在講不在籍投票,辦過幾次公聽會,然後在內政委員會討論過幾次,內政部的公聽會我每場都有參加,現在他們在預算書裡說因為在野黨刻意反對,雖然沒有寫在野黨……

  8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4. 主席

    我知道,那個不需要宣導。

  85. 陳委員超明

    三個法,如果保留遊說法的話……

  86. 主席

    第十二案處理完後,第十三案、第十四案、第十五案、第十六案、第十七案、第十八案、第十九案、第二十案、第二十一案及第二十二案,就全部在第十二案處理完了。

  87. 陳委員超明

    那就撤案嘛!如果是三個法案,就除以三,就是77萬啦!好不好?

  88. 徐委員欣瑩

    不是,有關辦理政治獻金法的宣導工作這部分,我想大家不要覺得候選人自己會知道,這個還是要宣導啦!

  89. 陳委員超明

    其實大家也不願意表決,上次表決下去,大家都很不爽,所以大家還是互相尊重一下啦!現在人少沒有關係,反正就是三個法案,就除以三,等於77萬嘛!好不好?

  90. 李委員俊俋

    不可以這樣處理。

  9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2. 徐委員欣瑩

    沒有啊!在這230萬裡面,包括辦理政治獻金法的宣導工作,我想如果是原本的候選人,可能會比較注意,但是每次選舉,一定會有新的候選人,所以我們還是要兼顧這些候選人的權益。

  93. 陳委員超明

    我覺得這樣刪減下來……

  94. 徐委員欣瑩

    有關政治獻金法那150萬,我認為要保留;還有,方才陳委員講的那10萬,也應該保留。這兩筆加起來是160萬,其他要刪減的部分就刪減吧!

  95. 主席

    好,就這樣啦!

  96. 陳委員超明

    不能說「就這樣」,不然我們反對,就付諸表決好了。大家要翻臉就翻臉,我們實在不願意表決,但是大家這樣……

  97. 徐委員欣瑩

    不然等一下一併表決也可以啊!

  98. 陳委員超明

    如果表決我們輸了,我們就認了!

  99. 徐委員欣瑩

    對啊!但是我們還是要表達……

  100. 陳委員超明

    我們向來覺得應該以和為貴,如果你們還是如此堅持,那就表決好了,反正我們有異議!

  101. 主席

    先處理第二十三案……

  102. 李委員俊俋

    護航也不能這樣!

  103. 陳委員超明

    什麼護航?為什麼每次你們講的就是對的?

  104. 李委員俊俋

    都已經寫成這樣……

  105. 陳委員超明

    它要影射其他什麼政黨?我有異議,就表決好了!

  106. 主席

    第二十三案是有關第2目「祭孔文化交流」……

  107. 陳委員超明

    本席有異議!表決!表決!表決!

  108. 李委員俊俋

    那就重頭來過,全部一案一案表決!

  109. 陳委員超明

    好,一案一案表決!

  110. 李委員俊俋

    你真是亂來!

  111. 陳委員超明

    你講的就對,我講的就是亂來?我有異議,不能表決嗎?

  112. 李部長鴻源

    好啦!各位委員請坐下!陳委員……

  113. 陳委員超明

    表決就表決啊!有什麼好怕的?

  114. 李部長鴻源

    各位委員,請讓我說明一下。我們在預算說明書裡面,用字的確失當,這點我必須承認;不過,今年已經印出來了,那就沒辦法了,以後我們在說明時一定會非常小心,在此向各位委員致歉!其實我們沒有特別指某個政黨,但是引起這樣的誤會,這是我們的疏忽。我們在用詞遣字上應該更小心一點,這點我們一定會改進,今天造成這些誤會,我個人必須負責任,真的很抱歉!不過,我還是希望委員能夠給我們必要的經費,讓我們可以辦理…

  11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6. 黃司長麗馨

    報告委員,今年我們在「宣導實踐禮儀規範」這部分,編印有手冊;至於動畫的部分,因為剛才有決議說這部分屬於宣導部分,所以我們就不會支用,但是我們會編印相關的一些手冊,然後在我們的資訊系統裡面提供民眾參考,這部分我們是以行政費用支出,並不是用宣導費用。

  117. 陳委員超明

    現在我也學會刪減預算了!和祭孔有關的經費,應該是編在教育部預算項下,怎麼會跑來內政部?祭孔主要是和教育有關,應該是由教育部來辦嘛!

  118. 黃司長麗馨

    因為現在有關奉祀官的制度,也是由我們負責,內政部主管國家禮制,包括祭孔儀式流程以及食衣住行的國民禮儀等等。

  119. 陳委員超明

    我倒是認為國民婚禮這部分的確有必要加強,因為每個地方民俗不一,包括客家、閩南有所不同,台北都會區和鄉下也不一樣,如果能把相關制度建立起來是很好的;至於祭孔方面,我始終認為應該是由教育部辦理才對。

  120. 黃司長麗馨

    現在韓國、日本都有一些相關協會,我們會召開一個國際學術研討會,邀請他們來台灣分享經驗。

  12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2. 黃司長麗馨

    委員,如果二二八那部分扣掉的話,我們的業務費就剩下九百多萬了。其實去年我們出版的現代國民喪禮手冊名列全國暢銷排行榜,性平委員也很肯定,因此希望各位委員能給我們一個機會。現在有很多性平委員和我們一起努力,我們有一個編纂小組,希望明年婚禮的手冊能順利出版。

  123. 陳委員超明

    你看他們也很有心,二二八基金會增加三千萬,其他就少刪一點嘛!

