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主張甚至可以刪除提案程序,都不用提案而直接進入連署「我們甚至可以主張,都不用提案直接就連署了。」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認為在已放寬提案及連署的情況下,不應再對主權、領土、制憲及修憲等部分做過多的限縮,否則鳥籠將永遠打不開「大家都認為公投是直接民權,我們已經將提案及連署都放寬了,如果現在在這部分還要做過多的限縮,鳥籠將永遠都會打不開,本席認為不應過度去擔憂。」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主張公投提案應開放一人亦可成案,認為將提案門檻降為千分之三仍然太高。「我認為就算只有一個人提案也應該可以成案!你們建議改為千分之三,周委員倪安則建議一人亦可成案。」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主張調降連署階段的門檻,讓各種價值都能呈現,否則過高的門檻會形成人民基本權利行使的障礙「要通過提案、進入連署階段,已經是一道關卡,到了這個階段,如果可以把門檻降低一些,會有一個好處,就是讓各種價值都能呈現,符合社會現狀,否則,過高的門檻就會形成人民基本權利行使的障礙。」發言紀錄
- 莊委員瑞雄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聽了秘書長答復委員的提問後我認為,你們是不是將公投提案門檻想得太高了?你們現在打算修正為多少?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莊委員瑞雄
能不能再降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莊委員瑞雄
我不知你們所謂精算的基準何在,但我認為公投法的提案根本就是像在過五關一樣難!你們對提案設置了門檻,這是我們現在正在討論的議題,而之後還有連署。再說,提案還必須經過審查,不是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莊委員瑞雄
我認為就算只有一個人提案也應該可以成案!你們建議改為千分之三,周委員倪安則建議一人亦可成案。其實一個案子提出來,即使經過審查,也尚未進入第二階段,也就是駁回或補正。換句話說,從提案、審查到連署,甚至對連署的有效部分又有門檻,遑論通過了,所以整部公投法全部都是門檻,到處都關關卡卡。如果認同公投是直接民意的展現,那麼理當進行適度調整。再者,公投是對於現行制度、現況的一種反映,甚或是對政府與現狀不滿的否定,即使將門檻從千分之五降為千分之三,仍舊是一種限制。行政部門不要動不動就認為這是一種成本或社會資源的浪費,你們要更體貼一點,不要鐵板一塊,再降一點,可以嗎?這不是上市場買菜喊價,尤其一人提案到千分之三門檻,可是天差地別,不是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莊委員瑞雄
大家同樣來自屏東,怎麼想法會差這麼多?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莊委員瑞雄
社會成本與資源浪費是可以討論的,沒有人說這點不對,只是一個人提案與千分之三才可以提案,這個差距是天差地別。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莊委員瑞雄
我認同一個人提案的思維或許尚未形成社會主流,但如果提案門檻已經到達千分之幾的數量,不管是5萬人或9萬人,數字就大了!一個有5,000人或5萬人關注的案子,那就很不簡單了!而且提案人並非神經病,也知道提案後還要進行連署,必須過了一關又一關。秘書長,我認為你們在想法上必須再做調整,不要在千分之三上打轉。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莊委員瑞雄
就算想到政黨輪替了,你還是想不出答案的!數字問題其實是很簡單的,有那麼難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莊委員瑞雄
對啊!既是如此,何必堅持千分之三?放棄吧!再堅持下去,不用多久立法院又被占了!你知道外面有多少人關注這問題嗎?請順應民意,千分之三還是太高了!何況你們精算的基礎是什麼?我認為從提案第一關就開始設置門檻,這未必……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莊委員瑞雄
所以每次只要審公投法,群眾就會聚集到立法院外關注,因為大家都認為這門檻過度閹割,相信秘書長也很清楚這點。不能因為參與審查的人不多,就認為我們不是在傳達多數人的民意……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莊委員瑞雄
縱使只來一個人,但其背後可能代表了一大串想法相同的人。我認為與其每一次都這樣爭吵,這樣斤斤計較,不如你們執政的人姿態放低一點,順應民意,況且千分之三就是不行啊!再堅持下去,立法院又要被占領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莊委員瑞雄
為什麼只要討論公投法,大家就會說這是鳥籠公投?因為這是事實,我剛剛不也說公投法關關卡卡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莊委員瑞雄
才通過一個就這麼高興?這是直接民意的展現,你卻當成施捨?我認為這種觀念不好!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莊委員瑞雄
我認為學生與年輕人並沒有誤解,從提案、連署到通過,每一關都像在過五關一樣卡人,再思考一下千分之三這議題。謝謝。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在公投法審議的過程中,本席感到遺憾的是,今天幾位國民黨委員包括盧委員嘉辰、邱委員文彥、徐委員志榮、吳委員育昇都有來審公投法,可是有些委員就沒來,你看!民進黨是全員到齊。這麼重大的法案,委員會審查時也不要議而不決,比方說,朝野對第十條有共識,我覺得進行第十條的時候就逐條來處理,若只有1人反對或是少數人反對,我覺得可以動用表決的方式來處理,倘若雙方的爭議非常大,看看是要保留還是要怎麼做,否則審查公投法那麼重要的法案,如果委員出席的狀況不理想,大家的意見沒有進行溝通,朝野協商的時候,國民黨委員又不來,那公投審議委員會的部分審了等於沒審一樣,所以本席建議關於逐條的部分,如果能夠處理、雙方有高度共識或大部分人有共識的情況下,我覺得本委員會還是要有一個負責任的態度,未來院會審查時才會比較了解整個委員會的審查狀況,如果全部都保留、有爭議就保留,不管是對選民也好,或是對院會也好,我覺得這樣是不負責任的,這是第一點。