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淑芬於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新北市第2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認為對公務人員月退休金在2萬元以下者發放年終慰問金沒有意見「對於公務人員月退休金在2萬元以下者發放年終慰問金,本席沒有意見」

發言紀錄

  1. 林委員淑芬

    (在席位上)生產要到醫院嗎?

  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 林委員淑芬

    (在席位上)狗不是自己會處理嗎?

  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 林委員淑芬

    (在席位上)有的是兼做美容。

  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 林委員淑芬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對於華隆案,我們感到相當遺憾及痛心,不管是華隆或是收費站收費員自救會,部長認為華隆自救會的這些員工為何要對你說,他們要求的是百分之百的代位求償?

  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 林委員淑芬

    不是,他們不只要求百分之百的求償,而且還要求政府要百分之百的代位求償,你知道為什麼嗎?

  1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 林委員淑芬

    我沒有問你這個有沒有法律依據,我問的是他們要求政府要百分之百的代位求償,你知道為什麼嗎?

  1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 林委員淑芬

    他們的法律依據是立於資方跟勞方之間所有的勞動契約、勞動義務關係、責任及權利,這不是單純兩造的民事契約和民事糾紛,這個國家是有政府的,這個國家的政府對於勞資雙方之間的爭議以及勞動契約所衍生的權利義務關係是有責任的,政府哪個地方的責任沒有盡到、哪個部分有缺失,所以人家才要求你們要代位求償,部長看得出來嗎?

  1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 林委員淑芬

    基本上,退休準備金要充足,結果雇主沒有準備,而政府對其沒有任何的糾正或是要求,難道政府沒有失職嗎?

  1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 林委員淑芬

    這就是華隆自救會一直不斷要求政府要百分之百完全的代位求償,因為政府應作為而不作為,導致勞工的權利受損,勞工的棺材本、養老金等權利都受損了,然目前你們承諾可以幫他們協調出兩個方案,第一是銀行團的4.2億,第二是未來華隆頭份二廠分配時,勞工可以拿回剩餘的欠額,是不是?

  1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 林委員淑芬

    你們預估這樣一來可以做到全額嗎?

  2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 林委員淑芬

    若第二十八條來不及適用怎麼辦?

  2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 林委員淑芬

    依據這個邏輯,顯然政府有十足的把握可以把7.8億剩餘的欠額掌握在手上,是不是?

  2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5. 林委員淑芬

    如果是這樣,那就應該可以先百分之百的代位求償,就是先拿錢給這些勞工,到時7.8億都可以基於人家的善意、同情而要得到,那你們還怕什麼呢?

  2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7. 林委員淑芬

    這在執行層次是可以技術處理的,我們勞工先拿你們的錢,然後把債權委託給你們,再來你們就可以去代位求償、集體訴訟啊!

  2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9. 林委員淑芬

    現在的勞工在銀行的善意下,難道不是基於債權人對債權人的同情所給予的施捨嗎?他們都願意拿出4.2億了,不也是基於同樣的邏輯嗎?

  3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1. 林委員淑芬

    沒有!未來也是勞工授權給政府去要錢。

  3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3. 林委員淑芬

    你們不要玩這種文字遊戲,有人在問你們代位求償或是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償還率為何這麼低,而且未來不止是華隆,還可能有其他的案子,就制度面來看,你們現在將工資債權拉到跟抵押權一樣的位階而已,未來我們還要跟那些強勢的債權人協商,請人家施捨、同情,就你的方案來看,那是同一個順位,就是平等的位子,但還是要跟那些強勢的債權人協商,因為台灣的公司都是以法人的型態在經營,財務的操作都是以公司的資產向金融機構設定高額抵押貸款作為主要的資金來源,他們即便有錢也非要融資不可,因為多餘的資金還可以當成是流動現金,所以一旦關廠歇業,勞工和這些強勢債權人在進行分配之後,勞工怎能拿到足夠的補償呢?即便兩方拉到平等的位置,要回來的債權也不會是百分之百,除非其資產充足到抵押權和公司資產完全充抵,但這是不可能的。

  3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5. 林委員淑芬

    怎會愈來愈少呢?現在有幾萬個勞工是勞退舊制、是尚未足額提撥的?

