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清泉於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哪些工作者應適用勞基法的工時規定(醫師納入、責任制的範圍)?認為年輕住院醫師在值班隔天早上參加會議、查房後就讓其下班休息的要求是合理的,因為工時過長。「現在他們要求早上參加meeting完畢,然後查個房,就讓他off,本席認為這個要求是合理的,因為工時過長」哪些工作者應適用勞基法的工時規定(醫師納入、責任制的範圍)?質疑明年醫院評鑑若仍沿用88小時是沒辦法的,在排山倒海的聲浪下行不通。「因為部長明年的評鑑還是用88小時,本席認為是沒辦法的,以現在這種排山倒海的聲浪,是沒辦法的。」哪些工作者應適用勞基法的工時規定(醫師納入、責任制的範圍)?主張應迅速將醫院評鑑所採住院醫師每週88小時工時上限予以縮短,可先直接改為80小時或78小時再慢慢調降。「我們現在的評鑑是採88小時,部長認為這樣是不是可以迅速的予以縮短,能不能直接改為80小時或78小時,慢慢的降?」

發言紀錄

  1. 蘇委員清泉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恭喜部長剛才去總統府宣誓,所以你現在是正式的部長,今天是醫師節,因為是我們孫中山先生的生日,所以今天就訂為醫師節,今天要表揚很多資深與典範的表現,現在醫療盟跟一些年輕的醫師朋友正在立法院開記者會,正在修理本席,正在修理衛福部,本席在此要請部長正式做好一點的回應,剛才江委員惠貞在講護理人員的部分,現在護理人員跟醫師也在罵本席,但是醫師罵得比較兇,他說要三問蘇委員清泉,因為部長現在不是醫生,所以就專門罵本席,這樣也不錯,首先,本席要請部長回應的就是現在年輕醫師要求納入勞基法,本席要正式告知年輕朋友,我們也是這樣走過來,你說我們這樣走過來是不對的,現在跟以前的時空背景是不一樣,本席也承認,現在在醫療界裡面除了醫師,所有的人員全部都納入勞基法了,因為醫師晚上的值班,我們一直都認為其他的人都算上班,現在的護士、檢驗師在小夜班、大夜班都算上班時間,你們醫生因為是以值班,本席這兩天都把孩子叫回來問清楚,因為本席都忘了以前的事情了,例如今天在醫院白天上班8小時,到下午5點就開始接著值班,到隔天早上7點是算值班總共是14小時,再加上8小時的班,總共是22小時,你女兒也是這樣過來的,本席問他14小時可以睡幾小時?因為我們認為他們值班可以睡,結果長庚或台北榮總夜晚睡的時間不會超過3小時,早上7點參加morning meeting以後還要查房,查完房還要叫他繼續上班,真「夭壽」,所以關於這一點,本席也看不下去,現在他們要求早上參加meeting完畢,然後查個房,就讓他off,本席認為這個要求是合理的,因為工時過長,首先,他們要求要納入勞基法,部長的回應是怎麼樣?

  2. 主席

    請衛福部蔣部長說明。

  3. 蔣部長丙煌

    主席、各位委員。如果從長遠來看,未來是有這樣的可能性,但是我們現在除了要考慮醫師的要求,也要考慮病人的權益,所以在現在的情況下,我們的所作所為是把他納入醫院的評鑑,因為我們限制每周工時是88小時,然後把整個有關醫師的工作時數與各方面工作指引等納入醫院的評鑑,用這樣的方式,來減輕住院醫師的工作時數以達到合理,目前是這樣做。

  4. 未來在各種條件成熟的時候,我們不排除把他納入勞基法。

  5. 蘇委員清泉

    現在美國ACGMB對於每個禮拜的工時是上班加值班,美國現在是88小時,新加坡是66小時,香港也是66小時,我們現在的評鑑是採88小時,部長認為這樣是不是可以迅速的予以縮短,能不能直接改為80小時或78小時,慢慢的降?至少要給我們的年輕人回應,因為他說醫師節他一點都不快樂,他們很痛苦。

  6. 蔣部長丙煌

    我們檢討現況以後,會朝逐年往下調的方向走。

  7. 蘇委員清泉

    部長研議一下,能不能再迅速的回應,好不好?

