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質疑法官法新法上路後法官退休給與大幅增加,以黃世銘為例一次退從600萬元增至1,270萬元、月退俸從10萬元增至17.6萬元,要求檢討修改「黃世銘的退休金,原本一次退是領600萬元;新法上路後可領1,270萬元;原本月退俸是10萬元,新法一改,月退俸就變成17.6萬元。秘書長,你有沒有在上網?你有沒有看到網民的指責?這部分要不要改?」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認為現行司法官退休制度服務滿30年或年滿60歲即可領17萬元退休金,導致優秀、有經驗的司法官為了福利先退休,要求回去檢討制度設計「因為不知道下一波退休制度會怎麼改,一些優秀、有經驗的司法官為了福利就先退休了。依照過去的制度,做滿65歲,我們就加成;現在不是,服務滿30年或年滿60歲,退休金就是17萬元」發言紀錄
- 王委員惠美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聽完秘書長的答詢,我只有一個感觸,過去可能沒有電腦、沒有手機,所以你們這樣的回應還能勉強接受;但是現在科技那麼發達,在手機、電腦等新科技的推波助瀾之下,有幾個縣市政府、中央部會及所屬機關的手法都已經在改變了,沒有變的大概只有司法院,你們還是以非常傳統的方式在做。
第一點,你們花了很多工夫進行評鑑,評鑑的結果卻只是作為參考用。沒有意義的事情,你們就少做。會癢的地方才要抓,不會癢的抓,也沒有用,浪費資源!
第二點,在書面報告中,你們提到要修正法官法部分條文,以落實立法精神,讓評鑑更臻妥善。請問秘書長,條文的修正到底是要從寬,還是要從嚴?現在外界一直在質疑法官法已經變成法官權益保障法了,請問秘書長對此有何回應?
- 主席
請司法院林秘書長答復。
- 林秘書長錦芳
主席、各位委員。有關法官法的修正,由於法官評鑑的結果,各界都有很多指教,所以我們想要再針對這部分進行修正、檢討……
- 王委員惠美
為什麼回收率只有13%?你們是自評對不對?
- 林秘書長錦芳
委員講的是全面評核,那是法官法的另外一個機制。回收率這麼低……
- 王委員惠美
這是制度面的問題、設計的問題!臺灣人普遍不想當壞人,你叫我去評別人多爛,哪天換他來評比我,那我不是一樣慘嗎?這和制度面有關,你們的設計一開始就有問題了嘛!
第三點,即使已經有確定的案例,你們還是無動於衷。之前高院的法官誘導一名86歲的王先生撤告,剝奪他向他兒子訴請撫養權。在法官評鑑委員會上,大家都同意交由司法院人審會除職,但最後的結果是什麼?是書面口頭告誡,減少三分之一的年終獎金,只有這樣耶!那誰能保障當事人的權益呢?這沒有道理吧!你們這不叫官官相護,叫什麼?
- 林秘書長錦芳
不一定是這樣。
- 王委員惠美
加給的部分就很努力。不論是否擔任主管職務,法官全部都能領主管加給,1月6日新法上路後,這部分更是引起騷動。黃世銘的退休金,原本一次退是領600萬元;新法上路後可領1,270萬元;原本月退俸是10萬元,新法一改,月退俸就變成17.6萬元。秘書長,你有沒有在上網?你有沒有看到網民的指責?這部分要不要改?
- 林秘書長錦芳
委員指教的是月退休金的部分,這部分考試院已經做適度的修正了。
- 王委員惠美
制度弄得這麼好,你們真的是自打嘴巴!今年3月2日到年底為止,有60個司法官計畫退休,預計今年會有110個退休,占司法官總人數的3.3%。因為不知道下一波退休制度會怎麼改,一些優秀、有經驗的司法官為了福利就先退休了。依照過去的制度,做滿65歲,我們就加成;現在不是,服務滿30年或年滿60歲,退休金就是17萬元,那當然是「阿婆仔浪港」,先拿先贏,還在這邊跟你們耗啊?這是制度設計有問題,請問這個部分,你們回去能不能再好好地檢討?可以嗎?
- 林秘書長錦芳
委員講的退休人數,那是……
- 王委員惠美
被你們勸退了?
- 林秘書長錦芳
檢察官比較多一點。至於法官的部分,到今年3月13日為止,已經申請退休的有37位,比往年多了20位左右。
- 王委員惠美
為什麼?就是因為制度太好了啦!你們要檢討一下,好不好?
此外,過去詐騙集團的手法往往是偽裝成警察、檢察官或購物平台,騙民眾說他的帳號出問題,民眾誤信之後會去匯款。現在出現一個新的手法,就是向法院申請真正的支付命令,由於一般民眾缺乏收到支付命令後20天內要提出異議的概念,因此很容易受騙上當。原本支付命令只是希望一些比較簡單的案件能夠快速處理完畢,保障當事人的權益,並減少法官的工作量,對不對?
