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是否應開放日本福島周邊五縣食品進口?應有哪些條件與檢驗?認為在臺灣發生本土型放射性污染之前,應將輸入的輻射污染食品全部阻絕於境外。「在臺灣沒有本土型的放射性污染前,我們要把輸入的輻射污染食品全部阻絕於境外。」是否應開放日本福島周邊五縣食品進口?應有哪些條件與檢驗?質疑臺灣的輻射管制比日本寬鬆,經日本標準未通過的食品,臺灣法規仍容許輸入,以致大量進入臺灣。「你知道日本的輻射標準管制得比我們嚴嗎?經日本輻射標準管制沒通過的食品,臺灣的法規都還容許,所以東西都拚命進到臺灣」是否應開放日本福島周邊五縣食品進口?應有哪些條件與檢驗?主張《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六款應修正為「受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把後面的部分拿掉。「我有一個修正動議,第十五條第一項第六款修正為「受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這樣就好了,把後面的部分都拿掉。」是否應開放日本福島周邊五縣食品進口?應有哪些條件與檢驗?質疑臺灣海關對輻射食品根本是零管制,所謂限制五縣市食品不能輸入是假的。「我告訴你,零管制。什麼「限制5縣市食品不能輸入」,那是假的!」發言紀錄
- 林委員淑芬
(在席位上)請你尊重我們開會的權利。
主席,你不要說田委員杯葛……
主席……
在發言台發言啊,我現在要告訴你……
你剝奪我們的程序發言權……
剝奪我們開會正常的程序發言權。
你現在說田秋堇阻礙修法,這是滑天下之大稽嘛。
你說民進黨籍的委員……
我就在現場開會……
我有看到,你裁示程序發言到此為止……
今天每件事都跟法條有關,哪裡沒有關係?田秋堇講的是費鴻泰抹黑我們,說我們杯葛審查,沒有通過一條……
什麼叫通過一條?沒有取得共識怎麼通過一條?
我好怕,原來主席這麼大。
我們要求開會的正常程序……
我們要求程序發言。
我們要程序發言。
謝謝主席裁示。
主席、各位同仁。我先表達田委員的心聲,人家這麼用心,這麼認真,這麼付出,結果因為你們審了一天一條都沒有過,就說人家杯葛,叫人家情何以堪?我敢說全衛環委員會有誰比他更認真?誰敢說法條研究得比田秋堇委員還要好?才審查一天而已,一天就要求我們通過全部的版本嗎?難怪田委員要生氣。不過我程序發言要講的不是這個,而是機關沒有將上週的會議主席裁示的資料提供給我們,我們沒有得到資料要怎麼審法案?會議要怎麼繼續?農委會的資料沒有送來。為什麼消音?
我就是沒聽到。主席的權力沒有那麼大。主席前天裁示應該給的資料請立即拿出來,我們需要佐證,這樣才能夠研究怎麼針對結構及制度立法。禮拜一主席裁示提出的資料,請各單位拿出來,否則我們要怎麼開會?
(在席位上)主席,你沒有裁示禮拜一要的資料馬上提供給立委。
(在席位上)不是,現在要給啊!
(在席位上)我沒有資料。
(在席位上)什麼叫做儘速?
(在席位上)什麼叫做儘速?要馬上給資料。
(在席位上)前天的提案都沒有給資料啊!農委會!
(在席位上)昨天就簽好的東西,怎麼不拿出來?
(在席位上)今天中午以前。
(在席位上)他們昨天就批好了啦!
(在席位上)還要送給食藥署彙整喔?
(在席位上)食藥署,那資料在你們那裡囉?
(在席位上)主席,他說他已經把資料給食藥署了。
(在席位上)昨天晚上?幾點?
(在席位上)晚上怎麼確認?
(在席位上)晚上幾點?調查立法院的監視器……
(在席位上)就是確認過了,沒有拿到。
(在席位上)沒有……
(在席位上)……護航的官員還在耶!……
(在席位上)衛福部啊!
(在席位上)請他報告南王的油的流向。
(在席位上)書面資料給我們看……
(在席位上)現在馬上給我們資料……
(在席位上)本來就要討論清楚啊!
(在席位上)這是限縮委員的問政權啊!
(在席位上)人家也應該主張她的權利。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經濟部工業局呂副局長,這就是你們的查廠紀錄吧?
你們是怎麼個查法?是根據業者提供的資料,包括生產紀錄簿、進貨簿以及業者手稿,對不對?
那你知不知道,距離本人檢舉到10月9日為止,經過幾天?
