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要求國有財產署查清楚前行政院長李煥官邸從國有財產轉換為救國團財產的情形,認為是國家的財產就應歸屬國家「今天媒體還報導前行政院長李煥官邸應該是國有財產,卻轉換成救國團的財產,國有財產署有義務和責任查清楚。」發言紀錄
- 李委員應元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媒體說你精神分裂,你同意嗎?
- 主席
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 張部長盛和
主席、各位委員。我沒有看到這點啊!
- 李委員應元
有關每天各家報紙的社論以及財經重大訊息,幕僚都會向你簡報吧?
- 張部長盛和
可是我今天沒有看到這點啊!
- 李委員應元
今天某家重要財經報紙的社論寫說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好像精神分裂,因為財政委員會裡面要通過一個法律,不可能不尊重行政部門,所以一定程度行政部門也是重要的共犯之一。他說我們是精神分裂的加稅和減稅。因為他說財政委員會是精神分裂,所以部長當然也是精神分裂。他的意思是,在之前的財政健全方案裡面,大概是減稅較少、加稅較多,而且約略加稅650億到700億之間,但是財政委員會在本週四又安排審查一堆所得稅相關法案,裡面大部分是各種扣抵的樣態,因此,據他估計,減稅大約會達到500億左右。他不解財政委員會到底在做什麼事情,對此部長是否要加以澄清?
- 主席
時間暫停一下。因為這是我安排的議程,所以我要負責在此說明,其實這是應民進黨林淑芬委員的強烈要求。我們上次審查加稅案時,林委員一再強調下次一定要安排減稅案,否則上次的案子無法順利通過審查。本席基於尊重每位委員,特別是林委員的強烈要求,所以才會這樣安排明天的議程。這和部長無關。
- 李委員應元
立法院要安排什麼法案,委員有提案權,行政院也有函送法案過來審查的……
- 主席
我沒有受他們影響,反正是我排了,然後邀請他們列席,就是這樣而已,跟部長沒有關係。我負責任啦!
- 李委員應元
因為媒體指控是財政委員會,而財政委員會不可能不和部會來做搭配和協調,憲政運作本來就是這樣,所謂政黨政治,就是執政黨、在野黨共同溝通看要如何處理問題。個人一再主張,對的事情就去做,在這個階段的大環境裡面,舉凡我們國家的財政問題、弱勢者的長期照顧問題等等都要處理,所以國家財政需要進帳,也因此,對於上次加稅,社會上認同的比較多。其實沒有人願意加稅,大家可以看到,以前任何一個國家大選,主要候選人如果說要加稅,就會被扣分,但是我們上次加稅,整個社會的氣氛還是認同的。不論如何,雖然財政委員會賴召委安排明天要審查這些稅法,但是還沒有通過,所以我們自有主張嘛!你在這邊敢通過什麼法案,就要受社會的檢驗,對不對?
- 張部長盛和
是。
- 李委員應元
所以部長應該知道明天要審查的是哪些法案,大致上你的立場如何?
- 張部長盛和
關於這45個提案,本來是明天報告,不過今天報告完之後明天再報告也沒關係。一共45個提案,分成3大類,內容包括免稅額範圍的擴大及金額的調高、扣除額的範圍擴大及金額提高、特別扣除額的範圍擴大及金額提高,造成的稅收損失大概是六百多億。
- 李委員應元
有到六百多億?
- 張部長盛和
是。
- 李委員應元
財政部應該會嚴守原則,不可能一邊增加650億,另外一邊又減少650億,部長要不要就你的基本立場向媒體澄清?
- 張部長盛和
委員的提案有些雖然立意良好,但是當前政府財政困難,而扣除額和免稅額加起來占所得總額61%,也就是說,有61%是不用課稅的,所以我們認為,以目前的環境及狀況來說,這部分不宜再擴大。
- 李委員應元
站在財政委員會委員的立場,我們會嚴加審查。
就財政的繼續改善而言,為了不讓社會覺得是精神分裂,必須有一定的邏輯,如果企業沒有照顧員工,它享有的減稅優惠可以被檢討,你同意嗎?
