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俋於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第2次聯席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嘉義市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主張國民黨尚欠國家的114幢特種房屋、19家戲院及所有地方欠政府者統統要還「現在國民黨還欠國家114幢特種房屋、19家戲院,所有地方欠政府的統統要還,你也同意吧?」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主張國民黨不當取得或不應持有的財產應全數歸還。「不當得利或不該有的應該統統歸還,你同意這個原則嗎?」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質疑在連政黨財產總額與來源都不清楚的情況下,僅以行政院版政黨法第十九條所列黨費等項目無法完整規範政黨財產「你們連財產都不知道,怎麼草擬政黨法?只規定這幾項項目,可以規範得完整嗎?」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質疑國民黨以信託處理黨產的做法,認為在未交代財產來源下僅稱已信託有說跟沒說一樣,因信託後所有權仍一樣屬國民黨「所以國民黨說了老半天將黨產信託,其實有說跟沒說一樣,在未將財產來源告訴我們的情況下,只告訴我們它把財產都信託了,其實所有權仍一樣是它的。」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要求主管機關承諾該訴訟的繼續訴訟、該與國民黨協商的去協商,並在半年內將不當黨產全部清查清楚、給全民交代「所有現在該訴訟的應該繼續訴訟;所有各部會該跟國民黨協商的,明天開始統統去協商;所有不當黨產在半年內全部清查清楚。」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認為除政黨法可規範的部分外,不當黨產在政黨法裡面根本沒有辦法規範「所有黨產除了我剛剛劃的那幾個部分以後政黨法可以規範以外,不當黨產在政黨法裡面根本沒有辦法規範。」

發言紀錄

  1. 李委員俊俋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針對本席與管委員碧玲共同提出的政黨法草案,我們有一個很重要的概念,就是政黨要在公平競爭的環境下,才是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則。這麼久以來,在台灣正式登記有案的政黨有兩百多個,但到目前為止,都沒有一個公平競爭的環境,政府也極力阻擋公平環境的形成,所以我們需要一個政黨法。

  2. 在我們的版本裡面,對政黨的設立、組織活動、財務都做了相當的規範;另外對政黨的處分、解散、合併,希望設立一個政黨審議委員會,可以公開而且很清楚的對政黨相關活動做約束。本提案並非針對目前製造不公平競爭環境的國民黨而來,我們希望能有效規範政黨的形成,台灣這麼久以來,之所以沒有一個公平的政黨法、沒有一個公平競爭的環境,所有的問題,還是出在國民黨;對於今天審查的政黨法,我們希望將這部分統統涵蓋在內,針對國內不公平環境形成的原因,及各政黨以後如何在民主的環境下可以公平來競爭,這是我們審查政黨法的目的,也請各位委員支持。謝謝。

  3. 主席

    請提案人尤委員美女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尤委員不在場。

  4. 請提案人吳委員秉叡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吳委員不在場。

  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 柯委員建銘

    (在席位上)不當黨產……

  7. 主席

    柯委員不要說召委排案是排假的,這樣對我不禮貌,好不好?如此等同踐踏立法院。立法院的會議只要依法排案,就是真正實質的審查。

  8. 李委員俊俋

    (在席位上)慢慢審……

  9. 主席

    不要任意批判本席排案是排假的,我聽了不舒服!況且照這個邏輯,我就不要排這個案,不排這個案的話,你們就要接受,難道民進黨能接受不排這個案嗎?民進黨的邏輯真是詭異!究竟誰的政治算計比較多,本人不予置評。

  10. 請周委員倪安發言。

  1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 姚委員文智

    所以馬英九上任之後把黨產處理小組取消,指示相關的訴訟就任由繼續,這是沒有辦法的,因為他已經跟社會說黨產要歸零,所以訴訟中的案件不好意思不繼續打,但是其實行政部門可以做、可以據理力爭、可以處理的都沒有做,這部分不要相互欺騙啦!請財政部或內政部將這幾年來的處理情形,送給本席一份報告,好不好?以上,謝謝。

  13. 主席

    請李委員俊俋發言。

  14. 李委員俊俋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請教國產署陳組長,方才你在答詢時提到一件事,你說過去國產署有一個網站,因為立法院審查預算時作了一個決議,要求撤除那個網站,若是不撤除就凍結國產署的預算,有沒有這一回事?