不是1518,是3823啦!
這是我9月25日就問的事。我現在要問你的就是,你們去勘查之後,做成這份勘查紀錄,送給立法院的立委,簡單來說,你們是本於業者的帳冊做成報告,是不是?
所以還是根據廠方資料,基本上就等於跟廠方提供的帳冊去比對,對不對?
貯槽等現場設備不談啦!你的報告上寫道,經過比對,該公司提供99年到103年的產品計算表,這是廠方自己算給你看的,是不是?你可不可以提供該公司給你們看的原始資料給我們?
你們在勘查結果的第三點寫到「經比對該公司提供的原料產品計算表」,所以,這份原料產品計算表是公司提供的,對不對?
報告又寫,他們公司稱,每年自國內外進料568到773噸不等,產出產品為肥皂564至755公噸不等,還有生產軟皂4到130公噸不等。廠方顯然有提供你5年,也就是99、100、101、102、103年的原料產品計算表,但你沒有檢附給我們看耶!
我還要再問你,報告的第三點提到,你們的有所本,是本於對方做好的excel檔,你們卻拿來向立法院報告,這已經夠離譜了,我們也沒有看到廠商自己提供的第一手資料。我們就邏輯、照廠方自己製作的檔案推算,發現報告的第四點更荒謬。你有沒有做功課?不然我講了這麼多遍,為什麼你還是聽不清楚?廠方提供自己做的excel檔帳冊給你看,那還不容易嗎?你有看到進貨單嗎?你有看到銷貨單嗎?你有看到進貨來源嗎?有看到銷貨去處嗎?
你應該拿這些東西來向我們報告,為什麼卻是拿業者自己做的excel報表來向立法院報告呢?這是第一點。第二點,立委不是跟你講很多遍了,廠方事後作帳給你看還不容易嗎?只要看現在立委說什麼,事後再把數字兜攏就好了。現在我們要看的是廠方依照法律,必須向環保署和經濟部申報的回收油數量,以及這些回收油產出產品的量又有多少,因為兩者之間兜不起來。結果你們只想到,既然林委員淑芬質疑這個量,就做出一個數字給林委員看吧!是不是?第四點就太容易了,廠商提供102年進料772噸,但它報給經濟部的是回收436噸。772噸比436噸多了將近一倍,有300多噸,這些油是從哪裡來的,你有調查嗎?這是廠方自己報的數字嘛!廠商宣稱,772噸原料做成硬肥皂596噸、軟肥皂129噸,庫存176噸,好像很合理,但我要問你,今年是103年耶!廠方自己向經濟部申報,103年還有284噸廢油,而當年廠商本來就生產了265噸肥皂,你不覺得說明第四點少了原料廢油284噸、以及265噸肥皂成品?你們自以為做出102年的資料,好像合乎邏輯。最後一點,你們還提到要求廠商切結,保證工廠油脂沒有流入食品鏈!這叫調查報告?拿廠商做好的excel表格,就到立法院報告,這叫做來源去處清楚?這跟剛剛衛福部的報告也不過是……
主席,請你尊重本人,我們在幫人民追真相嘛!
我現在在講嘛!等我講完,再請他回答。
這種情況跟衛福部今天終於把南王的書面聲明改成衛福部的報告是一樣的。衛福部本來說南王油料的來源和去處不明,光是去年就多進了300多噸油,但生產出來的肥皂明明不到這樣的量,那這些原料油流向哪裡?衛福部竟然認為這是環保署管的、是經濟部管的,不關它的事兒!這是令我們覺得非常難過的地方。請工業局再告訴我,我所質疑的問題,答案是什麼?請你答復我,可不可以?
- 林委員淑芬
我再問你,你把102年的數字兜得好像符合邏輯,可是其實不合邏輯啊!因為102年產量與該公司依法申報的原料比對不起來啊!廠商之前依法申報的不會造假,現在被抓包了,當然會造假啊!你或你的同仁有看到廠方的進貨單嗎?
你為什麼都答非所問呢?那請你告訴我,以102年為例,南王772噸進料是從哪裡來的?
那為什麼跟廠商去年向經濟部申報的數字兜不攏?為什麼?
那請你告訴我,因為廢油必須申報,如果廠商不是用廢油,而是用其他非廢油做原料,那是跟誰買的?
所以我們要問啊!是跟誰買的、量有多少,證據在哪裡啊?
