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凱臣於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軍人的退休制度是否應與公教分開處理?應如何設計?認為領了退休俸的軍人轉任公職時不能再領取退休俸、被視為領雙薪或肥貓的規定很不公平,因為軍、公、教的服務年限本就不同「然而領了退休俸之後就不能轉任公職,為什麼這樣?就是因為這是領雙薪!我一直認為這是很不公平的一項條款。」

發言紀錄

  1. 詹委員凱臣

    主席、各位同仁。昨天中午因為事情多,昏昏沉沉的,差一點被行政院人事總處騙了,昨天通過的第三個臨時提案,國防部建議修正為:於1年內完成「軍人福利條例」草案,這是一個法案;但是行政院人事總處的版本是:於1年內完成軍人福利法制的研議,這跟草案沒有關係。換句話說,立法院要國防部通過的是蘋果,但行政院的答復是送我們一籃水果,兩者完全不同,我們只要那顆蘋果,但行政院送我們一籃水果,因此,本席呼籲回歸原點,請國防部於1年內完成軍人福利條例草案,送本院審查。行政院人事總處所提「於1年內完成軍人福利法制的研議」根本是天馬行空,不知道在說什麼。

  2. 主席

    上次會議議事錄第4頁第5行中之「……於1年內完成軍人福利法制的研議,送行政院核定,並送立法院查照,……」修正為「……於1年內完成軍人福利條例草案,送立法院審查,……」,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3. 繼續報告。

  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 蔡委員煌瑯

    不要說實質掌控,你們持股34%也是很大的股東,好不好?

  6. 主席

    請詹委員凱臣質詢。

  7. 詹委員凱臣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請教主任委員,昨天本席對於募兵問題,本席舉了美國的一些例子,因為美國是募兵制非常成功的,但是本席昨天也講美國所擁有的條件,我們臺灣都沒有是嗎?

  8. 主席

    請退輔會董主任委員答復。

  9. 董主任委員翔龍

    主席、各位委員。對,是達不到的。

  10. 詹委員凱臣

    這是本席認為不太樂觀的原因,第一,他們當兵的快有3億人口,他們當兵年齡的人口本來就多;第二,他們對國家有認同感,他們認為當兵是一件很光榮的事情。

  11. 但是臺灣呢,第一,沒有那個人口;第二,軍隊一直被污名化;第三,美國人鼓勵自己的小孩去冒險闖天下,去開創自己的人生。憑良心講,我們臺灣大部分都是保護,因為少子化,就只有這麼一個小孩,讓他去當兵太可惜了,讓他當醫生或出國留學且最好是高科技能賺很多錢,每個父母親都望子成龍,這個龍現在都是以賺錢為主,這是一個價值觀念的改變,主任委員認同美國的方式嗎?不是認同,主任委員認為有這個情況嗎?

  12. 董主任委員翔龍

    真的是存在,委員講得非常正確。

  13. 詹委員凱臣

    他們鼓勵當兵,蔡委員也在場,美國是有給錢來鼓勵當兵,就是政府給錢讓你來當兵,但是是有限制的,第一,是看服務的年限,進來服務二年、四年、六年的,是提供不一樣的經費,就像古代的安家費一樣,要看服務的年限;第二,是看兵種,有一些兵種,就像我們現在的加給一樣,不同的加給,有不同的兵種;第三,看個人進來之前有沒有這個能力,如果是剛剛大學畢業,或是本來就有一些特殊技能,就像我們現在講的帶槍投靠,有沒有這個技能,所以美國是有不同加給,臺灣是沒有,而是一視同仁,臺灣要實施募兵制,但是別人所有有利的條件,我們都沒有。

  14. 募兵制三個最有利的條件,第一,人事問題,就是將來的升遷與出路;第二,是福利問題,對不對?第三,本席昨天講了三個,怎麼忘掉一個,所以,這幾個問題,都是很重要的。

