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麗君於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檔案應如何徵集、開放?個人資料與國家安全應如何拿捏?主張人權博物館應儘快將補償基金會移交的檔案整理編目並早日公開供大眾使用。「第二、本席希望人權博物館儘快將檔案整理編目並早日公開供大眾使用。」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檔案應如何徵集、開放?個人資料與國家安全應如何拿捏?主張補償基金會移交資料是否涉及個資、哪些可公開的認定不能由人權博物館和文化部自行認定,必須由學界及社會參與,並要求召開公聽會討論公開程序應建立何種規範辦法。「第三是關於當中是不是有涉及個資的問題,有時候我們會說有涉及個資,但是相關認定必須由學界及社會參與,恐怕也不是人權博物館和文化部可以自行認定哪些可公開、哪些不可公開?因為這些資料是重要的歷史資產,所以本席希望能夠召開公聽會,討論相關公開的程序是不是要建立一定的規範辦法以及辦法要如何訂定?」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檔案應如何徵集、開放?個人資料與國家安全應如何拿捏?要求補償基金會結束運作後移交的歷史資料必須妥善保存,在一年之內儘速建造完成恆溫、恆濕、防火、消防的儲存空間,並在人權博物館建造完畢後搬回、長期歸由人權博物館典藏。「在此本席有三項要求,第一、這些資料必須妥善保存,我們希望在一年之內,能夠儘速建造完成恆溫、恆濕、防火、消防的儲存空間,待人權博物館建造完畢之後,就可以把這些資料搬回人權博物館。」

發言紀錄

  1. 鄭委員麗君

    第130案有關台灣文學館編列全球佈局行動方案,可否說明係用於哪些國家?我們看到的資料,幾乎全數用在兩岸交流,這部分請說明一下。

  2. 國外部分?

  3. 有哪些國家外譯,請提供資料。在全球佈局方面,你們列出兩項,另外一項係用於中國東北地區參訪,兩岸青年文學會議。你剛剛講的是哪一項?

  4. 可是預算書寫的是927萬元。

  5. 國際書展不算,是不是?

  6. 本席這邊只是微凍15萬元,請你們把每個國家的計畫、經費分配,列表給我們。

  7. 針對全球佈局的部分,本席微凍15萬元。

  8. 館長稍後在答復何委員的時候,請一併說明全球佈局行動方案,它在國際部分的經費是28億元,兩岸交流的部分,102年到105年總經費是7億元嗎?102到103編列2億多,今年的經費是1億,可是在98頁的預算只有98萬,細目和總數怎麼會差距這麼大?其他的錢是編在哪裡,可否一併說明?

  9. 全球佈局4年7億,兩岸部分在102年至103年是1億,文學館是98萬元,是這樣嗎?

  10. 我一向都很關心人權博物館的籌備及運作狀況,在此想請教部長兩個問題。一是人權博物館籌備處的編制本來就不夠,也就是說它的人力是不夠的。本席感到比較遺憾的是先前看到部長辦公室內的機要人員是占用人權博物館研究員的職缺而聘用的,然後讓他在部長辦公室內工作。上次本席提出質詢之後,部長解釋這是暫時性的人事調動,本席並不瞭解後續處理的情況,聽說這部分還是繼續占用人權博物館研究員的職缺,這個問題是不是可以請部長解釋一下?本席也曾在行政院服務過,據我所知,機要任用有一定的規則,如果要占用其他業務單位的職缺,除非不會影響很大,但顯然社會各界都期待人權博物館能夠在轉型正義方面扮演一定的角色,它有它的重要性,而且它的人力其實是很不足的,如果部長辦公室的機要人員繼續占用相關職缺的話,我覺得應該會有影響。當然我希望這個問題已經改善了,何況我們都期待部長能夠更重視人權博物館籌設的工作。

  11. 其次,學界及社會各界現在相當關注一個問題,那就是補償基金會在今年9月份結束業務運作,它有相當重要的相關資料,這些資料具有重要的歷史性,本來是把這些資料送到景美人權園區,但這些資料沒有經過整理就又移送到文化部。現在外界非常關心這些資料,因為其中有許多當時審判案件及白色恐怖研究的歷史資料,尤其還有過去補償申請的審查會議紀錄等等,不知這些資料移送到文化部之後,到底是怎麼保存與管理的?在此本席有三項要求,第一、這些資料必須妥善保存,我們希望在一年之內,能夠儘速建造完成恆溫、恆濕、防火、消防的儲存空間,待人權博物館建造完畢之後,就可以把這些資料搬回人權博物館。也就是說,這些資料必須歸於博物館,而且要妥善保存,因為它是年代久遠的歷史資料,所以必須要有符合恆溫、恆濕、防火、消防標準的配備。第二、本席希望人權博物館儘快將檔案整理編目並早日公開供大眾使用。第三是關於當中是不是有涉及個資的問題,有時候我們會說有涉及個資,但是相關認定必須由學界及社會參與,恐怕也不是人權博物館和文化部可以自行認定哪些可公開、哪些不可公開?因為這些資料是重要的歷史資產,所以本席希望能夠召開公聽會,討論相關公開的程序是不是要建立一定的規範辦法以及辦法要如何訂定?