什麼下來解釋清楚?我要你在這裡解釋清楚!我們要公開透明問政、公開透明監督啊!應該攤在陽光下,怎麼能下去才解釋清楚?我要在這裡問清楚!你告訴我,買廢油要申報,非廢油不用申報,那不屬於廢油的油品是向誰買的,買了多少量?你相信一個肥皂製造商會買三、四百噸的非廢油,原料中廢油、非廢油的比例會高達1比1嗎?你覺得這符合邏輯嗎?
你們為什麼這樣敷衍我們?你又要再念一遍,說同仁去看清楚如何如何。我是要問你,廢油以外,非廢油的部分,它是跟誰買的?買多少量?什麼時候買的?
你就回答我問的問題啊!
你怎麼可以這樣不負責任地說,因為立法院已經作成兩次決議,王召委已經跟你們講兩次了,請你們調查清楚到立法院報告耶!這樣叫做「調查清楚」嗎?你們現在提出的勘查紀錄中講的是「比對該公司所做的原料產品計算表」耶!
沒關係啊!有一筆一筆算,那你的同仁也會知道,你知道喔,南王的……
我要他給我們答案喔。你知道因為它登記為合法的廢棄物回收再利用機構,所以它只要收廢油、廢食用油、下腳料廢油,統統都要申報,它做成多少產品,統統要申報,這是法律規定的喔。今天立委質疑它申報的數字兜不攏,它就做了一個假表出來告訴你如何兜的攏,其實也兜不攏,你的報告裡面還少了103年的三百噸不知去向,103年將近300噸的油跑去哪裡?
他在胡扯嘛,法律也亂講一通嘛!你知道它的廢油跟誰收的嗎?
它進貨的廢油是誰收的,你知道嗎?
我問你它的廢油都跟誰收的,你知不知道?我知道喔!你知道嗎?
不要講這個,你不要胡扯!你回答我的問題。它的廢食用油跟誰收的?你不是調查了嗎,你怎麼會不知道?
所以你們說調查清楚了,你們都不知道,怎麼還可以告訴我們,連你自己都承認你不知道,還來這裡跟我們說你們調查清楚了,沒問題,到現在還在說沒問題!我告訴你,你不是說你們的同仁10月9日曾去看過現場嗎?
10月9日你們去看現場有看到油槽,油槽裡面有沒有油?
好,那你們怎麼沒有問廠方的廢油從哪裡收的?
你如果不知道,我來告訴你。屏東縣政府衛生局早在9月就去看過,我們一講到就去看,它還說廢油是台南統一永康廠收的,而且沒有收其他的公司,它說它沒有小蜜蜂,沒有收集其他的小型業者,它只收統一的,所以你今天都在這裡說謊,胡說八道。
主席,其實這個案子不用查了,人家帳都做好了,公務人員就只要帳對了,可以塞林淑芬的嘴巴,他都用邏輯推演的,如果推算出來可以堵住林淑芬的嘴巴就好了。我告訴你,有千千萬萬的檢舉者在那裡,有這麼多的公務人員仍然有良心,所以你們不要以為在立法院可以隨隨便便說話,立委真的是這麼愚蠢,難道每個立委都是這麼護航你們嗎?難道每個立委都跟你們一樣黑心護廠商嗎?不是。我今天很痛心,不管誰都跟我們講清楚,連一個小小的南王都查不到,也查不清楚,也不想查,你還談什麼查統一啦?胡說八道。
北海油脂買寶源的工業用豬油,沒有人去查帳冊,現在只是勒令它停業,北海就是強冠的油源,北海賣給誰?不知道。這到底還有沒有良心。請問衛福部,北海的油還在賣,它可以賣嗎?你告訴我,北海自己有沒有生產豬油。今天在講罰2億或是罰5,000萬,最荒謬、最可笑的是,提案罰5,000萬的人不斷地罵提案罰2億的人說2億罰不倒啦,你不看看你們自己提出的版本是罰多少?署長,北海油脂有沒有做豬油?有沒有下架?
- 林委員淑芬
它有沒有下架?
它的產品沒有下架耶,現在我在市面上都還看得到耶。
沒有下架,你為什麼沒有指示下架,這是第一點。第二,你們為什麼在昨天以前統統都說統一跟北海買了四百五十幾噸,包括13號統一的涂經理都出面說統一跟北海買四百五十幾噸,到昨天還可以配合演出剩下買21噸,從四百五十幾噸變成21噸,這是怎麼一回事?你們對立法院的報告是四百多噸,統一的涂經理自己先前也說買451噸……
統一生機跟誰買?
好,我搞清楚了。請問馮主任,統一自己跟北海確確實實買了幾噸的油?