  15. 主席

    請財政部國產署陳組長說明。

  16. 陳組長美芳

    主席、各位委員。是,我再說明一下……

  17. 李委員俊俋

    這是97年預算審查的過程,現在我手上有這份決議。

  18. 陳組長美芳

    是,當時決議凍結國有財產業務……

  19. 李委員俊俋

    97年的這項決議寫得很清楚:如果這個網站不撤掉,就凍結國產署預算。請問當時的提案委員是誰?

  20. 陳組長美芳

    這個……

  21. 李委員俊俋

    提案委員中有沒有羅明才委員?有沒有費鴻泰委員?有沒有林德福委員?有沒有陳杰委員?有沒有李紀珠委員?

  22. 陳組長美芳

    對不起,我沒有掌握這個訊息。

  23. 李委員俊俋

    沒關係,我有掌握。以你的了解,這些委員是哪一黨?

  24. 陳組長美芳

    是國民黨。

  25. 李委員俊俋

    是國民黨!所以是國民黨的委員告訴你,國有財產署有這個網站,這個網站是在公布所有的黨產,如果不撤掉,國民黨委員就要凍結預算,是不是?

  26. 陳組長美芳

    是。

  27. 李委員俊俋

    好,謝謝,你請回座。

  28. 接著請教陳次長,法律上何謂「信託」?

  29. 主席

    請法務部陳次長說明。

  30. 陳次長明堂

    主席、各位委員。所謂信託就是把財產交給信託業者,由它做處理。

  31. 李委員俊俋

    信託法第一條明定,信託就是我將財產委託一個人管理。

  32. 陳次長明堂

    沒錯。

  33. 李委員俊俋

    請問財產是否仍是我的?

  34. 陳次長明堂

    財產的所有權移轉過去了。

  35. 李委員俊俋

    意思是無論這個財產是我偷來的、搶來的或賺來的,不管怎樣,當我把財產信託以後,其實財產最後的所有權還是我的。

  36. 陳次長明堂

    應該說是……

  37. 李委員俊俋

    信託只是做管理,對不對?

  38. 陳次長明堂

    不見得,基本上信託有很多種,有盲目信託、有管理信託,各有所不同。

  39. 李委員俊俋

    對,但其實最後財產仍是我的。

  40. 陳次長明堂

    是把利益歸給他而已。

  41. 李委員俊俋

    不管是不是利益,講法律大家都聽不懂,以白話文來說,結論就是:錢仍是我的,我只是委託你而已。觀念上信託應是如此。

  42. 陳次長明堂

    對。

  43. 李委員俊俋

    所以國民黨說它把黨產都信託了,但是最後黨產的所有權是否仍是國民黨的?

  44. 陳次長明堂

    財產是它的……

  45. 李委員俊俋

    所以國民黨說了老半天將黨產信託,其實有說跟沒說一樣,在未將財產來源告訴我們的情況下,只告訴我們它把財產都信託了,其實所有權仍一樣是它的。謝謝陳次長,請回座。

  46. 繼續請教陳部長,就你所知,除了國產署有一個網站以外,過去行政院還有哪一個單位有類此之黨產管理的網站?

  47. 主席

    請內政部陳部長說明。

  48. 陳部長威仁

    主席、各位委員。很抱歉,我沒有掌握這項訊息。

  49. 李委員俊俋

    你沒有掌握,那我來告訴你,是研考會。在剛才的說明中提到有一個黨產處理小組,過去是設在行政院之下,對不對?過去行政院設有黨產處理小組,研考會和國產署也設有網站,請教部長,如今這些都跑到哪裡去了?

  50. 陳部長威仁

    現在應該是由各……

  51. 李委員俊俋

    是由各部會來處理嘛!你當過行政院秘書長,以行政院的角色來說就是行政院不再處理。

  52. 陳部長威仁

    是由各部會處理。

  53. 李委員俊俋

    說是由各部會處理,雖然你們沒有明令禁止不要處理,但是事實上就是沒有處理。

  54. 其實本席方才提過很多問題,包括信託,其實黨產的所有權最後還是國民黨的,所有處理黨產的網站統統被國民黨要求撤掉。你當過中常委,據你的了解,國民黨的黨產到底有多少?你從高中時期就加入國民黨了。

  55. 陳部長威仁

    我們看到它的會計報告顯示是二百六十幾億。

  56. 李委員俊俋

    你們跟國產署不一樣,國民黨的黨產從頭到尾是一筆爛帳,根據國民黨的財產收支表包括土地、補助款、稅捐減免,非常非常多,土地的部分有中央的、地方的,補助款的部分包括撥付給救國團的,初步統計是519億元。

  57. 根據國有財產署今年清查的結果,國民黨現在的黨產是607億元。國有財產署還有在做事,只是不能用網站,因為國民黨委員要求他們,不然就凍結他們的預算。

  58. 我想請教部長,國民黨的黨產到底是二百多億元,還是六百多億元?

