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凱臣於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軍人的退休制度是否應與公教分開處理?應如何設計?認為軍與公、教不同,軍人具有特殊技能,主張應將軍人分開處理,第三十二條再任公職的薪水上限應對軍中退伍有特殊技能者設例外規定,不應將每位領退休俸再任公職者都稱為領雙薪、肥貓「我的修正案內容是必須有例外規定,亦即對軍中退伍、有特殊技能者,例如高科技、熟悉電腦者必須有例外規定,不能每一個軍、公、教退休人員領了公家機關的退休俸就叫做領雙薪、肥貓,社會上及行政院的這種觀念一定要改,有一些公、教人員跟這個是不一樣的,你確實應該要把軍人分開,所以我認為這部分行政院應該可以稍微考慮一下。」軍人的退休制度是否應與公教分開處理?應如何設計?主張領退伍金的軍人應有第二生涯,不應因領退伍金就被限制只能到私人機關而不能到公務機關服務,應公平處理「不能因為他們領的是退伍金,就不能接著去公務機關服務,只能去私人機關服務,總之,這部分應有公平的處理才是。」

發言紀錄

  1. 詹委員凱臣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在沒有講募兵制之前,我先跟部長講一件事,就是在菲律賓的海燕風災之後,世界台灣商會及本席辦公室為配合政府援救菲律賓的計畫,我們做了一些活動,在此簡單給你看一下投影片,這張是那天你們去菲律賓宿霧的中和艦,對不對?

  2. 主席

    請國防部嚴部長答復。

  3. 嚴部長明

    主席、各位委員。是。

  4. 詹委員凱臣

    這是為了人道關懷的賑災活動。接下來這一張,是你們的艦艇禮拜六要出發,禮拜五才通知我,我們世界台灣商會在一天之內就弄了7個貨櫃,包括白米80噸、餅乾2,150箱、礦泉水2,000箱、罐頭250箱,上面都畫有我們的國旗,然後送到中和艦上,那天我們隨著艦上的物資一起出發,到菲律賓時,國旗一直都掛著,所以以後不要再有人跟你們講什麼到印尼時沒有掛國旗的話,我在這裡已經先幫你們打預防針了,國旗是在上面的。

  5. 嚴部長明

    謝謝委員。

  6. 詹委員凱臣

    因為我自己沒有辦法去,所以禮拜五將物資準備好,禮拜六早上我就請國策顧問帶著所有物資到海軍中和艦去照了一張相,這張就是倉庫裡面所有援救菲律賓的物資,不要忘記,每箱上面都有我們的國旗。

  7. 嚴部長明

    是。

  8. 詹委員凱臣

    這一張可以看到餅乾、礦泉水及罐頭,都在裡面。下面這一張是艦艇已經抵達菲律賓,當地的官兵及菲律賓的僑胞都在那裡接我們,他們在菲律賓港口,全部都拿著國旗,歡迎我們國家的海軍艦艇及我們國家基於人道精神到那裡去給他們人道援助。我在此要感謝國防部的協助,因為禮拜五通知我,只有一天的時間,禮拜六就要出發,所以我們辦公室花了很多時間準備,也要感謝海軍的協助,完成了這個很重要的工作,在此特別謝謝你們,謝謝國防部。

  9. 嚴部長明

    謝謝委員。

  10. 詹委員凱臣

    募兵的成功與否,有三個條件,第一是人事問題,第二是薪水問題,第三是福利問題,而福利就包括退伍。首先是人事問題,這個人來當兵之後,有沒有升遷?有沒有榮譽感?對國家有沒有責任感?這是人事問題。第二個薪水問題,大家都曉得,薪水太低就請不到人。第三個是福利問題,並不是只有現役軍人才有福利,退伍的人也要有福利,因為政府對軍人的承諾是從頭到退伍,不是當兵進來時給你很好的承諾,但你退伍之後,我就不管你了,不能這樣做。退伍跟現役是完整的,不論在水電方面、各項優惠方面及退撫金方面,都是一體的,這是政府對軍人的承諾。美國所有的,我們都沒有,美國是募兵制最成功的國家之一,而他所有的,我們都沒有,不僅薪水趕不上他,而且在美國,如果你去當兵,甚至可以給你綠卡,當然不是每個人都如此,而是只要你去外國,譬如伊拉克或阿富汗,回來之後,甚至可給你綠卡;如果當兵受傷,後面的撫卹都弄得非常好。我在美國認識一個越戰的老兵,他從換肝到看中醫,全部都是美國政府負責,他已經退伍三、四十年了。所以我說現役的制度及退伍的福利都非常重要,部長你以為呢?