第二點,當初公投法在審議時,應該是在10年前……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在審議的過程中,第十條的規範有兩個,一個是主管機關,當時國民黨的版本是行政院的公投審議委員會,民進黨當時沒有所謂的審議委員會,第二個才是門檻,第十條當時是用表決的方式,而表決的爭議為何?雙方對於是否成立行政院的審議委員會有爭議,民進黨是反對的,國民黨是贊成的,所以最後用表決的方式來處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有些提案過了,到最後也因為表決的門檻、通過的門檻而被砍掉,對不對?其實多數的公投是在公投審議委員會就被砍掉了,公投法為什麼被人家稱為鳥籠公投法,它的原因就是這樣。關於千分之五,就按照你們千分之三的版本,你們還是堅持要成立公投審議委員會嘛!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所以即使通過提案也沒有用,到最後審議委員會還是把它做掉,若審議委員會沒有做掉,連署的時候就做掉,若連署的時候沒有做掉,投票門檻也會把它做掉!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這就是被稱為鳥籠公投的原因。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合不合法還是要看審議委員會,審議委員會會不會過還要看國民黨,國民黨會不會過還要看馬英九,這不是一樣的道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秘書長,以前我是公投審議委員會的委員,每次只要國民黨黨鞭一揮,公投審議委員會的委員都舉手,後來民進黨才全部把公投審議委員會的委員辭掉、退席抗議,我還曾經當過審議委員會的委員。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公投的案子多,社會怎麼會亂?我實在搞不清楚你的邏輯到底是什麼,提案門檻必須達到萬分之一,這樣為什麼會亂?這是什麼邏輯,我實在搞不清楚。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人家會吃飽太閒,整天去提案嗎?公投有它的性質嘛!方才鄭委員麗君有提及,如果地方和中央有不同的門檻,這個我同意,你們也可以做修正,但是我們現在在討論全國性公投的時候……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全國性公投的時候怎麼會亂?萬分之一為什麼就會亂?我實在搞不懂。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萬分之一怎麼會亂?我實在搞不懂你的邏輯到底是什麼。方才你有提及德國、美國,像美國各州,每次大選都是綁公投,有些案子不是民眾連署的,幾乎都是州政府自己辦的,像韓國首爾辦營養午餐也公投啊!因為大家關切這個議題,政府認為讓人民去決定,所以就交付公民投票,公投那麼多,每次選舉都有公投,這樣怎麼會亂?公投從來沒有一次亂過,公投就是要解決爭議,為什麼會亂?我實在搞不懂你的邏輯為何,為什麼有一個審議委員會就不會亂?關於門檻,你告訴我說萬分之一就會亂,千分之五不會亂,按照你的邏輯,反而千分之五才會亂,因為更多人在那裡提案、連署才會亂,對不對?因為辦了公投就會亂,你的想法就是這樣啊!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太寬鬆為什麼會陷於浮濫?提案成立之後,連署的時候就把它擋掉啊!如果這個案子得不到連署的支持、得不到通過門檻的同意就把它砍掉啊!這怎麼會亂?弄到最後,我們現在施行公民投票的經驗是全世界所有公民投票的負面教材,因為我們這個公投法是一個鳥籠公投,民眾想要表達意願,但完全沒有辦法在整個民主程序當中去表達民眾的意願與主張。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方才你說有精算過,到目前為止,提案不成立的總共有幾案?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有幾個案子提案不通過?社會有沒有亂?社會怎麼會亂?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請告訴我有幾個案子提案未過,有誰吃飽太閒跑去提案?一定是與民眾切身有關,民眾才會去提案嘛!提案沒有過的到底有幾案?請告訴我這個數字。如果這個案子的內容、提案是不是與民眾……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我的意思是,如果降低門檻,不會亂啦!我要再次強調,第十條裡面除了主管機關是不是有公投審議委員會以外,鄭委員麗君的版本、民進黨的版本是認為審議委員會不應該就提案內容做實質審查,除非你讓一個給我,如果你堅持千分之二,那審議委員會就不要啊!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哪有每天都在辦公投,辦公投哪有那麼簡單?其他國家也常常在辦公投。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美國一州的人口有多少?全世界的政府體制、比較政治等等你也去研讀一下,方才我有提及,美國各州每年都在辦公投,所有題目都在後面,還有營養午餐、交通罰款等大小事項都是公民投票在決定,這才是補代議政治之不足啦!不是這樣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當然有辦過,但是門檻太高了,那不是我辦的,是菊姐辦的。我的意思是,你們說門檻低,社會會亂,這個道理是講不通的。其次,如果你很堅持這個門檻真的不降,至少要把公投審議委員會拿掉,對不對?是不是這樣?同不同意?還不同意?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很多沒有過,這個要去問台聯,台聯提了好多案,民進黨也提了好多案,都被否決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連公投設計的題目,審議委員會都有意見,公投法變成鳥籠公投都是行政院在搞鬼,不是這樣嗎?我不曉得你是不是那個內鬼,我不曉得是不是你在搞鬼,但是我真的反對去箝制人民公投提案的權利,這個不會亂啦!公投會不會過是在於這個公投案是否獲得一般社會大眾的支持,或者是公投案過了之後對社會的影響到底是什麼,就是對財政等各方面的影響,這才是後面的結果,並不是說公投提案就會亂,這是哪門子的邏輯?