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要求考試院在年金改革上向立法院表達意見、參與朝野協商,而不要都推給立法院。「所以在朝野協商時,也會把你們的意見納入作為非常慎重的參考,所以不要都丟給立法院,這不是立法院而已,而是大家協商出來的結果。」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質疑現行九○制讓許多公務人員到愈後面就愈怠惰、等待退休,缺乏工作誘因。「現在這種九○制,只是讓很多公務人員到了愈後面就愈怠惰,甚至在那裡等待退休。」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主張讓公務人員的退休金變成可攜式,並要求考試院針對此部分與整個國家的退休體制結合。「因此,我們要如何讓公務人員活化,讓他們的退休金變成可攜式,這是非常重要的,本席希望考試院將來能夠針對這部分和整個國家的退休體制作一結合。」發言紀錄
- 李委員桐豪
主席、伍被提名人、高被提名人、各位同仁。剛才伍被提名人及高被提名人都在20分鐘的時間裡面,對自己擔任院長或副院長的抱負及了解做了一個說明,今天為了節省時間起見,本席先提出以下5大項的問題。
第一,有關考試委員的制度,我們社會認為19位考試委員是不是太多了一點,而且任期6年是不是太長了一點,因為憲法只規定考試委員若干人,並沒有對其任期及員額加以說明。民國36年的考試委員是11位,爾後改為19位以後,60年不改,相較於今天所有行政院裡面的獨立機關,不管是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現在已經變成首長制)、公平交易委員會、中央選舉委員會都非常重要,可是設立的時候並沒有人數及6年任期的規定。現在社會很質疑以考試院的業務量,19位考試委員是不是稍嫌過多。考試委員的任命是根據考試院組織法的設計,請問院長被提名人,有沒有考慮將考試院組織法加以修改?
- 主席
請伍錦霖先生答復。
- 伍錦霖先生
主席、各位委員。考試院為憲法規定的機關,我們是全世界唯一五權憲法的國家。考試委員19人是在組織法中明定,至於人數的多寡,個人認為這19位考試委員多年來在運作上很順暢。剛才我在報告時也表示,就單單以考選來講,我們有一千四百多個類科、六千三百個科目。中華民國考試院與國外的文官委員會不太一樣,比如英國、美國、法國、日本,他們的文官委員也許只有三人到十幾人,只有負責整個考試而已。依照我國憲法增修條文的規定,考試院的職掌有10項,考試只是其中的一項,所以考試委員負責的不是只有考試,還包括銓敘,剛才我已特別報告……
- 李委員桐豪
謝謝。那麼副院長被提名人呢?
- 主席
請高永光先生答復。
- 高永光先生
主席、各位委員。謝謝李委員的指教。剛才院長被提名人已經提到組織法裡面有所規定,現在我要從實務上來看,因為我本身擔任過好幾個考試的典試委員長,諸如醫學、工程、金融及財政等等,這些都是委員非常熟悉的領域。在這裡面,確實需要有相關背景的委員,所以考試委員的背景,分布到現在為止,外界可能不是非常理解,單單就考試來講,我經常必須去請教不同專長的委員,因為典試委員長必須最後確定題目,而中間有各種不同的程序。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除了銓敘之外,還有培訓工作也是經緯萬端,當然,有關組織法的修正,最後權限是在大院……
- 李委員桐豪
這要由考試院本身來發動,我們當然也可以去調整,但是我們希望考試院能夠有一個認知或共識,特別是兩位如果經由本院投票同意就任以後,要向社會釋疑,因為直到今天為止,本席還是經常聽到所謂「事少、錢多、離家近」的說法,而且還形容可以「睡覺睡到自然醒、打球打到腳抽筋!」如果考試院在這方面無法向社會釋疑,那麼大家對於考試院的看法依然是相對負面的。
還有一個問題,那就是任期6年這件事。我們知道,諸位就任以後,將會跨越下一任總統的任期。也就是說,現任的總統已經把所有的考試委員全部提名完畢,除非中間有空缺出來,否則下一任總統幾乎沒有任何權利任命。而我們剛剛談到的,不論是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平交易委員會或是通訊傳播委員會,在他們的設計裡面,都是採取任期交叉制,也就是它中間是有間隔的,就像這次考試委員提名,也有一部分留任下來,顯然就是希望政策有延續性。所以你們是否認同將來考試院組織法的修正,能夠讓考試委員的任期有交叉制的設計?