  3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7. 林委員淑芬

    你怎麼還在跟我玩文字遊戲?你可以騙別人,但不要騙我,提撥跟足額提撥是不一樣的事情,事實上,這裡面有60萬人是全舊制的,你講的140萬人則是新舊制的合起來的數字,所以你說的85%有提撥,其中部分是新制有提撥,部分是舊制提撥但不足額,所以你不要跟我玩這種文字遊戲。

  3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9. 林委員淑芬

    我不要聽你說全面的清查,我要聽你說舊制60萬的部分已全面足額提撥,我今天就同意你的觀點,我們的問題變少了,可是沒有啊!我再問你,光是新制的24億呆帳,你怎麼解決?你說提撥率、實收率99.76%,24億只占0.24%,這就是你們的邏輯,對不對?

  4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1. 林委員淑芬

    你講得出口?24億對你們而言,在百分比上是0.24%的欠繳率,但對人民而言,勞保沒有給他提撥的,就是他的棺材本、養老金,是100%耶!對每一個因為新制沒有提撥而被欠的人來說,就是100%,你怎會說這種人占全體勞工800萬、1,000萬裡面的2.24%而已?

  4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3. 林委員淑芬

    你不要再騙了!你不是不知道,就是騙人!為什麼沒有辦法?因為催收欠繳是318億,透過電話催繳或派員催繳,還有債務強制執行等等,結果一共是追回294億1,000多萬,所以現在的24億6,000萬是全部變成呆帳耶!你還騙我們說還會再催繳,你已經催繳過了,法院也執行完了,這24億6,000萬叫做呆帳!對每一個被欠退休提撥的勞工來說,這是100%,因為他就是沒有了!

  44. 今天我們覺得痛心的是,政府財政困難,所以對勞工債權,也就是資方積欠勞工的債務無能解決;相對的,對於勞工因經濟困難積欠政府的債務,卻是強勢追討不放過。舉例來說,勞工紓困貸款的相關法令因為侯彩鳳委員在多年前提案修正,結果是何等令勞工感到椎心之痛,可是沒有人替他們講話,這件事我們忍了再忍,今天我就在想,到底要怎麼樣來調整勞工紓困貸款的事情,結果卻看到你們把職災保險法草案送到行政院,這讓我們更加痛心,因為你們的職災保險法裡面,對於職災給付是以積欠勞工紓困貸款的部分來直接抵扣。你覺得這個條文對勞工不會太苛刻嗎?都已經發生職災了,針對保險的職災給付、生活津貼,卻是以這樣的方式來抵扣。勞工紓困貸款的還款竟然可以從職災津貼裡面去沖抵,這種條文未免太殘忍了吧?部長,勞工紓困貸款的錢從哪裡來?

  4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6. 林委員淑芬

    在修法以前,你們必須要透過程序去追討,當時一般民事的債務求償年限是15年,但在侯彩鳳委員提出修法之後,變成免追討成本,直接從勞保的老年給付去扣除,所以本來債務求償年限是15年,變成永久都有債權。部長可知什麼樣的勞工才會去申請紓困貸款?

  4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8. 林委員淑芬

    一年當中只有什麼時候可以去借這筆錢?

  4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0. 林委員淑芬

    必須具備什麼條件?大家都可以借嗎?

  5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2. 林委員淑芬

    你知道一年最高曾經借出多少錢?

  5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4. 林委員淑芬

    那你知道去年借了多少錢嗎?

  5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6. 林委員淑芬

    這件事讓我們非常痛心,因為你打著勞保錢是大家的錢的名號,然後說這筆錢不能不討,可是這些有困難的勞工借了那10萬,就為了過一個快要過不下去的年耶!今天我要強調,對於公務人員月退休金在2萬元以下者發放年終慰問金,本席沒有意見,但這筆預算號稱需要10億,錢從哪裡來,你知道嗎?

  5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8. 林委員淑芬

    是公務預算。我再告訴你,現在有委員主張提高,針對月退金沒有領到2萬5,000元者,一律發放年終慰問金,這樣算起來,約需180億到190億。我之所以提出這件事,是要告訴部長,有關勞工的紓困貸款,我們也希望能夠從公務預算中支出,不要直接從勞保裡面去搬,然後再說勞保不能倒,所以不能讓大家欠勞保,尤有甚者,你們還透過一個勞工立委去提一個法案,讓勞工所積欠的錢由老年給付來扣抵。今天公務員向政府借了錢,都是由銀行紓困,而且是以一般債權民事關係在求償,但是政府對於勞工的債權,卻是永無求償期限,永久有效,而且免追討成本,直接從勞工的老年給付扣抵,現在你們的職災保險法,更規定積欠政府紓困貸款的勞工,一旦發生職災,就變成0給付,因為紓困貸款竟然可以直接從職災給付中扣抵,這不是落井下石、雪上加霜嗎?為什麼我們的勞工紓困貸款不能從公務預算來編列?為什麼政府追討勞工的錢追得這麼緊?為什麼政府對資方欠勞工的債無能為力,追討勞工紓困貸款時卻是如此強勢?