  124. 陳委員怡潔

    你們可以提供喪禮手冊讓我們參考一下嗎?

  12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6. 黃司長麗馨

    可不可以給我們統籌刪?

  127. 陳委員超明

    統籌調整啦!

  128. 主席

    不行啦,我的條件就是二二八不能動,不然變成我們在刪二二八的經費。

  129. 黃司長麗馨

    不會啦,我們會……

  130. 陳委員超明

    二二八的經費有增加就表示他們有心啦!

  131. 吳委員育昇

    二二八不刪,那個就統籌啦!

  13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3. 主席

    請司長將資料送給陳委員,這個案子就減列25萬元好不好?

  134. 陳委員超明

    請讓我這個廟公講一下話,我覺得表揚是應該要做的,如果做得好的話,就應該要獲得表揚才對。其實內政部的匾額送得太多了,多到都不知道要擺在廟裡的哪個地方,我覺得送獎的方式應該要改變。本席是廟公出身,內政部送來的匾額已經多到不知該放在哪裡了,因為我每年都得到匾額。憑良心講,有些廟需要這些匾額,但是在我的廟裡面,這些匾額已經多到不知要掛在哪裡了,會客室都已經掛滿了,哪還有地方可以掛?你們的方式應該要改變才對。

  135. 黃司長麗馨

    如果有這種情況的話,那麼我們就改為獎座。

  13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7. 黃司長麗馨

    最後的百景不見得就是現在這些。

  138. 陳委員超明

    讓廟公來說明一下啦!我是一個不作假的人,現在我要講的是,為什麼前面幾名大家都沒聽過呢?這是因為廟方會發動信徒去投票!其實廟宇彼此間就會競爭,所以會發動信徒,請信徒去幫忙投票、按讚,這樣人家就會去參訪,就會去拜了!雖然這是第一屆,不過經過這次票選,大家會起榮譽心,彼此也會競爭起來!至於我是不管這種事的,要按讚的就去按,我不會特別推銷,可是我們每年該有的進香團,絕對不亞於其他廟宇。再說那些比較小的廟,為了打知名度,就需要利用網路,因此會請信徒參與。我認為這活動只是一個開始,之後大家會慢慢比較,如果廟宇根本沒那麼好,大家去了就會發現,這間廟根本沒那麼好,為什麼會是票選第一呢?一定是網友搞的嘛!

  139. 陳委員其邁

    這就是詐欺了。

  140. 陳委員超明

    不需要說詐欺,不用講得那麼壞啦!從事宗教活動的人,大半都心存善念,只是想把廟經營好。至於我自己,我是沒看過活動。

  141. 陳委員其邁

    所以這是在鼓勵人家灌票!

  142. 陳委員超明

    也不是鼓勵人家灌票啦!

  143. 黃司長麗馨

    委員,那只是票選成績……

  14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5. 黃司長麗馨

    星期五已經開過會,屆時會核算出來,並對外公開。

  146. 陳委員超明

    現在排名在前面的幾間廟有沒有獲得內政部頒獎的?我之所以這樣講,是因為當中真的有很多面向。

  147. 黃司長麗馨

    其實外界的期待,與專家評選的結果是很接近的,也就是一些大家認為應該入選的廟,雖然沒有衝票,最後還是會入選。

  14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9. 姚委員文智

    可是你們定義與標準不清啊!所以地方政府怎麼會知道呢?鹽水蜂炮怎能算是宗教活動?至少我覺得不是,那是屬於元宵節的一項民俗,算是什麼宗教活動。

  150. 陳委員超明

    這個就讓我解釋一下,除了拜拜以外,現在宗教也具有觀光休閒的作用,而鹽水蜂炮在放炮前,神明一定要先起駕!

  151. 姚委員文智

    現在鹽水蜂炮才沒神明起駕呢!陳委員,你被鹽水蜂炮打過嗎?

  152. 陳委員超明

    但最前面一定是拜拜啊!

  153. 姚委員文智

    司長,知道這張照片是那裡嗎?我想部長應該會比較清楚!

  15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5. 主席

    請各位具體講一下到底要刪多少!

  156. 陳委員超明

    宗教文化創意沃土計畫是今年才啟動的,就讓他們試辦看看,我認為廟宇具有很大的商機,像我們廟現在都與文化創意相結合,也有農特產品展售會。再說選舉時,各位見了廟,還不是得進去拜一下?

  157. 主席

    第三十五案、第三十六案、第三十七案採第三十五案建議,一併刪除100萬。

  15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9. 主席

    既然要補助地方政府,那就提規劃來,問題是,現在我們什麼都沒看到!

  160. 陳委員超明

    但地方真的需要這筆經費。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陳超明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