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天財Sra Kacaw於內政委員會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平地原住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是否應實施不在籍投票?應採哪些方式、適用於哪些選舉與選民?認為若通過不在籍投票,便可解決補助返鄉投票或是否改在星期天投票的問題「如果這個通過,剛才提到譬如補助返鄉投票,或者要不要改在禮拜天投票,是不是可以解決這個問題?」是否應實施不在籍投票?應採哪些方式、適用於哪些選舉與選民?要求內政部多溝通、多協調,讓立法院能夠儘速通過不在籍投票「請內政部多溝通、多協調,讓立法院能夠儘速通過。」

發言紀錄

  1. 鄭委員天財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劉主委,星期一的時候本席有跟你提過,請問你是否記得原住民立法委員的投票率?

  2. 主席

    請中選會劉主任委員答復。

  3. 劉主任委員義周

    主席、各位委員。比正常投票率要低個15%到20%。

  4. 鄭委員天財

    好,非常好,表示你禮拜一有聽到我的質詢,比率的確是15%到20%,這樣的投票率不僅在立法委員選舉,在其他的選舉,尤其是都會區,其比率又更低,針對這樣的投票率,你們有去分析是什麼原因造成的?

  5. 劉主任委員義周

    可能是工作地跟戶籍地不一致,還有就是牽涉到投票的成本。

  6. 鄭委員天財

    是什麼樣的投票成本?

  7. 劉主任委員義周

    原住民朋友可能是在其他的地方工作,所以返回戶籍地投票的成本相對來說會比較高。

  8. 鄭委員天財

    原住民的部分的確是如此,但是原住民的部分目前只有我們5位原住民立委在發聲,而星期一的時候,你應該有聽到很多立委為了保障勞工、學生的參政權,而不斷的為他們請命,包括要求補助返鄉的車票、飛機票,甚至還希望能把投票日改為星期日,雖然我反對星期日舉辦,因為我們要作禮拜,總之,他們有這樣的意見,因為沒有辦法當天往返,下班再去也來不及,對於這些意見,不知部長有何解決辦法?

  9. 主席

    請內政部陳部長答復。

  10. 陳部長威仁

    主席、各位委員。其實推動所謂的不在籍投票,也就是移轉投票這部分,的確是將來要進行的方向,但是目前在選務上哪些是可行的,則是我們要考慮的,方才委員提到很多原住民朋友都在都市工作,如果要返回家鄉投票,的確是很困難,同樣有這個問題的,也包括了離島、偏鄉的朋友,還有中南部的民眾到北部工作,也都碰到了這樣的困難,但是推動不在籍投票在選務上是有一個很複雜的情況,所以去年行政院才會送出總統及公投先推行不在籍投票的案子,因為其選票是比較單純的,選務工作相對來說是比較可行的,總之,將來應該是往這個方向來推動。

  11. 鄭委員天財

    行政院簡秘書長的報告特別提到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的修正,針對不在籍投票的採行是在102年4月25日函請立法院審議。從102年到現在已經104年,過幾天到下個月就是兩年了,如果這個通過,剛才提到譬如補助返鄉投票,或者要不要改在禮拜天投票,是不是可以解決這個問題?

  12. 陳部長威仁

    是,就可以解決了。

  13. 鄭委員天財

    所以要多協調。

  14. 陳部長威仁

    好。

  15. 鄭委員天財

    請內政部多溝通、多協調,讓立法院能夠儘速通過。當然,這個是整體的部分。

  16. 至於原住民的投票率部分,我就從都會區來看,你在新北市當過副市長、副縣長?

  17. 陳部長威仁

    對,副縣長。

  18. 鄭委員天財

    你當過副市長嗎?