  59. 陳部長威仁

    可能是它的……

  60. 李委員俊俋

    根據人民團體法報給內政部的是二百多億元,國有財產署統計出來的是六百多億元,四百多億元沒有了?

  61. 陳部長威仁

    可能是採用的基準不一樣,我是這樣猜,也許用公告現值……

  62. 李委員俊俋

    土地幾坪就是幾坪。

  63. 陳部長威仁

    價值看是採市價,還是公告地價。

  64. 李委員俊俋

    現在最大的問題在哪裡?我們每次討論到黨產的問題,都是國民黨黨產一筆爛帳,連國民黨的人自己都說不清楚,2008年說519億元;2012年說265億元;國產署的算法,只有土地是607億元;國民黨自行公布的是243億元;朱立倫在二個星期前說,國民黨的黨產應該有多少,你知不知道他怎麼說?

  65. 陳部長威仁

    我沒有注意到。

  66. 李委員俊俋

    他說應該至少有2,000億元,國民黨的黨產到底有多少?你統統不知道國民黨的黨產來自哪裡,到底有多少,你怎麼用政黨法來規範?部長,我今天只請教你一件事,我們現在要立政黨法,如果連國民黨黨產到底有多少,來源怎麼樣,你統統不清楚,怎麼用政黨法來規範?

  67. 我們現在看到的資料分成以下區塊,有關不動產是311億元;補助款是180億元;稅捐減免25億元;黨職併公職的退休金將近3億元。其他的利益在哪裡?其他的我們統統看不到、統統沒有申報、統統沒有處理,現在行政院也不追查了,就是所謂的特權獲得,就是過去用一紙公文,把民產或接收的日產強占,這些你統統不知道,你作為主管機關的部長,怎麼用政黨法來規範?

  68. 我們來討論政黨法,行政院草案的政黨法第十九條,你說要趕快通過。第十九條裡面規定,黨費、政治獻金、政黨補助金、政黨從事各種宣傳活動、其他收入所得與孳息所得,哪一項是在資料標示的紅色裡面?

  69. 陳部長威仁

    就是其他……

  70. 李委員俊俋

    其他哪一項在……

  71. 陳部長威仁

    是信託以後。

  72. 李委員俊俋

    剛剛次長已經講得很清楚,信託以後財產還是國民黨的。

  73. 陳部長威仁

    信託後所得當然會歸到……

  74. 李委員俊俋

    還是國民黨的。

  75. 陳部長威仁

    是啊!

  76. 李委員俊俋

    你們連財產都不知道,怎麼草擬政黨法?只規定這幾項項目,可以規範得完整嗎?

  77. 陳部長威仁

    政黨法通過以後,就要強制它所有財產信託給信託業,自然就會列出來。

  78. 李委員俊俋

    我們慢慢往下看,看國民黨到底搞真的還是搞假的?剛剛你們一再說,現在有訴訟的都在訴訟,其實現在有繼續訴訟的只有交通部,交通部告的是3勝1敗,其他部會全部停擺,只有交通部還在訴訟,請問部長,這訴訟是民事,還是刑事?

  79. 陳部長威仁

    民事。

  80. 李委員俊俋

    民事可不可協商解決?

  81. 陳部長威仁

    可以。

  82. 李委員俊俋

    行政院底下的各部會這幾年來有跟國民黨協商過任何一次嗎?

  83. 陳部長威仁

    這個由財政部在督導。

  84. 李委員俊俋

    我跟你講答案,沒有啦!財政部管黨產的網站都被撤掉了,哪裡敢協商。國民黨的羅委員明才、費委員鴻泰、林委員德福說「你敢刊登,我就凍結你們的預算」,國有財產署敢跟國民黨協商啊?現在該還的就要還,你剛剛說得很清楚。

  85. 陳部長威仁

    沒有錯。

  86. 李委員俊俋

    現在還有3個案子在訴訟當中,就是央廣、中華日報、救國團青年活動中心後面的經國大樓。請教部長,如果黨產都管不清楚,你能說政黨法第十九條就可以規範清楚,以後大家就照這個制度嗎?馬英九總統說,2008年黨產都清理完畢了,也說英九保證今年年底以後會把黨產處理的最終方案都說出;2013年馬英九說,我從來沒有說過黨產要歸零;2014年馬英九說,過去很多場合我都說明了。哪一個才是真的馬英九?