  11. 嚴部長明

    委員講得沒錯,現在一個是薪水問題、待遇問題;一個是尊嚴問題;還有一個就是後面出路的問題。事實上,現在世界上各國政府對軍眷的照顧也特別重視,包括英國、美國,他們不只是對軍人,對軍眷的照顧也都一起納入裡面考量。

  12. 詹委員凱臣

    現在很多人去當兵後,不知道他有沒有榮譽感,我覺得有點擔心,因為他對國家的認同不一樣,他沒有榮譽感。現在最主要的問題是少子化,少子化後就比較少人去當兵,甚至變得過度的保護,即有的父母過度的保護,不讓兒子去當兵,反而希望自己的小孩去當醫生、從事高科技產業或是從事薪水高、離家近的職業,這樣一來,軍隊怎麼招募得到人才?對此,前國防部高部長一直表示「審慎樂觀」,但我卻是說「審慎不樂觀」,因此,在法律上、政策上,無論是給軍人的法源、給他們退伍之後的法源等,就必須很完備,這樣來當兵的話,他們才會有榮譽感。

  13. 嚴部長明

    之前所遭遇的問題,若都能好好配合一起做的話,相信情況逐漸會變好,尤其是在現在這個環境之下,每個月的待遇高,而且又很穩定,內部的管理跟福利的設施又都做好的話,則情況應該是很樂觀的,相較於其他的職場,這樣的環境是很穩定的。

  14. 詹委員凱臣

    軍人有時受服役年齡的限制,所以服役的時間比較短,但退伍後拿了退伍金後若想到別的地方工作的話,比方說公家機關,則其薪水是要受到限制的,像美國就沒有這方面的限制,而美國稱此為second career,即第二個人生目標,所以他們前面的錢和後面的錢都可以領,反觀到我們卻不是如此,即若有領退伍金,這時就只能到私人機關,這是不公平的,畢竟他們很早就退伍了,而且政府不是一直說要留住人才、重視人才嗎?其實軍隊中的人才最多,因為其本身就是最大的人才庫,而且這些人才是有受過專業訓練的,即他們不只是大學畢業生,像航空的有航空方面的專業訓練、海軍的有海軍方面的專業訓練、陸軍的有陸軍方面的專業訓練,當然這樣的訓練在將來他們退伍之後到了另外一家公司時是否能夠銜接得上,那是另外一個問題,但至少他們受過軍事的訓練,已經算是一個人才了,本席認為,既然如此,在很多地方上你們就應該讓其有second career,讓他們將來有人生的第二個目標,不能因為他們領的是退伍金,就不能接著去公務機關服務,只能去私人機關服務,總之,這部分應有公平的處理才是。

  15. 另外,募兵制要成功,並不是國防部或是退輔會就可以單獨做到,而是要行政院各單位一起來配合,否則上述這些部會很多事情就沒有辦法做了,比方說法源、兵源等可能都沒有,因此,關於內政部可以配合的部分,請問有一些海外的年輕人,他們沒有台灣的身分證但有台灣的護照,若他們想回來當兵可以嗎?

  16. 主席

    請內政部蕭次長答復。

  17. 蕭次長家淇

    主席、各位委員。可以。

  18. 詹委員凱臣

    這些年輕人是在海外出生的。

  19. 蕭次長家淇

    以前只要有設籍就可以了。

  20. 詹委員凱臣

    有沒有設籍就是一個問題了,因為沒有身分證,可能就沒有設籍了。

  21. 蕭次長家淇

    沒有設籍就沒有辦法通知了。

  22. 詹委員凱臣

    但這方面的兵源很多,我到泰國看年輕人辦運動會,隨便一個地區就有兩千多位的年輕人,像召委也跟我們一起去看過,所以這也是一個很大的誘因。

  23. 另外,你們有開放20歲以上役男出境就學,但實施募兵制之後,就沒有什麼役男、不役男的區別了,是不是?