  19. 陳部長威仁

    沒有,當過代理市長。

  20. 鄭委員天財

    你當過副縣長,你很清楚,過去的台北縣、現在的新北市平地原住民市議員的選區是整個29個鄉鎮市,以現在來說就是29個區全部都有選民。在這樣的情形之下,我做了比較,這一屆剛產生的新北市議員平地原住民的投票率,跟上一屆也就是第1屆新北市市議員的投票率,沒有因為九合一選舉,上一次不是九合一,這一次新北市是……

  21. 陳部長威仁

    五合一。

  22. 鄭委員天財

    新北市在都會區是三合一,在烏來是五合一。我沒有看山地原住民的部分,平地原住民在市議員選舉的投票率是降低的,比上一屆還降低。就整個立委選舉的部分,當然跟有沒有實施不在籍投票有關係,但是如果我們從市議員選舉來看,它又不是,你覺得這是什麼原因?

  23. 陳部長威仁

    關於您講的投票率,其實這次整體九合一選舉的投票率本來就比較低,我想可能是……

  24. 鄭委員天財

    這麼多一起選,為什麼投票率會比較低?

  25. 陳部長威仁

    有其他的因素,大概因為年輕人都出來投票,但是很多老年人就沒有……

  26. 鄭委員天財

    我剛才講到我們新北市的選民都在都會區工作,在新北市工作,戶籍也在新北市。

  27. 陳部長威仁

    我跟您報告,譬如……

  28. 鄭委員天財

    因為時間的關係,我來告訴你。第一個,這麼大的一個區,我當顧問30年了,也常常走動,自己也參選過,對不對?我不知道我的選民住哪裡。除了幾個比較集中的三鶯部落、溪洲部落、汐止的花東新村,我知道他們住在那邊,我也可以主動去拜訪他們,其他的地方我不知道在哪裡,你想想看這種情形怎麼解決?這個就是投票率會降低的原因,選民當然知道候選人是誰,因為有選舉公報,對不對?但是選舉公報裡面只有政見,選民不知道候選人過去的狀況、質詢及問政的成果。雖然候選人印了文宣,卻無法把文宣送到選民家裡,讓他們看到這個文宣。

  29. 我們今天談修改選罷法,當然有更多的委員關心其他的議題。對於修改選罷法,你看這個部分要怎麼去處理,尤其都會區這麼遼闊?以立法委員選舉平地原住民的部分來講,從基隆到屏東都算都會區,簡秘書長可能會覺得屏東怎麼會算是都會區,但是以屏東市來講,我就不知道選民在哪裡,對不對?劉主委,像這樣的問題怎麼去解決、怎麼去克服?

  30. 劉主任委員義周

    剛剛部長提到的不在籍投票可能是一個比較……

  31. 鄭委員天財

    我現在講都會區,跟不在籍投票沒有關係,我不知道選民在哪裡。我們講選舉是選賢與能,對不對?

  32. 劉主任委員義周

    對。

  33. 鄭委員天財

    鄭天財到底問政認不認真?有沒有問政成果?即使有非常好的問政成果,但是怎麼樣讓選民知道?中選會的委員沒有原住民,當然無法知道這些問題,也不知道怎麼去解決。像我禮拜一問了一些問題,你也無法很正確地去回答。這是一個部分。選罷法的主管機關是內政部,中選會作為負責選務工作的機關,透過地方的選舉委員會總可以有一個了解。每一次選舉以後,你們要了解原住民的問題、選務有沒有需要改正的地方、法律有沒有需要修的地方,所以中選會不能每一次選舉只做例行的工作,恐怕不是這樣去考量。這些問題講到最後就牽涉到法律,所以內政部對於法律的修正要與時俱進,而且這個「與時俱進」也不是只看到一般社會,更要看到需要解決的問題。

  34. 陳部長威仁

    我想剛才委員提到的是很實際的問題。如何讓候選人知道自己的選民在哪裡?除了公報以外,選民也要有比較多的資訊可以查閱準候選人的資料,我想我們會……

  35. 鄭委員天財

    部長,公報不夠啊!

  36. 陳部長威仁

    我知道,就是因為公報不夠……

  37. 鄭委員天財

    公報裡面只有政見,對不對?

