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俋於內政委員會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嘉義市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罷免的提議、連署、宣傳與投票程序應如何規範?主張罷免應可以宣傳,應刪除不得宣傳的規定「大家都認同、內政委員會也通過的可以宣傳,現在就是蔡正元在擋!」選罷法與公投法的修正,審議程序與時機是否妥當?主張公投法門檻修正案已被擋128次,總該讓其進入討論,即使有不同意見也應讓其進入討論「擋了128次,總該讓它進來討論一下嘛!即使大家有不同的意見,總該讓它進來討論一下嘛!」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認為公投投票的門檻要降低「有關投票的門檻要降低,你們就是有意見嘛!」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主張公投要不要審核機制、審核機制是實質審核還是程序審核都可以討論「要不要審核機制?審核機制到底是實質審核還是程序審核?這些我們也討論過很多次,並不是不能討論,對不對?」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質疑行政院以司法院釋字第645號解釋主張公投審議委員會有存在必要,認為該解釋只是認定依政黨比例推薦違憲,並未認定公投審議委員會不違憲「第645號解釋講的是,公投審議委員會「由各政黨依立法院各黨團席次比例推荐」的規定是違憲的,所以第645號解釋根本就是在講政黨比例的部分違憲,而不是說公投審議委員會不違憲。」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主張第一案應將「建立電子提案及連署門檻」修正為「建立電子提案及連署系統」「應該將「建立電子提案及連署門檻」修正為「建立電子提案及連署系統」。」

發言紀錄

  1. 李委員俊俋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要先請教秘書長兩個和今天的議題不相干的問題,請問行政院有沒有憲法的修正權?

  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 李委員俊俋

    是一定沒有,而不是「應該沒有」。憲法的規定就是沒有嘛!

  4. 接下來,請問行政院有關憲法的對口單位是哪一個?

  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 李委員俊俋

    你確定嗎?

  7. 這個問題我去年12月15日就問過毛治國,三個禮拜以後,毛治國指定政務委員蔡玉玲也就是蒙藏委員會的委員長做為憲法的對口單位,所以……

  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 李委員俊俋

    負責幕僚作業的當然是法規會,我的意思是,其實問你、問陳部長或劉主委都沒有意義,因為你們根本不是行政院有關憲法的對口單位,對不對?

  1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 李委員俊俋

    所以今天盧嘉辰委員所提的憲法問題,其實都跟你們的職權無關。這是非常清楚的。盧委員提的修憲案必須在立法院的修憲委員會討論,內閣制要過的話,至少也要我們民進黨過,而我就是民進黨的召委。所以我跟你講得很清楚,修憲和你們無關啦!

  12. 沒關係,我們今天專門討論公投法和選罷法的問題。請問你認識畫面裡的這個人嗎?他是誰?

  1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 李委員俊俋

    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嘛!我記得簡秘書長也是國民黨黨員。

  1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 李委員俊俋

    好,那國民黨主席說:支持修正公民投票法與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認為可以合理調整。請問你是否認同他這樣的說法?

  1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 李委員俊俋

    其實行政院從頭到尾態度始終如一,你們從頭到尾反對公投法的修正。從最早的2013年3月5日你擔任副秘書長的時候就說,行政院認為門檻不能變,基本立場也不會改變。後來的行政院秘書長,就是今天也在座的陳威仁秘書長則說:如果門檻不高的話,會事事都要公投,所以行政院認為門檻也不能變。還有蕭家淇政次,他從內政部政次做到行政院副秘書長,再到現在的行政院政務委員,都一直表示門檻不能變。你最近也說了一句話:茲事體大,所以門檻不能變。

  1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 李委員俊俋

    你沒說?那就是報紙都亂寫嘍?媒體要檢討一下了。

  2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 李委員俊俋

    沒關係啦!所以行政院態度很一致嘛!對於門檻的問題,行政院的態度從頭到尾都很一致,就是自始至終都反對調整,對不對?這跟你們朱立倫講的「合理調整」就不一樣了吧?