  12. 鄭委員麗君

    所以現在還沒有歸建?

  13. 部長,我提出質詢已經是去年的事情了。

  14. 上次本席提出質詢的時候,你說會很快處理,還說這只是暫時的人事調動,結果一暫時就是一年多。

  15. 你是作家,你的「暫時」兩個字跟我們的意含好像不太一樣。

  16. 上次本席質詢時就曾指出並不是只有這一位,還有其他占用職缺的……

  17. 其他單位的部分都歸建了,我們最重視的人權博物館卻沒有歸建,其實人權博物館研究員的編制沒有幾位啊!

  18. 如果沒有歸建怎麼辦?已經晚了一年多的時間了啊!

  19. 部長答應我的事情卻沒有做到,本席真的感到非常遺憾。

  20. 針對部長的說明,本席再進一步提出一些意見,關於占用研究員職缺的問題,本席真的感到非常遺憾。我們知道,這幾年來文化部的人事流動率是非常高的,包括各業務單位的主管也是如此,甚至還有司長更換過三、四次的現象,幾乎每個單位都換過,難怪外界對此有所批評。其實在這麼多的更換過程中,有很多機會可以調整占缺的問題,但是你卻沒有加以改善,讓他繼續占用人權博物館研究員的職缺,我覺得這一點我不太能接受。顯然部長並不是那麼重視人權博物館的研究工作,其實這是一個非常重要、專業,而且要有獨立性的研究工作,結果卻變成你的機要職缺的任用,身為文化部長,實在不應該做出這樣的事情。雖然你現在說會歸建,但我也不知道到時候會不會又有所拖延,所以相關預算我們還是要凍結。

  21. 其次,有關資料保存的部分,聽起來部長非常重視資料的保存,所以你才會去把它爭取過來,但因為現在大家都不瞭解這些資料後續會怎麼樣,所以社會各界都很擔心。現在這些資料已經送到文化部,的確它應該要好好被保存及整理,這一點部長講的沒有錯,但是我們會擔心何時可以公開,萬一就被封藏在文化部怎麼辦?本席的第一個問題就是它何時可以被處理好?何時可以被公開?是不是不會長期被封藏起來?本席認為它需要好好被整理、研究及公開,當然公開必須制定一定的規範,所以本席想要進一步請文化部回應何時可以完成整理?何時可以完成相關規範的制定並公開?

  22. 另外就是以後究竟是要長期放在文化部的庫房裡面,還是應該要放在人權博物館裡面?其實這個問題很清楚,我認為既然成立了國家人權博物館,就應該要放在人權博物館才對,不過人權博物館的確應該要做到部長所講的防水、防火、恆溫、恆濕,一定還要有消防設施,本席認為長期之道還是應該要在人權博物館裡面建造一個這樣的貯藏空間。針對這部分,是不是可以請文化部回應人權博物館是否可以即刻規劃設置這樣的儲存空間,以便於在一定的期限之中將資料回歸到人權博物館內,並且制定好相關規範進行公開的程序,是不是可以請部長提出具體的時間表?

  23. 鄭委員麗君

    就長期來講,你個人認為這些資料應該放在文化部,還是放在人權博物館?

  24. 對嘛!如果是長期的話,一定要放在人權博物館,這一點部長同意是嗎?

  25.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人權博物館是不是應該要開始建造一個貯藏空間?

  26. 它要不要有一個貯藏空間?

  27. 所以是不是應該要有相關預算和計畫?

  28. 請問部長是不是可以承諾它一定會經過整理並制定相關規範予以公開?

  29. 我們也不知道啊!外界根本不瞭解你們把它爭取過來到底是想把它封藏起來,還是要把它整理然後……

  30. 我們想要瞭解,所以請部長清楚回應。

  31. 部長,你不要動不動就把別人的意見說成是某種壓力或要求……

  32. 部長,你不要扭曲我們的意見,我剛才已經陳述得非常清楚……

  33. 你覺得會是在什麼時候?是不是可以給我們一個目標?