  59. 還有,包括國道收費員的安置問題,這是國家、是交通部、是政府的責任耶!但是這個政府雇主騙了這群收費員,就因為遠通ETC提出了一個收費員安置計畫,寫得這麼好,所以化解了政府必須安置收費員的危機和法定責任。結果從遠通ETC電子化以後,國家把責任推給遠通,遠通卻撕毀承諾,不願意履行跟政府打的契約,現在這群收費員被政府用遠通的假安置方案騙了以後,變成淪落在外的棄兒!因為安置成本這麼高,包括保證月薪、保證勞動條件、保證就近就業等等,條件好到人家撕毀這個安置計畫,然後就以5個月安家費來應付他們,面對這種情形,你們勞動部在幹嘛?勞動部不願意介入!今天政府失職,把這個責任成功推卸給遠通,把這群收費員從國家政府的責任成功推給民間,然後就這樣讓他們變成棄兒,所以是「資方欠錢不追討,勞工欠債死要扣!」人家講說勞、資、政三方社會對話,看來根本沒有三方,只有資、政兩方對話而已,就不要再講你們的派遣,真的令人痛心啊!如果部長認為現在對華隆的欠款百分之百可以拿到錢,所以拒絕對話,人家要見你,你也不見人家,人家希望你出來談判,你也不理人家,那你就這樣做好了!你可知道國道收費員自救會11月20日要做什麼?

  6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1. 林委員淑芬

    你不知道?你是勞動部的部長嗎?

  6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3. 林委員淑芬

    這件事也不是今天早上才發生的,國道收費員將從11月20日起開始絕食。竟然逼得勞工絕食,他們真的是情可以堪?你會不會如同潘世偉時代一樣,絕食就絕食,管他去死?如果他們絕食了,你會見他們嗎?

  6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5. 林委員淑芬

    依據契約,如果大量解僱、惡質毀約,都跟你們勞動部無關嗎?

  6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7. 林委員淑芬

    不適用大解法嗎?七、八百人,不適用嗎?你會去看他們嗎?他們一旦絕食,你要不要去關心?

  6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9. 林委員淑芬

    地點在國民黨中央黨部,你會到現場關心他們嗎?

  7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1. 林委員淑芬

    先去那裡了解狀況?還是在你的辦公室了解狀況?

  7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3. 林委員淑芬

    所以你還是不會講明你到底要不要去關心那群被政府和體制、被政府和遠通聯手幹掉、做掉的國道收費員?勞動部就是這樣的態度?交通部是資方,所以面對交通部,你不敢硬起來?

  7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5. 林委員淑芬

    都沒有處理啊!

  7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7. 林委員淑芬

    不是平台,你是業務主管機關,你是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交通部是資方,結果他用騙的,提的安置計畫是假的,而你要跟資方好好溝通協調?你是主管機關,他是資方耶!現在不是在講民間的一般糾紛,而是交通部做為資方,與其勞方所產生的問題耶!你和交通部之間不是平台,你應該要有魄力、要有作為啊!無話可說?你講不出來嗎?

  7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9. 林委員淑芬

    我是提醒你的角色,交通部跟你之間不是溝通協調平台,交通部在這次勞資爭議裡面是資方,而你是勞資爭議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以你不是去跟他好好談,而是要採取手段,包括法律的手段、政策的手段,必須窮盡一切手段保障勞工啊!你要去跟他好好談的話,什麼時候我們看得到答案?他們在11月20日就要開始絕食了,你們談出什麼東西,我們什麼時候可以知道?

  8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1. 林委員淑芬

    華隆歸華隆啦!我現在告訴你,國道收費員自救會準備在11月20日開始絕食!

  8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3. 林委員淑芬

    再問也沒有用啦!根本不敢承諾!