全世界研究投票行為的學者說,公民投票門檻如果降低,社會會亂,這個要講給誰聽?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經常辦公投有什麼不好?不是要補代議政治之不足嗎?這有什麼不好?公投多有什麼不好?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公投不是萬靈丹,公投也不是毒藥啊!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公投多有什麼不好,我實在搞不懂,所以你把心裡的話講出來,就是公投會太多!公投多有什麼不好?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修法就去修法啊!就是因為立法委員不修法,所以他們才去弄公民投票,公投多來補代議政治之不足,照你的邏輯,這樣有什麼不好?我實在搞不懂,這樣不是很好?民眾也喜歡,國會議員也有壓力,公投多沒有不好啊!方才你說公投太多,就是把你心裡的話講出來,你還是不喜歡公投,把公投當成毒蛇猛獸。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公投當然不是萬靈丹,但公投也不是毒藥啦!公投可以解決……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為什麼不能透過公投?民眾要表達意願,所以你還是把公投當作毒蛇猛獸啊!公投多有什麼不好?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公投多才有助於健全台灣的民主制度,你自己講的在邏輯上都相互矛盾,你說公投是補代議政治之不足,結果你又說公投多,社會又會亂,這樣是邏輯錯亂!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所以公投不能太多?你的意思是這樣?公投多有什麼不好?公投多才有益健康啦!主席,本席建議這個案子稍後要表決,張委員慶忠不曉得跑去哪裡。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在席位上)按照鄭麗君委員的版本,就千分之一啦!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在席位上)這是修正的。就按照鄭麗君委員的版本,千分之一啦!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千分之一嘛!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莊委員瑞雄
無論是千分之一、千分之三或是千分之五,差了千分之一就等於是1萬8,000人,千分之三就是5萬4,000人,對我們而言,就是差了千分之一或是千分之零點五,可是對提案的人來說,真的是層層關卡,所以我們在第一關就設下這樣的障礙,是否是應該的呢?這部分大家可以思考一下,而且我覺得大家似乎太體恤審議委員會了,況他們也只是形式審查而已,所以沒有必要在人民行使基本權利時,讓公投法設下這麼重重的障礙,而且第一關的開口就那麼小,這樣子對嗎?吳育昇委員提到了千分之零點五,就差了9,000人,看起來是釋出善意,讓人數不要那麼多,但實際上人數還是很多的,總之,這裡面有太多的障礙,本席認為,政黨都會輪替,而且這裡並不是哪個政黨執政的問題,而是人民的基本權利,況這是全國性的,要不要設有這麼多關卡,大家可以再討論,但是會不會決定比例之後,變成每一年都在修法更改這個比例,那這樣也不好。請大家充分思考一下,多體恤一下,畢竟這部公投法被說成是鳥籠公投人家都說是立法委員弄出來的,這樣我們就漏氣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莊委員瑞雄
我們甚至可以主張,都不用提案直接就連署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莊委員瑞雄
就是把提案這個程序都刪除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李委員剛剛講的也有道理,但是到最後一樣沒有結果,因為這已經處理好幾次了,我建議就由主席處理,一個就是2.5,吳育昇委員應該是要2,對不對?那我們就是主張千分之一,最後就由主席處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就表決看看。我是主張按照潘孟安委員版本的千分之二,不然就是千分之一和千分之二點五讓大家表決,也就是修正潘孟安的意見。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莊委員瑞雄
不然我們3個迴避啦!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主席,我有一個具體的建議案放在你桌上啊!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我認為可以按照潘孟安委員的版本,修正為千分之二。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白紙黑字啊!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如果對千分之二有意見,那就以千分之一進行表決。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千分之一。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照他的意思,就是降到千分之二點五,剩下的他都反對。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照秘書長的講法,都不用修了,只有門檻千分之三可以改,其他都不能改,那我們何必修正公投法?開什麼玩笑?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這樣還修什麼公投法,就不用修了,國民黨就不想修啊!看國民黨怎麼跟大家交代。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降一個千分之三……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我當時是黨團的幹事長,在負責協商公投法,我剛剛在講,像第十條是用表決的,為什麼用表決?因為裡面還有一個公投審議委員會,所以並不是說,當時民進黨跟國民黨把這個案怎麼樣,寫了很多條文都是用表決的啊!包括防禦性公投,也是用表決的方式去處理,所以這個公投法實行之後,大家都知道公投法衍生很多問題,以這幾年總結來看,為什麼弄到最後全國公投沒有一個公投案會過?