  8. 蔣部長丙煌

    是。

  9. 蘇委員清泉

    因為部長明年的評鑑還是用88小時,本席認為是沒辦法的,以現在這種排山倒海的聲浪,是沒辦法的。

  10. 其次,本席就公開講,例如台大醫院晚上病房是不收病人,全部的病人都在急診室,讓病房的R,跟值班的主治醫師、專科醫師可以休息,我不知道這樣做對不對,病人全部keep到急診,使得急診室不僅有病房、又有ICU,甚而可以開刀,什麼都有,所以急診室的情形總是亂糟糟。大家都去過臺大醫院的急診室,也都領教過了!榮總是晚上猛收住院病人,所以值班的主治醫師、住院醫師及專科醫師都哀哀叫,實際上臺大醫院這種作法也是改善的方法之一,請教部長的看法為何?

  11. 蔣部長丙煌

    據我所知,臺大醫院的小夜班還是照收,大夜班則不收,不過,為了病人的權益,我們會進行檢討,並跟臺大醫院討論,是不是能有類似住院主治醫師的方式,讓他們有這個可能……

  12. 蘇委員清泉

    你是說主治醫師也下來一起值班?現在已經有很多醫院這樣做。某次我去中國醫藥大學,有一位副教授已經五十幾歲了,他也在急診室小兒科看診,診治感冒、拉肚子的病人,他一看到我去,三字經就罵出口,說他要走了!一個副教授竟然在急診室看發燒、感冒的病患,家屬不爽時也會罵他。這個問題要如何處理?衛福部要好好思考。

  13. 第三,不同部門對其醫師的要求也不一樣,例如急診室的急診專科醫師現在完全有工時,而主治醫師只有一項─急診醫師有工時,每位急診醫師每個月的上班時數達180小時,每星期約是40小時,德國則是38小時,所以我國急診專科醫師幾乎已與美國及歐盟同步,僅比他們稍為差一點而已,待遇約是35萬元至40萬元,也算是不錯。然而,現在急診醫師的訴求已不是工時,而是勞動條件及可能挨打、被罵與遭到恐嚇的情況。前幾天醫療法第二十四條、第一百零六條經朝野立委修正通過,在急診室施暴者適用準公訴罪,我們以為這樣可以稍微保護急診醫師,事實上也應該是。但是,兩天前萬芳醫院又發生急診室醫師被毆情事,所以急診醫師所要求的是職場安全,因此訴求並不相同,不同section的醫師有不一樣的訴求,針對這一點,衛生福利部要予以考量。

  14. 蔣部長丙煌

    是。

  15. 蘇委員清泉

    總之,針對他們的訴求,我希望衛福部在一個月之內好好做出回應。部長已正式布達了嘛!

  16. 蔣部長丙煌

    好的,沒問題。

  17. 主席

    謝謝蘇委員。現在繼續進行預算審查,第94案先予保留,大家再討論一下。

  1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 王司長宗曦

    目前的條文是這樣。

  20. 田委員秋堇

    蘇委員,有可能嗎?

  21. 蘇委員清泉

    (在席位上)強制做的話,可以做得到。

  22. 田委員秋堇

    對啊!我知道大家都很辛苦,我也知道,每個醫院都想提供最好的醫療品質給病人,但這不應建立在醫護人員的血汗和過勞之上,至少要有一個內部的投訴機制吧?

