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惠貞於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新北市第7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勞工的國定假日應有幾天、哪些日子放假?質疑依照現行規定,若國定假日落在週六勞工不能補假,104年將有包括大年初三等五天國定假日落在週六而無法補假。「因此依照現行規定,若國定假日落在周六,勞工不能因此補假。依此原則,104年將有包括大年初三、二二八紀念日、清明節、端午節、國慶日等五天的國定假日全部落在周六,勞工恐怕無法補假。」勞工的國定假日應有幾天、哪些日子放假?質疑勞動部擬修改函釋將休息日納入補休的做法,認為對於休息日不固定的服務業從業人員仍可能被吃假,因雇主無論當月有無遭遇國定假日仍僅給予月休6日或8日。「勞動部擬修改函釋,將「休息日」也納入補休,但是對於休息日不固定的服務業從業人員,無論當月有無遭遇國定假日,雇主仍僅給予月休6日或是月休8日,因此儘管將「休息日」也納入補休,廣大勞工仍然可能被「吃假」。」勞工的國定假日應有幾天、哪些日子放假?要求勞動部針對國定假日遇週末補假方案對勞工及雇主雙方加強宣導,讓政策美意真正落實,因對休息日不固定的勞工複雜程度高。「「國定假日遇周末補假方案」對於休息日不固定的勞工朋友,複雜程度相當高,建請勞動部應針對勞工及雇者雙方加強宣導,讓政策美意能夠真正落實。」

發言紀錄

  1. 江委員惠貞書面意見

  2. 一、行政院內政部已經明確表示,104年起,凡放假日遇到週休二日,一律補假一天。然對於適用《勞基法》的700萬勞工而言,恐面臨「看得到,吃不到」之窘境。《勞基法》第三十六條規定

    「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實務上企業多將周日訂為例休,周六則訂為休息日。因此依照現行規定,若國定假日落在周六,勞工不能因此補假。依此原則,104年將有包括大年初三、二二八紀念日、清明節、端午節、國慶日等五天的國定假日全部落在周六,勞工恐怕無法補假。

  3. 二、依照勞動部目前傾向之作法,勞動部擬修改函釋,將「休息日」也納入補休,但是對於休息日不固定的服務業從業人員,無論當月有無遭遇國定假日,雇主仍僅給予月休6日或是月休8日,因此儘管將「休息日」也納入補休,廣大勞工仍然可能被「吃假」。「國定假日遇周末補假方案」對於休息日不固定的勞工朋友,複雜程度相當高,建請勞動部應針對勞工及雇者雙方加強宣導,讓政策美意能夠真正落實。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江惠貞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