北海被檢調查獲它的油源來自香港寶源,是不是?
對啦!我現在問你的是,北海自己承認它們是跟寶源買的油嘛,對不對?
檢調不是也要跟你們彙整跟報告嗎?
報紙都寫了,它跟寶源買油耶!香港寶源的老闆在9月11日就出面聲明,他們只做工業用豬油。請問工業局局長……
好。工業局可不可以告訴我們,你們幾年幾月幾日公告廢食用油不能當飼料用油?
你不知道?
你們主管的業務你也不知道,我來告訴你。經濟部在102年8月5日修正廢食用油的再利用管理辦法,刪除作為飼料原料的再利用用途,而且從102年的11月5日就開始施行。農委會,有沒有聽到?北海向寶源買的工業用豬油到摻到飼料裡面違反了法令,你怎麼沒有去查緝呢?先不要講有沒有摻入食用油,將廢食用油當作飼料原料行嗎?請問黃處長,行嗎?
不能,那它現在違法呢,它還敢堂而皇之說我跟寶源買的工業用豬油都摻入飼料,統一的飼料。
我現在是問你它使用工業用廢油……
它就是,它也承認,北海買的油就是寶源的油,就是工業用豬油,跟強冠一樣的,那你怎麼辦?你怎麼辦?
那這樣衛福部要不要叫北海把帳冊拿出來?請問關務署,15180050這個稅則只有兩類的油可以從這個管道進口,第一類叫化學改質過的油,對不對?
第二類叫做廢棄的炸油,對不對?
廢棄的炸油從102年開始已經不允許添加到飼料,你們關務署回去要不要把這個漏洞拿掉?你們的作業準則上面還寫1518廢棄的炸油如果用於飼料可以准,你回去要不要把那個作業準則修掉,要不要?
我不是在講分類,因為你們的稅則解釋,你說那個名稱叫做什麼?
國際商品統一分類制度註解的一般解釋準則,你們解釋1518,為什麼這麼多頂新的油源、統一買的油都是走1518這個管道,要繳6%的稅,93%的飼料商都是走1502、1504、1511免關稅的途徑進口飼料油。鄭汝芬委員,我們現在在詢問,幫人民追案,不可以嗎?
好,可以。現在大家都走這一條通道進口沒人管,因為海關的關稅解釋準則允許假藉製造動物飼料之名的廢棄炸油可以透過1518進口,我要叫你關門,因為我們如果要進行源頭管理,海關的漏洞就要補起來。我們現在不但要追究過去,未來還要把漏洞補起來。你有看到經濟部102年頒佈廢食用油不能夠添加到飼料的規定,那1518的廢棄的炸油你為什麼還要再解釋成製作動物飼料允許進口?
這個漏洞要不要關起來?法令已經頒佈了,廢棄食用油是不能添加到飼料內的,你要不要將這個漏洞關起來?做飼料油就循正常的管道進口,不要再讓業者有機會走旁門左道,否則怎麼做源頭管理?怎麼溯源、怎麼追溯,難道不對嘛?請問農委會黃處長,這樣對嗎?
好,這句話很好。1518人家不准它做飼料,那你關務署要不要改革?當然要改革啦!結果牲畜吃1518進口的工業用廢油,台灣人吃飼料級廢油,台灣人曾幾何時淪落到吃中國人、越南人的餿水油。我告訴你,沒有豬油,所有豬油都沒有豬,為什麼會有雞的成分?那是因為是餿水油啦!全部都是餿水油做的啦!
- 從南王的調查報告來看工業局跟衛福部,你們告訴我們調查清楚了,流向OK了,我們不能接受啦!真的,無法接受啦!這種政府,出了這麼大的差錯,社會付出這麼大的成本,頂新倒了,還留下金融業的融資呆帳,我們付出這麼大的成本所為何來?我們要痛定思痛,我們要在社會付出這麼大的代價之後,要學習我們要如何改進與改革,但是心態最重要。整個公務體系兩大心態最要不得
第一,不負責任,連自己職掌主管的業務都不願意負責;第二,自掃門前雪,看到別的部門的問題視而不見,也不通報,管他的,跟我無關,各自為政。我們真的是滿難過的。
- 林委員淑芬
(在席位上)很難講。
(在席位上)本席要求發言。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認為,此時正處於非常時期,因為所有食安漏洞都來自於去政府化的管制,正因如此,所以政府要求業者自主。然而,政府對於公司登記自由化,致成毫無管制、毫無干涉的狀況,這正是現今食安的漏洞,事實上,我們並不是全部抓回來納入管理,本席認為第十四條之一版本非常的好,這正因為食品安全攸關全國民眾的健康,現今有損於公共健康的情節都如此嚴重,所以本席建議將登記為食品公司的業者送交衛福部稽查管理,這當然有助於溯源,也有助於整體食品安全的管理,無論新法或舊法將這部分納入施行細則,有何不可?本席認為當然可以,你反對的理由是「業者不可行」或「哪裡不可行」,請你說明。
我不接受。衛福部可以抓取你們的資料是一回事,但衛福部沒有法定責任與職掌,必須負責與抓取你們的資料,這兩件事有一樣嗎?你不要在這裡胡扯了,好不好?我們當然要賦予衛福部這個責任與權力,並且要求未來一定要追蹤。而今在這裡宣稱系統可以抓,這是兩件事,不要胡扯了!