  23. 王司長宗曦

    好,這個我們可以要求。

  2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5. 主席

    這個部分先保留。

  26. 請蘇委員清泉發言。

  27. 蘇委員清泉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要接續方才田委員的問題。根據我在偏遠地區實際負責重症的經驗,現在年輕的護理師和醫師最痛苦的事情是什麼呢?我才問過我兒子:「人口又沒有增加很多,何以醫療工作會變得如此忙碌和痛苦?」結果他說現在最大的痛苦就是評鑑和paperwork,此話怎講?現在做侵入性檢查,必須填寫同意書,所以醫護人員要向病人及家屬說明,譬如做胃鏡或大腸鏡,就要說明半天,直到患者同意簽名為止,當然這是病人知的權利,無可厚非,可是當家屬A來,就要講一次,家屬B來,又要再講一次,因為現在很多病人的子女分散各地,所以總是一個個來問,我曾經碰到半夜12點叫我去解釋病情的情況,真是讓人傻眼!還有,過去南丁格爾時代的護士是拿著一根蠟燭從舖床到準備床單、被套,什麼都做,但是現在的護理師只做3件事情,第一是填寫護理紀錄,因為這個很重要,評鑑和發生醫療糾紛時用得到;第二是寫護理計畫,就是病人入院後,醫生和護理的計畫是什麼,都要寫得漂漂亮亮;第三是給藥,包括針劑和口服藥。至於舖床等等工作,就交給「阿桑」,而推病人去檢查和前往開刀房開刀的,過去是由護士負責,因為她要隨同前往交班,可是現在是傳護送把病人推到檢查室和開刀房,護理師則以電話交班,所以現在的護理師只剩下做這3件事情。司長,我們很擔心將來整個品質和能力快速下降,因此我一再講,我們是評鑑大國、給付小國,根本是亂搞嘛!沒有人評鑑這樣搞的,搞到雞飛狗跳,全部都是paperwork,連美國人來看都傻眼!人家有這樣子搞法的嗎?結果現在還要加強評鑑,豈不是神經病?

  28. 主席

    請衛福部照護司鄧司長說明。

  29. 鄧司長素文

    主席、各位委員。這兩年的評鑑項目,已經減少70%;而在紀錄的部分,我們也一再跟護理團體協調,我們前年底有公布一個較為簡化的護理紀錄版本,除了放在網站上,也發給各個醫院,然後我們也協調所有的護理委員,用「可」或「不可」就好,不要說寫愈多的就愈加分。據我所知,去年評鑑時,護理委員對此已形成共識,不要讓大家變成在作文比賽。

  30. 蘇委員清泉

    這個一定要檢討,要把所有評鑑項目加以濃縮,並將各種評鑑整合起來。像上週田委員擔任主席時,我們討論安寧照顧的部分,結果相關人等也是想要評鑑,安寧護理學會就想要抓所有的教育訓練、考核等等……

  31. 鄧司長素文

    所以不僅評鑑項目要做整合,聯合訪查也要做,而這兩年我們也一直在做相互認證的機制。

  32. 蘇委員清泉

    還有,我剛才說了,做一次檢查,簽一次同意書,有必要嗎?

  33. 鄧司長素文

    同意書的部分可能……

  34. 蘇委員清泉

    這要好好考量,因為檢查前要針對風險等等說明一次,然後再簽同意書,但病人家屬卻一個一個來問……

  35. 主席

    請衛福部醫事司王司長說明。

  36. 王司長宗曦

    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是侵入性檢查才需要。

  37. 蘇委員清泉

    我跟你講一個笑話,也是事實。高雄榮總心臟外科要為病人開一個繞道手術,光是同意書和說明書就有一大疊,因為被告到怕了,所以他們把所有可能發生的狀況都寫進去,但是患者如果看得懂,我隨便你啦!我把每家醫院這方面的相關文件都拿來抄,結果發現這個版本是全台灣最完整的,就好像我們在買保險時,要簽一疊相關文件一樣,根本不知道自己在簽些什麼。有必要搞到這樣嗎?可見實際上不是簡化,而是加量,這是現在年輕的住院醫師和護理師最痛苦的事,你們要知道問題在哪裡啊!

  38. 王司長宗曦

    是,謝謝委員。

  39. 主席

    田委員秋堇的第101案先保留;現在處理第102案。請陳委員節如發言。

  4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1. 林委員淑芬

    不要用「寄出來」這樣的字眼,要讓大家知道是怎麼運作的。今天我不用講這麼多,第206案請主席裁示,本席建議凍結三分之一的經費。

  42. 主席

    請蘇委員清泉發言。

  43. 蘇委員清泉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最近發生這麼多次的食安事件,而且是一件接著一件的連環爆,實在是長久累積下來而在此時爆發,自去年起,食藥署人員在爆發食安事件後更是疲於奔命,署長、部長都換人了,行政人員實在非常的辛苦,我們不能要求他們增加人力,卻又不增加行政費用,因此本席建議「一般行政」費用不應凍結這麼多的經費,不然本案凍結十分之一或暫予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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