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昆澤於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高雄市第6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勞工的國定假日應有幾天、哪些日子放假?要求過年期間要求護理人員加班必須徵求勞工同意並給付雙倍薪水「本席現在跟你講的是過年期間,你要人家加班,第一個,按照勞基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必須徵求勞工同意,而且要付雙倍的薪水。」勞工的國定假日應有幾天、哪些日子放假?質疑衛福部所屬醫院事後以協商變形工時為由讓護理人員選擇休假代替雙倍薪水,並未真正取得勞工同意「你們後來是用協商工時,亦即所謂的變形工時,但是變形工時是要勞工同意,而且是由勞工選擇,要雙倍薪水或是休假,你們現在都說有,有幾家是你們後來去跟他說,協商後變成變形工時,不要來這套。」

發言紀錄

  1. 李委員昆澤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的社工人員,其實出現很多問題,包括他的高工時、高案量、高流動率等等,本席覺得我們衛福部要全面了解,他們上班時間都超過9.5個小時,這是社工相關單位自己的統計,而且是高案量,我們看美國先進國家,他們社工服務案件大概是15~25件左右,但是我們台灣社工平均要處理60~80件服務案件,甚至花蓮有一個社工要處理到200個案件,而且社工是一個高流動率的工作,10個人以下的團體,流動率將近44%,一般的民間組織也有22%,有51%的社工曾有離職的念頭,除了高工時、高案量、高流動率之外,他們的工作也是高風險,在拜訪的過程裡,曾被跟蹤或暴力或相關的事情發生,這部分,我們衛福部有何具體措施?

  2. 主席

    請衛福部蔣部長答復

  3. 蔣部長丙煌

    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我們是有一些作為,其中的細節能否請我們的社工司司長回答。

  4. 主席

    請衛福部社工司李司長說明。

  5. 李司長美珍

    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關切我們社工人力的問題,社工人力的部分在我們行政院有核定一個社工人力配置及進用計劃,也是希望基於社工案量多的負荷,能夠增加員額,事實上目前整個納編的情形到104年應該沒有問題,目前有8個縣市,我們持續在督考,可能104、105年以後會有一些問題,這部分我們已商請人事行政總處再作做討論,我想這個部分……

  6. 李委員昆澤

    這個問題非常大,本席所提社工人員除了高工時、高案量、高流動率之外,他們都是低薪資,平均薪資是三萬一,但其中有三成左右只有二萬九,而且沒有加班費,社工人員服務我們社會大眾,他們的待遇卻是如此不勘。請教,我們是否有補助很多的基金會、社輔單位的社工人員?

  7. 李司長美珍

    是。

  8. 李委員昆澤

    但是,有一個很嚴重的問題,例如,我們相關單位申請社工人員,他們申請社工人員時薪資是三萬三,但是他們只給社工人員二萬八,卻還要社工人員簽領有三萬三的薪資,亦即要他們回捐五千元給自己相關的單位,有沒有這樣的狀況?

  9. 李司長美珍

    我想這樣的問題,因為其確實包含勞健保的費用在裡面,目前我們中央在請領的時候……

  10. 李委員昆澤

    勞健保費用也要到五千元嗎?

  11. 李司長美珍

    確實,我們希望如果我們補助下去……

  12. 李委員昆澤

    要徹查好不好?

  13. 李司長美珍

    是。

  14. 李委員昆澤

    要全面了解一遍。本席還建議部長,針對這些單位他們所申請的計畫,以補助相關的社工人員,必須要po上網,讓社會大眾知道他們申請了多少補助?是什麼計劃?什麼內容?他們申請的社工人員有幾位?薪資是多少?不然這種回捐、作假帳的現象,其實涉及偽造文書的問題,申請三萬三,只給社工人員二萬八,還叫他簽三萬三的薪資證明,必須回捐五千元,或是不定的金額給自己的相關單位,這樣可以嗎?

  15. 蔣部長丙煌

    這樣當然不可以。謝謝委員的提示,我們會全面來普查這個情形。

  16. 李委員昆澤

    部長,本席昨天有提到醫療業的血汗狀況。譬如,在過年時,醫勞盟也提出相關的數字,亦即超過70家醫院,至少有上百位以上的護理人員,在過年的期間,辛苦的工作,沒有雙倍薪資,因為按照勞基法第三十九條相關規定,要有雙倍的薪資,這樣的狀況,你有沒有清楚?有沒有去瞭解?

  17. 蔣部長丙煌

    我也是從媒體上看到這樣的消息,在總質詢時,委員也曾提出這樣的提議。

  18. 李委員昆澤

    隸屬我們衛福部的醫院,有26家,對不對?

  19. 蔣部長丙煌

    26家,根據報導好像其中有2家又這樣的……

  20. 李委員昆澤

    至少有桃園療養院、豐原、苗栗、基隆、金門等5家有這種狀況,你們有沒有去進行了解?

  21. 蔣部長丙煌

    我有了解,我們的執行長對這方面有所解釋,請執行長針對部立醫院來提出說明。

  22. 主席

    請衛福部醫管會林執行長答復。

  23. 林執行長慶豐

    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我們對這些醫院內部的需求、醫療狀況,以及實際的問題,我們都會逐季、逐月的開會。

  24. 李委員昆澤

    本席現在跟你講的是過年期間,你要人家加班,第一個,按照勞基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必須徵求勞工同意,而且要付雙倍的薪水。

  25. 林執行長慶豐

    沒有錯。報告委員,我們按照勞基法……

  26. 李委員昆澤

    你們沒有啊!

  27. 林執行長慶豐

    我們後來去查,這勞基法第三十七、三十九條,還有施行細則第二十三條,其實我們都有跟勞方……

  28. 李委員昆澤

    你們後來是用協商工時,亦即所謂的變形工時,但是變形工時是要勞工同意,而且是由勞工選擇,要雙倍薪水或是休假,你們現在都說有,有幾家是你們後來去跟他說,協商後變成變形工時,不要來這套。

  29. 林執行長慶豐

    跟委員報告,有關勞資的代表,我們都有跟他們溝通協商。

  30. 李委員昆澤

    當然,你們找自己醫院的管理階層,他一定跟你說,跟護理人員都有簽協商的變形工時,然後都選擇休假,事實上,你們並沒有問護理人員,至少你們也要去問醫勞盟。

  31. 林執行長慶豐

    跟委員報告,我們跟勞資代表開會協商時,也請各科主任前去跟他們各個科別的同仁去講這件事情。

  32. 李委員昆澤

    部長,本席的要求是我們要維持好的醫療品質,就不能讓這些醫療人員成為血汗的醫療業者,他們高工時的工作,未能適當休息,也沒有好的照顧,我們很難期待對民眾的醫療品質會有一定的堅持跟提升。請部長多多注意好嗎?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李昆澤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