  34. 這樣等下去,我們也不知道要等到什麼時候,是不是可以給我們一個……

  35. 針對人權博物館的部分,你們什麼時候會著手規劃這些工作?

  36. 是不是可以請王主任來說明一下,你們什麼時候會開始規劃貯藏空間?還有未來要管理這些檔案的機制和人力是不是也可以一併說明?

  37. 儘速大概是多快?會不會明年的預算書上還是看不到相關經費的編列?

  38. 如果今天他們沒有給我們時間表,那就必須凍結一部分的經費,到時候再請文化部和人權博物館來報告相關規劃,只要我們確認相關規劃是按照……

  39. 本席要求你們必須提出時間表,你可以約略說明大概在幾年內要擬定計畫……

  40. 包括目標是什麼也要明確化。

  41. 因為未來要長期由人權博物館典藏,所以要做好設備、管理機制、人力及公開的相關規範,尤其相關規範必須經過社會公聽、社會參與,最終目的就是要公開供公眾使用。其實本席的主張是非常清楚的,如果部長今天無法承諾的話,那麼我們就凍結一部分的預算,等到你們清楚計畫並提出報告之後才解凍,這樣也是可以的。

  42. 部長,你剛才說你們很重視人權博物館,本席拜託你們在人力方面要趕快歸建,因為編制只有13人,少1人就少很多了!

  43. 第二,部長剛才說因為重視所以預算有增加,但你講的並不是事實,因為今年人權博物館的預算是減少的,減少了827萬,所以部長講的不是事實!

  44. 鄭委員麗君

    對啊,但結論還是減少,部長剛才說的時候也要說清楚,不要每次我們問你們就這樣講。

  45. 但是今年就是少827萬嘛!

  46. 你們至少也要說明清楚,不要每次都這樣,我們都會仔細看。

  47. 你們是籌備處,本來就該要新增一定足夠的人力,未來才能正式運作。

  48. 部長,你剛才承諾的事情一定要做到,因為只有13個人而已,我提了3個提案,凍結的數目也不是很大,第一個是凍結5,000萬,第二個是凍結375萬,第三個是凍結97萬。

  49. 凍結1,000萬,好不好?

  50. 不然就是餘數944萬。

  51. 比較重要的還是要請你們來專案報告後續的計畫,所以我們就減少凍結。

  52. 關於本席的提案第139案,現在討論的第7目第1節預算是5,000萬元,而辦理縣市藝文特色發展計畫預算只有1,950萬元,不知道要怎麼做?我覺得發展地方藝文特色很好,很重要,因為很多文化就在於在地特色,我不知道各位委員看到這個數字有什麼感受,何委員,陳委員,辦理地方藝文特色發展經費只有1,950萬元,剛才部長說今年度文化部在兩岸交流全球佈局這部分的經費就有1億,而辦理縣市藝文特色發展計畫只有1,950萬元,我真的不知道如何處理這個預算,已經這麼少了,實在是不足,預算的整體分配還是無法落實部長口口聲聲說的泥土化。

  53. 我先點出這個問題,只有這麼少錢,有這麼多縣市,文化部要如何分配?預算要如何執行?就這麼一點點錢,到底要怎麼做?

  54. 其他縣市沒有?

  55. 司長越講我就越心酸。視覺表演藝術相關預算總共7.3億,而補助地方發展藝文特色經費只有1,950萬,再對照兩岸交流全球佈局的預算1億,還有,同樣是表演藝術,展演藝術推廣應用用於兩岸的部分就1,600萬,補助地方才1,950萬,我不知道各位民意代表有什麼感受?因為僧多粥少,所以只能用競爭型的方式來提供補助給5個縣市,我覺得比例實在太懸殊了。

  56. 我再補充一下。我聽了何委員和陳委員的發言之後,越來越心酸。我們常常接到小型表演藝術團體陳情,知道他們生存非常非常困難,而他們是維繫臺灣文化發展及創作的重要來源,他們生存如此困難,可是文化部每年視覺及表演藝術經費大部分集中在少數幾個大型團體,大部分的小型團體都分配不到資源。有相當多經費放在國際交流,雖然國際交流是應該做的,但是每次我們質疑兩岸交流經費過多時,部長都說兩岸交流很重要,要有國際觀,要有全球視野,但是兩岸交流的預算有1億,其中視覺藝術部分就占1,600萬,然而對地方藝文特色發展補助的經費才1,950萬,部長,我要講一句話,如果這些團體都倒光了,還交流什麼?是公務員去交流嗎?如果我們沒有好好去維護根基,連團體都經營不下去了,要怎麼交流?我覺得這是本末倒置。我要呼應陳委員的建議,我們每年都講,可是每年都沒有改善,部長動不動就扣我們帽子,說我們就是反對兩岸交流,可是我們並沒有刪多少兩岸交流的經費,我們是指出預算分配嚴重失衡的問題,根基都流失了,光是做兩岸交流,能幫助這些團體什麼?主席,我建議我們作個主決議,督促部長下定決心調整預算,好好照顧這些致力於在地特色文化發展的中小型藝文團體。

