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玉玲於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桃園縣第5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法定正常工時與整體工時制度應如何調整?要求勞動部長承諾明年勞工一定可以實施週休二日的待遇「能否請部長承諾,明年勞工一定可以實施周休二日的待遇,給勞工一個小確幸!」法定正常工時與整體工時制度應如何調整?認為行政院讓勞工明年多六天假期只是治標,根本原因在於勞工工時與公務員工時不同,若勞工也實行週休二日就不需要調整「最近我們行政院端出一個小確幸,就是幫我們勞工明年多爭取六天的假期,可是這只是治標,最根本的原因在於我們勞工的工時與公務員工時不相同,才導致需要調整,如果勞工也是周休二日,根本就沒有需要調整」法定正常工時與整體工時制度應如何調整?質疑勞動部長宣布要在明年修法完成勞工工時只是敷衍勞工,質疑勞動部被企業綁架「本席質疑,部長宣布修法會不會只是敷衍我們勞工,我們勞動部還是被企業綁架啊?」法定正常工時與整體工時制度應如何調整?主張將法定工時由雙週84小時改為單週40小時,以實現週休二日「本席有針對這條提案聯署,甚至很多委員都有提案,要把雙周84小時改為單周40小時」

發言紀錄

  1. 呂委員玉玲書面質詢

  2. 一、證照制度有利於學生?

  3. 請教勞動部部長及教育部部長兩位部長,我們推動職業證照制度已行之有年,其方式有國家考試的證照(律師、公務人員)、勞動力發展署(前職訓局)的技術士技能檢定、各行業主管機關自行辦理檢定考試等,其目的在於導正國人職業觀念、確保公共安全、提升職業服務水準、確保國人就業公平,因此證照制度蓬勃發展。

  4. 其中在我們勞動力發展署的技術士技能檢定,由於此與我國技職教育有高度相關,過去我們青年就業往往受學歷限制,可說是「學歷唯用論」,憑學歷高低來任用者居多,為了打破這個定論,同時也培養青年學習諸多技能,於是開辦了這個技能檢定證照,根據我們勞動部資料,每年大概有150項證照,將近360場次的證照考試,每年大概有40萬人次去報考,其中約有八成報考人次是屬於15-44歲的青年(約32萬人次)。

  5. 本席也調閱了勞動部的資料,發現我們每年的技術士檢定考試,光收入一年就高達十億元,本席想請問我們勞動部,這些錢的用途都在哪?需要花到這麼多錢嗎?

  6. 當初建立技術士技能檢定制度,就是希望讓我們青年人在就業上能夠不輸別人,提供技能檢測證明,來讓在就業上居於弱勢的社會新鮮人證明自己能力,改善就業弱勢的情形。可觀之近三年的青年失業率,從2011年12.6%到去年的13.13%,甚至在去年七月還衝高到14.05%,若從我國日益加重的青年失業率來看,這個技術士技能檢定根本沒有有效幫助青年就業,勞動部是否同意?

  7. 且現在學校都鼓勵學生去考證照,甚至有的學校要求學生須有一至二項證照才能畢業,這在技職學校尤為普遍,學生為了衝高成績、爭取畢業,都花錢跑去考證照,這也從每年考照人次中,15-24歲考照人次就佔了八成可以看出,但這對學生就業有沒有幫助,本席相當懷疑,至少從日益增高的青年失業率是看不出來的,那這證照制度到底有什麼意義?是不是可以說證照對於青年就業的好處是日益降低的?跟當初的學歷作用是一樣的?唯一的好處就是教育部與勞動部聯手開辦了一個「考證照」市場,開創了一個年產值十億的考證照產業,於是各家積極爭取,電視上廣告打得響亮,加上學校的宣導要求,學生反而成為考照制度的冤大頭,一味付錢去考照,但卻不懂這證照對自己未來是否有幫助?

  8. 其實,對於青年來說,真正重要的是媒合就業,怎麼樣去幫助青年就業,證照只是背景證明,但要打破雇主對於社會新鮮人「沒經驗」的疑慮,有效的媒合系統是有必要的,這點我們勞動部與教育部的措施分別為何?

  9. 本席想再請文化部部長,部長,剛聽完本席講的這些,還堅持流行音樂產業要研擬考照嗎?還是聽完後也發現考照「商機」這麼大,想再湊一腳,繼續衝高產值呢?

  10. 本席要再重申,本席不是反對證照制度,而是現今的證照制度對於年輕人(學生)的助益是有日漸降低的現象,至少從失業率是可以這麼解讀的。要有效幫助青年就業,培訓青年技能,教育部、勞動部、企業共推一個「產學訓合作計畫」,讓學生在學期間到職訓中心受訓,受訓完成後再到企業實習,實習結束後進入企業就職。然有學者質疑,產學訓攜手合作計畫」中重要的一環一職訓中心面臨了承載量不足的問題,因民間職訓機構受限於資金,大多無常設師資以及足夠的設備,勞委會等中央政府機關所屬的職業訓練中心,以及各直轄市所屬的職業訓練中心遂成為主要的職訓機構,但公立職訓中心受限於承載量,各職訓中心每年能開設班的課程有限,以102年招訓計畫為例,班次為16至104班不等,平均每班招收15-30人,所開課程往往供不應求。面對此問題,教育部與勞動部有無協調溝通?如何解決?