(在席位上)這樣就沒人管!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不管舊還是新,既然可以做,現在就可以做,為什麼不能夠以利進行管理呢?因為這一條法入法並不是為了要以利稽查管理,這一條法入法是要公司登記為食品業的這些核准許可也要到衛福部來,衛福部就要有法源依據,它有法律的母法可以依據,才有立場介入人家同時登記為廢棄物清理,又同時登記為食品管理,他會認為不妥,他也可以表示不行啊!如果同時是飼料業,又同時是食品加工業,所以這個不利於源頭管理,他也可以表示意見啊!
因此舊法時代就表示經濟部跟以前的衛生署是可以同時一起審核這個事情,在去管制化,我們都知道把政府做小,把政府的管理去掉,這個是過去的潮流,但是現在這麼多波的食品安全事件以後,我們當然要恢復到有政府角色存在的法規設計啊!我們的法律,難道還要繼續走以前的路,繼續放任不管嗎?
法律當然要走到政府該管就管的這一條來,本席現在在講這件事,所以在此不管是新的細則,還是舊的細則,以前已經執行過,現在就可以入法。
- 林委員淑芬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很抱歉!因為本席認為這一條的確是稍微迂迴了一點,本席就直接講白話文,食品業者除了工廠登記外,其公司登記為食品業者,需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就是除了工廠登記的時候,也要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以外,公司登記為食品業者的,也需要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因為要許可什麼東西,一張公司登記要有本席剛才講的廢棄物清理回收業,要有食品業,要有飼料業,還要油脂製造,就是這樣才混在一起不清不楚。
所以這一條就是說除了經濟部的商業登記許可以外,也要取得衛福部的許可,簡單的說是這樣子。
- 林委員淑芬
(在席位上)跟本席一樣的意思啊!
(在席位上)你不是他,你怎麼可以代替他詮釋呢?
(在席位上)本席也有跟他研究過。
(在席位上)附帶決議寫好了嗎?
(在席位上)不行啦!我有意見。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討論時我不在場,我現在有權利表示我的意見。我要說的是,是否要賦予政府主動建立追溯系統的責任?今天修成這樣,言下之意是它要公告誰必須做食品追溯而已,要大家使用電子發票以讓食品主管機關能予追蹤,這與政府要主動建置一套系統是不一樣的;原來的版本則是政府要建立管理系統機制,公告要大家來登錄,分階段核定限期使用電子發票,以利追蹤。對這個意見我個人表示不同意。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報告江委員,你所說的我都了解,但是我要提醒你,請問主詞是誰?修正動議第一項中,建立成品、半成品、原料追溯或追蹤系統的主詞是業者;第二項則規範中央主管機關為確保業者所作的正確性,要求大家都要使用電子發票,以利追蹤。所以還是叫業者要使用電子發票…
對話紀錄沒有收錄的發言
這場會議很長,上面的對話紀錄只保留了一部分。以下是林淑芬在同一段發言裡、上面沒有出現的話,逐字取自公報,但看不到前後其他人說了什麼;需要完整脈絡請看公報原文。
- 林淑芬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報告江委員,你所說的我都了解,但是我要提醒你,請問主詞是誰?修正動議第一項中,建立成品、半成品、原料追溯或追蹤系統的主詞是業者;第二項則規範中央主管機關為確保業者所作的正確性,要求大家都要使用電子發票,以利追蹤。所以還是叫業者要使用電子發票,而所持理由與原版本不一樣,原來的版本是要由政府建置這個系統,我為什麼會說是政府?FDA一聽我這麼說一定會說:「我要暈倒了!那有幾萬項,要怎麼做、要怎麼管理啊?」環管處也有官員在場,請問環管處,你們目前正在建置一個化學品登錄制度,預計要登錄的化學品超過十萬種,是不是?
