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主張政府健全財政除了加稅之外,對於婦聯會等單位,若其資金來源、用途不明,就應加以追討,將屬於國家的錢還給全民。「我們政府要健全財政,除了加稅之外,對於這些流落在外的單位,如果他們的資金來源、用途不明,就應該要加以追討,本席認為,屬於國家的錢就應該要還給全民」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認為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花錢登廣告呼籲反服貿學生回家,是用威權時代搜括的民脂民膏抵擋民主潮流「可是我們看到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花錢大登廣告,呼籲反服貿的學生趕快回家,這種用在威權時代所搜括的民脂民膏來抵擋民主潮流的行為」發言紀錄
- 賴委員振昌
(9時44分)主席、各位同仁。最近健全財政方案裡面有很多加稅的措施,可是我們看到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花錢大登廣告,呼籲反服貿的學生趕快回家,這種用在威權時代所搜括的民脂民膏來抵擋民主潮流的行為,不僅被社會痛批,更勾起大家對於過去黨政不分、坐擁不義之財的歷史記憶。我們知道,所謂的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前身是中華民國婦女反共聯合會,在1996年改為婦女聯合會,在1997年又改為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婦女社會福利基金會。其中有關基金會保管的700億資金來源不明,這些資金的取得並沒有任何法律的依據,從1955年6月1日起,當時的外匯銀行在進出口結匯美金時,每一塊美金就附徵新台幣5角的勞軍捐,這就是這些錢的來源。之後勞軍捐的總金額隨著台灣進出口貿易增加而水漲船高,在巔峰時期一年可以附徵百億元以上,這些錢沒有入國庫,財政部不曾經手,立法院未曾審查預算,審計部也摸不著邊,可以說完全是黑箱分贓。根據非正式的估計,這個婦聯會所有的勞軍捐金額介於1,000億到2,000億之間,扣除掉他們自己部門的費用,應該還有七、八百億。這些錢毫無疑問是屬於國家,我們政府要健全財政,除了加稅之外,對於這些流落在外的單位,如果他們的資金來源、用途不明,就應該要加以追討,本席認為,屬於國家的錢就應該要還給全民,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賴振昌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