  57. 主席,陳委員的問題也很重要,但我關心的是失衡的問題,所以我要請問司長,兩岸交流經費總共1億,表演藝術占1,600萬,去年也是1,600萬嗎?我要去年的數字及項目,我要比較一下,對於在地札根與兩岸交流彼此之間的priority到底有沒有失衡,所以我需要去年的項目,司長,今年有沒有增加?

  58. 第一次編列?所以是從0到1,600萬?

  59. 請你們去核對一下,事實上兩岸交流在部本部所編列的預算是1億,附屬單位還沒計算進去。

  60. 全部?1億746萬是有含所屬單位?

  61. 表演藝術部分是1,600萬,你負責把去年在其他單位的部分加起來,讓我知道去年是多少、補助項目是什麼。

  62. 就先保留,等資料送來後再說。

  63. 既然這樣,我再補充一下。剛才主席歸納得滿好的,基本上我關心的是失衡的問題,因為失衡,所以我們沒辦法用刪減預算的方式來處理,所以我先要求兩岸交流部分的資料,包括去年的項目與今年的計畫,如果你們能夠提出明年可以怎麼調整那最好,可能就解決了今天很多的問題。你有沒有這個主動性,明年的預算要怎麼調整?部長有沒有政策指示給同仁?關於失衡,你們可以做什麼努力?或許你們認為還不到失衡的程度也沒關係,你們能做什麼樣的改善都提出來,這樣也很好,但如果你們沒有提出來,我們就只好凍結預算,並以主決議方式要求你們調整,所以最好是你們主動積極的先提出來,也許我們再回頭來處理預算時會比較順利。

  64. 部長,你一、二小時前才回答我……

  65. 部長,整體要有1億的項目,因為司長只負責表演藝術方面的1,600萬,所以我只請他找1,600萬……

  66. 是他的部分,你要給我全部的資料當然很好啊,我也可以跟你們要求全部的資料,但不是7,000萬,而是1億,而我的問題不是在談國際總共多少、其中的兩岸又是多少,我在談在地……

  67. 主席剛才歸納得非常清楚,表演藝術的部分已經是僧多粥少,品牌部分又占掉一塊,所以中小型能得到的資源是很少的,直接到地方的又更少,大部分都進了團體,說實在的,如果還有時間,進團體的部分還有國藝會的角色要區分,這是另一個議題,我之後再來談。當時我們對團體的補助是要成立國藝會,放100億當做基金,然後尊重專業社群的審查來補助給團體,但現在基金還沒有到位,只有一半,不過那是另外一塊,我們回來談正題,光是表演藝術中,兩岸的部分就占1,600萬,中小型團體與在地資源相對又少了,所以對於失衡的部分,文化部是不是可以有主動的想法?除非你們明年把餅做大,讓我們憂心的現象可以得到改善,如果餅沒有做大,比例又失衡,我們接觸到很多團體,包括布袋戲、歌仔戲,常常有很多歌仔戲團請我幫忙募款,我們也看到很多藝術團體、表演團體在凋零,所以這個一定要面對,也一定要調整,如果餅沒有做大,那比例就要調整,要不然就是要把餅做大,文化部能否提出一個想法,這樣我們也比較容易處理,否則每年審查都一樣,不然就是今年我們自己來做個主決議。

  68. 所以我要看項目啊!部長,其實我最怕你講出這樣的觀念,沒想到你還真的講!我就最怕你告訴我兩岸交流是為了要扶植他們的生存,這講起來真的問題很大,如果我們的藝文團體的生存是要靠到中國表演,這顯示我們更有本質性的問題,顯示他們在臺灣生存不下去、沒有人看、沒有機會表演,這個本質問題最需要部長關心,然後再來才是去交流,我覺得邏輯應該是這樣,至少在你心裡如果是放在天秤兩端還好一點,如果反過來放,我就更擔心了,我今天提出這個問題時就很怕你講出這個,沒想到你還真的講……

  69. 沒有錯,是團隊主動申請,但是你身為政務官,你又講錯了!

