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是否應實施不在籍投票?應採哪些方式、適用於哪些選舉與選民?主張修法使公民進行投票時實施不在籍投票「我提案修法或建議修法,是希望公民進行投票要實施不在籍投票,怎麼會變成「族人意見恐遭耽擱」呢?」發言紀錄
- 鄭委員天財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主委,台灣的原住民族委員會跟紐西蘭的毛利事務部交往多少年了?
- 主席
請原民會林主任委員答復。
- 林主任委員江義
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從過去民國94年簽訂到現在,將近10年了,所以我們對彼此之間的……
- 鄭委員天財
我自己在原民會的服務期間,也參與了臺紐經貿協議方面的談判。
- 林主任委員江義
我們彼此之間對文化、藝術及產業都有相當的理解。
- 鄭委員天財
跟對方相同的部門─毛利事務部有非常多接觸,才會了解雙方相關的議題,但是原民會確實跟大陸的國家民族委員會接觸得非常少,而且大概是這兩年的事情,恐怕連他們的主任都沒有見過……
- 林主任委員江義
包括工作人員。他們跟我們都還在摸索。
- 鄭委員天財
對於要怎麼樣處理這些問題,有立法院支持你們的預算是很重要的。
- 林主任委員江義
謝謝委員。
- 鄭委員天財
其次是都市原住民住宅的問題,都市原住民在整個人口的比例已經達到百分之四十幾,這是相當高的比例;同時住宅非常重要,它跟教育及文化的傳承有很大的關係,原住民族基本法第十六條第二十八條也都有詳細規定。都市原住民的自有住宅比例跟全體國民相差了30.1%。在都會區的聚落,不管是在溪洲、小碧潭、三鶯及桃園崁津,還是台中市的太平及霧峰花東新村,其中的桃園未來也是直轄市,所以我們居住的地區都是在直轄市,因此需要思考怎麼樣透過政策進行整體規劃。我們看一下基隆海濱國宅的例子,這是李登輝前總統指示就地興建的。海濱國宅是在內政部及省原住民行政局的時代開始推動,你當時在內政部而我在省原民局,共同投入了這個非常好的政策。這樣的國宅讓我們的同胞買得起,因為土地不用錢,他只要買房子。我們買房子都很清楚,在都會區都是貴在土地,那我們要怎麼樣解決都市原住民住宅的問題呢?住的環境跟教育及文化的傳承有關,大家如果都住在一起,親子教育、學前教育到高等教育,還有文化及語言的傳承就方便了,你的施政也方便了。住的環境跟教育、語言及文化的傳承非常的息息相關,所以我具體建議參考基隆八尺門的模式,在都會區選擇公有土地,興辦專供原住民居住的原住民族住宅。我們不管它叫社會住宅還是合宜住宅,我們就叫原住民族住宅。對買得起房子的原住民就賣,買不起房子就出租給他,而且售屋不售地,就像保留地一樣,要移轉的話限原住民,所以房子要賣的話只能賣給原住民,另外也可以以租代購。是不是請主委在最後2年的任期好好推動這樣的政策,徹底解決原住民住宅的問題?
- 林主任委員江義
委員對都市原住民住宅的整體現況一定掌握得非常清楚。在都會區要有一棟房屋確實是很不容易,假如沒有公部門的力量加入的話,沒有辦法……
- 鄭委員天財
這個我們都很清楚……
- 林主任委員江義
我們願意跟內政部會商。
- 鄭委員天財
我具體建議你們往這個方向提出方案或計畫。
- 林主任委員江義
好,我們跟內政部……
- 鄭委員天財
你自己推動就好了,不必跟內政部談。
其次,監察院的調查報告指出,平均餘命跟失業有很大的關係,而教育程度依然是影響原住民就業跟收入的關鍵。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看到大專學生的粗在學率方面,原住民與一般學生差了35.2%,差距這麼大,我們要怎麼解決?如果我們從休學的數據來看,原住民大專學生的休學比例占了百分之八點多,其中大部分是因為經濟困難,所以我們要提高針對原住民大專學生的獎助學金,而且要納入中低收入戶。去年我質詢孫前主委的時候,他說會朝這個方向走,結果你們都沒有列入,所以我再具體建議主委,如果今年度能夠開始的話,當然下個學期就可以納入,不然就在明年度的預算納入。
- 林主任委員江義
我們會照委員的指示。我們大概估算過需要1,500萬,而且是把中低收入戶等所有大專院校的原住民學生都放進來。
- 鄭委員天財
原住民族教育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得很清楚,原民基金會經營原民台的目的,是在傳承原住民族文化及教育,原民台的台長要很清楚你的目標跟目的。也就是說,台長要很清楚的知道,你經營原民台的目的,是傳承原住民族的文化及教育,至於其他的都是次要的。假如連這個都做不到的話就關台算了。核四不是布農族興建的,也不是卓溪鄉公所興建的,可是學生跑到位於卓溪鄉由布農族設計的會場舉反核布條時,原民台卻助紂為虐,用56秒的時間全程播出,而且完全沒有布農族設計的會場的畫面。原民台不尊重布農族的文化季,違反原民基金會經營原民台的目的,這樣的情形你們要回去好好檢討。
其次,我在4月9日對陸委會主委進行質詢時,說原住民青年或學生認為服貿會讓原住民受傷害,網路上或教會的牧師也說兩岸服貿協議會造成工作機會減少,會產生影響,可是你們的畫面卻顯示「立委轟服貿危部落」,問題是我有說嗎?我是引用反對服貿協議的學生的意見,結果卻變成「立委轟服貿危部落」,這是在歪曲事實。我接到很多電話跟我抗議,問我是這樣嗎?怎麼會這樣?請問周董事長有什麼看法?
