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加班的時數上限與加班費應如何規範?質疑每月最高工時從130小時增加到140小時的設計是替企業開後門,並未真正縮短工時「這就是開後門,每月最高工時從130小時增加到140小時,增加了10個小時,這種設計完全是替企業開後門,這樣有縮短工時嗎?」哪些工作者應適用勞基法的工時規定(醫師納入、責任制的範圍)?質疑政府在警衛和保全168小時工時上限的規範上帶頭違法「現在只有警衛和保全是168小時,但是現在政府帶頭違法」發言紀錄
- 陳委員節如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部長的專題報告是工時問題。
- 主席
請勞動部陳部長答復。
- 陳部長雄文
主席、各位委員。是。
- 陳委員節如
部長知道每週工時40小時的漏洞在哪裡?你們又將加班時數從46小時放寬增加到60小時。
- 陳部長雄文
是。
- 陳委員節如
這就是開後門,每月最高工時從130小時增加到140小時,增加了10個小時,這種設計完全是替企業開後門,這樣有縮短工時嗎?可以加班到60小時,這樣反而更多,老闆一定是運用後面這部分嘛。還有責任制的問題,你們有沒有去統計,關於勞基法第二十四條之一規定的責任制現在怎麼樣了?要怎麼檢討?
- 陳部長雄文
本來有40項,去年已經排除14項,還有26項,今年也會檢討,目前還有6、7萬人適用責任制。
- 陳委員節如
你們有沒有統計各縣市基準是怎麼樣?這是要核備的,但每個縣市的核備率是有差異的,你們有沒有統計相關數據?
- 陳部長雄文
委員談的主要是保全業,因為保全業比較普及,最近我們已經找各縣市……
- 陳委員節如
你講到保全業了,我本來是不提這個的,現在只有警衛和保全是168小時,但是現在政府帶頭違法,你們有沒有統計保全業的時數?現在保全和警衛全部都以168小時當做上限,其他的呢?而且他們還有交班的時間,我今天只是把它點出來,等一下還要請教專家學者。但在工時問題上,你們開了一個後門,雖然是1週40小時為上限,但加班卻可到60小時,這是怎麼樣?
- 陳部長雄文
現在很多勞工為了增加收入,會在休假日或其他時間兼零工,所以這個一方面也是考慮到……
- 陳委員節如
你們要檢討,口口聲聲說上班只有40小時,可是後面再開放加班60小時,這就是偷渡的行為。還有派遣工的問題,你們本來要堅守只限於特定產業增加派遣工的百分比,現在工總和利益團體討論的結果是全部要開放,那還得了?這樣要變成多少百分比?百分之百嗎?
- 陳部長雄文
現在大家提出來討論的是特定行業也很難認定。
- 陳委員節如
就是討論要全部開放嘛!
- 陳部長雄文
也不是……
- 陳委員節如
你們本來是說要特定行業,現在就全部開放啦!
- 陳部長雄文
也不是,現在是有接到急單的企業,在短時間之內需要趕急單。
- 陳委員節如
針對這個部分,如果將來人家要這樣討論,你們又要做什麼決定?勞動部有沒有魄力可以解決這件事情?
- 陳部長雄文
我們現在儘量讓資方和勞方意見能夠……
- 陳委員節如
你們會不會堅持?
- 陳部長雄文
現在我們是堅持3%,這是不動的。
- 陳委員節如
可是你們準備要開放10%。
- 陳部長雄文
那是短期有急單、臨時性、季節性的需求,而且還要經過地方……
- 陳委員節如
這部分你們要堅持,不要為了工總和利益團體討論出來的結果又放手了,變成全部都可以用派遣工,這樣的話台灣勞工會更慘,還想提高工資,我看是遙遙無期。
- 陳部長雄文
這還要經過地方勞動局審查。
- 陳委員節如
請問孫秘書長,為什麼會有「過勞之島」這本著作?情形到底有多嚴重?
- 主席
請台灣勞工陣線孫友聯秘書長發言。
- 孫友聯秘書長
主席、各位委員。台灣是不是一個過勞之島,從統計、整體工時及低薪狀態,尤其最近朝野將降低工時和提高工資視為朝野共識,可以看得出過勞情形是很嚴重的。過去不論是我們辦公室或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所處理的個案中,台灣整體的過勞情形是很嚴重的,雖然官方統計數字還是相當低。
- 陳委員節如
如何解決當前過勞的問題?
