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加班的時數上限與加班費應如何規範?認為媒體工作者真的都是超時、血汗、被霸凌、被老闆剝削「本席認為,媒體工作者真的都是超時、真的都是血汗、真的都是被霸凌、真的都是被老闆剝削!」法定正常工時與整體工時制度應如何調整?要求勞動部拿出要求醫療從業人員符合勞基法規定的那一套來要求媒體「你們就拿出對付醫療從業人員這一套來要求媒體」發言紀錄
- 蘇委員清泉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也曾經擔任過醫院的負責人,管理的員工有一千多人,而主治醫師也有一百多人,發生醫療糾紛的時候,外科推給麻醉科,說是麻醉做得不好;麻醉科推給護理部,說是護理部照顧得不好,無論如何,醫療糾紛、病人傷亡確實是發生了,此時院長就必須負起完全的責任,總不能去責怪衛福部、責怪健保署。同樣的,台中市發生這件事情,身為市長的人本身就要有擔當,然而在第一時間,我們看到的是柯文哲市長跳出來表示會負責,著實令本席嚇了一跳!但台中市長究竟是林佳龍或是柯文哲?關於這一點,本席要對柯文哲市長給予肯定,他確實具有外科醫師的特質!台中市長三更半夜從首爾趕回國,第一件事就是切割,再來就是推責任,給予本席非常差的感覺,部長,你的看法如何?
- 主席
請勞動部陳部長答復。
- 陳部長雄文
主席、各位委員。我們與台中這件事相關的業務是勞檢的部分,不過過去我也曾經在台北市服務過,在台北市無論發生任何大小事,一律都是台北市長的責任。
- 蘇委員清泉
此外,台中市副市長林陵三也曾經擔任過交通部長,目前你正在處理的收費站被資遣員工案就是ETC造成的後遺症,其實ETC是在阿扁總統任內擔任交通部長的林陵三與遠通簽訂的,當時是採用類比式的螢幕,後來才改成數位式,而且在毛治國擔任交通部長時幫忙善後,即使是善後,仍然一直被罵,甚至還被監察院移送法辦等等。我們看到即使是台中市長甚至是曾經擔任過交通部長的人,同樣也是在推卸責任,當一間醫院出事的時候,院長一定要跳出來面對所有的事情,但是現在本席也學到了,將來只要醫院出事的話,擔任全聯會理事長的本席就全部推給衛福部、推給健保署,這樣也不錯喔!部長,你認為如何?
- 陳部長雄文
其實各單位都各有權責、各有分工,但是整個計畫還是有一個主責的單位,當初台中捷運是簽了三方合約,所以我也不太了解他們是如何分工,不過畢竟它是台中捷運,基本上,由身為直轄市的台中市政府負責整合,我認為是合理的。
- 蘇委員清泉
我們看到一些地方縣市長剛接任時,將所有的功勞、所有的光彩都往自己的身上攬,但是只要碰到問題時就往外推,譬如推給前一任的市長或是推給誰,好幾個都是如此,真的很沒擔當!站在我們醫療人員的立場來看,他們除了推卸之外,就只會攬功,實在不適合擔任首長。
另外,關於跨距的問題,本席並非工程專家,也不是很懂,但是本席看到雙園大橋重建時的跨距非常大,因為天災的關係,每一個跨距除了是鋼骨的之外,也都超過170公尺,那樣的施工工程真的是很難!現在這個跨距是43公尺、209公噸,應該也是還好,主要是作業的問題嗎?再者,關於台中市的勞檢人員,你剛才表示有41人嗎?
- 陳部長雄文
最近要增加到41人。
- 蘇委員清泉
事實上,應該是需要六、七十人吧?每1萬5,000名勞工就需要1名勞檢人員,是嗎?
- 陳部長雄文
最起碼要有70人才夠。
- 蘇委員清泉
所以他一直要求你們下放給他,你們現在是什麼心態?