  70. 部長,我現在就告訴你為什麼你講錯了,請你再回去想一想。因為你們的預算先分配好了,他們提出申請一定要針對你們的作業辦法,你匡兩岸交流的預算有這麼多經費,他們就來申請兩岸交流的預算,如果你匡的是別的經費,他們就會申請其他項目,就是受到你的政策引導嘛!你的預算編列就是一種政策引導,你把1,600萬放在兩岸交流部分,團體就會用兩岸活動來申請,讓自己能夠生存,這就是真相!所以你的預算分配就是你的政策了!當時成立國藝會就是要讓專業團體去處理,今天文化部也做這個部分,這沒有關係,但要告訴我們長遠的規劃要怎麼做,但是回過頭來,你的預算編列就反映政策思維、資源配置,不要推說是團體主動來申請,如果都是團體主動提計畫來申請,那文化部的預算書就寫一項就好了,對不對?只要「補助」就好了,不用政策,也不需要部長告訴我們政策是環環相扣的,每一項都環環相扣、有其用心在,是不是這樣?

  71. 有政策嘛,對不對?

  72. 對啊,有政策啊,所以不是被動接受申請,說團體都想去……

  73. 部長,我告訴你,藝文界的痛苦就是不去中國沒辦法生存,這就是大家心裡面的痛苦,我們很想要表演給臺灣人看,讓臺灣人喜歡我們的表演,然後國際也喜歡,當然中國喜歡也很好,這樣就能源源不絕的在地創作,然後國際化、全球佈局,但是如果連在自己的土地上都沒辦法創作、表演的時候,你知道那種痛苦嗎?部長,我們每年花這麼多時間來討論,我期待的是我們能越來越開誠布公好好的面對這個問題,或許我們挑的問題不完全正確,你也可以告訴我們哪裡沒有失衡或是你們明年要做什麼努力,我覺得這才是一個好的討論方式。

  74. 部長現在這個回應比剛才那個回應好,因為這樣我們就能討論,至少你認為沒有失衡,你認為所有預算最後都會進入在地,這是你的看法,對不對?第一,有沒有失衡?我剛才詢問的是地方與兩岸,現在有地方、有團體、有兩岸,你說所有預算最後都會進入團體,但是我剛才比較的是兩岸部分與地方特色部分,地方特色部分的預算是1,950萬,你解釋其他還有3,000萬、2,000萬等等都用於團隊扶植,所以我詢問的到國藝會基金本來的設置目的就是表演藝術團體的扶植,當時長遠的想法就是藝術團體的扶植就進到國藝會,當初這個基金的目標是100億、尊重專業社群來補助,但是從文建會時代到文化部,後來走一走就停了,所以團體補助的部分就還留在文化部,當然願意提供越多補助我們都很贊成,但是長遠方向到底是要放在國藝會還是文化部,這是有差別的,放在國藝會就是尊重專業社群,放在文化部則有政府政策的考量,也就是政府對團體補助有政策思維就放在部裡面來編列,例如希望中小型團體,那就在中小型團體補助放多一點,這樣就能引導,如果是希望地方特色發展,就把錢放在地方特色的部分,如果對於團隊補助沒有思維、沒有政策性,那就到國藝會就好了,尊重人家專業團體的審查,所以我上次質詢過你等臂原則,政府最好跟個別團體保持距離,有必要放在部本部的,就是因為有政策引導,這樣不僅不保持距離,還要去引導,這種情況下才需要文化部來編列預算,所以我認為你們在結構上真的需要整體去思考,你懂我的意思嗎?剛才主席歸納的非常清楚─在地,團隊與在地之間的區域落差還是非常大,有些地方就是的團隊蓬勃發展,有些地方的團隊就是少之又少,團體就是生存不下去了,我剛才比較的就是在地與團隊,我也沒有冤枉你,你們的在地部分就是編列1,950萬,除非你清楚告訴我們其他還有哪些部分也是屬於在地,所以我請你們把數字計算過來,我們願意再重新討論,我也要核對你們的兩岸交流項目是否重要,如果真的重要,我們也不會挑剔,但在沒有相關資料的情況下,我們看到的數字就是每年看起來就是失衡,而我們身邊所接觸到的團體的困境還是一樣存在。

  75. 那就前面的文字都留著,只是將後段文字修改一下,可不可以寫明「國家人權博物館凍結之944萬不得動支」?