- 張部長盛和
租稅優惠的目的是達成政府要達成的政策目標,它是一個誘因,提供條件給這個誘因是合理的。
- 李委員應元
我當然了解。不久之前你曾經回答,這個會期通過財政健全方案之後,明年你會來檢討房屋和土地合併課稅這個大方向,這個問題已經研議30年了,我們每次都說這是一個歷史的基業,值得我們努力,這個大方向你同意嗎?
- 張部長盛和
同意。
- 李委員應元
同意就好。就是要這樣做,不是隨便加稅或減稅,而是有一定的道理、邏輯和方向,系統性地來做事,社會才不會亂掉。
- 張部長盛和
是。
- 李委員應元
民意應該會支持這樣的做法。部長,如果這樣做,剛剛大家提到自用住宅,昨天草案已經送給每個財政委員會的委員,在類似的土地稅法,自用住宅用地的課稅也有相同的規定,這樣的房屋和土地是不同的。
- 張部長盛和
不一樣。
- 李委員應元
所以將來房地產稅要逐漸合併,自用住宅的課稅和自用住宅土地的課稅也要能夠相容,你同意這個方向嗎?
- 張部長盛和
報告委員,房地合一的稅不是持有稅,並不是房屋稅、地價稅,而是所得稅,就是交易的部分。
- 李委員應元
一步一步來嘛!
- 張部長盛和
先做移轉的部分。
- 李委員應元
如果大方向是要這樣做的話,現在第一步是處理所得稅的部分,這部分比較簡單,但是大台北地區有意購屋者在財富方面有相對剝奪感,年輕人買不起房子,相關問題必須整套處理,我們不斷強調金融面、財稅面、直接供給面要整套逐步處理,隨時掌握大的、系統性的做法,這樣才不會亂掉。對的就去做。
我一直希望部長不要一遇到問題政策就轉彎了,不要這樣,好不好?
- 張部長盛和
是。
- 李委員應元
剛剛部長多次提到「肥咖條款」,因為「台灣關係法」的緣故,導致到目前為止我們和美國還沒有辦法簽訂租稅協定,但是美國又同意由我們的金管會來接手這件事情,金管會也是政府機關,財政部也是政府機關,在全世界幾乎都是以財政部做為主管的協調單位,為什麼美國只接受金管會來接手,不接受財政部?
- 張部長盛和
其實在我來看,誰來當主管機關都沒有影響,因為是由各金融機構自己篩選不合作帳戶以後,由金管會整包送過去,所以誰當主管機關都一樣。
- 李委員應元
所有其他國家都是財政部在做,海外追稅、避稅一直都是一個問題,包括房地產稅和海外避稅,涉及金額都高達幾千億,如果財政健全的話,許多相關問題說不定還有討論的空間,在這部分財政部目前的進度如何?
- 張部長盛和
委員是指海外追稅嗎?
- 李委員應元
對。
- 張部長盛和
我們過去曾經提出所得稅法第四十三條之三的修正案。
- 李委員應元
對,那個案子在財政委員會通過了。問題一定卡在行政機關。
- 張部長盛和
不是,是一些台商希望這部分能跟兩岸租稅協議一起審,因為兩岸租稅協議有一個條款,如果台商透過第三地投資大陸,實際管理處所在台灣,在台灣繳稅,則應該適用兩岸租稅協議。
- 李委員應元
這部分一定有利有弊,但是就國內的施政及每年兩千多億的財政缺口而言,這應該是一個很大的漏洞。要如何說服台商?要如何同時照顧他們相關的權益?我們應該一併處理,這部分每個月都要追蹤,都要有進度。
今天媒體還報導前行政院長李煥官邸應該是國有財產,卻轉換成救國團的財產,國有財產署有義務和責任查清楚。這個官邸最早曾經登記為國有財產,後來救國團不照法令執行,導致登記錯誤,在戒嚴時代有這樣的事情,令人起疑,且理由不充分。不該因小失大,戒嚴時期救國團及相關單位的作風如何我們都知道,因為時間關係,我不想說太多,是國家的就是國家的,國有財產署理當查清楚,好不好?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李應元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