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志鵬於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新北市第3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認為退休軍公教人員退休後與國家的權利義務關係已經停止,質疑除退休俸外再發放年終慰問金的合理性,並擔憂退休人員愈來愈多會拖垮國家財政。「當他們退休之後,與國家的權利義務關係已經停止,除了退休俸,為何還可以發放具有年終獎金性質的年終慰問金?那未來當退休人員愈來愈多,難道不會拖垮國家財政嗎?」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質疑以物價上漲作為發放退休軍公教年終慰問金的理由,因為物價上漲是政府執意油電雙漲造成的「物價上漲也是馬政府執意要油電雙漲造成的,怎麼可以拿來當作發放年終慰問金的理由?」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質疑在國家債務大幅增加下發放錦上添花的退休軍公教年終慰問金是打腫臉充胖子,政府債多不愁、不知開源節流「政府還可以打腫臉充胖子,發這種錦上添花的年終慰問金嗎?難道現在政府是債多不愁,所以不知要開源節流?」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質疑調高退休軍公教年終慰問金是以照顧弱勢之名行政策買票之實,是在淘空國庫「這難道不是在淘空國庫,以照顧弱勢之名,行政策買票之實?」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認為領取年終慰問金的退休軍公教人員不算弱勢,相較之下月領不到2萬元的295萬勞工才是弱勢「但這些軍公教退休人員,不用工作就可以爽領政府的年終慰問金,怎麼會叫弱勢?全國有295萬的勞工辛勤工作,卻領不到2萬元的薪資,這些人才叫弱勢吧」

發言紀錄

  1. 高委員志鵬書面質詢

  2. 年終慰問金提高,以照顧弱勢之名,行政策買票之實

  3.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9月29日發佈新聞稿指出,退休軍公教年終慰問金發放標準從新台幣2萬元增加到2萬5千元,是基於擴大弱勢。人事行政總處給與福利處副處長林錦慧表示,年終慰問金制度從101年度開始調整至今,國民所得成長9.42%,尤其是食物類消費者物價指數成長7.89%,對清苦的退休人員與軍眷確實造成壓力,預估103年發放人數約12萬4千人,國庫將因此增加9億餘元支出。

  4. 1.關於人事總處發佈新聞稿指出,退休軍公教年終慰金發放標準調高到2萬5千元,是基於擴大照顧弱勢。請問人事長,根據人事總處的估計,符合領取年終慰問金的這些退休的軍公教人員大約是12萬4千人,這些人或許過去對國家曾經有過貢獻,但是退休之後,國家還負有照顧退休人員的義務嗎?請問憲法或是哪部法律有規定國家要終生照顧退休軍公教人員?當他們退休之後,與國家的權利義務關係已經停止,除了退休俸,為何還可以發放具有年終獎金性質的年終慰問金?那未來當退休人員愈來愈多,難道不會拖垮國家財政嗎?

  5. 2.人事總處的新聞稿也提到,行政院8月21日公告103年度發放年終慰問金發給對象,支領基準數額為2萬5千元,於國家財政合理範圍內予以適當照顧。請問人事長,現在我國的財政很健全嗎?我國債務從2008年的3兆7,786億元,2015年將上升到5兆5,458億元,馬政府短短幾年債務累積暴增1.77兆,比例高達46.77%,加上隱藏性負債17兆,我國負債已經高達23兆以上,政府還可以打腫臉充胖子,發這種錦上添花的年終慰問金嗎?難道現在政府是債多不愁,所以不知要開源節流?

  6. 3.行政院說要照顧弱勢,我們也同意弱勢者需要照顧。但請問人事長,但這些軍公教退休人員,不用工作就可以爽領政府的年終慰問金,怎麼會叫弱勢?全國有295萬的勞工辛勤工作,卻領不到2萬元的薪資,這些人才叫弱勢吧,但政府有給他們任何的優惠福利嗎?人事行政總處說物價指數上漲,所以要「合理考量調整年終慰問金」,在「國家財政合理範圍內予以適當照顧」,物價上漲也是馬政府執意要油電雙漲造成的,怎麼可以拿來當作發放年終慰問金的理由?

  7. 4.此外,人事總處用「照顧弱勢」的理由來增加年終慰問金的發放,也令人質疑根本就是為了手底選舉,根本就是政策買票。請問人事長,年終慰問金的發放,有計算在這些退休軍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範圍內嗎?這些退休人員,月退休金加上8趴的優存利息,每月實際所得大約是3萬2千多元,對照哪些月領不到三萬元的勞工,誰比較弱勢?如果今年要調高,那明年與後年又有立委和總統大選,是不是又要再調一次?這難道不是在淘空國庫,以照顧弱勢之名,行政策買票之實?

  8. 政府捐助財團法人,淪為政府官員退輔會

  9. 1.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因為資源多又沒有盈虧問題,因此經常淪為政府退休人員退休轉任的場所。而監察院也曾經調查發現,政府每年編列400多億補助這些財團法人,多數負責人都坐領高薪,甚至比在政府任職時的薪資更高,2004年糾正到現在,也一直沒有改善,因此引發社會批評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已經淪為政府退休官員的「肥貓安養中心」、「退輔會」。請問人事長,財團法人或許有其專業性,但是他們首長的薪資高於部長、甚至高於總統,這合理嗎?這些財團法人的首長有那麼大的貢獻嗎?

  10. 2.許多的政府退休高官,一旦卸任之後,就會安排到財團法人任職,這些高官,或許有其專業背景,但更多的是政府的人事酬庸。過去政府的財團法人沒有被監督,因此退休官員除了月退俸、18趴優存加上財團法人薪資,引發領雙薪疑慮,不僅如此,這些退休人員還佔據了財團法人人事升遷的位子。目前雖然因為社會壓力而稍有改善,但許多財團法人依然還是盤據著眾多的退休高官。請問人事長,你在報告中提到要制訂「財團法人法」來加以規範目前的財團法人,那何時可以送到立法院?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高志鵬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