  38. 陳部長威仁

    我們會與中選會共同研究,也會把這個問題列入座談的議題,讓大家討論有什麼方法,譬如開闢一個專區,讓所有想參與選舉的準候選人或參選人在這個專區裡面發表高見,或者放上他的……

  39. 鄭委員天財

    發表高見?現在就不知道怎麼通知他來。

  40. 陳部長威仁

    這也涉及個資法的問題,怎麼處理?這的確是一個……

  41. 鄭委員天財

    談到個資法,我比較清楚花蓮的情況,台東也是我的選區,屏東也是我的選區,但是我不知道平地原住民的代表是誰。雖然中選會都有公告名字,但是我不知道他住哪裡,我要怎麼讓他知道?最起碼要有代表、議員,好不好?

  42. 陳部長威仁

    代表會一定知道他在哪裡,你可以到代表會……

  43. 鄭委員天財

    那村里長呢?對不對?講到個資,其實我問過法務部陳明堂次長,如果我要寄送我的問政成果,他說不會違反個資法。事實上,內政部及中選會一開始就可以詢問他們要不要讓自己的個資公諸於世,而且一個民意代表還擔心自己的通訊地址洩漏嗎?不會的,這個沒有個資的問題。如果一個民意代表都還不願意讓人家知道要如何跟他聯絡,他就不配當民意代表,所以你根本就不要擔心,中選會也不必擔心這個東西,主委,回去好好研究!

  44. 劉主任委員義周

    好。

  45. 鄭委員天財

    你跟法務部好好研究一下,兩個禮拜答復可以嗎?

  46. 劉主任委員義周

    可以。

  47. 鄭委員天財

    與法務部研究一下,因為法務部是個資法的主管機關,要當民意代表會不願意讓人家知道個資?不會啦!謝謝。

  48. 主席

    請徐委員志榮質詢。(不在場)徐委員不在場。

  49. 請許委員添財質詢。

  5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1. 簡秘書長太郎

    沒關係,這反正就是政府……

  52. 主席

    上次行政院還為了公投審議委員會的預算編在中選會而在內政委員會吵了很久,所以公投法的主管機關是行政院、公投法的執行機關是中選會,跟內政部一點關係都沒有,怎麼會是交給內政部辦公聽會呢?

  53. 鄭委員天財

    (在席位上)草擬法案啦!

  54. 主席

    內政部也不草擬法案啊!你這是隨便說說!

  55. 主席(姚委員文智)

    請行政院依臨時召委的指示辦理。

  5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7. 陳委員其邁

    一個半月啦!

  58. 李委員俊俋

    一個半月啦!

  59. 鄭委員天財

    三個月。

  60. 主席

    折衷好了,就50天,好不好?

  61. 陳部長威仁

    這樣不可能,還要開公聽會。

  62. 主席

    怎麼不可能?是要做或不做的問題而已,劉義周都有腹案了!

  63. 鄭委員天財

    三個月啦!

  64. 主席

    不然叫劉義周去當行政院院長。

  65. 劉主任委員義周

    多謝啦!我……

  6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7. 陳委員其邁

    好啦!國民黨沒有委員反對啦!

  68. 李委員俊俋

    就是這樣啦!國民黨從頭擋到尾!

  69. 鄭委員天財

    兩個月,內政部提……

  70. 主席

    吳委員,這只是叫他們提腹案而已,提腹案國民黨還是很會「抝」的,你怕甚麼?