  8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5. 徐委員欣瑩書面意見

  86. 目前國內適用舊制勞工退休金的勞工人數仍有五十餘萬人,該項退休金是由雇主每月提撥退休準備金,然而由於制度不完備,以致引發相關爭議,本席在此向勞動部提出質詢,請勞動部具體回覆

  8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8. 潘委員維剛書面意見

  8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0. 徐委員少萍書面意見

  9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2. 鄭委員汝芬書面意見

  9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4. 林委員淑芬書面意見

  95. 資方欠錢不追討,勞工欠債死要扣?!

  96. 有關勞工債權所積欠的債務,勞動部未積極捍衛勞工債權向資方求償追討。但是,勞工因經濟困難欠社會保險的債務,勞動部卻是不放過。

  97. 一、勞政機關怠於捍衛勞工債權。

  98. 1.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償還率低僅12.81%。欠工資墊償制度自75年11月開辦,截至103年9月份止墊償金額共40億4,604萬餘元、追回金額共5億1,810萬餘元、償還率12.81%。勞保局認為償還率低的原因在於,墊償對象均係歇業、清算、宣告破產等企業之勞工,企業實體多已不存在,無從追償。其次。台灣企業多為公司法人型態,財務操作多以公司資產向金融機構設定高額抵押貸款作為主要資金來源,一旦關廠歇業,資產多已無追償實益,或公司名下並無資產,無從追償。最後,則是工資受償順位低於國稅及抵押權(註1)。

  99. 2.勞退新制自開辦至今尚有應催收退休金24億6千餘萬元。截至103年9月份止,雇主應提繳退休金1兆394億6千餘萬元,已收1兆369億9千餘萬元,實收率99.76%。其中屬應催收退休金計318億8千餘萬元,經積極辦理函催(退休金限繳通知每月3萬件;退休金及滯納金限期命令繳納處分通知每月1萬5千件)、電催及派員洽催(每月3萬1千件)、移送強制執行及債證再執行(每月1萬5千件)等催收作業,追回294億1千餘萬元,目前尚有應催收退休金24億6千餘萬元(含已註銷2億2千餘萬元),欠繳率0.24%。

  100. 二、勞工積欠勞工保險紓困貸款,政院版職災保險法規要求申請職災給付要抵扣!

  101. 面對資方積欠的勞工債權,勞動部總有百百種理由說名字自己盡力了。但是對於勞工因經濟困難積欠勞保紓困貸款卻不放過。先不論以勞工保險辦理紓困貸款的合理性,之前因執政黨立委提案修法,讓積欠勞保紓困貸款本息的勞工不適用(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破產法等等)相關免責、請求權消滅時效的規定,讓勞政機關不用花費一絲追討行政成本,只待勞工符合請領老年給付資格直接抵扣,罔顧老年經濟安全。

  102. 如今,政院版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法中,勞工一旦發生職業災害,需請領職災給付,也必須先抵扣先前積欠勞保紓困貸款本息。這對職災勞工而言,根本是雪上加霜。更何況,職災保險單獨立法,就是希望能與勞工保險的財務分割單獨運作。政院版中,也提到未來是要成立職災保險基金,既已朝向兩個獨立性的保險基金,卻仍在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法裡偷渡此條款,勞動部保險司在思考法律條文時,到底有沒有一私的人性?

  103. 如今,馬總統又說,以後如果財政情況改善、經濟發展有成效,會再來檢討年終慰問金的發放,「國家財力雖然不夠,但我們照顧軍公教的決心絕對不會改變,請大家放心,我馬英九說話算話!」如果今天政府可以編列公務預算,針對退休奉兩萬五以下的退休公務人員發放年終慰問金,那本席請勞動部回去思考,勞工紓困經費,是不是也應比照辦理?

  104. 勞資政三方社會對話政策_華隆自救會、國道收費員對話了嗎?

  105. 一、勞動部推動勞資政社會對話政策,認為三方基於共同利益溝通對話,瞭解彼此的差異。這句話是抄自勞動部推動社會對話的政策文宣,本席卻看不出社會對話政策的勞工利益在哪裡?還是說,對勞資關係而言,穩定的(和睦)勞資關係應該是建立在犧牲勞工權益的基礎上?!特別是今年指標性的社會對話活動─派遣勞工保護法,以結果論來說,反而是勞政機關聽懂資方需求,放寬派遣到15%上限。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林淑芬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