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主張年終慰問金可按年齡區分級距並依貢獻度給予不同支領數額,例如65歲以下領三分之一、75歲以上全額發放,且不一定要與公務員1.5個月的年終獎金掛鉤。「如此一來就不一定要跟公務員1.5個月的年終獎金掛勾,你們也可以考慮什麼級距的貢獻度大,因此可以有如何的支領數額。如果年輕一點就退休,像是65歲以下的人,或許他只要領1/3,再來是1/2,在往上75歲以上的人就全額發放。」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主張在設定日落時間的前提下,按支領月退休俸的數額及等級分級區分年終慰問金的發放,例如區分為20,000元以下、20,000元到30,000元以及30,000元以上,對不同支領等級為相異的考慮。「是不是可以在某個時間日落的前提下,分級區分整個軍公教支領月退休俸的數額及等級,譬如20,000元以下、20,000元到30,000元以及30,000元以上,然後對不同的支領等級進行相異的考慮?」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主張軍公教退休(伍)人員年終慰問金應制度化處理,不因執政黨更替而調整,並朝訂定日落條款的方向設計,兼顧國家收支平衡、歷史因素與公平公義,以及國家經濟成長下對歷史奉獻人員的照顧。「為了讓這個辦法不因為時事變遷,隨著任何一個政黨的執政而進行調整,本席建議政府應該思考怎麼樣制度化。也就是說隨著國家經濟成長,政府要顧慮在歷史上曾經為國家奉獻,但是因為經濟結構而沒有辦法在當時獲得那麼好的照顧的人員,並在現在的經濟體制下推行新的制度。再者,我們也能夠明確的朝訂定日落條款的方向進行,考量國家的收支平衡,以及因歷史造成須本於公平及公義處理的事件。」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認為作為年終慰問金發放基準的月退俸數額,應依國民所得、消費者物價指數及中低收入戶生活費變動情形等經濟指標予以調整。「依當時訂定的辦法,作為基準的月退俸數額要依國民所得、消費者物價指數及中低收入戶生活費變動情形進行調整,因此對於歷史上在條件那麼差的情況下為國家服務一生的人員的慰問金,也要依照現有的各項經濟指標予以調整。」發言紀錄
- 王委員廷升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針對軍公教年終慰問金這個議題,今天審查人事總處的預算,大家都非常關心,對於人事長而言,我相信當時銓敘部及考試院以他們的意見及資訊,所做出的整體考量之後,人事長可能只是一個執行單位,甚至是預算單位。本席來自軍公教為多數人口的花蓮縣,本席也必須反映一些基層軍公教人員的看法,但是不論是在行政院主管這部分的預算,或是考試院對整個制度的擘劃,我還是希望能夠從多一點制度化的層面來看待這個議題,對國家而言,一個實務上的執行,亦即整個軍公教的年終慰問金,以本席的立場來看,並不是對於任何執政黨的意圖或者是所謂選舉的目的或者是為了選舉的目的而訂定。國家在長期的發展過程中,由於當時政府的財務結構並沒有那麼健全,因而造成了歷史上的結果。對於現有的公務體系,我們要怎麼樣考慮歷史因素,並進行公平及公義的制度化處理,是大家對於這個議題必須比較深入討論的事情。明年的預算編列涉及年終慰問金,而且目前擬議在原來20,000塊的基準發放數額外增加5,000元。本席也有進行過數據上的研究,而且我相信這方面的資料人事長應該也拿得到。退休慰問金的金額方面,事實上可以在102年度的預算當中看到,它是依據中央政府總預算及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辦法。本發給辦法明定發給對象,為按月支領退休金在兩萬元以下之各級政府退休(伍)人員,以及對國家有重大犧牲貢獻之軍公教人員及其遺族。後者包括在職期間因作戰演訓或因公成殘、因公死亡及被難人員等。其實已經有發放辦法了,可是大家還是在挑戰,為了讓這個辦法不因為時事變遷,隨著任何一個政黨的執政而進行調整,本席建議政府應該思考怎麼樣制度化。也就是說隨著國家經濟成長,政府要顧慮在歷史上曾經為國家奉獻,但是因為經濟結構而沒有辦法在當時獲得那麼好的照顧的人員,並在現在的經濟體制下推行新的制度。再者,我們也能夠明確的朝訂定日落條款的方向進行,考量國家的收支平衡,以及因歷史造成須本於公平及公義處理的事件。不管國家是由哪一黨執政,總是必須進行處理。黃人事長同不同意?