- 伍錦霖先生
任期交叉制是學者研究可能的方式之一,不過,考試委員的任期6年,有時會跨越不同屆總統的職權,所以對此大家看法見仁見智。事實上,依照憲法規定,考試院是超然獨立的機關,考試委員也是超然獨立行使職權,他是超然於政黨之上,獨立於行政權之外。如果從這個角度來看,那我有可能贊成不要去理會總統有沒有提名考試委員的權責,因為考試委員是超然獨立的……
- 李委員桐豪
謝謝,但是伍被提名人的回答顯然相對保守,就像這次提名又會被社會質疑一般,那就是大家會問:「是誰提名諸位的?提名的過程中,有沒有政黨平衡性的考量?」本席認為在此情形下,如果容許採行任期交叉制,那麼這點疑慮至少可以化解一部分;但是如果不採行任期交叉制,而是用現在這種整進整出的方式,那就要看提名的機制如何落實,而這個提名的機制,現在是一個大問號;這個問號本身就來自實際的結果出來之後,社會相對的質疑。因此,我對兩位還是有所期許,因為兩位很有可能會擔任考試院院長和副院長,希望你們在這方面能夠有突破性的作為。就像我們剛才聽到,考試委員到底是不是一個很輕鬆的工作?高永光被提名人說他從早上8點出門,直到晚上6點半才離開辦公室,這和我們一般的認知不同,但是否只有高永光在擔任委員時是這樣?其他委員又是如何?其實根據我們的統計,有相當多的委員出席率不佳,所以顯然高永光委員能夠被提名為副院長,是因為他很努力的在這個工作上去表現,但是其他委員呢?對於這個問題,我還沒有聽到你們向社會釋疑。
本席要提出的第二個問題就是高被提名人方才提到的年金問題。年金確實非常重要,因為它涉及公務人員的舊制和新制,而且潛藏的負債高達新台幣8兆,已經超過我們一年GDP的一半,所以這個潛藏的負債在人口高齡化的情況下,已經變成我們非常沈重的負擔。去年5月底,我們開始著手退撫機制的調整以及年金的改革,並且把相關議案交付朝野協商,可是迄今一年仍無結果,主要的兩大問題就在於公保年金的年資計算和所得替代率的計算,而這兩個問題都沒有達到共識。因此,我要請教,兩位就任之後,要如何和立法院協調有關年金改革的問題?能不能在今年年底讓它順利上路?
- 伍錦霖先生
基本上,我們把法案送到大院之後,會尊重大院的審查。當然,在審查及協商時,我們會為政策辯護,就好比剛才我也報告了,有關年金改革這部分,因為牽涉層面很廣,如果軍、公、教、勞要同步實施,那麼如何因應,會是一個重大議題……
- 李委員桐豪
你說尊重本院,那如果本院不決定就沒有結果了嗎?
- 伍錦霖先生
所有的法案送來立法院之後,當然要尊重立法院,這是中華民國的五權憲法……
- 李委員桐豪
但你們還是要表達意見啊!
- 伍錦霖先生
對……
- 李委員桐豪
你說尊重,那你的意見到底是什麼?
- 伍錦霖先生
我剛才也報告過了,我們只能說原則,循序漸進……
- 李委員桐豪
好,那高被提名人有何看法?
- 高永光先生
謝謝李委員的指教。如果允許的話,我原本就計畫這幾年要把大部分的精力放在年金的研究上,當然,我們也去考察過韓國的年金,他們在公務人員年金這部分,表現並不怎麼樣,但是他們整個國民年金,目前的狀況很不錯,基金也很龐大。另外,我也找過有關美國的一些資料,包括加州年金(CalPERS),他們在投資策略上是比較靈活的。我當然知道委員的重點是在於如何使我們的年金制度能夠通過,這方面當然要向社會作一解釋,包括公務人員在內,我們都會儘量去解釋。另一方面,如果允許的話,我會花比較多的時間和立法委員們溝通,看看能否達成共識,畢竟這確實是一個很大的問題,不僅牽涉整個國家的財政問題,而且也關係八、九十萬人的生活,所以應該要積極去推動。
- 李委員桐豪
剛才高被提名人特別提到所謂九○制的問題,其實這也牽涉到公務人員工作時的動力及態度。現在這種九○制,只是讓很多公務人員到了愈後面就愈怠惰,甚至在那裡等待退休。因此,我們要如何讓公務人員活化,讓他們的退休金變成可攜式,這是非常重要的,本席希望考試院將來能夠針對這部分和整個國家的退休體制作一結合。譬如我們現在的勞工,他的退休金是可攜式的,但是公務人員因為適用九○制的關係,到了他60歲或是62歲、63歲時,他等的就是退休,這樣哪來工作誘因?既然沒有工作誘因,那你前面所講的一切都不存在了。所以我還是希望整個公務人員運用的體制要做一個全面性的思考。
還有一個問題是關中院長非常關心,也是剛才二位曾經提到的考績問題,請問未來考試院對於公務人員考績被打丙等的部分有沒有固定的百分比,或是在一定的期限內,例如10年內被打3個丙等就要離職,有沒有這樣的想法?
- 伍錦霖先生
李委員,相關草案已經送到大院了,我剛才報告時也提過,並不是我們不積極,而是我們尊重大院的審查權,這個……
- 李委員桐豪
還是大院!
- 伍錦霖先生
這是我們的基本態度,至於委員剛才提到的年金,主要是勞保要不要一起同步實施,那是一個最重要的原則,其他的就依據大法官的解釋,也就是信賴保護原則、公平原則、比例原則等,裡面的細節很多,但還是要經過很審慎的協商。
- 李委員桐豪
伍被提名人也擔任過立法委員,您非常清楚,立法委員在立法時,相關主管機關有絕對或相當大比例的發言權,所以在朝野協商時,也會把你們的意見納入作為非常慎重的參考,所以不要都丟給立法院,這不是立法院而已,而是大家協商出來的結果。
最後,公務人員的士氣與能力,在今天全世界這種高度競爭的環境下,我們看到的是相對弱勢,我還是要請二位在未來擔任公務人員評審等各方面工作時,能夠加強、加把勁,好不好?以上。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李桐豪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