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罷免公職人員的提議、連署與通過門檻應如何設定?認為罷免還是要有門檻,否則可能每天都會被罷免,且不論通過與否,過程的感受都不好。「所以要有門檻啊!如果沒有門檻的話,我們可能每天都會被罷免,罷免除了過不過的問題之外,那種感覺、感受很不好,所以本席認為罷免還是要有門檻,謝謝。」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認為公投法應採較高門檻,因為做成決定之後後續沒有人可以來負責,擔心決定只是一時的社會氛圍或是少數人的情緒。「所以本席認為公投法應採較高門檻,因為做成決定之後,後續沒有人可以來負責,所以會擔心這只是一時的社會氛圍,或是少數人的情緒。」罷免公職人員的提議、連署與通過門檻應如何設定?主張選舉、罷免的門檻當然應採相對多數,因為選出來的人要負責執行,做不好就由其負責。「如果總統做不好就是總統負責,縣市首長做不好就是縣市首長負責,所以門檻當然就是採相對多數。」發言紀錄
- 張委員慶忠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今天要請劉主委、陳部長和簡秘書長一起上台,因為你們分別負責選政、選務,同時我要再次請問你們,總統和立委的選舉已經確定要在105年1月16日舉行了嗎?
- 主席
請中選會劉主任委員答復。
- 劉主任委員義周
主席、各位委員。這是確定的。
- 張委員慶忠
既然已成定局,大家就要一起來面對。但是本席上次在本委員會也有說過,不管是哪一個國家,新的國家領導人產生了,原來的首長,包括縣市長和國家元首,就不能再去處理重大的事件及任命重要的人事。但是這一次我們1月16日要選出新的立法委員、組成新的國會,原來第8屆的立法委員、院長、副院長在1月31日統統要下台,當選人在2月1日報到,就是新的委員、新的立法院,當天還要選出院長、副院長。在520號大法官會議解釋裡頭有特別提出內閣一定要總辭,一定要重新任命,主委,是不是這樣?
- 劉主任委員義周
對,內閣總辭是對新的立法院必須要做的……
- 張委員慶忠
就是憲政體制。
- 劉主任委員義周
因為行政院必須要對立法院負責。
- 張委員慶忠
對。但是本席今天要平心靜氣的提醒三位,在2月1日任命行政院長的團隊,總統還是第13任總統,亦即還是馬總統,這個團隊還是馬總統的執政團隊。新的總統已經選出來了,卻不是由新的國家領導人來任命最高行政首長也就是行政院長,而是由原來的總統任命,本席真的是覺得很奇怪。既然你們一定要合併選舉,你們有什麼辦法解決這個問題?否則社會大眾到時候會不會質疑選總統是不是在選假的,新的總統這個太陽已經升上來了,所以天上會有兩個太陽,普照大地的人民、立法院和行政院,像這樣將引發社會大眾質疑,本席已經預見到時候會發生這種事情,請問你們選政和選務機關有什麼樣的對應之策?
- 劉主任委員義周
其實憲法的規定相當明確,總統有總統的職權,520號解釋的精神是在於,因為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現在有一個新的立法院,行政院當然就要總辭,讓總統任命一個新的內閣。
- 張委員慶忠
這是程序。
- 劉主任委員義周
對,我知道,至於總統對新的內閣要不要調整原來的那一批人,總統需要就新的政治形勢去考量,並沒有限制……
- 張委員慶忠
你還沒有聽清楚本席的問題,因為新民意已經選出新元首了,可是新元首還沒有就職,所以1月16日選出來的總統沒有辦法任命新的團隊,因為人事權不在他手上。本席看以前的二合一選舉,像李總統、陳總統兩次選總統還有馬總統第一次選總統都是在3月投票,這一次卻要和立委合併選舉,上一次沒有這個問題,因為馬總統很有自信他會連任,所以前後同一個人來任命,民意並沒有差距,可是現在會有這個問題。
本席是把問題的癥結點出來,希望中選會、行政院和內政部及早做宣導,讓這方面的矛盾減到最少,這是本席的意見,請你們先讓老百姓能夠安心,否則到時候就會大亂了。
- 劉主任委員義周
我們會做。
- 張委員慶忠
像之前台北市如果還是由郝龍斌任命各局處的人事,那早就大亂了。所以你們應該要預先讓老百姓了解,決定在1月16日合併選舉就會產生這種矛盾,會不會先讓老百姓知道?你們要去宣導啊!既然你們已經決定了,主委也說沒辦法改變,那要不要去宣導?
