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哪些工作者應適用勞基法的工時規定(醫師納入、責任制的範圍)?認為醫療保健服務業大部分從業人員不適用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責任制工時規定的方向是正確的「當然這個方向是很正確的,醫療保健服務業大部分的從業人員不適用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責任工時規定的部分」哪些工作者應適用勞基法的工時規定(醫師納入、責任制的範圍)?要求衛福部加強宣導,讓所有醫療院所確實按照新工時制度的規定來做「衛福部要加強宣導,讓所有的醫療院所能夠確實按照新工時制度的規定來做。」發言紀錄
- 吳委員育仁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很多委員質詢有關藥品的問題,我看不外乎是有關三同要不要貿然實施,或是應該要如何修正的問題;另外,就是PIC/S GMP規範問題,如果藥商、藥品製程或是整個認證部分出了差錯,就是有不符合規格的,要立即下架,或者是要求BE測試要重新執行,如果沒有重新執行,藥品要不要下架的問題,本席就不再就這些議題多作指教,因為應該要討論的已經討論非常多了。我要跟部長請教一個議題,就是自由經濟示範區裡的醫療單位問題。最近我看到部長在機場替所謂境外醫療單位剪綵,針對這種國際醫療體系,在部長的規劃下,是要開放到什麼程度?在此,本席要請教部長有關體細胞的治療問題。本席注意到高凌風先生曾到中國大陸進行體細胞治療,體細胞療法在台灣目前還沒有經過人體測試,在某種程度上,也並未在台灣核准,但很多國家都已經有在做,當然,很多體細胞的移植或是新的治療方法,因為我們臺灣市場比較小,如果要進行人體試驗,人種並無太多差異性。這部分很多歐美國家都已經開始在進行,在這種情形下,在我們所謂境外自由經濟示範區,也就是機場內部的國際醫療體系,部長打算如何處理?
- 主席
請衛福部邱部長答復。
- 邱部長文達
主席、各位委員。我先講一下我們的階段性作為。第一個階段是在4個機場、5個地方,包括一、二航站,設立國際醫療服務中心,主要是溝通、協調、整合,再加上服務的加強,包括轉送等等,希望提升國際醫療服務的層次。另外,提到有關體細胞療法,目前並沒有提出臨床實驗或認可的申請,如果有人提出來,FDA才會審核,所以,這部分目前在國內還是不允許的。
- 吳委員育仁
這裡面就存在一個很有意思的狀況,當然,所謂國際醫療中心,當然是強調國際化,對於國際上普遍採用的所謂醫療常規或是他們有在操作的醫療作為,譬如美國、歐洲很多醫療作為,但在台灣境內都還沒有經過人體測試階段,請問這部分在國際醫療中心裡,能不能操作?
- 邱部長文達
目前還不行。
- 吳委員育仁
有沒有開放的規劃?
- 邱部長文達
還是要符合國內的規劃,而且要更嚴謹一些。
- 吳委員育仁
如果這是政策的走向,那麼我們要吸引國外人員到台灣從事國際醫療工作,理論上,是應該要跟國際接軌,這樣會不會有衝突?當然,這是屬於醫療專業,你們有你們自己的判斷……
- 邱部長文達
只要公司認為有市場,國外的病人會來,他們就會提出申請。
- 吳委員育仁
向誰申請?境外部分也是FDA嗎?
- 邱部長文達
對!FDA,這在國外也是一樣的。
- 吳委員育仁
當然,很多人關心這樣會產生所謂醫療資源排擠效果,就是所謂一流的名醫,就會到國際醫療中心任職,但人的時間畢竟有限,如果在國內開刀或是在國際醫療中心開刀……
- 邱部長文達
這有限制時段,已經寫在上面了。
- 吳委員育仁
你們有限制什麼時段?
- 邱部長文達
就他們在當地服務的時間有做一些限制,譬如每週要上幾班,這些都有限制。
- 吳委員育仁
你覺得會不會產生排擠效果?
- 邱部長文達
目前機會很小。
- 吳委員育仁
這個要確實注意。
- 邱部長文達
我們非常注意這個事情。
- 吳委員育仁
因為我注意到在整個統計資料裡面,外國人自費來臺灣接受醫療,我有一些新加坡的朋友到萬芳醫院做腳部手術,他們也對臺灣的醫療技術非常信任,因為他們在新加坡進行腳部手術時,可能是因為手術醫師處理過的個案不是那麼多,所以他們寧願自費來臺灣接受醫療。像這些部分原本都已經在做了,以目前1%的比例,以後成立國際醫療中心,你預計能達到多少人次?
- 邱部長文達
從97年至102年大概成長了近6.8倍,最近全世界都在朝這方面努力,我們最大的壓力是來自於鄰國,包括日本、韓國、中國大陸都在努力進行,彼此之間就會產生互相競爭的情形,所以我們不走這條路也不行。既然走了,我們相信,如果把第一階段境外的國際服務中心做起來,很快地,大概一年應該會以20%至40%的幅度成長。
- 吳委員育仁
回歸到剛才的那個問題,國外或歐美已經在做的一些醫療技術,臺灣境內FDA還沒核准的部分,你覺得目前能不能做?
- 邱部長文達
現在不行,還是要等到我們的FDA核准,確定其安全、療效後才可以。
- 吳委員育仁
我覺得很有興趣,因為一般來說都要跟國際接軌,這是你們的專業,我提出這個議題讓你們做思考。
- 邱部長文達
謝謝,這非常重要。
- 吳委員育仁
今(103)年1月1日起,醫療保健服務業已經開始適用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責任制工時的規定,排除了手術室、急診室、加護病房、產房、手術麻醉恢復室、燒燙傷病房、中重度病房、精神科病房及器官移植小組醫事技術人員。
- 邱部長文達
有9項。
- 吳委員育仁
某種程度上,大部分醫療保健服務業的工作者,包括護士,醫護人員及護理師已經納入勞動基準法的工時規範,自1月1日開始實施。對於這個新的制度,現在所有的醫療院沒有就工作時間提出合理的安排?我還滿擔心的,部裡面做了哪些措施或宣導?
- 邱部長文達
大概讓委員知道一下,這個措施其實已經規劃了15年,從87年就開始逐步在增加人力,大家也開始注意到這個問題,慢慢來適應,所以目前沒有發生什麼大問題,細節再請同仁深入說明一下。
- 主席
請衛福部醫事司李司長答復。
- 李司長偉強
主席、各位委員。簡單跟委員報告,從87年開始,第一波納入的包括門診跟一般病房的護理人員,到100年之後,就剛才您所說的急診室、手術室等特殊單位,其實我們也慢慢調高其設置標準,讓醫院有緩步準備的時間,最主要的是交班時能夠做到無縫交班,保障病人安全,這些都已列為評鑑的重點,而且已經進行三、四年了。
- 吳委員育仁
當然這個方向是很正確的,醫療保健服務業大部分的從業人員不適用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責任工時規定的部分,在未來的1個月、半年,甚至於一年後,大家會來評估,如果被抓到的話,又會被人家說這是血汗醫院,衛福部要加強宣導,讓所有的醫療院所能夠確實按照新工時制度的規定來做。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吳育仁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