  76. 也就是該項凍結不得動支,之所以不以附帶決議方式提出,是因為主決議的效力比附帶決議為強。

  77. 謝謝主席,我只是要提醒,我們現在是在處理第177案,但是我在主決議有一個提案,這個待會是不是可以一併處理?這樣他們就不必再跑…

對話紀錄沒有收錄的發言

這場會議很長,上面的對話紀錄只保留了一部分。以下是鄭麗君在同一段發言裡、上面沒有出現的話,逐字取自公報,但看不到前後其他人說了什麼;需要完整脈絡請看公報原文。

  1. 鄭麗君

    謝謝主席,我只是要提醒,我們現在是在處理第177案,但是我在主決議有一個提案,這個待會是不是可以一併處理?這樣他們就不必再跑一次。我這個主決議基本上就是剛剛幾位委員講到的,大家對於國臺交的前身、就是省交的光輝歷史都有一定的推崇,現在大家擔心的是它的定位跟未來的發展,所以我的主決議提案就是希望對於國臺交營運的那個臺灣文化音樂園區,不論是它的歷史跟它的定位,我覺得霧峰很值得讓我們把它當作臺灣古典音樂的原鄉,就是我們自己看待它、重視它的程度。

  2. 鄭麗君

    不覺得?依照歷史來看,照理說,我們應該要非常重視的來發展它所在的這個臺灣音樂文化園區,但是現在看起來,似乎不太有這樣一個企圖心,所以我這邊有一個提案,就是希望文化部要好好的重視音樂文化園區,並且要提出一個好的發展計畫,因為它也70年了,我們希望它能夠進一步的再發展,尤其霧峰這裡還有一個在地、很深厚的歷史意涵,所以能不能夠針對這個園區好好的提出一個計畫,一個有未來、比較有前瞻性的計畫來發展?或許這樣你們的預算大家才會比較有感受。

  3. 鄭麗君

    主席,剛才陳委員提到光輝的歷史,本席再提一個新的思維,本席剛才說到我們要走入國際,要出國增進國際能見度,事實上本席剛才也一直提到,或許本席說的不夠多,本席剛才提到這個樂團有在地70年的歷史,可是你看,剛剛本席一說到臺灣音樂文化園區,有哪幾位知道?大家都不知道!大家並不知道我們霧峰有一個在地的文化園區,所以我們希望國臺交可以把臺灣音樂文化園區經營起來,因為大家都不知道嘛!連我們國人都不知道。

  4. 鄭麗君

    如果我們只想著要出國,連自己在地的部分都不重視,這樣是不對的,我們多麼希望霧峰可以發展這個音樂文化園區,因為國臺交就在那裡,所以我們可以經營成臺灣古典音樂原鄉,引起大家對這個園區的重視,以後不僅是要出國交流,甚至是讓大家都想要去那裡觀摩,這樣你們的演藝廳就不用關起來,還可以有大筆經費讓你們好好地把文化園區發展起來。本席舉個例子,例如部長在德國住的地方,每一年那一區都會辦萊茵文化節,部長知道這件事。團長,本席剛剛在說,以前部長住的地方每一年都會辦萊茵文化節,它從非常高水準的專業演出到學生的音樂營都有,在那個時段,大家都喜歡去那裡,那就是他們的在地國際化,這就是一種在地國際化的策略,所以並不是一定要到國外才叫國際化,對不對?

  5. 鄭麗君

    所以你們可以打造一個在地的品牌,因為那個樂團就在那邊待70年,甚至接下來的100年或是一百多年,這就是一個非常有傳統,而且是第一流的樂團,甚至我們的音樂家就住在那裡,因為他們以那裡為榮,本席覺得這樣才是真的有企圖心。所以本席是用心良苦,第225案也是正面的,應該要趕快處理,你們應該要有這種不同的前瞻視野,要不斷去追求這種新的挑戰目標,不是每次都落入這種狀況,或是讓部長一直辯解兩岸交流會有它的效果,兩岸交流可以協助我們的團隊發展等等。

  6. 鄭麗君

    部長,這個理由不要再用了,你再繼續用這種理由,真的只是徒增彼此之間的誤會,你一直說兩岸交流的好處,難道我們臺灣所有的文化都要靠去中國進行交流嗎?臺灣的路怎麼會越走越狹窄呢?本席不希望看到這樣的狀況。文化真的應該要在地化,要讓文化力源源不絕的深耕,你們的最高策略、最高理想應該是讓其他國家自動看見你們,說不定別人還會出錢請你們去表演,本席覺得這樣才是真正的雄心壯志,所以本席提案的第225案,等一下希望大家可以重視。

  7. 鄭麗君

    不是啦!你們所謂的社區是包括哪些部分?其他地區是不是也都涵蓋在內?

  8. 鄭麗君

    申請就可以了嗎?

  9. 鄭麗君

    但是你們明年就是70週年了,還要等到明年再提嗎?

