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志偉於內政委員會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高雄市第2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選罷法與公投法的修正,審議程序與時機是否妥當?要求行政院和內政部應就公投法與選罷法補正訂出目標與提出修正案的時間表,讓百姓知道期程和何時完成以便有所交代「你們總要有個時間表,讓百姓知道你們的期程和何時會完成,可以做到嗎?」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質疑現行公投法的合理性,認為鳥籠公投根本是無意義的公投、必須有所補正以免再被譏為鳥籠公投「希望不要再被譏笑為鳥籠公投,因為鳥籠公投根本是無意義的公投,所以必須要有所補正」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認為應降低公投提案門檻,並應檢討公投審議委員會設置的必要性、全國性公投適用範圍及連署門檻「其實那還不是重點中的重點,最重要的應該是如何降低提案門檻;另外,公投審議委員會設置的必要性、全國性公投適用範圍及連署門檻等也都應該檢討,」選罷法與公投法的修正,審議程序與時機是否妥當?要求行政院、內政部應提出自己的公投法與選罷法修正版本,並希望在陳部長任內提出以便在立法院審查,否則就是沒有修正決心只是在拖延「本席認為最具指標性的應該是行政院、內政部要提出自己的版本,否則就表示你們沒有要修正的決心,只是在拖延而已。要成為一個負責任的政府,一個有為的內政部,本席希望能在陳部長任內提出你們的版本,這樣才能在立法院進行審查,也才能對選民和百姓有所交代。」

發言紀錄

  1. 邱委員志偉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秘書長,在立法院你算是受立委監督的對象。

  2. 主席

    請行政院簡秘書長答復。

  3. 簡秘書長太郎

    主席、各位委員。是。

  4. 邱委員志偉

    你又身兼政黨提名委員會的成員,當然這是你們政黨的問題,不過這樣變成是以黨領政,所以貴黨的一些國會議員才不敢質詢你。

  5. 簡秘書長太郎

    不會啦!

  6. 邱委員志偉

    他們不敢監督你,怕質詢你之後,你心裡會想:「好,你質詢我,你給我記住,我以後不提名你。」

  7. 簡秘書長太郎

    沒有這回事。

  8. 邱委員志偉

    你會這樣嗎?

  9. 簡秘書長太郎

    不會、不會。

  10. 邱委員志偉

    我覺得不要黨政不分啦!

  11. 簡秘書長太郎

    這個提名小組的委員不是行政院要求的,是黨裡面要我們參與,我本身也是指定的中央常委,目的就是去協助他們在提名的過程中……

  12. 邱委員志偉

    所以你還是有影響力。

  13. 簡秘書長太郎

    為黨舉才,然後也算是一種監督,目的是監督提名的過程有沒有公正。

  14. 邱委員志偉

    不是,你還是有一種影響力,你任何的發言都會影響他是否會被提名,所以現在要連任的委員都不敢質詢你。

  15. 簡秘書長太郎

    不會啦!

  16. 邱委員志偉

    所以今天貴黨的人來的比較少,這是題外話。本席看到您今天的報告覺得很失望,事實上貴黨主席在3月16日曾針對公投法和選罷法表示一些意見和立場,他也贊成門檻要下修,但是我覺得秘書長針對公投法和選罷法的談話,特別是公投法的部分您認為茲事體大影響深遠,所以目前不宜修法,你的報告大概也是朝著這個方向,認為現行的公投法就可以解決所有的問題,並不需要修正,你真的覺得現在的公投法很合理嗎?

  17. 簡秘書長太郎

    早上我有報告過,目前除了投票權人二分之一這個部分在政策上仍然維持以外,其他的提案人數和連署人數,包括選罷法罷免的提案人數和連署人數,這些都可以討論調整。至於50%這個部分是不是最合理,我剛才已經說過,內政部最近正要召開會議討論有關選罷法門檻問題,我會將這個議題交給內政部一起討論。

  18. 邱委員志偉

    這是社會各界都很關注的問題,同時也提出很多修正版本以對公投法有所補正,希望不要再被譏笑為鳥籠公投,因為鳥籠公投根本是無意義的公投,所以必須要有所補正,請問內政部有對此提出修正草案嗎?

