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志鵬於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第4次聯席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新北市第3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認為政黨不可以營利,且政黨掌握龐大資產會造成民主制度的扭曲與不公平的競爭。「難道你認為政黨可以營利?難道不認為政黨掌握龐大資產會造成民主制度的扭曲與不公平的競爭?」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質疑中選會委員被提名人張瓊玲反對向國民黨追討不當黨產,主張應予追討。「為何你會反對向國民黨追討不當黨產?」罷免公職人員的提議、連署與通過門檻應如何設定?認為我國罷免規定嚴苛、門檻過高。「主因就是我國的罷免規定嚴苛,門檻過高」罷免的提議、連署、宣傳與投票程序應如何規範?質疑選罷法第86條規定罷免活動不得宣傳是刻意刁難、有違憲之嫌,主張應修正相關規定。「這種刻意刁難的選舉制度設計,難道沒有違憲的嫌疑?你們贊不贊成應該修正選罷法有關選舉不得罷免的規定?」

發言紀錄

  1. 高委員志鵬書面詢問

  2. 中選會不該淪為國民黨的護航工具

  3. 1.中央選舉委員會為我國最高的選舉事務主管機關,獨立行使職權,掌管選舉、罷免等憲法賦予人民之權利。除了辦理選舉業務之外,事實上中選會甚少辦理有關罷免的業務,主因就是我國的罷免規定嚴苛,門檻過高,依我國現行選罷法規定提案罷免要員選舉區域百分之二以上選民連署成案後,在第二階段連署用僅僅僅30天的時間達到原選區13%的選舉人連署,與美國各州最低60天、日本無限期相比,請問各位被提名人,是否會認為我國對於罷免的門檻仍屬太高?是否會因為罷免門檻太高,導致造成選民無法有效制衡民意代表?也因為只能選舉,難以罷免,所以導致民意代表無法無天?是否應該加以調降罷免門檻,以收對民意代表的制衡之效?

  4. 2.目前民間正在辦理的「割闌尾計畫」,有關罷免蔡正元立委一案已經達成第二階段的連署目標,中選會預計將在2月14日舉行罷免投票。但是目前選罷法第86條卻規定罷免活動不得宣傳。請問四位提名人,選舉和罷免都是憲法所賦予的人民權利,何以選舉活動可以撲天蓋地的宣傳,罷免就不行?這種刻意刁難的選舉制度設計,難道沒有違憲的嫌疑?你們贊不贊成應該修正選罷法有關選舉不得罷免的規定?

  5. 3.另外,關於民間罷免蔡正元委員的罷免案,相較於過去歷次內湖南港的投票所設置,這次中選會竟然僅安排較歷屆選舉一半數量的投開票所,中選會的理由是過去因為是合併選舉,所以設置較多之投開票所,(2008投票所數有191個;2012年投票所數為197個;2014年港湖區投票所數為258個;2015罷免蔡正元102個)。請問四位提名人,你們認為這種縮減投票所的作法,是不是一種明顯的技術性護航被罷免人?中選會應該是超出黨派立場的中立機關,卻以減少投票所的方式,讓選民覺得太麻煩,投罷免票還要走很遠,所以可能懶得去投票,藉以降低投票率,讓罷免案不過關。畢竟投票人數沒有達到原選區選舉總人數二分之一以上罷免就不通過,這種利用法規與投票所設置的雙重干擾,難道不是一種將政治黑手伸入憲法賦予人民的權利的手段?是否贊成應該要修法?

  6. 副主委提名人竟為國民黨黨庫通國庫模範代表,且與中國關係密切(副主委陳文生)

  7. 1.陳文生被提名人,您為國民黨政府長期重要之幕僚,如今被提名為副主委,但根據您的經歷,可說相當精彩。曾任青年發展基金會,長期擔任蔡政文政務委員幕僚,也經常在中國發表著作,本席相當不解的是,中國非民主國家,也沒有任何的民主選舉,台灣鄰近的國家如日本、韓國甚至是東南亞國家,也有許多的選舉制度值得我國研究,為何選擇要在中國發表?你不認為依您的經歷,擔任中選會副主委可能無法適才所用?陸委會會不會才是您的最佳去處?

  8. 被提名人反對討黨產及新北市反核公投提案(張瓊玲)

  9. 1.憲法中規定了國民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的權利,中選會為我國最高選舉事務主管機關,就應該要保障人民有關憲法賦予之各項權利不受侵犯。請問被提名人,為何你會反對向國民黨追討不當黨產?難道你認為政黨可以營利?難道不認為政黨掌握龐大資產會造成民主制度的扭曲與不公平的競爭?

  10. 2.根據資料,被提名人也曾經反對新北市提出的反核公投提案,公投也是人民的權利之一,你的反對顯然明顯違背憲法賦予人民的權利,站在與人民相對之立場,讓民主政治走倒車。請問你為何反對核四公投?如果你是如此反民主、畏懼民主,若是上任,難道不會給予外界可能會成為護航國民黨,擔任國民黨反民主的打手?若你無法超脫於黨派之外,你認為自己適合擔任中選會委員嗎?難保你就任後,這些罷免投票所將再次減半變成50所?

  11. 政治新鮮人入閣,是否能不受黨意影響(劉嘉薇)

  12. 1.根據資料顯示,被提名人您的專長為選舉研究,也看不太出來您的政黨立場,所以在這邊請教,對於中選會的職務與你的職權,不知您有何看法?對於我國選舉制度,包括選區劃分、票票不等值的狀況,你認為應該如何改進?目前最應該改革哪項制度?

  13. 2.因為被提名人很年輕,又擔任教職,似乎也不是經常參與實際政治活動的人。請問,若有擔任中選會委員,遇到人情施壓請您利用職權護航特定政黨,您要如何面對因應?中選會必須超脫黨派,你認為自己能否超出黨派之外,不受外在壓力影響?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高志鵬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