  10. 鄭麗君

    這不是制度啦!這是園區的計畫,不是要他們提出的那個部分,因為現在外界連這個園區要做什麼都不知道。

  11. 鄭麗君

    就是明年上半年,好不好?再延的話,70週年都過完了。

  12. 鄭麗君

    你們做的事連何委員都不知道。

  13. 鄭麗君

    現在是01、02分開處理,還是01先處理?

  14. 鄭麗君

    因為我有比較多提案,可否讓我一併說明?

  15. 鄭麗君

    第180案主要針對整個文化交流的預算,最重要是認為,你們的預算執行率,在2013年國際和兩岸文化交流業務上,沒有達到七成;還有在國際跟兩岸的比例上,今年的比例是否再說明一下?在預算執行率沒有達到七成的情況下,加上我歷次質詢相關國際文化趨勢,總覺得同仁們也沒有給部長一些跟得上國際趨勢的即時資訊和研究報告。像我每次問文化例外,或問TTIP跨大西洋自由貿易協定、歐盟和美國的協商過程,以及對文化和教育的處理,甚至臺灣自己跟臺紐貿易協定中,有文化例外條款,文化部都不知道,顯然國際交流雖然每年都在做,但是對核心文化政策的概念、在國際協商上以及在交流裡面,如何維護臺灣文化的主體性,我覺得都沒有得到答案,所以要求減列餘數三千多萬,然後凍結三分之一,這是整個01的部分。

  16. 鄭麗君

    至於細部方面,第187案是有關駐外單位整合的部分,每一年委員都有提,希望各單位儘量不要花那麼多錢,能夠發揮綜效,並加以整合,但是從來沒有看到文化部、外交部和其他單位有進行整合,對於國際經貿文化政策、及時性或比較新的趨勢,都沒有任何具體研究和策略,因此我這邊要凍結4,563萬,然後01底下,文化布局策略專案諮詢,這是趨勢研究,就更核心了,也就是我剛剛講的,文化例外等等趨勢研究,也沒有提出深入的報告,回應大都未超出我質詢範圍的概論。

  17. 鄭麗君

    另外,我質詢國家品牌Branding的計畫也沒有,裡面有一些重複編列預算的情況,所以我建議這邊要凍結10萬。第189案是文化交流網路平臺,事實上,這是比較其次的,實質工作是核心,交流平臺比較是支援性的計畫,但不知道預算為什麼增長74%?有關第187案的部分,我最不想看到資訊部門在每次組改之後,就一直在膨脹,所以第189案增加74%的部分,請你們說明一下。如果沒有合理的說明,我具體要求減列236萬元,我覺得資訊的部分,都可以減列。第190案的部分,是亞太文化論壇,根據兩岸前瞻論壇的經驗,這個論壇在文化部的定義和其他部會不太一樣,所以這個是論壇高峰會或交流活動,其實它規格都不同,但一個論壇要花1,000萬,這個數目滿大的,然後又沒有很具體的計畫,我們也要不到具體計畫,所以01-的(4)論壇的部分,希望凍結870萬。有關第191案中1,049萬的部分,是國際文化交流中相關的事務費,成長了437%,我不了解為什麼成長那麼多?我要求減列854萬。在第192案,文化機構合辦海外活動的部分,沒有詳細工作計畫,就編了1,080萬,所以要凍結280萬。第193案與部會合作辦理臺灣書院,大家都針對這部分質詢很多,臺灣書院有很多地方,其實效益有一些問題,雖然叫做臺灣書院,但事實上可能很空洞,只有1、2個人派駐在那裡,還發現你們的名稱對調了,原來是跟駐外單位合作海外文化活動,臺灣書院是其中之一,不曉得今年為什麼把它對調,而且成效也受到質疑,但預算規模卻成長135%,事務費成長四百三十幾啪,所以我希望減列。第194案是文化事務人才培訓,顯然部裡面的同仁,對國際文化資訊還不太了解,我剛剛問司長,他們都還不太了解,我在講文化例外及一些相關國際趨勢的情況,連我們同仁相關人才都可能調來調去,其實人才培訓都缺乏整體計畫,所以我希望凍結二分之一,然後來做報告。

  18. 鄭麗君

    你講的比例是這裡的01和02嗎?

  19. 鄭麗君

    對不起,你直接說明比較快。

  20. 鄭麗君

    你們預算書前面列的全球布局、兩岸交流的部分,有沒有包括02項下的7,523萬元?

  21. 鄭麗君

    在交流司裡面,兩岸是7,500萬?

  22. 鄭麗君

    但是文化部整個兩岸是1億?

  23. 鄭麗君

    你的比例是哪一塊?