- 主席
請行政院簡秘書長答復。
- 簡秘書長太郎
主席、各位委員。這是憲政上的問題,就是因為合併選舉所以可能會引發這種質疑,但是這個問題有好幾種情況,如果下一屆當選的總統是同一個黨籍,那個複雜度會比較小,如果是不同的黨籍,那複雜度就更大了。事實上,在總統選出來以後,如果是不同的黨籍,或甚至是同黨籍,那一段時間就會進入看守內閣,但是這的確是憲政上的問題,所以在決定合併選舉的時候,就應該要討論這個議題。
- 張委員慶忠
要去考慮這個問題,在進行民調的時候就應該把問卷的樣本都納入考慮。
- 簡秘書長太郎
但是我認為以目前台灣民主政治這種成熟度,這些問題應該是可以解決的。
- 張委員慶忠
但是本席認為應該要加強宣導,減少社會成本。因為合併選舉就是為了節省社會成本和財務支出,既然都已經成定局,本席要拜託行政院和中選會好好宣導。
其次,今天我們討論的重點是公投法和選罷法,秘書長,什麼情況之下是用公投法、什麼情況之下會用到選罷法,這是很明顯的,對事就用公投法,就是決定重大的事情,在公投之後整個人事都沒有更動。至於選罷法,我們是選出幫我們執行國家政策的人,最大的不一樣就在這裡,選舉、罷免大部分都是採相對多數,在單一選區獲得最高票就當選,其他人就落選;如果是6個名額,第7名跟第6名即使只差1票,還是會落選,這就是選人的原則。為什麼會這樣,因為所選出來的這些人要負責去執行,他們當然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如果總統做不好就是總統負責,縣市首長做不好就是縣市首長負責,所以門檻當然就是採相對多數。
為什麼大家一直對公投法有意見?就是覺得公投法為什麼一定要設高門檻,其實這是因為重大的事情要符合絕對民意,要決定重大的事情,就必須要設門檻。
- 簡秘書長太郎
如果不設門檻,怕變成少數人為多數人做決定。
- 張委員慶忠
對,這是我們所擔心的,所以本席認為公投法應採較高門檻,因為做成決定之後,後續沒有人可以來負責,所以會擔心這只是一時的社會氛圍,或是少數人的情緒。另外,關於選罷法之罷免門檻,我曾經聽李總統說過,有關罷免的門檻太低,事實上,任期就是一個證明,你做不好,在任期結束後,人家不再投給你,你就無法連任了,但是本席發現現在社會的氛圍很奇怪,照理說,罷免應該是對人不對事……
- 簡秘書長太郎
選舉就是對人。
- 張委員慶忠
但現在的罷免是對事不對人,本席的感觸很深,執政黨有很多政策,尤其是中央的政策、兩岸的政策,本席很榮幸被「割藍委」,就是要罷免國民黨的立法委員,這6個人包括蔡委員正元、費委員鴻泰、吳委員育昇、林委員德福、林委員鴻池及本席,其實大家可以看看這6個人在議會上、開會等各方面的表現,我不敢說很好,但是也不差啦!為什麼表現好的人要被罷免?所以本席在此要呼籲一下,大家應該要互相包容,人民選出來的有執政黨也有反對黨,各自有各自的政策,而我們在執行中央的政策……
- 簡秘書長太郎
罷免不一定都會過啊!
- 張委員慶忠
所以要有門檻啊!如果沒有門檻的話,我們可能每天都會被罷免,罷免除了過不過的問題之外,那種感覺、感受很不好,所以本席認為罷免還是要有門檻,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張慶忠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