  87. 陳部長威仁

    每個講的都是……

  88. 李委員俊俋

    講的都不一樣,哪一個才是真的馬英九?國民黨的主席在承諾黨產的問題,結果統統沒有處理,然後說,我從來沒有說過黨產要歸零。黨產歸零也不是民進黨講的,是馬英九講的。

  89. 陳部長威仁

    不當的黨產當然應該歸零。

  90. 李委員俊俋

    所有黨產除了我剛剛劃的那幾個部分以後政黨法可以規範以外,不當黨產在政黨法裡面根本沒有辦法規範。現在我只問一個原則問題,不當得利或不該有的應該統統歸還,你同意這個原則嗎?

  91. 陳部長威仁

    當然。

  92. 李委員俊俋

    現在國民黨還欠國家114幢特種房屋、19家戲院,所有地方欠政府的統統要還,你也同意吧?

  93. 陳部長威仁

    我同意的是不當的黨產應該歸還。

  94. 李委員俊俋

    這是監察院的報告,不是我講的,不當的才要國民黨還。去年12月10日你說,黨產是用來選舉用的,我沒有誣賴你吧?陳其邁委員質詢的時候……

  95. 陳部長威仁

    不是,你讓我把它說清楚。

  96. 李委員俊俋

    不用,等一下陳其邁委員會再問你一次。對國民黨來講,黨產,黨產,我還是需要你,因為我還要選舉。可以規範的就用政黨法第十九條,其他不當的統統掩蓋住,如果敢成立網站,我就凍結你的預算,這就是國民黨的態度,國民黨玩真的還是玩假的?

  97. 黨產是轉型正義最後一哩路,我們也同意,設立政黨法的目的是希望政黨有一個公平競爭的環境,你不否認吧!請教部長,我要求你做一個政策宣示,你可不可在這裡承諾?所有現在該訴訟的應該繼續訴訟;所有各部會該跟國民黨協商的,明天開始統統去協商;所有不當黨產在半年內全部清查清楚。這3件事情可不可以?你是未來主管政黨的部會首長,是主管機關。

  98. 陳部長威仁

    你把我抬得很高,謝謝!

  99. 李委員俊俋

    沒有抬得很高,這本來就是你的業務。

  100. 陳部長威仁

    我剛才講過,政黨的不當黨產應該歸還,各主管機關對於它所管轄的財產,如果認為被國民黨侵占或不當取得,應該本於權責去追索、去協調。

  101. 李委員俊俋

    我知道,我知道,部長,我都知道。我只是說,你作為未來政黨法主管機關的部長,可不可以在這裡宣示你會要求所有各部會做這3件事情?第一個,該訴訟的訴訟……

  102. 陳部長威仁

    我不敢要求各部會。

  103. 李委員俊俋

    第二個,該協調的協調;第三個,該清查的清查。然後在半年內給全民一個交代,不然政黨法怎麼審議下去?不當黨產條例你們又不……

  104. 陳部長威仁

    不,這是各部會本於權責,不是我,同樣是部長,我怎麼去要求哪一位部長?

  105. 李委員俊俋

    你沒有辦法要求各部會,院長可不可以要求各部會?

  106. 陳部長威仁

    院長可以。

  107. 李委員俊俋

    你可不可以轉告院長「你至少要要求」,因為今天在立法院做……

  108. 陳部長威仁

    我可以把委員的質詢內容轉達。

  109. 李委員俊俋

    因為這7年來,國民黨做的是零,假裝信託,信託到最後還是國民黨的;其他所有的步驟,包括研考會的網站被封掉、國有財產署的網站也被封掉,現在只剩下交通部還繼續進行訴訟,其他的部會統統不准訴訟;跟國民黨協商的次數是零。這就顯示國民黨玩真的還是玩假的。請你回去轉告院長,我們在下一個會期的院會總質詢時還會問院長,我會請教院長,看他有沒有接到陳部長轉達的,說內政委員會做這樣的要求,也就是必須在半年內,第一個,黨產要清查清楚;第二個,訴訟要進行;第三個,該協商的協商。如果這3件事情沒有做到,我們就認為,國民黨從頭到尾都是玩假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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