- 主席
請人事行政總處黃人事長說明。
- 黃人事長富源
主席、各位委員。謝謝王委員對這個問題精湛的剖析跟研究,事實上,政府在施政的過程當中,除了依法執行之外,也會考慮公平正義還有照顧弱勢。在20,000元跟25,000元的金額方面,我們也進行過很仔細的討論和研究。朝制度化的方向走能讓施政有可預測性,也是當代民主政治必須走的一條路。對於剛剛王委員所講的內容,我們也送了相關辦法到立法院。
- 王委員廷升
20,000元調到25,000元的方案,行政院也有送到立法院。依當時訂定的辦法,作為基準的月退俸數額要依國民所得、消費者物價指數及中低收入戶生活費變動情形進行調整,因此對於歷史上在條件那麼差的情況下為國家服務一生的人員的慰問金,也要依照現有的各項經濟指標予以調整。不曉得人事長手邊是不是正好沒有這個指標,還是您認為這個指標可能還不夠確定,根據本席拿到的資料指出,依待調整的基準數額發放年終慰問金方面,到目前為止,指標已經明顯成長,而且是一個期間的成長,不是今年特別好或特別快,事實上國民所得成長了9.42%,食物類的消費者物價指數成長7.89%。對於過去勞苦功高的軍公教的慰問金要怎麼樣制度化,本席還有更具體的建議,這也與剛剛其他委員質詢的內容有關。這個年度在25,000元的範圍內發放,只不過是按照先前提到的規範跟指數進行調整。如果人事長能夠繼續朝制度化的方向考慮,是不是可以在某個時間日落的前提下,分級區分整個軍公教支領月退休俸的數額及等級,譬如20,000元以下、20,000元到30,000元以及30,000元以上,然後對不同的支領等級進行相異的考慮?其次,你們可以用年紀區分,因為年紀越大代表他對國家的貢獻是在越早期,而且是在經濟越差的情況下貢獻。因此65歲以下是1個級距,65歲到75歲是1個級距,75歲以上是1個級距。以上兩個index,一個是支領退休俸的級距,另一個是退休到目前為止的年紀。他如果是75歲的退休公務人員,以20歲計算開始服公職年齡的話,算一算他大概是在60年代的時候,當時本席都還是小學生或更小。我們是不是應該考量當時他在條件那麼差的時候還願意出來服公職,以及在現今經濟成長的情況下,用分級的方式依照他在歷史上對國家做出的貢獻進行調整?另外,現有的制度跟指標都要考慮經濟成長,而且公務人員退休後的年終獎金,往往都是以1個半月或2個月計算,如果我們能夠更仔細的研擬配套,是不是可以在這個級距的分類之外,考慮前述的指標並進行經濟上的調整?如此一來就不一定要跟公務員1.5個月的年終獎金掛勾,你們也可以考慮什麼級距的貢獻度大,因此可以有如何的支領數額。如果年輕一點就退休,像是65歲以下的人,或許他只要領1/3,再來是1/2,在往上75歲以上的人就全額發放。不曉得人事長有沒有考慮過這樣的制度化安排?
- 黃人事長富源
委員所講的內容符合立法院的決議,也符合大法官第717號解釋,也就是必須要有配套措施並進行考量。剛才您講的有兩項,第一項是希望分級,第二項就是可不可以將年齡及階段納入指標考慮。我們參考立法院審查的情形,包括其他委員以及提案全部恢復的委員在內所有委員的意見,認為這可能要在立法院先討論過以後,我們這邊……
- 王委員廷升
沒錯,如果需要的話本席也會提案。凡是整個政府體制必須做的,其實不分政黨,不分時代都要去做,而且做的話就要符合公平正義,並考量到國家的財務支出。本席具體建議的原因,就是希望不管任何一個政黨執政,都要顧慮任何一個世代的公平正義並推動制度化。本席最後講一句,或許當時並沒有考量得那麼仔細,才會造成今天大家對軍公教的這樣想法,有人說是汙衊他們的人格或其他。其實政府只要做得好,軍公教本來就對國家有貢獻,民營企業也有他們的貢獻,只是時代不同,我們必須有不同的制度化處理方案。這是本席的具體建議,請人事長考量。
- 黃人事長富源
是,會參考。
- 王委員廷升
好,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王廷升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