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文彥於內政委員會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選罷法與公投法的修正,審議程序與時機是否妥當?主張應將公投法與選罷法修法的爭點及正反雙方實例整理放在機關網頁,讓社會大眾發表意見、共同討論,以凝聚社會共識。「也可以把這些資料蒐集在一起,放在你們的網頁上。比如說有關今天大家對公投法和選罷法的意見,你們就把爭點擺出來,正反雙方各種實例都攤開來,社會大眾也可以進去發表自己的意見,共同討論。」選罷法與公投法的修正,審議程序與時機是否妥當?主張凝聚社會共識應靠平時即上網進行意見交流,而非每兩個禮拜或每個月舉辦一次公聽會。「他們根本就是上網進行意見交流,而且是平常就開始交流,這樣才會凝聚共識,而不是每兩個禮拜或每個月舉辦一次公聽會。」選罷法與公投法的修正,審議程序與時機是否妥當?要求行政部門在論述公投法與選罷法修法時應提出國外正反雙方的案例作為參考,而非只找支持己方立場的案例。「所以你們論述的時候是不是可以拿出一些好的案例做為參考?當然要正、反雙方都有,而不是只找支持你的這一面。」選罷法與公投法的修正,審議程序與時機是否妥當?質疑用來討論修法的公聽會邀請對象的社會代表性與普及性有問題,效果可能沒有那麼好。「公聽會邀請的人是誰?有沒有社會上的代表性?普及性又如何?其實是有問題的,效果可能沒有那麼好。」

發言紀錄

  1. 邱委員文彥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在進入這個非常有意義的討論之前,是不是可以請教一下秘書長,因為昨天我在總質詢問的許多問題都沒有獲得解答。「看見台灣」影片播出之後,您被任命為國土保育專案小組的召集人,請問你有去現場勘察嗎?目前在行政院的網頁中,只能看見您做政策說明的短片。你們成立了四、五個小組,包括清淤在內,請問到目前為止水庫的清淤工作已經清到什麼程度了?另外,清境農場存有那麼多合法與非法的民宿,你們要怎麼處理?昨天我也有問到關於山區道路的問題,江院長曾經說過山區的道路不在興闢與拓寬,請問山區的道路是不是包括農路與產業道路?對於現有的產業道路,你們要怎麼處理?以上3個問題先請教簡秘書長,畢竟大家現在都很關心旱象。

  2. 主席

    請行政院簡秘書長答復。

  3. 簡秘書長太郎

    主席、各位委員。我在當副秘書長與政務委員的時候,擔任過看見台灣專案小組的召集人。後來我辭去政務委員一職之後,目前……

  4. 邱委員文彥

    請問這個小組還存在嗎?

  5. 簡秘書長太郎

    還在。這個小組的召集人是由環保署葉欣誠副署長擔任。

  6. 邱委員文彥

    所以這個小組還有在運作。

  7. 簡秘書長太郎

    關於網路的部分,雖然我的確有一段時間沒有接觸這方面的業務,但是我有監督他們,請他們將「看見台灣」播出以來的這段時間內政府所做的事情,於網路上充分地展現出來……

  8. 邱委員文彥

    相關的成效可不可以讓我們檢視?一年多來,江院長當時說會在1個月之內拿出成果來,於是行政院就成立了那個小組。當時那個小組提出了很多策略……

  9. 簡秘書長太郎

    成果也有很多。

  10. 邱委員文彥

    但是社會大眾卻不知道。

  11. 簡秘書長太郎

    以花蓮為例,防止垃圾崩塌的邊坡都已經做好了,很多地方我們都已經去處理了。

  12. 邱委員文彥

    我認為這些都是個案,你們要針對一些大的問題,諸如清淤的問題,這就是大家很關心的,一遇到旱災的時候,大家都會想到這個問題,可是這個問題已經是個老問題了。至於民宿的部分,你們現在做得如何?可不可以請陳部長說明一下?

  13. 主席

    請內政部陳部長答復。

  14. 陳部長威仁

    主席、各位委員。民宿的問題……

  15. 邱委員文彥

    昨天我有提到類似民宿楓丹白露的問題,雖然我對該民宿沒有意見,但是清境當地畢竟是被列為高風險的地區……

  16. 陳部長威仁

    清境農場的民宿,我們優先拆除其中4戶,不過實際上是拆了兩戶半。

  17. 邱委員文彥

    請問是哪兩戶半?

  18. 陳部長威仁

    名字我已經不記得了。

  19. 邱委員文彥

    對方是屬於高風險民宿嗎?在高風險的民宿中,楓丹白露就是其中之一,但是它還是在列名推銷啊!

  20. 陳部長威仁

    南投縣政府在執行上的確是很緩慢的,我們甚至還用到補助款去協助他們……

  21. 邱委員文彥

    但是仍然無法處理?

  22. 陳部長威仁

    對。南投縣有一度想透過都市計畫的方式將它補正,但是我們期期以為不可。因為我們認為還是要貫徹這樣的規定,一定要先進行安全檢查,對於違建的部分該拆的還是要拆。

  23. 邱委員文彥

    您估計何時會有成果出來?

