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嘉辰於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第2次聯席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新北市第10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認為有疑慮的黨產只要能指證歷歷,就應循程序辦理發還給原來的機關「很多大家認為有疑慮的黨產,只要能指證歷歷,循程序辦理就能發還給原來的機關。」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要求內政部釐清在野黨對國民黨黨產的質疑,反對將國民黨黨產一概視為不當取得,並主張有證據證明應歸還的黨產就應歸還。「至於在野黨一再的質疑,部長應好好釐清,讓國民黨早日擺脫陰影,不要一再被誣衊黨產都是不當取得。其實環境改變,時代變遷,以前國民黨所取得的黨產如果應當歸還的,證據在哪裡,當然就要還到哪裡,部長看法如何?」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主張應接受國民黨中央與未來黨主席承諾不當取得的黨產依程序返還原單位的做法,不應在還沒擔任黨主席時就懷疑其說法「只要是不當取得的黨產絕對會依程序返還給原單位。對於這樣的做法,我們應該接受,不要在他還沒有當黨主席時就懷疑他說的話,這樣實在沒有道理。」

發言紀錄

  1. 盧委員嘉辰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目前臺灣總共有二百多個政黨登記在案,既然要規範政黨的法律,你們是否已經掌握各政黨有持續運作的動態?包括該黨是否有定期召開大會,或是選舉時有沒有提名候選人等等,社會上的民間團體都有主管機關去掌握脈動,我想內政部對於主管的各社團脈動都有,但是對於政黨方面,好像就比較沒有持續去追蹤或掌握其運作情況。

  2. 主席

    請內政部陳部長說明。

  3. 陳部長威仁

    主席、各位委員。如果有開黨員代表大會,紀錄會送給我們,目前264個政黨裡面有在開會的,大概只有60個左右。

  4. 盧委員嘉辰

    但是開會到底是應付了事,還是實際上有按照規定運作?

  5. 陳部長威仁

    這個我們很難去……

  6. 盧委員嘉辰

    其實可能你們自己也不太瞭解,那其他浮出檯面有持續在運作的政黨,二百多個政黨只有3、4個是比較有能見度的,可能你們就比較瞭解。

  7. 陳部長威仁

    是。

  8. 盧委員嘉辰

    但是你們主管機關也不能不瞭解,為什麼政黨法要在此時修正,有時候也不能冤枉人,要如何來補強,有關內政部制定的政黨法草案,是否事先有跟這些政黨協商或瞭解?有沒有聽聽他們的意見或是知會?

  9. 陳部長威仁

    政黨法草擬的時間很早,在草擬的過程中,是有邀請主要的政黨來參加公聽會。

  10. 盧委員嘉辰

    我記得政黨法好像在1993年9月份就開始推動了。

  11. 陳部長威仁

    對,很早,已經幾進幾出了。

  12. 盧委員嘉辰

    一直到這個月由國民黨召委排定,可能比較有進度,也可能是大環境的關係。不管如何,你們要瞭解政黨運作的情況,在修政黨法的時候,我想也能比較實際一點。現在大家注目的焦點都是國民黨黨產的問題,你的看法為何?

  13. 陳部長威仁

    有關國民黨的黨產,我們這樣講,只要黨產是來得不公不義的,就應該還人家,要還國家就應該還國家。但是現在大家講國民黨有那些錢都是不公不義,我想國民黨也不能接受,在這樣的情況之下,一方面國民黨要自律,要自己去檢討、檢視,到底過去是否有來源不正當的黨產,應該主動去歸還。另外一方面,如果大家有爭議,可以到法院去爭訟處理,這樣才能夠把這個問題切割處理,不能夠因為其他政黨對國民黨黨產有意見,把本來規範政黨正常發展的政黨法停擺下來,這也不是很好的做法。

  14. 盧委員嘉辰

    其實目前國民黨也很想做個了結,免得老是被人冤枉,如果財產來路不明就該馬上處理。很多大家認為有疑慮的黨產,只要能指證歷歷,循程序辦理就能發還給原來的機關。本席擔任土城市長時,民眾服務站的土地是土城市公所的,但建物屬於民眾服務站。經過和國民黨中央黨部協調,最後包括建物在內無條件捐獻給土城市公所,這就是一個很好的事證。國民黨黨中央有此決心,未來的國民黨黨主席也信誓旦旦要這麼做,只要是不當取得的黨產絕對會依程序返還給原單位。對於這樣的做法,我們應該接受,不要在他還沒有當黨主席時就懷疑他說的話,這樣實在沒有道理。只要能舉證證明黨產來路不明,那絕對要公諸於世,做個徹底的解決,這一點我們是支持的。

  15. 陳部長威仁

    剛才委員也提到,國民黨自我檢討,發現有來源不正當的財產,經過協商而拋棄的部分,土地有56筆,房屋有6棟。另外,各地方政府贈與的公有土地回贈的有74筆,建築物有31棟。因此國民黨已有動作,或許有些人覺得他們做得還不夠,國民黨應該進一步檢視,看看有無遺漏的地方。如果有,我們站在黨員的立場,也希望國民黨能將黨產做適當的處理,脫離過去所有的陰影。

  16. 盧委員嘉辰

    內政部身為主管機關,部長根本沒有必要袒護國民黨,該怎麼做就怎麼做,我想你應該很樂意抱持這種立場。

  17. 至於在野黨一再的質疑,部長應好好釐清,讓國民黨早日擺脫陰影,不要一再被誣衊黨產都是不當取得。其實環境改變,時代變遷,以前國民黨所取得的黨產如果應當歸還的,證據在哪裡,當然就要還到哪裡,部長看法如何?

  18. 陳部長威仁

    是,我們贊成這樣的做法。

  19. 盧委員嘉辰

    我們也絕對贊成,因為時代不同了,不是用野蠻或辯解的方式就可以處理。此時國民黨應該痛定思痛、徹底解決,擺脫因黨產而被譴責的問題。政黨法在這個時候加以審議正是時機,各個版本都有,我們都表示尊重,該怎麼做就怎麼做,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盧嘉辰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