- 林淑芬
這套制度是你們做的,對不對?
- 林淑芬
有哪些資料是業者要登錄的?要檢附甚麼資料?
- 林淑芬
你們預計要登錄管理的毒物有幾萬種?
- 林淑芬
新的部分呢?
- 林淑芬
好,至少已將有將近七、八萬種了。本席再請教你,在這個過程中,由幾位同仁承辦這件事?整個環管處負責管理建置這個系統的共有幾人?
- 林淑芬
1.5個人力?
- 林淑芬
那是未來,現在還沒有設。
- 林淑芬
好,請你回座。各位聽到了嗎?你們要管理的有超過20萬種、兩倍於他們嗎?他們只有1.5個人力,而你們的人力有比他們少嗎?你們的責任難道不比他們大嗎?你們所管理的都是要吃進肚的東西!現在這個修正案的第一項是叫業者自己做,但是業者做了甚麼資料、資料是真還是假?第二,叫業者全部使用電子發票,既然紙本發票可以作弊、買發票,那麼電子發票也一樣可以作弊、買發票,當然,追蹤的速度是會比較快。但是現在這項修法最核心的精神是要拉回政府的管理角色,我覺得今天所有食品安全管制的漏洞就在於去政府管制。我要告訴大家,已經這麼晚了而我們還坐在這裡,難道不就是為了要找回政府的管理角色嗎?難道還要放任業者自己去做,只做做樣子而已?所以本席對這一條的修正不予同意!
- 林淑芬
(在席位上)我要依照舊版本的意見。
- 林淑芬
(在席位上)既然一樣,那就照舊版本通過。
- 林淑芬
我個人的意見是照田秋堇委員的修正意見通過。
- 林淑芬
既然一樣,就請們照他的版本通過。
- 林淑芬
各位,如果一樣,那就照田秋堇的版本通過,那我就沒話說了,可不可以?……
- 林淑芬
那麼我就沒有意見,你照田秋堇的版本通過,我就統統閉嘴!如果如你們所說是一樣的,各位,其實是不一樣的,眼睛請看好一點。
- 林淑芬
(在席位上)保留啦!
- 林淑芬
(在席位上)將文字修正拿來看一下再說,不要用嘴巴唸的。
- 林淑芬
(在席位上)我要看看是怎麼加的。
- 林淑芬
(在席位上)你們怎麼那麼好騙,根本就不是這個意思。
- 林淑芬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大家仔細看一下修正版本第三項在說什麼,第三項是說業者要以電子方式申報追溯或追蹤系統資料,至於申報的方式、規格,政府會告訴他,他自己要在公司建立這套體制,要有品名、重量、製造商……
- 林淑芬
你在說什麼?哪裡有這套東西?你唸給我聽,哪裡有提到你要建置一套系統登錄這句話?
- 林淑芬
我現在第一個是要求政府建立一套食品供應來源及流向的追溯或追蹤系統,然後業者要以電子方式申報,每個人都要到這個系統平台裡面做申報。我們要的是這個,你現在講的不是這個。
- 林淑芬
那你就照田秋堇委員的版本就可以了,你們哪裡有這個?不要騙我們了。
- 林淑芬
第一項講的是業者自己要訂一個系統,系統裡面要有什麼,而且格式要統一;所以第三項講到格式裡面有什麼東西,要由中央主管機關告訴你。
- 林淑芬
這個就是他們現在的管制模式,我們不要現在這個管制模式,我們要更有政府管理功能的新模式。
- 林淑芬
現在沒有申報,現在哪裡有申報?
- 林淑芬
現在是10月幾號?10月31日請業者要建置系統登錄?
- 林淑芬
你把10月31日公告的東西拿來看,如果公告的東西可以入法,當然可以寫進去呀!
- 林淑芬
(在席位上)但是沒有法源。
- 林淑芬
(在席位上)一定要入法呀!
- 林淑芬
(在席位上)不要這樣護航,好不好?
- 林淑芬
(在席位上)看一百遍也一樣啦!
- 林淑芬
(在席位上)本席立的法比你立的法還要多。
- 林淑芬
(在席位上)還有分類別,這怎麼行?應該全部都要呀!