  2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4. 李委員俊俋

    所以朱立倫說的「合理調整」門檻你們自始至終都反對嘛!行政院的態度還影響到什麼你知道嗎?我告訴你,在立法院包括本席、陳其邁委員、高志鵬委員和鄭麗君委員有關公投法門檻的修正案,總共被擋了128次,理由都是行政院不同意。所以行政院的態度從頭到尾都一致啊!沒錯吧?你們對公投法的門檻有意見嘛!對不對?

  2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6. 李委員俊俋

    有關投票的門檻要降低,你們就是有意見嘛!這是不用說的!陳其邁委員召開的5次協商會議沒有一次成功,因為行政院都反對。因此國民黨的委員也不敢,即使是像邱文彥委員這麼有主張的人,他認為可以討論,但是行政院說不行就不行啊!所以現在社會上看來就是一個結論:社會上的聲音這麼大,包括前幾天林義雄先生來找王院長,王院長也認為這個可以好好討論,但是現在唯一阻擋公投法門檻修正的是誰?就是行政院嘛!因為你們從頭到尾都反對。我沒有冤枉你們,對不對?

  2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8. 李委員俊俋

    門檻有好幾種,我知道啦!

  2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0. 李委員俊俋

    但是公投法的門檻你們就是不變嘛!

  3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2. 李委員俊俋

    2013年你就講門檻不變、基本立場不會改變,然後你最近又說「茲事體大」。後者即使不是你說的,你們……

  3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4. 李委員俊俋

    那從今天開始就可以調整嘍!

  3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6. 李委員俊俋

    那可不可以在今天就告訴我們,行政院以後不會再擋立法委員的提案?

  3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8. 李委員俊俋

    當然不是你的權,可是你可以要求國民黨黨團嘛!你是秘書長耶!你可以說:行政院不反對了,可以討論,請國民黨黨團不要再擋。你可不可以做這樣的承諾?

  3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0. 李委員俊俋

    國民黨黨團都有人?國民黨來開會的不認真啦!

  41. 秘書長,你如果做這樣的承諾,我們就正式告訴國民黨黨團

    人家行政院都說可以討論了啊!這樣國民黨黨團就不要再擋了。可以嗎?

  4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3. 李委員俊俋

    OK,謝謝。

  44. 所以公投法的門檻其實是可以討論而不是不能討論的,擋了128次,總該讓它進來討論一下嘛!即使大家有不同的意見,總該讓它進來討論一下嘛!你今天做了承諾,我想國民黨也會做個調整。我希望啦!因為國民黨通常是反對社會潮流。

  45. 接下來我要請教你第二個問題。我們今天談到公投法還有一個問題,就是公投審議委員會。剛剛你們三位都講,公投審議這個機制有必要存在。我看了你們的報告,覺得滿有趣的,你們提出司法院釋字第645號解釋,認為公投審議委員會有存在的必要,是不是這樣?

  4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7. 李委員俊俋

    內政部和行政院的立場都一樣。請問你有沒有看過司法院釋字第645號解釋?

  4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9. 李委員俊俋

    最後的結論是什麼?

  5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1. 李委員俊俋

    對,是你們摘錄的。請問最後的結論是什麼?

  5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3. 李委員俊俋

    第645號解釋講的是,公投審議委員會「由各政黨依立法院各黨團席次比例推荐」的規定是違憲的,所以第645號解釋根本就是在講政黨比例的部分違憲,而不是說公投審議委員會不違憲。

  5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5. 李委員俊俋

    對嘛!所以第645號解釋講的是,如果依照政黨比例就違憲,而不是公投審議委員會不違憲。所以我實在不知道你們的幕僚在幹什麼!他們摘錄出來的竟然是第645號解釋告訴我們公投審議委員會不違憲!憲法不是這樣寫的,也不是這樣看的啦!