- 孫友聯秘書長
我們當然認為台灣工時過長的問題很嚴重,今天也是工時的專案報告,工時過長的問題包括年總工時,部長剛才也說我們是亞洲第四,但許多勞動學專家學者認為這是問雇主得到的結果,所以可能有些黑數存在,我們整體工時問題很嚴重。之所以產生過勞問題,低工資也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勞工往往要用更長的工時換得可以餬口的薪資。我舉個例子,縱使2009年金融風暴很嚴重、無薪假很嚴重的時期,我們的年總工時也沒有顯著下降,這凸顯勞工必須用很長的工時獲得可能只能維生的基本所得。
- 陳委員節如
請教鄭教授,如何解決當前過勞的問題?還有職災事件發生後,勞工團體協助過程有什麼困境?
- 主席
請臺大健康政策與管理研究所鄭雅文教授發言。
- 鄭雅文教授
主席、各位委員。我除了在學校教書之外,也參與了職業安全健康連線的一些工作,在我們夥伴所出版的「過勞之島」這本書裡面有提出5點,第一點當然就是今天的重點即工時的規範,第二點是落實勞動檢查,現在違反勞基法的狀況還是非常普遍,所以應該要落實勞檢,當然也需要一些配套,就是當勞檢人力不足的時候,如何鼓勵勞工主動通報。第三點就是剛才大家所討論的第八十四條之一之適用,這應該要再逐步的限制,而且中央政府應該要訂定上限,勞資協商的落實、縣市核定的狀況應該要來處理,這是第三點。這本書裡面提到的第四點就是職業傷病的通報、認定跟補償機制,這雖然不是今天的主題,不要我要跟委員報告,職安連線也出版了「職業災害保險法的改革方向」這本書,我們知道,現在這個法還在立法院當中,不只是過勞的爭議,其他職業傷病的爭議都遇到非常非常多的困難,至於有哪些困難,可能不是今天要討論的重點。
- 陳委員節如
鄭教授的意思是說職災保險要單獨立法才是比較正確的方式嗎?
- 鄭雅文教授
對。在「過勞之島」裡面的第四點就是要處理過勞的問題,這也是保險法的整個改革。最後一點就是職業健康的調查、研究和介入措施,還有職場健康促進的落實。除了今天討論的工時問題之外,勞工為什麼會覺得過勞,還有工時之外的其他因素,譬如說職場工作的不穩定,像派遣勞工可能一下子有工作、一下子又沒有工作,讓他們很沒有安全感,收入沒有保障,這是一個很大的壓力來源。剛才部長也提到有很多勞工必須去打零工、加班,要超時工作才能得到夠用的薪水,這就是經濟不安全的一大因素。
- 陳委員節如
謝謝。孫秘書長,你們在職災事件發生的過程中有遇到什麼困境?你們在輔導時有沒有什麼困難是勞委會所無法處理的?
- 孫友聯秘書長
事實上,我覺得勞委會都有辦法處理,在很多關於職災的制度裡面,勞工應該要得到保護,當然還是有一些困境在,譬如說勞保現在四人以下未強制投保,在我們所處理的很多個案裡面,就是因為這樣,他們的法定權益就被損及了。過去我們認為,不應該只是認定以後就花錢了事,而是後續整體的重建,包括其他相關部分都應該要做更多的努力。像剛剛鄭教授也有提到,勞工最好不要發生這種事情,但是如果不幸發生的話,不要再走進行政的迷宮而完全走不出來,應該要適時的提供更多的協助,包括他們的家屬,我想就這部分應該要更努力。
- 陳委員節如
謝謝。部長,本席要請教最後一個問題,庇護工廠的電價,台電都可以直接向衛福部申請,為什麼只有一百多家庇護工廠、才二百多萬的經費,你們勞委會還要地方政府先出,然後你們再給錢,這是什麼道理?為什麼要這樣擾民呢?本席希望這個問題要回歸到去年的程序,好不好?你們不要這樣擾民。本席收到很多陳情案,就由台電算一算打折以後的金額,再直接向你們申請,去年不是這樣做嗎?今年為什麼會變不一樣?
- 主席
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劉署長答復。
- 劉署長佳鈞
主席、各位委員。委員可能有誤會,基本上都是由縣市政府直接核發。
- 陳委員節如
那你們出的那個公文是什麼意思?
- 劉署長佳鈞
那個公文應該不是這個意思,我們會儘量……
- 陳委員節如
你們趕快去解釋清楚。
- 劉署長佳鈞
沒有問題。
- 陳委員節如
你們讓他們這樣雞飛狗跳,本席收到的陳情案那麼多,還以為你們不補助庇護工廠了,可是錢在你們這邊,對不對?
- 劉署長佳鈞
不是這樣。
- 陳委員節如
你們趕快去處理好,不要等到明年,你們今年就要解決這個問題。
- 劉署長佳鈞
不會,我們馬上處理。
- 陳委員節如
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陳節如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