- 主席
請原民基金會周董事長答復。
- 周董事長惠民
主席、各位委員。請委員容我簡短回應射耳祭跟剛剛委員講到的新聞。
- 鄭委員天財
你們將那一天的質詢畫面斷章取義,我在前面說反服貿的學生跟青年,還有網路上及牧師說會影響原住民的工作權,會讓原住民的收入減少,結果你們把前面的畫面都切斷了,直接就變成我說第一個會影響就業,讓我們失業,第二個會讓我們的薪資減少,你回去再好好看。
其次,有一個報導的標題是「修法不在籍投票,族人意見恐遭耽擱」,這是什麼意思?你回去好好研究一下。這會影響我們的同胞。我提案修法或建議修法,是希望公民進行投票要實施不在籍投票,怎麼會變成「族人意見恐遭耽擱」呢?這完全是會影響整個視聽的。新聞報導應該由專家處理才對,新聞報導的節目應該怎麼樣,當一個台長應該要很清楚,就是新聞報導的內容,必須確實、客觀及公正,不得歪曲事實,也不能隱匿事實,也不得以暗示的方法影響收視者的判斷。但是你們卻完全相反,除了歪曲事實之外,還不是用暗示而是明示的方法影響收視者的判斷。我看過台長還有你們很多記者的臉書,你們個人要反服貿沒有關係,但是你們新聞台的新聞節目必須要遵守新聞報導的基本原則。請問台長,你們有沒有開課教育同仁報導新聞應該遵守什麼樣的規定或原則?
- 主席
請原民台馬耀.比吼台長答復。
- 馬耀.比吼台長
主席、各位委員。如剛剛委員所說公正及客觀是非常重要的,針對下標的部分我們會回去檢討。
- 鄭委員天財
不只是下標,你們還切斷整個訪問畫面,讓原本我說是反服貿的學生說的變成是我說的。我在前面說反服貿的學生說了什麼全部被切斷,直接就變成是我說的,這是很嚴重的。針對我講的幾個畫面,請你們回去好好檢討,並思考怎麼樣讓相關的記者還有新聞部的工作人員符合新聞報導最基本的原則。
族語、文化及教育的傳承是很重要的,但是你們的族語新聞報導卻非常少,甚至比以前還少。另外,薪資也比以前少,比在公共電視的時候少,可是預算並沒有減少。你們增加這麼多人,卻增加不該增加的人力,該增加的沒有增加還減少,薪資也減少。族語的節目連14族都沒有辦法達到,公共電視卻可以,你們為什麼不可以?