  15. 董主任委員翔龍

    對。

  16. 詹委員凱臣

    剛才沒講的是薪水,人事問題、薪水的問題以及福利的問題,退輔會所能包括的就是第三個階段,也就是他的福利,當然福利在第二階段也有,但是第三階段就是退輔會要做的事情。

  17. 董主任委員翔龍

    是。

  18. 詹委員凱臣

    那是很麻煩且錢少事情多及誘因少,美國為了鼓勵來當兵,只要當兵的人有出國到阿富汗、伊拉克或科威特打仗回來者就提供綠卡,這是大家都已經知道的。

  19. 本席昨天就問內政部次長,臺灣也可以這樣做,我們海外有很多華人子弟也願意回來當兵,當完兵二、三年後給他身分證,也可以考慮這個,他們申請身分證也是要三、五年,申請綠卡也要三、五年。美國是鼓勵當兵,我們也可以這麼做,當然不只是退輔會的事情,內政部也要修法才能有辦法去達到。

  20. 其次,現役軍人服役要去考轉任考試,你們只規定上校是嗎?

  21. 董主任委員翔龍

    那個不是我規定的,我們希望能夠打破這個規定,希望所有軍官、士官服完法定役期之後,都有資格去考轉任考試。

  22. 詹委員凱臣

    當然,上校是在裡面服役很久了,讓他轉任是好的,鼓勵那些軍官、士官、士兵去考試的話,等於是鼓勵他退伍,這個是另外一個缺點,上校是本來就服役很久了,士兵只待了二、三年,如果可以馬上去考轉任考試,就等於是鼓勵他退伍,但是為了整個公平的原則,還是要降低限制。

  23. 董主任委員翔龍

    必須要做完法定的役期。

  24. 詹委員凱臣

    本席知道,就是他不想再延期了。

  25. 董主任委員翔龍

    對。

  26. 詹委員凱臣

    所以完成法定役期就鼓勵可以退伍,本席的意思不是提早退伍,另外,通過轉任公職考試之後只能去六個機關任職。

  27. 董主任委員翔龍

    我們也希望這個限制能解除。

  28. 詹委員凱臣

    這不公平,而且這還是公家機關,對不對?

  29. 董主任委員翔龍

    對。

  30. 詹委員凱臣

    他去這六個公家機關任職之後,薪水會不會受限?

  31. 董主任委員翔龍

    他就是轉任公務員。我們希望能擴展到所有政府機構,包括交通部、內政部等。

  32. 詹委員凱臣

    如果他已經領了退職金,那就只能領最低薪水嗎?

  33. 董主任委員翔龍

    目前的規定是要停俸,而後依其所派任的官等支領公務人員薪資。

  34. 詹委員凱臣

    如果這邊不停俸,那麼那邊就只能領最低標準的薪水,對不對?

  35. 董主任委員翔龍

    如果這樣,機關可能根本就不會讓他任職。

  36. 詹委員凱臣

    這也可能,但是我認為這樣不太公平,軍、公、教的服務年限本即不同,公職與教職的服務年限有時候比較長一點,但是有的軍職則很短,在最短期年限時逼他退伍離開,然而卻規定轉任公職時若事前段年資有領取退休俸,轉任後就不能再領取,因為這叫做肥貓條款。我實在搞不懂,這叫做領雙薪嗎?舉例來說,他為了當軍人而從軍,他的人生第二個目標也許從退伍之後、45歲才開始,然而領了退休俸之後就不能轉任公職,為什麼這樣?就是因為這是領雙薪!我一直認為這是很不公平的一項條款。

  37. 再者,當他轉任公職之後就永遠不能再轉任其他機關嗎?就只能這樣子嗎?

  38. 董主任委員翔龍

    上校以上者確實是如此。

  39. 詹委員凱臣

    如果他要另外再轉任其他機關就不行,其實這些都可以修法。

  40. 董主任委員翔龍

    我們也建議要修法。

  41. 詹委員凱臣

    這些都是你們的目標,若是能修改這些規定,那麼誘因就會很大。

  42. 董主任委員翔龍

    是。

  43. 詹委員凱臣

    也許他退伍之後能更海闊天空、能有更多出路、才能也更能發揮。所以你們是不是應該要修改這些法規?