  11. 另外,近年來各大專院校也與各企業合作,透過讓學生實際到企業實習的方式,來讓學生從中學習,這是所謂的「產業合作」,本席想先請教勞動部,產學合作的學生算不算勞工?

  12. 本席會這麼問勞動部,主要是因為產學合作美意甚佳,可是近來屢傳學生工作權益受損,如給學生的薪資被改為「生活津貼」,每個月7,000~10,000元不等,都低於最低工資,在實習中也屢傳有被霸凌、性騷擾、工時過長、待遇低的情事,去找勞動部陳情,勞動部就說學生不算勞工,不受理!找我們教育部呢,教育部就回尊重各大專院校自治精神,僅有督導權,發個文去問學校調查一下,學校就默默壓下來,大事化小、小事化無,那我們這些參加產學合作的學生權益誰來保障?教育部與勞動部是不是應該協調,為我們學生來把關?如何做?

  13. 二、電影與DVD審片一國兩制,讓電影無法保有完整的藝術性

  14. 部長,根據現行法規,電影上映要經過電影法的審查,取得映演執照,而到了DVD發行時,卻得再經過廣電法審查,而且審查單位還是文化部「委外」的民間團體「影音公會」,一部電影作品要經過兩次不同標準的審查,除了要繳兩次審查費耗時費工,還造成電影上映版本和DVD版本的歧異,是否有這樣的狀況?

  15. 電影是大眾娛樂之一,更是藝術展現的一種方式,對影迷來說常是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有不少觀眾錯過了電影上映的時間,慶幸至少可以看DVD,但片商公會表示,觀眾看到的DVD內容不見得和電影是同一版本,因為文化部現行是以「一國兩制」的方式審片;就有資深影迷眼尖看DVD時,覺得某些片段和電影院上映版本有明顯不同。部長,目前電影與DVD的審片方式,分別依電影法及廣電法來審查,電影是藝術的一種,現階段在台灣上映的電影既已通過嚴謹的電影法審查,難道還有必要再以廣電法審查一次?為何要採行兩套的標準?這樣做的意義在哪?

  16. 就拿片商「海鵬」2007年發行的柏林影展競賽片「縱慾」來說,當時電影院上映的是「噴霧兩段、一刀未剪」版,但是到了DVD時卻變成強制剪掉11段的修剪版,讓海鵬負責人姚經玉至今回想起仍覺得很可惜,一個完整的藝術片無法被台灣影迷完整收藏。部長,這樣的做法,不但無法讓電影的完整性獲得保存,對於電影的原創作人來說是不是也是一種不尊重,本席認為著作權法的規範就是在於要忠於原創的精神,文化部現行做法是否不妥?部長能否研議檢討改進?

  17. 另外,現在的DVD發行時,必須再經過廣電法審查,而審查單位竟是文化部委外的民間團體「影音公會」來審查,部長,影音公會的組成方式為何?從電影到DVD的審查,因常有不同的結果,讓人質疑影音公會的標準在哪?為何會有不同結果?影音公會的專業性也受到質疑?部長,DVD的審片方式為何要委外處理?難道文化部自己沒有建立專責的單位?是專業人力不足?還是經費不足?委由民間團體來做是不是比較容易讓人質疑它的公正性?本席認為,文化部應建立一套嚴謹的共同標準,讓電影與DVD審查循同一套標準,皆由官方單位統一認證或審查,避免外界認為文化部用粗暴方式修改已經過審查的電影作品,應該是比較有公信力的,這樣做也可避免外界一國兩制的質疑,請文化部於一個月內提供給本席一個評估報告!

  18. 三、勞工四十小時爭取是否有望?

  19. (勞動部)部長,今天是五一勞動節,本席在此先祝我們勞工勞動節快樂,照理說是勞工值得歡慶的大日子,可是我們勞工卻開心不起來,本席上午也陪同桃園總工會到勞動部去陳情,要求勞工每周工時修法為40小時,等於爭取勞工周休二日。原本勞動部已朝此方向規劃,但有報導指出這個政策似乎跳票,本席想請問這則報導是否為真?原定上個月14號我們衛環委員會要安排審查勞基法30條(勞動工時),後來卻被勞動部勸退,是否真有此事?

  20. 根據去年勞動部所做的調查,台灣勞工全年工時為2,141小時,全球排名第三,等於說我們勞工是全球第三勤勞、工時最長的,雖說我們有法定工時規定,但礙於現行工作都被要求責任制、超時加班現象處處可見,造就了我國成為工時第三長的國家,法定工時的修改(修為單周40小時,等同周休二日)只是給勞工一個保障。本席有針對這條提案聯署,甚至很多委員都有提案,要把雙周84小時改為單周40小時,可我們勞動部每次都跟我們委員說

    「沒有那麼容易!」要跟我們產業去溝通,如果降低工時,可能會導致雇主、企業根留台灣意願降低,還需要繼續去溝通,所以就一直延宕下去。最近我們行政院端出一個小確幸,就是幫我們勞工明年多爭取六天的假期,可是這只是治標,最根本的原因在於我們勞工的工時與公務員工時不相同,才導致需要調整,如果勞工也是周休二日,根本就沒有需要調整,本席也看到部長前兩天宣布要在明年修法完成勞工工時,本來是很高興,可看到這篇報導,本席質疑,部長宣布修法會不會只是敷衍我們勞工,我們勞動部還是被企業綁架啊?

  21. 最後,能否請部長承諾,明年勞工一定可以實施周休二日的待遇,給勞工一個小確幸!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呂玉玲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