- 林淑芬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在此嚴格譴責衛福部,因為加了修正條文的第四項,等於架空了立法,依第四項,有些不必單獨設立,至於哪些不必單獨設立,則交給衛福部,我們完成立法以後,他們就回去公告這種不必單獨設立,那一種也不必單獨設立,屆時就會架空母法,所以我們不能有太多的行政授權原則。今天之所以要嚴格管制食品,就是因為我們出了太多事情,如果允許健康食品、藥品兼製食品,一旦藥品的原料流入食品,後果不堪設想,因為藥品級、食品級的原料很容易混淆,在發生諸多問題後,我們既然有這個決心,就要做好。如果允許一個廠可以製造多種項目,可能會產生很多問題,以南僑為例,當我們發現南僑進口的油是工業用油時,南僑會說他們有製造肥皂,當我們發現他們進口飼料用油,他們也會以有生產飼料為由加以搪塞。我們之所以不要讓一個廠製造多種項目,就是希望能溯源、追蹤、好管理,只有食品業,其他我們都不管,食品是要吃下肚子的,從小孩到大人都吃得到,我們已經經歷這麼多波食安風暴,社會為此付出那麼多代價,大家應該痛定思痛、破釜沉舟、大力改革,不要對業者這麼寬容。
- 林淑芬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就是民進黨團提案條文再加上原修正動議建議條文第四項,對不對?
- 林淑芬
本席有一個疑問,可能要問工業局。本席等提案條文之所以規定「不得與其他製造同一廠址、廠房」,就是擔心這個工廠沒有從事非食品的製造、加工和調配,但這個工廠在隔壁或同一廠址、廠房的前後以隔間隔開,另設一個門號,或同一個門號裡面有2張工廠執照,請問有沒有這個可能?
- 林淑芬
有?
- 林淑芬
她的意思是,食品製造廠不得生產其他的,但是本席擔心業者取巧,雖然工廠登記證不同,但卻在同一個廠址、廠房裡面。
- 林淑芬
除了民進黨團提案條文之外,可否再加「不得與其他執照同一廠址、廠房」,俾使條文更明確,以免日後有糾紛?
- 林淑芬
我的意思是加進去。
- 林淑芬
你不知道同一個門牌號碼這件事情嗎?很多既有合法房屋,我不知道有沒有登記為工廠,也有可能沒有許可……
- 林淑芬
有同門牌的啊。
- 林淑芬
舊廠部分我們不介意,總是要有一段時間給人家準備。我記起來了,江院長宜樺同意我們,他要回去研議,但是要落日,我們同意舊廠落日,但什麼時候要關門還要討論。我們現在先取得共識,就是希望把「不得有其他製造同一廠址、廠房」加進去,然後再來討論舊廠要怎麼關門。新廠核發執照當然就是照這樣,舊執照要如何落日、舊廠要如何關門,我們現在可以開始討論了。
- 林淑芬
你要多久落日?
- 林淑芬
你誠實的告訴我們要幾年。
- 林淑芬
你是不是要有誠意一點呢?
- 林淑芬
是,我們同意,而且我們認為6個月根本是開玩笑,對人民來講真的是太不近人情了,但是我們現在必須很具體的來討論,到底你們有沒有跟業者討論過這件事情?大的企業大概都有能力,中小型的則要有緩衝期,但是我們希望你們要立即公告,除了公告之外,然後就是要分階段、分期程要達到什麼目標,最終落日要多久,我覺得要這樣討論才是鉅細靡遺,然後我們不要行政授權,因為行政授權靠不住,所以,關於這一條,可能還要大家再好好仔細討論一下。
- 林淑芬
今天沒有辦法決定,我們大家要稍微想一下。
- 林淑芬
不能用「合理的時間」這幾個字啦!
- 林淑芬
6個月也的確太離譜了。
- 林淑芬
第九條不行啦!如果照田秋堇的版本,我就同意。
- 林淑芬
他哪裡有說可以?
- 林淑芬
既然你們都在做了,就把它入法嘛!
