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核四是否應續建、封存或啟用?認為核四這類重大議題需要以公投讓人民決定「本席認為核四這等重大議題固然需要以公投來讓人民決定」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主張核四等重大議題應以公投讓人民決定。「本席認為核四這等重大議題固然需要以公投來讓人民決定」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要求相關部會加強宣導,並針對核四與未來不涉及主權之重大公共議題研擬一套可運作的公投法,使民眾得以實踐其政治權利。「相關部會更應加強宣導,並針對核四與未來不涉及主權之重大公共議題,研擬有一套可運作的公投法,使民眾得以實踐其政治權利。」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認為我國的公投門檻過高,造成公民事實上難以行使相關權利。「我國的公投門檻過高,造成了事實上公民難以行使相關權利。」發言紀錄
- 何委員欣純書面質詢
我國憲法第十七條規定「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其精神乃以直接民主補代議民主之不足。既然憲法確保相關權利,然現況之公民投票,全國性者迄今成案者六,且其中2則為2004年、4則為2008年之公民投票案,2008年之後無一成案。然地方性公投者有三,分別為2008年高雄市、2009年澎湖縣、2012年連江縣舉行。我國諸民意調查,均顯示過半民眾認同以公投處理核四議題,例如民間民意調查公司公布之《2013公民心事大調查》,結果顯示目前全台有72.1%民眾贊成廢核、53%的民眾贊成以公投制度解決核四問題;民進黨民調中心於103年4月18日公布的結果,更有80.4%的民眾表態贊成以公投決定核四。
然而我國民眾是否有充分管道了解重大議題?是否知曉所擁有的政治權利?前述的調查中,《2013公民心事大調查》顯示,只有一成民眾知道公投設有門檻。查各國公投門檻,不涉及主權下的公投門檻,丹麥是30%、德國25%、愛爾蘭40%,其他國民享有公投權之國家,泰半未設門檻,以簡單多數決。我國的公投門檻過高,造成了事實上公民難以行使相關權利。本席認為核四這等重大議題固然需要以公投來讓人民決定,相關部會更應加強宣導,並針對核四與未來不涉及主權之重大公共議題,研擬有一套可運作的公投法,使民眾得以實踐其政治權利。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何欣純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