- 周董事長惠民
我們大概有70%薪資偏低的同仁的薪資是有增加的,另外委員提的應該是工程跟技術部門,因為我們要因應……
- 鄭委員天財
不是,族語新聞的記者跟主持人都減少……
- 周董事長惠民
目前是一位……
- 鄭委員天財
薪資也減少了,請周董事長好好檢討……
- 周董事長惠民
目前葛瑪蘭的族語主播還在尋找當中。
- 鄭委員天財
你們要很清楚的讓所有同仁知道,原民基金會經營原住民族電視台的目的,就是傳承原住民的文化及教育,這是非常重要的。
- 周董事長惠民
謝謝委員,我們會深自檢討。
- 鄭委員天財
謝謝。
- 主席
請邱委員文彥質詢。
- 邱委員文彥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的報告提出了非常多想法,我有幾點問題要就教你。上個星期我本來建議張慶忠委員安排日期考察,考察的重點是去看現在原住民領域裡有非常多珍貴的神木都被盜伐或盜採的問題。我本來是想去看新竹的鎮西堡或宜蘭大同鄉南山的神木群,但是後來時間過於急迫,天候可能也不是很好,所以就沒有成行。後來上個禮拜三、四,本來也想去澎湖的南方四島─新的國家公園,這個國家公園已經核定準備要公布了,可是內政委員會始終沒有聽過報告,我們也不知道規劃的情況怎麼樣,所以我本來希望內政委員會可以去看看南方四島的國家公園。雖然沒有成行,不過我還是非常關心,我也曾經跟高副主委一起討論過,大家都交換過一些意見。現在北邊的紅檜,還有嘉義及花蓮以南的牛樟被破壞得非常嚴重,甚至連牛樟的樹木都被盜伐,在這種情況下,我不曉得除了林務局加強一些巡山的作為之外,原住民部落或是原住民委員會到底能做些什麼?請主委作一說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繼續開會
-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請鄭委員天財質詢。
- 鄭委員天財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王署長,在你們的資料中,原住民當警察的人數有多少?
- 主席
請內政部警政署王署長答復。
- 王署長卓鈞
主席、各位委員。占4.36%。
- 鄭委員天財
多少人?
- 王署長卓鈞
2,729人。
- 鄭委員天財
這比例很高,因為原住民人口數占全臺灣的人口數是2%,而警察的比例是百分之四點多,所以這個比例很高。我們在這段期間,從318一直到前一陣子,不管在立法院周邊或忠孝西路、濟南路或青島東路,我們碰到原住民鄉親當警察的非常多,比例可能比4.4%還高。
- 王署長卓鈞
因為你碰到的幾個單位原住民比例比較高。
- 鄭委員天財
對,我們從這次受傷,或者唯一死亡的,就是原住民,因為比例很高,平常所服的勤務也比較重,所以剛才提到的苗栗的泰雅族柯雄飛副所長,我認為他是因公殉職,雖然最後是由銓敘部核定,但是警政署很重要的是要充分地提供相關的資料,畢竟銓敘部是看你的書面資料,所以如何提供相關的資料,是警政署現在唯一可以做的,如何能夠讓他符合因公殉職的條件。當然,我自己當過公務人員,我知道這個條件很嚴苛,所以要把相關資料做很好的整理,是不是可以往這個方向努力?
- 王署長卓鈞
我們儘量努力。
- 鄭委員天財
謝謝。318學運占領了立法院,323占領了行政院,接下來的反核甚至禁止相關人員,包括立法委員,進出立法院。請問張司長,就現行的法律,這幾個行為有沒有構成哪些罪?有沒有刑事責任?
- 主席
請法務部檢察司張司長答復。
- 張司長文政
主席、各位委員。剛剛委員所講個那幾種行為,有一部分已經移送檢察官偵辦,說實在的,我們法務部不適合在這裡針對偵辦中的個案表達法律見解。
- 鄭委員天財
可不可以說「可能」?既然移送了,一定會有可能,是不是會構成,當然最後還要看法官,但是你不能說要等到三審定讞才要談這件事,因為我們現在是在檢討,如何讓社會各界,包括學生、甚至未來,我在這邊談了很多次,可能你沒有聽過,我說原住民最應該公民不服從,我們很想效法攻占立法院、攻占警政署、攻占行政院,我們講「可能」總可以吧?那我問你,目前偵辦的方向「可能」是什麼?
- 張司長文政
現在我只能跟委員報告,包括318那天移送的罪名,因為我們只能講移送的罪名,其他不方便講,就我們所了解,他們移送的罪名有妨害自由及毀損。
- 鄭委員天財
立法院是不是公署?
- 張司長文政
是。
- 鄭委員天財
刑法裡面有沒有這方面的規範?
- 張司長文政
警方移送的罪名是檢察官參考的依據,他可以朝這個方向,但是在偵辦過程中可以就他所涉及的犯行……
- 鄭委員天財
刑法有沒有侮辱或圍……
- 張司長文政
有侮辱公署這個罪。
- 鄭委員天財
除了侮辱公署之外,還有沒有?所以攻占立法院沒有關係?如果沒有毀損公物的話就沒有關係?