  5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7. 李委員俊俋

    我已經跟你講得很清楚了嘛!第645號解釋……

  5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9. 李委員俊俋

    第645號解釋最後的結論就是違憲嘛!

  6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1. 李委員俊俋

    你完全不知道大法官在講什麼!

  6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3. 李委員俊俋

    不好意思,我是教憲法的,大法官解釋到底要怎麼看?並不是你說一說、節錄其中的一部分就好。該次聲請釋憲原本就是針對依政黨比例分配席次到底是否合憲,而大法官所做的釋字第645號解釋非常清楚:依政黨比例就是不合憲。它從頭到尾都沒有說公投審議委員會不違憲嘛!

  64. 要不要審核機制?審核機制到底是實質審核還是程序審核?這些我們也討論過很多次,並不是不能討論,對不對?

  6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6. 李委員俊俋

    那你知不知道現在有關公投審議委員會的討論擋在哪裡?行政院是公投法的主管機關,所以還是擋在這裡啊!行政院從頭到尾就兩個態度,第一,門檻不能改,第二,公投審議委員會不能動。所以今天社會認為最大的阻礙就是你們行政院!林義雄先生和318運動統統告訴你們,我們要補正公投法,最主要的就是這兩個,第一是門檻的問題,第二是公投審議委員會的問題。但是行政院從2012年也就是我進來的第一年到現在為止,一貫的態度就是這兩個絕對不能動!所以你們不是在阻礙社會的進步嗎?

  6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8. 李委員俊俋

    你們的主席都說要改了,你們卻說不要改,所以行政院……

  6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0. 李委員俊俋

    所以請你們去跟社會交代清楚,行政院到底為什麼到現在還要擋?

  71. 本席的第三個問題是有關選罷法的問題。選罷法的問題在於罷免的門檻和罷免可不可以宣傳,你知不知道有關罷免可不可以宣傳的問題曾經在我們內政委員會討論過很多次?

  7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3. 李委員俊俋

    最後我們做了什麼決議?

  7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5. 李委員俊俋

    刪除不得宣傳的規定?

  7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7. 李委員俊俋

    那你知不知道最後王院長有召集協商?對這件事最後的結論是什麼?

  7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9. 李委員俊俋

    這個案子為什麼還沒過?

  8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1. 李委員俊俋

    最後是因為蔡正元當時被罷免,他說:誰敢給我過,我就杯葛到底!所以就擋下來了。大家都認同、內政委員會也通過的可以宣傳,現在就是蔡正元在擋!

  82. 有關罷免的門檻,請問現在到底可不可以討論?

  8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4. 李委員俊俋

    可不可以調整?

  8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6. 李委員俊俋

    那你知不知道有哪些委員提案?包括高志鵬委員、李應元委員、鄭麗君委員和本席都有提案,既然你說罷免的門檻可以討論,那你知不知道現在的結果是怎樣?

  8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8. 李委員俊俋

    你不知道嘛!所以我要告訴你實情,現在就是統統擋在程序委員會,因為內政部不同意!所以我們覺得很奇怪,你們的主席說,包括公投法的補正和選罷法的修正,統統都可以討論,做一個合理的修正,這是朱立倫說的啊!但是你們行政院做的卻是自始至終都反對,公投法的部分,第一,門檻絕對不能動,第二,公投審議委員會絕對不能動。奇怪耶!你說罷免的問題也可以討論,結果卻是有關不得宣傳的修正被蔡正元擋住,有關門檻的部分被內政部和國民黨黨團擋住。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所以國民黨到底是要讓大家討論,還是統統不能討論?你們決定就不能討論了嗎?

  8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0. 李委員俊俋

    那就請陳部長一起來說明好了。

  9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2. 李委員俊俋

    可是都退回程序委員會了啊!

  9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4. 李委員俊俋

    程序委員會國民黨的委員都說尊重高志鵬委員、台聯黨團,統統退回程序委員會啊!