  24. 陳部長威仁

    這個會再……

  25. 邱委員文彥

    雖然這部分不是我們今天討論的主題,但是社會大眾一定非常關心這件事情,因此別等到齊柏林先生又再拍了一部電影,或是台灣又再度發生了一個類似八八水災的大災難後才有動作。我們大家都有去救過災,現在社會期待你們可以讓大家看到政府的成果,讓大家知道你們是不是有很認真地在處理這個問題,總是要給社會一個交代嘛!然而這一年多來,我們都沒有看到,行政院也沒有主動說明。

  26. 我覺得當社會上有這麼多的質疑時,像某天晚報不就提出來了,政府清淤到底是清了什麼?你們沒有說明,我也沒有看到行政院說明,這對政府的形象其實是不好的。既然政府欠社會一個交代,是不是就該有個非常明確的說明,把成果攤開來,把網頁掛上去,甚至要把成果報告送交我們內政委員會參考好嗎?在此,就拜託兩位了。

  27. 接下來的議題,其實秘書長、陳部長與周主委都有談到,關於是否要廢除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的設置,3位在報告中都有提到,各方的意見也不同。政府的看法是,公投有很多議題,所以應該經過審議的過程。除此之外,你們有參考哪些國外的經驗嗎?

  28. 陳部長威仁

    國外的部分我沒有參考,但是這個審議委員會的設置主要是基於公投法中有規定哪些事項是不能公投的、哪些事項是全國性的以及哪些事項是地方性的,所以這個委員會主要就是在做這方面的工作。

  29. 邱委員文彥

    我瞭解了。

  30. 陳部長威仁

    若是不設這個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的話,國外也有類似的例子,像瑞士就是由聯邦的總務處成立一個類似的組織,另外也有國家是成立憲法法院,或是由其他的行政機關處理這方面的事務。至於台灣的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則是由外部的人士組成的,同一政黨的成員依規定不可超過二分之一,也就是希望能維持它的公正性。這是制度上的設計。所以如果不要現在的形式,那麼新的形式是什麼?我們的主張是,如果都沒有這樣的機制,是不可行的。

  31. 邱委員文彥

    請問劉主委有何看法?

  32. 主席

    請中選會劉主任委員答復。

  33. 劉主任委員義周

    主席、各位委員。我的意見是一樣的。因為其他國家其實也都有審查的機制,這個機制本身可以達成很多功能,除了剛剛部長講的以外,我想再補充一點。我們現在的公投審議委員會是設在行政院底下,行政院主管政策,如果公投事項是行政院認為可以處理、採行的,那這個公投就結束了,也就是改變政策就好,所以我認為這個審議是有必要的。

  34. 邱委員文彥

    今天召委排這個議題讓我學到非常多。過去沒想過的問題和沒看過的資料,我因此而接觸到了,所以我覺得這個討論是有意義的。我對這個議題沒有任何定見,我覺得拿出來討論是好的,但是行政部門應該有比較明確的說明和相當的準備。比方說,我剛剛坐在那邊,大概只花了5分鐘的時間,就找到一個愛爾蘭公投審議委員會的資料。大家都知道,愛爾蘭今年5月又要辦公投了,他們上次辦的是獨立的公投,這次是要對婚姻和總統候選人的年齡進行公投,所以就成立了這個委員會,5月22日就要投票。他們為了公投,必須先成立一個委員會,所以我的意思是,行政部門是不是可以參考一下國外的案例,來支持你們的論證?愛爾蘭的公投審議委員會在做些什麼事情呢?它並不是告訴你要投yes or no,而是提供必要的資訊,協助你瞭解現在要投什麼,它是一種資訊的交流。

  35. 你們今天的報告裡面有很多地方提到要凝聚社會共識,請問社會共識要怎麼凝聚?程序是怎麼樣?做法是怎麼樣?我覺得國外這些例子都很值得參考。至於要不要審?我們怎麼知道他們有審?因為他們要辦理公投就必須有一個單位出來──Approved Body,這個body是要approved,也就是要經過批准的。怎麼樣批准?當然不是隨便批准,而是要有一定的指標、要求和基本條件才會准,不然難道什麼樣的情況都公投?國外的例子就是這樣子嘛!

  36. 所以你們論述的時候是不是可以拿出一些好的案例做為參考?當然要正、反雙方都有,而不是只找支持你的這一面。

  37. 大家可以看到,他們有一定的條件,而且非常有意思,如果要成立這個單位,譬如叫做「臺灣公投推動聯盟」,membership要300個以上,而且名稱不能和政黨的名稱接近。像我們最近就有一個新的政黨,和我們原來的黨名很接近。此外,要申請許可的時候,還有一個application form(申請表),各位可以看看表格是什麼樣子,是不是非常好?

  38. 我的意思是,你們一直說要凝聚社會共識,也希望這個議題可以討論。不管是門檻的問題、條文的問題,還是公投審議委員會要不要存在的問題,社會上都可以公開討論。參與討論的方式可以參考他們的做法,他們根本就是上網進行意見交流,而且是平常就開始交流,這樣才會凝聚共識,而不是每兩個禮拜或每個月舉辦一次公聽會。公聽會邀請的人是誰?有沒有社會上的代表性?普及性又如何?其實是有問題的,效果可能沒有那麼好。

  39. 我認為臺灣是一個很民主的社會,對於重要的議題,每個政黨當然有自己的考慮,但是如果要凝聚社會共識,必須要有好的方法。好的方法必須具備平時的參與和資訊的普及與提供,這些都非常重要。對於愛爾蘭這個委員會,因為我只用了很短的時間,並沒有完全瞭解,各位還可以找其他國家正反雙方的意見,來做更好的陳述,也可以把這些資料蒐集在一起,放在你們的網頁上。比如說有關今天大家對公投法和選罷法的意見,你們就把爭點擺出來,正反雙方各種實例都攤開來,社會大眾也可以進去發表自己的意見,共同討論。現在網路這麼發達,對社會共識的凝聚應該是有幫助的。

  40. 以上是我小小的建議,請兩位參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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