  24. 鄭麗君

    對,所以不止,因為兩岸是1億。

  25. 鄭麗君

    所以你的交流司,像我剛剛問的文學館等等,這樣講起來好像比例很低,但事實上,兩岸是1億,交流司是占7,500萬,你國際的部分是占2.6嗎?

  26. 鄭麗君

    文化部的國際交流都放在交流司?

  27. 鄭麗君

    大量比例在交流司,所以占2.6?

  28. 鄭麗君

    文化部的兩岸是1億?你覺得這樣的比例怎麼樣?

  29. 鄭麗君

    你說大部分國際交流在……

  30. 鄭麗君

    兩岸是1億?

  31. 鄭麗君

    我覺得這個比例還是相當高,你國際有多少?

  32. 鄭麗君

    你們覺得這樣的比例是高、還是低?

  33. 鄭麗君

    這樣高、還是低?

  34. 鄭麗君

    這是反映我們的國際視野,就是你們眼中看到的國際是什麼?全球那麼多國家,然後中國是一個國家,而我們的比例永遠就是3比1、4比1?

  35. 鄭麗君

    當然是包含在中國裡面,主席,我覺得這個比例的高低,已經很清楚了,比例是相當高。

  36. 鄭麗君

    這樣有辦法解釋4倍嗎?我本來以為,我有不了解大的結構因素,所以你再不講清楚,這一定是刪的,因為事務費增加4倍,這個不曉得怎麼去解釋,增加4倍一定要減列。

  37. 鄭麗君

    部長,我們會處理要凍結或減列。第一、你們的預算執行率七成,這個很具體,數字就是比人家其他區塊預算低;第二、相關事務費、資訊費用增加很多,這部分我也聽不到很具體的說明。政策業務面增加就算了,你們的行政面和資訊面也增加,這是一定要酌刪的,因為本席不希望行政工作和資訊部分一直膨脹,你們應該要撙節經費才對,所以第二個就是要酌刪,你們的執行率勢必要反映在刪減預算上,這是第兩點。

  38. 鄭麗君

    第三點就是你們都沒有回應本席的問題,你們每次都說要做國際交流,但是文字卻寫得很模糊,好像扣上一頂國際交流的大帽子之後,我們就不可以監督和提問。你看你們寫的,與各國具代表性文化機構合作辦理文化活動,這幾乎是有說和沒說一樣,或是與部會合作辦理海外文化活動,可是這些計畫的實際內容都不清楚,而且就算向你們要工作計畫也要不到,所以我們只好凍結,只要計畫不清楚就是凍結或是直接減列。

  39. 鄭麗君

    最後一個就是本席剛才說的,你們對國際資訊、趨勢的掌握,這部分你們到現在還沒有提出報告,顯然你們交流司的核心值還要提升,所以這部分勢必也要反映,就是凍結預算,請你們提出報告。本席簡單歸納就是凍結和刪減,至於刪減的額度,我們可以讓你們調整,但是我們原則上是從行政和資訊等部分著手,就是刪減一部分,但是整體的01項目讓你們去自行調整。

  40. 鄭麗君

    我們要刪減多少?何委員說要刪減3,000萬元,是不是?何委員的提案是刪減3,000萬元,本席的提案加起來就不只了,不然我們就刪減1,000萬元,好不好?至於凍結的部分,我們就做局部凍結,請你們提出工作計畫和文化例外的報告。本席剛才已經說過了,你們有一些費用增漲,但是內容不具體,剛剛部長也說了一些個案,部長很會描述,她很有說故事的能力,所以你把一些個案說得很精彩,但重點是我們不能因為個案審預算,基本上我們要看整個預算編列和執行的狀況而定。

  41. 鄭麗君

    部長,你爭取預算很辛苦,我們審預算也很辛苦,尤其是你們每次都給我們很模糊的文字,我們真的很辛苦。

  42. 鄭麗君

    何委員是要針對01國際文化交流推展項下刪減3,000萬元。因為會議時間還沒有到,所以02兩岸文化交流推展的部分也可以討論一下,我們也可以針對01國際文化交流推展和02兩岸文化交流推展一起刪減,否則國際交流的部分如果是刪減1,000萬元,對我們而言,兩岸的部分我們會刪減更多,對不對?或者讓你們選?

  43. 鄭麗君

    01是國際文化交流推展,02是兩岸文化交流推展,這兩個部分可以談完再一起刪減。

  44. 鄭麗君

    不然就是兩岸交流的部分多刪一點,如果兩岸交流的部分多刪一點,我們也很願意。

  45. 鄭麗君

    好,我們把02兩岸文化交流推展的部分一起討論完,再看01國際文化交流推展和02兩岸文化交流推展這兩個部分要怎麼一起處理。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鄭麗君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