  95. 這是非常清楚的,我們今天沒有要求一定要怎麼樣,但是社會有這麼大的呼聲,行政院也好,內政部也好,都要嚴肅地面對。你們的主席不要說一套、做一套,口頭上說都可以合理地討論,但是行政院的立場卻是從頭到尾擋到底!所以有關公投的門檻現在已經被程序委員會擋了128次。有關公投審議委員會的部分,你們從來不跟人家討論,協商會議開了5次,我每次都有參加,可是你們每次都反對!這才是真正阻礙社會進步的最大原因。

  96. 簡秘書長是非常開明的人,你好不容易在選舉中繞了一趟,現在又回來行政院,至少態度上應該是可以開放,讓我們立法院可以開始討論嘛!行政院不要帶頭阻擋社會進步,如果這樣,一定會受到社會的反撲。

  9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8. 李委員俊俋

    那麼這些你們要改嗎?我剛剛也聽到你的承諾了,你說只要合理調整統統可以,那至少不要擋法案。我們下個禮拜再來看看你們還會不會繼續擋我們的法案。謝謝。

  9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0. 陳委員其邁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方才聽了張委員慶忠的質詢內容,本席不敢苟同,什麼叫做表現好的委員要被罷免?問題是出在選罷法有一個規定,表現爛的委員沒有辦法被罷免,問題是出在這裡啊!罷免提案的部分是2%、連署的部分是13%,通過的門檻是投票總人口數一半的高投票率,張委員慶忠在某部分的表現也許選區的選民沒有意見,但是對於他落實主權在民、民主的表現或是遵守議事規則、議事中立的部分,大家是有意見的,因為貫徹馬意、違反民意才會面臨被罷免的問題,問題是出在這裡!所以是罷免的門檻過高,造成對部分有爭議委員的罷免沒有辦法通過,最大的爭議就在這裡,所以大家會認為罷免或公投的門檻必須做適度修正,怎麼得了便宜還賣乖?還在這裡自誇表現好,這一點本席無法同意!

  10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2. 陳委員其邁

    2014年4月20日,當時江宜樺曾經脫口而出說,可以考慮改為40%的投票門檻,你知道為什麼後來沒有過嗎?是因為4月23日馬總統在中常會以黨主席的身分定調。他說,世界各國門檻高低不同,我國過去十年總統投票率都是78%,立委投票率65%,投票率比較高,如果公投不設門檻,公投的結果沒有正當性,當時的馬主席講了這些話,你同不同意?假如沒有設公投門檻,公投結果沒有正當性?你同意馬主席的講法?

  10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4. 陳委員其邁

    當時江宜樺本來一度要研議40%,3天後被馬主席打臉就把它定調了,所以國民黨從行政部門到立法部門,在本席主持的5次協商會議當中,他們從頭到尾都反對降低公投的投票門檻。你去選舉一趟回來,去的時候是馬江,回來已經是朱毛了,對不對?

  10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6. 陳委員其邁

    我知道啦!我是說你去的時候黨主席是馬英九,院長是江宜樺,你回來的時候黨主席變成朱立倫,院長變成毛治國。你在國民黨黨團會議的發言,行政院事先有沒有討論過?有沒有討論過公投的投票門檻不能降低?

  10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8. 陳委員其邁

    不管有沒有記者啦!

  10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0. 陳委員其邁

    你剛才也說投票門檻不能降低啊!

  11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2. 陳委員其邁

    你剛才在回答莊委員瑞雄質詢時就說,連署的門檻可以討論,但是投票門檻你認為不宜降低。

  11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4. 陳委員其邁

    所以我問你行政院有沒有討論過啊!

  11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6. 陳委員其邁

    誰召集會議來討論?

  11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8. 陳委員其邁

    內部是誰?你找幾個小嘍囉來開會,這也叫做「內部」啊!

  11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0. 陳委員其邁

    是不是院長召集?

  12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2. 陳委員其邁

    那是誰召集?這有什麼不能公開的資訊?是召開秘密會議嗎?