- 陳部長雄文
並不是他要求,而是我們一直要求他趕快承接、趕快將組織充實,並且讓預算到位。事實上,我們開了好幾次會議,希望他們趕快增加人力、擴充組織,讓我們將權限交給他們,也就是比照北高兩市,因為現在有一點混亂,兩個舊的直轄市已經都全部下放了,但是新成立的直轄市卻都還懸在那邊,所以我們已經多次催促他們了。
- 蘇委員清泉
希望部長擔當起來,督促他們後續能夠做好,可以嗎?
- 陳部長雄文
是。
- 蘇委員清泉
第二個是關於媒體工作者的問題,事實上,媒體工作者真的是非常辛苦,像現場的這些媒體朋友就從早上站到現在,每次看到他們在立法院紅樓架設攝影機,即使天氣再怎麼寒冷或是正在下雨,甚至是沒有吃飯,也必須在那裏持續等候,他們每個是否都是責任制?
- 陳部長雄文
他們並不適用第八十四條之一,所以並不是責任制,但是他們本身很有責任感啦!
- 蘇委員清泉
主席,給你一個建議,本席擔任召委時,每天早上一來並不是處理時間,而是先處理便當的問題,如果有超過時間的情形,本席第一個想到的不是委員、不是行政官員,而是想到媒體。如果你們還記得的話,本席擔任主席時只要超過時間,媒體朋友也都會有便當可以吃,這並不是在邀功,而是一個關懷!本席認為,媒體工作者真的都是超時、真的都是血汗、真的都是被霸凌、真的都是被老闆剝削!昨天晚上有3名記者打電話給本席,分別是晚上10點10分、10點30分及11點,說是要幫本席補鏡頭、補畫面等等,本席認為這些人真是可憐,難道都不需要休息嗎?更何況昨天還是禮拜天,因此對於媒體工作人員,尤其是基層的記者,本席真的是百分之百的關懷,但是對於媒體的老闆,本席要奉勸他們一句話,真的是賺太多了!上個禮拜五總質詢時,本席提到廣電三法,光是有線電視一年就三百多億,他們就可以賺150億以上,就是幾個人分掉了,每個媒體老闆的身價都是幾百億,然而基層的記者卻都是苦哈哈,而且工作都還是超時,部長,你有什麼看法?
- 陳部長雄文
我們也認為這個現象並不合理,因此關於媒體工作者工時過長的問題,我們也必須要正面對待。事實上,誠如剛才我提出的報告,我們已經訂定了關於他們工時認定的指引,因為現在最常發生的就是勞雇雙方對於工時的認定不一致,所以我們乾脆將它明定,讓大家都有遵循的依據。
- 蘇委員清泉
今年醫護人員也已經全都納入勞基法,除了醫師之外,以前都有用第八十四條之一的變形工時或部分責任制等等,反正就是有一百個理由,後來在勞動部一聲令下,全都改為符合勞基法的規定,但是針對媒體這個部分,本席到現在還看不到你們有什麼作為,處長及部長,你們就拿出對付醫療從業人員這一套來要求媒體,本席認為記者朋友應該都會相當高興。部長,你能否給本席一個承諾?
- 陳部長雄文
事實上,媒體記者現在就是適用勞基法,但是因為他們都在外工作,關於工時的認定,什麼時候開始、結束,甚至有些媒體朋友並不需要回公司打卡或參加會議等等,這些都是在外工作者在工時認定上的困難,所以我們這次已經針對這些問題做了明確規範,即使是在外工作者,他的雇主也要採計他在外工作的起迄時間,這些都要有書面的資料。
- 蘇委員清泉
雖然在認定上有點困難,畢竟開車或騎車在外面跑來跑去,究竟工時該如何切割,確實是需要加以認定,但是基於保護媒體朋友及基層工作者的權益、尊嚴、地位與收入,這是我們一定要捍衛的事,所以我蘇立委一定和媒體記者朋友站在一起。以上,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蘇清泉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