  24. 蕭次長家淇

    其他的還要當4個月的常備兵役。

  25. 詹委員凱臣

    所以他們是可以先出國就學,然後再回來服常備兵役。

  26. 蕭次長家淇

    而且在大一或是大二的時候就可以去服兵役了。

  27. 詹委員凱臣

    另外,誠如方才本席說的,這不只是國防部、退輔會或是內政部的問題,行政院本身就要好好做一個整合,比方說提供相關的法源,像現在去當兵的人,其水電方面的優惠,都還是沒有法源的,本席認為,這些事項行政院都應該弄得好好的,無論是現役或是退伍的,讓他們可以合法的、有尊嚴的、公平的去接受政府給予他們的補貼,是不是如此?

  28. 主席

    請人事行政總處張副人事長答復。

  29. 張副人事長念中

    主席、各位委員。是,我想這一部分並非人事行政總處的權責,但是相關的部會對於委員的指教,都會予以重視。

  30. 詹委員凱臣

    像本席也提了一些案子,希望行政院能夠好好的整合、溝通,把相關的規定予以通過,讓他們有可以依據的法源,不然光是國防部也是沒有辦法辦到的,總之,希望你們多多加油。

  31. 張副人事長念中

    謝謝委員。

  32. 主席

    請陳委員歐珀質詢。

  3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4. 主席

    我要提醒人事行政總處,你們常常說「軍公教」,我是退休軍人,我並不想沾任何改變的光,但是軍與公、教本來就不一樣,而你非要將其拉成一樣,這是錯誤的!你有沒有看到縣市政府清潔工的招考擠破頭,而為什麼我們募兵卻是門可羅雀?你還要將軍、公、教都拉在一起,試問這個結果是不是會永遠都這樣?如果你們這種心態不改,那麼根本就招不到人。

  35. 請詹委員凱臣發言。

  36. 詹委員凱臣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很抱歉,因為本席中午接見外賓時喝了一點酒,所以壯膽上來發言,其實本席平常不喝酒,今天是因公務而喝了一點。

  37. 我認為行政院必須有一個看法,其實軍與公、教不一樣,公教人員有時候沒有特殊技能,而軍人有時候有非常特殊的技能。例如飛行員有飛行員的技能、海軍艦艇人員有艦艇相關技能,你把有專門技能與無專門技能的人在退休之後一起看待,這對軍人是不公平的。現在你所說的是第三十二條,規定不能再任公職,若是再任公職就有薪水上限,針對這一條本席也有提出修正案,不曉得案子現在在哪裡?我的修正案內容是必須有例外規定,亦即對軍中退伍、有特殊技能者,例如高科技、熟悉電腦者必須有例外規定,不能每一個軍、公、教退休人員領了公家機關的退休俸就叫做領雙薪、肥貓,社會上及行政院的這種觀念一定要改,有一些公、教人員跟這個是不一樣的,你確實應該要把軍人分開,所以我認為這部分行政院應該可以稍微考慮一下。謝謝。

  38. 主席

    請你們好好研究一下。

  39. 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張副人事長說明。

  4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1. 張處長海南

    主席、各位委員。感謝委員的提案,本處有三點報告及建議。第一、於第5行「舉辦,」之後增列「以及退除役特考的應考資格限制,」因為這是目前之窒礙問題。第二、於第二段句首「建請」之後增列「考試院」,因為這是考試院的權責。第三、於第二段第4行「解除」之後增列「應考資格、」。

  42. 主席

    好,請問各位有無其他修正意見?

  43. 詹委員凱臣

    (在席位上)我建議將最後一段「於會期中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之「書面」二字刪除,不要僅是提書面報告,因為這對他們而言很簡單,而是要求他們實際來做報告。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詹凱臣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