  12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4. 陳委員其邁

    你召集誰、召集哪些部門來開會?

  12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6. 陳委員其邁

    有什麼內部人員不能公開?這是秘密會議?

  12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8. 陳委員其邁

    有沒有內政部參與?

  12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0. 陳委員其邁

    是行政院參與?

  13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2. 陳委員其邁

    所以簡秘書長太郎召集內部會議做成決議,公投投票的門檻不能降低?

  13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4. 陳委員其邁

    院長知不知道這件事?

  13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6. 陳委員其邁

    所以是毛院長治國的結論,然後你在黨團會議表達行政院的意見?

  13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8. 陳委員其邁

    問題還是回來了,現在黨主席換人了,國民黨朱立倫是隨便講講?國民黨如果作成正式決議,公投的門檻必須調整,比方說下降到40%,那行政院該怎麼辦?他們跟你們的意見不同該怎麼辦?

  13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0. 陳委員其邁

    我現在是跟你談投票門檻,你不要浪費我的時間!

  14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2. 陳委員其邁

    不改嘛!你就不改嘛!你只召集幾個內部同仁,既沒有召集內政部,也沒有召集中選會,就輕率做成決議。

  14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4. 陳委員其邁

    假如朱立倫在國民黨中常會做成正式決議,將公投門檻降低至40%,怎麼辦?他認為可以調整啊!他在過去很多次的發言中都表示可以修改投票門檻,如果中常會做成決議,你是唯馬首是瞻呢?還是唯朱頭是瞻?屆時你聽誰的?

  14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6. 陳委員其邁

    討論有什麼用?你們就是反對到底嘛!

  14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8. 陳委員其邁

    你不是已經做成決議,而且院長也知道嗎?到底可不可以調整?

  14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0. 陳委員其邁

    如果國民黨中常會做成決議,將公投門檻下修為40%,行政院接不接受?

  15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2. 陳委員其邁

    你接不接受?什麼叫做有相當影響力?到底是馬總統不要……

  15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4. 陳委員其邁

    可是馬總統說公投的結果沒有正當性,本席召集5次協商會議,你們不是不來就是杯葛,國民黨委員來了就跑掉。

  15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6. 陳委員其邁

    你是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見風轉舵啦!

  15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8. 陳委員其邁

    如果朱主席權力穩固,又負責提名,例如提名秘書長南下參選立委或擔任不分區委員,搞不好你這個政策又改變了。

  15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0. 陳委員其邁

    到現在為止,行政院的政策不變,就是不改。坦白講,公投法如果要修法,我建議島國前進或關心公投法修法的人去包圍行政院,而不是包圍立法院,因為反對公投法修法最堅強的堡壘就在行政院,隨便幾個幕僚人員開會就做成決議。

  16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2. 陳委員其邁

    假如國民黨中常會做成決議將公投門檻下修為40%,你身為中國國民黨從政同志、行政院秘書長,你們要不要配合修改、願不願意接受?

  16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4. 陳委員其邁

    這是國民黨內部……

  16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6. 陳委員其邁

    截至目前為止,黨部都沒有跟你們討論過?

  16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8. 陳委員其邁

    都沒有?

  16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0. 陳委員其邁

    所以國民黨的黨政協調會報是開假的?

  17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2. 陳委員其邁

    從剛剛張委員慶忠和你的對答,我發現行政和黨部不同調,國民黨的馬系立委和朱系立委又不同調,各唱雙簧。有關公投法的修法,如果我明天召集協商,你持什麼態度?

  17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4. 陳委員其邁

    如果明天召集公投法第6次協商,你還是會表達反對嗎?

  17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6. 陳委員其邁

    如果國民黨贊成,你接不接受?我們已經協商很多次了,如果明天我召集協商,你的意見如何?

  17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8. 陳委員其邁

    好,那我明天就召集協商,你明天來會對投票門檻表達反對意見嗎?

