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瑞雄於內政委員會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屏東縣第3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認為現行公民投票法所訂定之門檻及改變法律狀態或制約權責機關之效力極為受限,違反多數決之原理與基本價值,要求主管單位應針對社會及人民實際行使公民權之需求同意相關修正法案以維護民主正當性「有鑑於現行公民投票法所訂定之門檻及改變法律狀態或制約權責機關之效力極為受限,違反形成民主社會以來多數決之原理與基本價值。爰要求主管單位應針對目前社會及人民實際行使公民權之需求,同意相關之修正法案,以維民主之正當性。」

發言紀錄

  1. 莊委員瑞雄書面意見

  2. 一、有鑑於現行公民投票法所訂定之門檻及改變法律狀態或制約權責機關之效力極為受限,違反形成民主社會以來多數決之原理與基本價值。爰要求主管單位應針對目前社會及人民實際行使公民權之需求,同意相關之修正法案,以維民主之正當性。

  3. 二、有鑑於過去選舉投開票所,時有開票時能否錄影、拍照之爭議。對於此議題,中選會主委甚於去(2014)年9月曾公開回應

    「開放錄影反而讓買票者能夠驗收結果。」引起各界嘩然,爰要求主管機關應針對選舉開票當日能否錄影、拍照,甚而全程同步公開於網路上於一週內予以書面詳盡回復。

  4. 三、有鑑於近年來中資來台炒作土地及房屋之行徑,已引起全國各地房價、地價飆漲。內政部近期內雖已著手研擬三大限制措施,包括中國人士取得台灣不動產在登記完畢後三年內不得移轉的現行規定,將延長到五年;取得台灣不動產後限定只能自住,不得有出租或其他營利行為,否則將廢止其登記許可;以行政命令明文規定中國人士只能一人購買一戶,取代現行以解釋令方式施行,明確訂定審核要件。惟仍難以規避中資以人頭戶之方式大量搜購台灣不動產,爰要求相關主管單位應立即評估因應方案,以減緩台灣資產流向中國人士及企業之掌握。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莊瑞雄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