- 張司長文政
另外侵入行政院的部分,就我所了解的範圍,他們移送的罪名也有侵入住居,也就是侵入建築物。
- 鄭委員天財
侵入建築物?
- 張司長文政
對。
- 鄭委員天財
刑法裡面有侵入建築物這幾個字嗎?沒有嘛!有嗎?
- 張司長文政
有這個規定。
- 鄭委員天財
住宅或其他,是不是?我們比較常聽到的是侵入住宅。
- 張司長文政
我們一般概括的講法是侵入住居,住宅或其他建築物。
- 鄭委員天財
刑法的條文是這樣寫嗎?
- 張司長文政
是。
- 鄭委員天財
有沒有「或其他」?
- 張司長文政
有。
- 鄭委員天財
我學的都還給教授、還給書本了。
- 張司長文政
委員客氣了。
- 鄭委員天財
這是一種教育,因為這對國家社會的影響很大,除了立法院一個月沒有辦法開院會,影響的不只是施政總質詢,而是審查法案、預算案的時間少了一個月,影響非常深遠,難以估計,一個法案的通過,他的影響難以估計,何況還有其他很多衍生出來的,包括警察服勤、死亡,要增加很多津貼。
請問署長,這些活動一個多月來,你們要增加很多津貼,對不對?你們預算絕對不夠,將來要動用預備金,這是事實,可想而知。但是動支預備金還是其次,它的影響非常非常深遠,甚至以後會認為這是公民不服從,是我們可以做的,影響非常非常深遠,相關部會在這方面要做非常詳盡的檢討,然後設法改進、防範。部長,防範的措施真的要檢討,從制度面來檢討。我上次問過,如果未來還有這麼一次,當然,我們不希望發生,如果再發生像318那天晚上的情況,要怎麼防範,這部分你們必須檢討,然後從制度面改善,包括立法院,你跟立法院之間的關係,這些安全維護的措施、現在的制度是不是不夠周延,要怎麼充實,你們都應該找立法院秘書處開會、檢討,這是應該的,因為未來還是有可能發生,要如何防範,因為它涉及的影響非常大。
- 主席
請內政部陳部長答復。
- 陳部長威仁
主席、各位委員。是,我們會請這裡的保警隊,尤其他基於勤務上的需要,提出一些意見,立法院周副秘書長有一個維安小組,透過那個小組來建議。
- 鄭委員天財
像這種可能的狀況,或者未來實際的結果如何,你們未來也必須把相關的資訊、資料提供給教育部,提供給相關學校,因為這是一種教育,教育很重要,畢竟是民主法治國家。在一般的國家,我們可能就說它是政變了,但是我們是民主法治國家,我們不會這樣說,事實上,不管是學運或參與的社會人士,不管他是到立法院或行政院,我認為他沒有政變的意思,但是如何讓這些學生,尤其是學生未來的教育方面,法務部能夠提供未來相關的結果,告一個段落之後,都必須有一個檢討的報告。
署長,檢討是需要的,這是為了建立制度面,雖然上次我在這裡比較嚴厲要求你,但這都是為了制度面的建立,畢竟希望這樣的情形以後不要再發生,如果一旦再發生,如何做最好的防範,這是必須做的,所以我剛才也提到,必須跟立法院有關安全維護的部分做最好的處理。
最後,請教署長,自製獵槍有任何進度嗎?
- 王署長卓鈞
請保安組向委員報告。
- 主席
請內政部警政署保安組陳組長答復。
- 陳組長國進
主席、各位委員。委員好,今天早上有開會,針對第二條,也就是獵槍的定義有增訂工業用底火「喜得釘」,第十一條的部分,為了加強安全管理,所以需要設置鐵櫃存放。
- 鄭委員天財
所以你們會按照最高法院的判決意旨來修正?
- 陳組長國進
是。
- 主席
請蕭委員美琴質詢。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邱委員議瑩
(在席位上)署長的幕僚不能讓你說沒時間看而讓你做出承諾,你的幕僚真的是不及格!我們知道你是好意,你們願意來報告,但是你的幕僚要給你正確的評估資訊,不能讓你自己在這裡……
- 張委員慶忠
(在席位上)將「違法」劃掉。
- 鄭委員天財
(在席位上)將「明顯前後矛盾、自打嘴巴」的「明顯」改為「疑有」。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鄭天財Sra Kacaw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