  17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0. 陳委員其邁

    還是反對?國民黨委員有的以馬首是瞻,有的以朱頭是瞻,根本在唱雙簧。

  18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2. 陳委員其邁

    公投法完成立法之後,民進黨從第5屆就開始提公投法的修法,在第5屆的時候,所有提案都被擋在程序委員會,第6屆有付委,但是在院會的協商也被卡住,第7屆從頭到尾都被杯葛而卡在程序委員會,現在是第8屆,講起來實在讓人生氣,本席主持立法院第1次公投法審議委員會時,你知道提案散會的人是誰嗎?就是剛剛質詢的張委員慶忠,連討論都不討論,勉強送出去,每次協商你們都不來,新的提案要進來,就被程序委員會杯葛,朝野協商國民黨也就杯葛,協商完送到院會,連議程都排不上去,結果公投法就躺在這邊。秘書長,話不要講得太漂亮,說什麼連署提案門檻可以修改,講歸講,其實到最後你們還是會聯手把所有公投案封殺掉。坦白講,我真的很厭惡這種說一套、做一套的做法,現在行政院又和朱立倫唱雙簧,從以前到現在,公投法的修法已經講了好幾年,沒有一次認真考慮到修法,政治人物都來來去去,我們必須為歷史負責,你知道我的意思嗎?

  18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4. 陳委員其邁

    哪一個案子?

  18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6. 陳委員其邁

    你還是反對啊!你們開會都有結論了。

  18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8. 陳委員其邁

    我問了10分鐘,你都表示反對,現在才說可以討論。

  18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0. 陳委員其邁

    蒐集民意?你覺得我剛剛講得有道理,所以現在可以討論,對不對?

  19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2. 陳委員其邁

    這是否表示我很「細漢」,還要聽你蒐集民意?是你蒐集民意,趕快告訴朱立倫主席。如果國民黨再這樣執迷不悟,我告訴你,朱立倫2016年也不要選總統了。主席講的,跟行政部門做的都不一樣,兩個唱雙簧,選民要相信誰?到底要相信行政院的意見,還是要相信朱立倫的意見。

  19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4. 陳委員其邁

    到底是以馬首是瞻還是以朱頭是瞻?到底是誰?

  19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6. 陳委員其邁

    一個贊成,一個反對,還一樣?難道黑的跟白的對你來講都一樣?

  19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8. 陳委員其邁

    秘書長,我告訴你,最後的仲裁者是選民。我們大家都是好朋友,在屏東,大家對你的為人都沒有第二句話,對你非常稱讚,老實講,九合一選舉你會選輸,問題出在國民黨。

  19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0. 陳委員其邁

    謝謝喔?

  20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2. 陳委員其邁

    不是謝謝我說問題出在國民黨?如果這樣,我同意。

  20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4. 陳委員其邁

    不用肯定,大家都知道你做人不錯,但是關於問題出在國民黨這句話,你說謝謝,我覺得很有道理。

  20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6. 陳部長威仁

    主席、各位委員。我在台灣省政府建設廳。

  20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8. 陳部長威仁

    我是1977年上班的。

  20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0. 陳部長威仁

    剛才委員提到公投法很重要,的確很重要,因為它是人民直接行使創制、複決權的依據,但是我們也要知道我們國家的民主體制在設計上是以民意代表代議政治為主……

  21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2. 陳部長威仁

    不是,公投法是為了彌補代議政治的不足,所以二者要一起來看待。

  21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4. 陳部長威仁

    主席、各位委員。其實推動所謂的不在籍投票,也就是移轉投票這部分,的確是將來要進行的方向,但是目前在選務上哪些是可行的,則是我們要考慮的,方才委員提到很多原住民朋友都在都市工作,如果要返回家鄉投票,的確是很困難,同樣有這個問題的,也包括了離島、偏鄉的朋友,還有中南部的民眾到北部工作,也都碰到了這樣的困難,但是推動不在籍投票在選務上是有一個很複雜的情況,所以去年行政院才會送出總統及公投先推行不在籍投票的案子,因為其選票是比較單純的,選務工作相對來說是比較可行的,總之,將來應該是往這個方向來推動。