  44. 董主任委員翔龍

    是。這是考試院的權責,但我們也積極努力與考試院協調、爭取,希望能放寬這項限制。

  45. 詹委員凱臣

    剛才陳碧涵委員質詢時提到分發、留任的問題,有些人考上碩、博士,這都有期限規定,他可以繼續留任,以後再分發任用,請問現在保留分發任用資格的情況為何?

  46. 董主任委員翔龍

    現在都只是保留到法定役期屆止而已。

  47. 詹委員凱臣

    都是按照法定役期嗎?

  48. 董主任委員翔龍

    對,所以我們希望能延長,因為法定役期滿短的,只有四年、六年或八年。在這種情況下,其實我們希望這些軍官或士官能長留久用,亦即他年輕時就去考試,畢竟年輕時記憶力好,考取的機率較大,當他考取之後,我們希望能保留他的資格,等他服役十年、十五年或二十年之後,再根據他退伍當時的職務階級比敘過去。

  49. 詹委員凱臣

    是保留他的資格或是職位?

  50. 董主任委員翔龍

    是保留資格。

  51. 詹委員凱臣

    我認為這樣是公平的,但是那項職務並不能永遠等著他。

  52. 董主任委員翔龍

    對,那項職務可能無法等他,所以是保留他的資格。

  53. 詹委員凱臣

    另外,服役十年者以上才具有榮民資格,四年役期則是志願役,對不對?

  54. 董主任委員翔龍

    對。

  55. 詹委員凱臣

    你們對於服役十年者一定會予以照顧,但是對於服役四年者呢?

  56. 董主任委員翔龍

    我們也希望將其納入服務照顧的對象,但是因為受限於輔導條例,條例規定只能對服役十年以上者提供這些服務。

  57. 詹委員凱臣

    對於服役四年以上者,將來你們打算怎麼照顧?

  58. 董主任委員翔龍

    我們希望能予納入,所以我們提出修法,並已經陳報行政院,法案應已經轉送大院審議。我們希望能將這些人都納進來,並根據他的服役年限,例如他若服役四年,我們就輔導他六年,並在這六年間輔導其就學、就業;若是服役五年者,我們就延長對他服務的年限,亦即隨著他的服役長短而延長我們提供服務的時間。

  59. 詹委員凱臣

    我非常贊成這麼做,因為你不能讓役期四年的志願役者與役期十年者的待遇與福利都相同。例如對服役四年者是照顧幾年、服役六年者是照顧幾年、服役八年者又是照顧幾年,至於服役十年以上者就具有榮民身分。我認為應該要有這樣的分別,這是一個很好的誘因,對大家也比較公平。

  60. 董主任委員翔龍

    是。

  61. 詹委員凱臣

    另外有關創業輔導貸款,我認為你們應該成立一個基金,但是要好好運用,有很多人在申請這項創業基金後卻交給別人使用,所以你們要好好規劃。

  62. 董主任委員翔龍

    是,現在只是有一個想法,至於要如何落實?我會請本會就業處及會計處研究。

  63. 詹委員凱臣

    僑委會有一個海華文教基金會,針對僑胞提供服務或是做一些慈善事業,你們當然不一樣,但是該基金也有海外信用貸款,可供僑胞申請;同樣的,你們在退伍軍人退伍時也可以提供一筆基金,而且基金還可以生息。其實並不是每一人都會申請,所以有時候光以孳息就足夠提供創業貸款使用了,當然整個配套措施要做得很好。

  64. 本席認為退輔會將來的工作會非常繁重,因為國防部後半段的工作都要靠你們,福利更是要靠你們了。所以軍人福利條例若能經行政院及立法院審議通過,你們將來做事就會比較有保障。

  65. 董主任委員翔龍

    對。

  66. 詹委員凱臣

    其次,退伍軍人到民間公司任職時,你最好要要求公司不能只限制榮民或退伍軍人方能報考,因為這樣會違反就業公平的原則,只能註明優先予以任用,不然人家就會批評這是保障名額,這樣就會比較為難。

  67. 董主任委員翔龍

    是。

  68. 詹委員凱臣

    主委辛苦了!請繼續努力,我們一定要讓募兵制成功,而退輔會就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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