  71. 鄭委員麗君

    如果不要,那就回歸原案。

  7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3. 主席

    怎會來不及,每樣都來得及,就看要不要做而已。

  74. 陳委員其邁

    留下歷史紀錄。

  75. 鄭委員天財

    陳委員當過總統府秘書長,李委員也當過次長……

  76. 主席

    把握時間,我們現在不要講這個。

  77. 鄭委員天財

    不,這是在談那個,它有一定的修法程序,內政部召開公聽會之後,要送內政部的法規委員會,內政部的法規委員會討論完之後,因為內政部的法規委員會不是內政部自己的人,其中有專家學者,這是第一個。第二個,內政部的法規委員會討論完之後,要送內政部的部務會議,內政部的部務會議完了之後,要送行政院,行政院交給政務委員來召開跨部會的會議,跨部會的會議完了之後,才送到行政院的院會,所以程序是滿冗長的,這是必經之路,不管誰執政,都是必經之路。由於以前公投法在制定草案時,簡秘書長就在內政部,那時也剛好……

  78. 主席

    今天內政委員會加鄭委員麗君一個,剛好都當過閣員,剛好都在行政部門待過,歷史上沒有這麼齊全的。不要黑白騙,我知道來得及,兩個月好不好?

  79. 鄭委員麗君

    好。

  8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1. 李委員俊俋

    不可以。

  82. 主席

    你說不可以,好像我在放水。

  83. 鄭委員天財

    原來都當過首長,你看,新聞局長、秘書長、青輔會主委,全部都在行政部門待過。

  84. 主席

    現在是兩個月跟3個月的差別,我們折衷,70天好不好?

  85. 陳委員其邁

    不可以。

  8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7. 吳委員育昇

    不會啦!

  88. 鄭委員麗君

    都是你擋的。

  89. 鄭委員天財

    吳育昇保證他……

  90. 不會擋你的案子。

  91. 主席

    陳委員非常堅持,我們還是表決。

  92. 吳委員育昇

    兩案一起表決。

  9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4. 主席

    報告表決結果: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95. 繼續處理第2案。

  96. 鄭委員天財

    (在席位上)是否修改為:「中選會應研議將投票時間延長至晚間8時之可行性……」?

  97. 鄭委員麗君

    (在席位上)主席,事實上4點結束,真的對我們部分勞工是非常歧視的,因為一般上班時間如果是8點,6點已經要趕去上班了,可是4點就截止,根本連上班時間都還沒有結束,何況他還要趕回家投票,所以4點到6點根本都來不及,因此要延長到8點,否則這就是對投票日還要上班民眾的一項歧視條款,顯示他們好像沒有權利投票。

  98. 主席

    那本委員會作以下決議,以表達我們對開放選舉的支持。鄭委員,你再加原住民投票到9點,好嗎?

  99. 鄭委員天財

    (在席位上)大家都知道,中選會是一個獨立機關,畢竟還要尊重中選會的委員會議,不然就將「應將……」改為「建請……」,其他文字維持不變。

  100. 主席

    坦白說,我們作這樣的決議,對他們來說,也是建請,並沒有差別。

  101. 鄭委員天財

    (在席位上)既然沒有差,我們就加「建請」2個字,其他文字就不要改。

  102. 鄭委員麗君

    (在席位上)中選會就依照你們的機制去運作,我們這邊是……

  103. 主席

    這是我們的一個宣示,而且劉主委剛才也說他們會回去考量。

  104. 劉主任委員義周

    可不可以讓我們與週一的一個案子併案,因為星期一那個案子,其實也是要我們研議,星期一不是有個提案嗎?

  105. 鄭委員天財

    (在席位上)也是研議嗎?

  106. 鄭委員麗君

    (在席位上)這個案歸這個案,你們要併案處理就併案處理……

  107. 簡秘書長太郎

    就看你同不同意這個案子,他們如果同意的話,你要怎麼研議、併案……

  108. 劉主任委員義周

    我們可以併案,好不好?

  109. 主席

    好。

  110. 鄭委員天財

    (在席位上)要加「研議」?

  111. 鄭委員麗君

    (在席位上)不用加,就照這樣子,你們一併處理?

  112. 主席

    這讓它通過?

  11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4. 主席

    還要反對嗎?

  115. 李委員俊俋

    (在席位上)本來就反對,這是體制的問題,不能亂搞。

  116. 鄭委員天財

    (在席位上)好,那就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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