  19. 簡秘書長太郎

    沒有,只有有關不在籍投票的修正。

  20. 邱委員志偉

    其實那還不是重點中的重點,最重要的應該是如何降低提案門檻;另外,公投審議委員會設置的必要性、全國性公投適用範圍及連署門檻等也都應該檢討,立法院跨黨派委員對公投法分別提出了許多修正草案,本席期待行政院能提出相應的對案,但遺憾的是,行政院和內政部卻未提出院版修正案,照理說這應該是由內政部提案,但內政部民政司卻無任何動作,請問部長知道立法院內有多少公投法修正草案嗎?

  21. 主席

    請內政部陳部長答復。

  22. 陳部長威仁

    主席、各位委員。我知道,不過大院內政委員會雖然有許多公投法修正版本,但意見尚未整合。

  23. 邱委員志偉

    請問內政部有無壓力?輿論界、學術界和立法院都有共識認為公投法應該修正,也討論很久了。

  24. 陳部長威仁

    應否修正當然是可以討論的,比如提案門檻、連署門檻及延長連署時間等,這些都是可以討論的。

  25. 邱委員志偉

    你們的作為就只是開過兩次公聽會而已。

  26. 陳部長威仁

    秘書長已經交代要……

  27. 邱委員志偉

    你們有提案的時間點嗎?

  28. 陳部長威仁

    現在尚未有確定的提案時間。

  29. 邱委員志偉

    這個法的爭議點和訴求都很敏感,大家也很清楚修正的方向和目標,不是嗎?

  30. 陳部長威仁

    雖然有一個方向,但具體要修正到哪個地步還未有共識,比如是否要針對地方公投還是中央公投的門檻做不同的區別,這也是一種修正。

  31. 邱委員志偉

    請問秘書長,第8屆有無可能修正?以秘書長的高度和對業務的瞭解,最適宜擔任協調的角色,假如你有心要做,一定可以在這一屆將之修正通過。

  32. 簡秘書長太郎

    把它修成很合理的法案是非常好的一種想法,最近內政部正要召開公聽會或座談會,可以一併討論選罷法和公投法。

  33. 邱委員志偉

    會不會在討論之後又石沈大海?還是會做成「沒有共識繼續討論」的結論?

  34. 簡秘書長太郎

    不論是贊成還是反對,我們一定會聽取兩方的意見。

  35. 邱委員志偉

    請問秘書長,有沒有可能在這一屆修正通過公投法和選罷法的相關修正案?

  36. 簡秘書長太郎

    要內政部修法進度而定。

  37. 邱委員志偉

    你們總要有個目標吧?既然這個法令有缺失需要補正已經是大家的共識,社會各界及立法院都已經對這個討論很久,你們總要有個時間表,讓百姓知道你們的期程和何時會完成,可以做到嗎?

  38. 簡秘書長太郎

    我們儘量。

  39. 邱委員志偉

    你們要有一個目標和提出時間點,才能對全國民眾有所交代。

  40. 簡秘書長太郎

    草案是由內政部提出的,所以我會交代內政部儘快提出。

  41. 邱委員志偉

    這個議題已經討論了很久,歷經三位部長都無法提出修正案。

  42. 簡秘書長太郎

    這部分還需召開座談會、公聽會,大家來努力。

  43. 邱委員志偉

    縱使要經過辦公聽會、座談會的階段,但是到今天連一個版本都提不出來,本席覺得你們實在太離譜了!先要提出修正草案才能排入立法院的議程進行審查嘛!

  44. 陳部長威仁

    目前的情形是立法院對這些版本的爭議尚未能整合一致,我認為最重要的應該是大家先取得共識,這樣才能順利修正。

  45. 邱委員志偉

    本席認為最具指標性的應該是行政院、內政部要提出自己的版本,否則就表示你們沒有要修正的決心,只是在拖延而已。要成為一個負責任的政府,一個有為的內政部,本席希望能在陳部長任內提出你們的版本,這樣才能在立法院進行審查,也才能對選民和百姓有所交代。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邱志偉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