- 林秘書長錦芳
對。
- 王委員惠美
可是現在問題來了,支付命令成為詐騙集團的工具,法院等於變成了幫兇耶!秘書長對於這個議題有何看法?
- 林秘書長錦芳
詐騙集團利用支付命令作為詐騙的手段是非常少數的案例。
- 王委員惠美
有沒有?
- 林秘書長錦芳
有,但是很少。
- 王委員惠美
以前人家就說寧可錯殺,不能錯放;現在發生這種狀況,我們要怎麼改善?
- 林秘書長錦芳
支付命令一年大概會有四十幾萬件,其中沒有異議的有三十幾萬件。
- 王委員惠美
現在問題產生了,你有沒有什麼改善的方式?
- 林秘書長錦芳
我們有函知,因為各所屬的司法機關……
- 王委員惠美
你可以函知所有的民眾嗎?
- 林秘書長錦芳
不是!因為支付命令是司法事務官在辦的。
- 王委員惠美
我講一個案例給你聽,有一個大學教授收到詐騙集團以某不明公司名義寄來的存證信函,他認為這大概是詐騙,不予理會;等到後來收到由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向學校查封他的薪水,他才發現不對。你看!連大學教授都會因為不懂法律程序而受騙,你覺得你們該怎麼宣導呢?你要如何保障這些不了解法律的民眾呢?
- 林秘書長錦芳
任何來自法院的通知,上面都有電話號碼,若有疑義,任何人都可以打電話詢問。
- 王委員惠美
可是一般的老實人、不可能犯法的人,他收到這種東西一定會認為是詐騙而不理會,這怎麼辦呢?而且這種案例越來越多。請問秘書長,這位教授有沒有申訴的管道?他要怎麼申訴?
- 林秘書長錦芳
是有申訴管道。
- 王委員惠美
如果我被詐騙集團盯上,收到你們的支付命令,要來查封我的財產,我該怎麼確保我的權益?還是就自認倒楣?我要問的是程序,我們的法律程序是怎麼樣?我對法律的了解沒有你那麼深入,你教我一下。
- 林秘書長錦芳
支付命令一旦確定之後,你要去提本案訴訟。
- 王委員惠美
訴訟?你告訴我,詐騙集團不出庭,法官要怎麼判?而且提起訴訟還要花10萬元請律師。以剛才那個教授的案例來看,詐騙集團詐騙的金額是5.3萬元,我是要給他5.3萬元,還是要花10萬元去請律師?倘若我不想被人家污衊,為了清譽,我向法院申告、提起訴訟,可是詐騙集團不出面,那要怎麼處理?
- 林秘書長錦芳
對方不出面,只有一造辯論,那他就贏了。
- 王委員惠美
一造辯論就贏了?
- 林秘書長錦芳
對啊!
- 王委員惠美
是這樣嗎?
- 林秘書長錦芳
對啊!本來就是這樣啊!
- 王委員惠美
案子就不了了之了嗎?另一個人不出面的話,法官會怎麼判?
- 林秘書長錦芳
他可以申請一造辯論判決。
- 王委員惠美
申請一造辯論判決?
- 林秘書長錦芳
對。
- 王委員惠美
那我看你要多做宣導、多教育一般民眾。
其次,你知道這5年來支付命令申請再審程序通過的比率有多少?你有看過嗎?
- 林秘書長錦芳
這部分的數據我要再查一下。
- 王委員惠美
十萬分之五點三;換言之,一年40萬件當中,通過的案件數非常少。此外,你講的那段話也引起非常多大的爭議,你說有30萬件無異議,有異議的只是少數,改革會讓大家忙得要死,我覺得這是官僚的想法。既然知道問題已經發生了,就要想方設法加以解決,不能因為只有少數民眾就不管,難道那些不了解程序的民眾就該死嗎?他們就活該倒楣嗎?政府能這樣做嗎?不對吧?我們應該要將再審機制及其他的救濟管道簡化,以保障民眾的權益,這樣才對!是只有少數人被騙沒錯,我們固然不能為了少數而影響到多數,但是保障少數人的權利也是很重要的,不是嗎?
- 林秘書長錦芳
是。
- 王委員惠美
我們要去研究如何簡化再審機制,讓這些民眾獲得保障,讓他提起再審時不一定要請律師,他可能只有被騙5萬元、8萬元,可是請一個律師要花10萬元耶!那是他的錯嗎?所以我要拜託秘書長,請你聽聽民眾的心聲,好不好?
- 林秘書長錦芳
好。
- 王委員惠美
請你們好好地研究,要如何透過內部程序,讓這個問題完滿地解決,好不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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