  21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6. 陳部長威仁

    是,就可以解決了。

  21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8. 陳部長威仁

    好。

  21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0. 陳部長威仁

    對,副縣長。

  22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2. 陳部長威仁

    沒有,當過代理市長。

  22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4. 陳部長威仁

    五合一。

  22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6. 陳部長威仁

    關於您講的投票率,其實這次整體九合一選舉的投票率本來就比較低,我想可能是……

  22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8. 陳部長威仁

    有其他的因素,大概因為年輕人都出來投票,但是很多老年人就沒有……

  22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0. 陳部長威仁

    我跟您報告,譬如……

  23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2. 陳部長威仁

    我想剛才委員提到的是很實際的問題。如何讓候選人知道自己的選民在哪裡?除了公報以外,選民也要有比較多的資訊可以查閱準候選人的資料,我想我們會……

  23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4. 陳部長威仁

    我知道,就是因為公報不夠……

  23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6. 陳部長威仁

    我們會與中選會共同研究,也會把這個問題列入座談的議題,讓大家討論有什麼方法,譬如開闢一個專區,讓所有想參與選舉的準候選人或參選人在這個專區裡面發表高見,或者放上他的……

  23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8. 陳部長威仁

    這也涉及個資法的問題,怎麼處理?這的確是一個……

  23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40. 陳部長威仁

    代表會一定知道他在哪裡,你可以到代表會……

  24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42. 陳部長威仁

    主席、各位委員。沒有,我們在102年就已經把法案送到大院來審議,我們還是期待它能夠通過。

  24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44. 陳部長威仁

    如果在9月公報之前能夠完成立法,它就可以實施。

  24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46. 陳部長威仁

    是。

  24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48. 陳部長威仁

    因為明年有其他的選舉要合併舉行,所以如果只有總統的選舉可以不在籍投票當然實益不是非常大,但是我們覺得這是一個新的作法,將來如果公投和總統的選舉都可以不在籍投票的話,等實施…

對話紀錄沒有收錄的發言

這場會議很長,上面的對話紀錄只保留了一部分。以下是李俊俋在同一段發言裡、上面沒有出現的話,逐字取自公報,但看不到前後其他人說了什麼;需要完整脈絡請看公報原文。

  1. 李俊俋

    (在席位上)鄭委員之前就有提案,是內政部不肯。

  2. 李俊俋

    (在席位上)第一案有一些筆誤之處,應該將「建立電子提案及連署門檻」修正為「建立電子提案及連署系統」。

  3. 李俊俋

    你們另外提案,自己寫啦!你們的跟我們又無關。

  4. 李俊俋

    一個半月啦!

  5. 李俊俋

    不行啦!一個半月啦!

  6. 李俊俋

    就是這樣啦!國民黨從頭擋到尾!

  7. 李俊俋

    回歸原案做表決,讓大家知道國民黨是誰在擋嘛!

  8. 李俊俋

    只是要求送對案而已。

  9. 李俊俋

    你們總共擋128次了。

  10. 李俊俋

    如果兩個月不接受,那就表決。

  11. 李俊俋

    不會出不來。

  12. 李俊俋

    你不接受兩個月,我們就表決啦!

  13. 李俊俋

    不可以。

  14. 李俊俋

    表決嘛!

  15. 李俊俋

    全部拍照。

  16. 李俊俋

    (在席位上)有。

  17. 李俊俋

    (在席位上)反對。

  18. 李俊俋

    (在席位上)本來就反對,這是體制的問題,不能亂搞。

  19. 李俊俋

    (在席位上)公投法的主管機關本來就是行政院,跟內政部一點關係都沒有。選罷法就是內政部……

  20. 李俊俋

    (在席位上)但是我們的提案不是這樣念的。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李俊俋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