- 林淑芬
(在席位上)你把它寫成文字,我們才能知道。
- 林淑芬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樣聽起來,我們是可以接受,但是,我們要看到文字,沒看到文字,沒辦法釐清我們的疑慮,因此,不能馬上就這樣唸一唸、通過。我現在再告訴各位本席為什麼堅持這件事,因為這個只是要確認一件事,確認衛福部的法定業務責任,因為中央主管機關要建立這套系統是為了確定中央主管機關的法定業務責任,這是一個問責的體制,你必須權責分明,因此,在法律中,問責的對象要弄清楚,你現在說叫業者做,如果沒有中央主管機關的業務責任在的話,不用我要求,業者就依法辦理而已,所以,這件事之重要性在於要建立衛福部FDA的法定業務責任制度。
- 林淑芬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如果說色素不可以,那香料可以嗎?如果兩者都不行,那我們現在的奶粉裡面添加很多人工、化學合成物質,這樣可以嗎?這種字眼要怎麼訂?你這樣訂的話,人家會問你色素不行、香料就可以哦?色素、香料都不可以,那什麼就可以嗎?所以,我們要把問題先找出來,再談我們要解決什麼問題。再來看這個部分全面性的立法精神是什麼?一般會遇到什麼情況、要如何來避免?你是掛一漏萬,而不是說這樣會貽笑大方。
- 林淑芬
我現在要告訴你,掛一漏萬,既然要講,就要講得好一點,哪有人列舉是舉一項而已?我是支持嬰兒與較大嬰兒食品部分要從嚴,從嚴管理其飲食。
- 林淑芬
我不知道除了色素、香料,我們還會遇到什麼問題。衛福部要告訴我們啊!
- 林淑芬
人工添加物還有哪一些啊?
- 林淑芬
你講的是配方食品,色素、香料都不行,那防腐劑可以嗎?
- 林淑芬
你的意思是這裡的文字是畫蛇添足嗎?
- 林淑芬
可以拿掉?其他管制的手段是什麼?因為你把它放在這裡看起來的確是很怪。你告訴我,現有的管制手段有沒有比這個修正條文更嚴格?如果是,我們當然就沒意見。所以,我才說不要修這種會讓人笑死的法律。色素不行,香料行嗎?色素、香料都不行,那防腐劑行嗎?
- 林淑芬
沒有定標準就是了?
- 林淑芬
再思考一下。
- 林淑芬
(在席位上)因為歐盟的標準不會用到像我們這麼多……
- 林淑芬
(在席位上)有啦!好多,沒有去查……
- 林淑芬
(在席位上)主席,我有一個修正動議。
- 林淑芬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有一個修正動議,第十五條第一項第六款修正為「受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這樣就好了,把後面的部分都拿掉。今天我在這裡跟大家說明一件事情,當頂新的案子一發生,哪一個國家最早對頂新食品的輸出提出海關的管制封鎖?日本。只是疑似餿水油加工的食品,當國際上都知道這個事情的時候,日本海關馬上關門不准我們輸入。日本有多少輻射食品被檢出了?臺灣政府還放關讓它們進來,吃到所有小孩、大人的肚子裡面去。我們要求,臺灣沒有放射能污染,我們沒有必要吃這種境外輸入的食品,萬一有天臺灣發生本土型的放射性污染怎麼辦?等到那一天會頒布緊急命令,也會修法,在臺灣沒有本土型的放射性污染前,我們要把輸入的輻射污染食品全部阻絕於境外。請大家支持,第六款應該修正。
- 林淑芬
就是他們啊!不就是衛福部嗎?
- 林淑芬
沒有啦!
- 林淑芬
你在講什麼啦!
- 林淑芬
主席,這個法叫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 林淑芬
這裡的主詞叫做「食品」,農委會不是管食品,我們在講有哪一些食品是不能夠輸入的?我說第六種有放射能污染的食品不能夠輸入,除了衛福部食藥署之外還有哪個部會!姜署長,你認識字嗎?我真的很擔心,為什麼你認為這跟農委會有關,哪裡跟農委會有關?食品受輻射污染,要不要接受輸入怎麼會跟農委會有關?農委會有管食品嗎?不然農委會來跟姜大代理署長說,說受輻射污染的食品要不要接受輸入跟你們有沒有關係!你說生鮮水果是不是?那一樣叫做食品,我們說的是有檢出受輻射污染的食品。你知道日本的輻射污染有多嚴重嗎?你知道日本的輻射標準管制得比我們嚴嗎?經日本輻射標準管制沒通過的食品,臺灣的法規都還容許,所以東西都拚命進到臺灣,你知道臺灣海關怎麼管制輻射食品嗎?我告訴你,零管制。什麼「限制5縣市食品不能輸入」,那是假的!本人為了這件事情特地跑了一趟海關,瞭解了所有的通關程序,看過了所有的通關管制,結果都是假的。這可不可行,要不要接受?我個人是認為一定要這樣修,也請所有委員都可以支持。有什麼困難現在就說。
- 林淑芬
(在席位上)什麼保留?這麼重要,沒有……
- 林淑芬
(在席位上)你沒有問誰有異議,沒有人有異議啊!
- 林淑芬
(在席位上)我可不可以再補充說明?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林淑芬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