原因在於不同的門檻,有一些在審議委員會就被做掉,有一些就像麗君所講的通過的門檻太高,造成公投案沒有辦法通過。我們今天在檢討公投法,就是要把公投法適當鬆綁,可以讓一些議題適用,也許是民生議題,例如營養午餐或其他民生關心的議題等等也能夠適用公投法,讓民眾的意見可以作為制定法律或政府施政決策的參考。不能因為包括提案門檻及表決門檻在內的連署人門檻太高,造成公投全部都綁死,剛剛秘書長的講法就是這樣,提案門檻從千分之五降到千分之三,其他都不變,這樣我們修公投法有什麼意義呢?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主席,既然國民黨不表態,就用表決的方式來表態,所以我建議表決。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有兩個案子,一個是千分之一,一個是千分之二點五。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民進黨每天都被你們強迫要表決。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不會中計,那就表決。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李委員的意思是說,如果大家知道國民黨對後面的態度怎麼樣,前面民進黨也可以做一些讓步,既然國民黨後面都不讓,前面還要……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張慶忠委員要睡著了,趕快表決啦!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只是說這樣便於協商的進行,不然就一條一條來啊!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表決啦!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講了半天……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一個是千分之三,還有一個是千分之一。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主席,我建議處理的程序,一個是千分之二點五,因為國民黨剛剛主張二點五,民進黨主張是千分之一,就這兩個案來表決。現在先決定門檻,下午再繼續往後走。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主席,還是要處理,他們要退席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他們要是退席的話,我就要萬分之一!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先表決萬分之一。主席,他們不在,就萬分之一。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主席,就用潘孟安委員的版本修正為萬分之一,這是民進黨的主張。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我們主張用潘孟安委員的版本表決。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就用潘孟安的版本。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有兩個問題,第一,我有點忘記為什麼要設定為二分之一,為什麼當時不設提案人數的最低門檻?現行法的規定是千分之五,為什麼當時不設為千分之五以下?假設有9萬人連署,撤簽需要多少人連署?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對,要4.5萬人,為什麼不把9萬人降到8萬人時就視為撤案?反正它沒有達到最低門檻。我不記得當時行政院的想法到底是什麼。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這一條到底是怎麼來的?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如果門檻是9萬人,當有人撤簽且人數降至8萬人時,已不符合提案的門檻,那就視同撤案。為什麼當時不是這樣主張?為什麼要以提案人二分之一為撤案的標準?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我知道,那就應該改為降低人數,例如提案的最低門檻為9萬人,若只剩下8萬人……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提案人會撤簽啊!人數當然會減少。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對,但全部加起來就是不到9萬人,不是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未達9萬人就不到最低門檻。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我忘了當時立法的背景。當初的原由到底是什麼?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這樣是為了保障他表達意思的權利,對不對?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好。第二個問題是,第十一條規定提案撤回後,原提案人三年內不能再就同一事項提案。第十二條則是規定連署不成,自視為放棄連署之日起,三年內不得就同一事項重行提出。一個是講提案,一個是講連署。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連署不成有連署不成的理由,也許是情勢變更,也許是當時有……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對,已經達到目的,所以他後來就放棄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但也有可能修法之後又再次修法,所以假如當時提案已進入連署程序,你規定提案人三年內不得再提出,我覺得這在道理上比較講不過去。無論是政策環境或者是預算,在連署過程中碰到情勢變更的機率都很高,假如連署停止的話,應該還是可以給予同樣的權力。既然都拿到提案權了,再於連署期間設下三年之限制,我覺得比較講不過去。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提案人要不要排除?若第一階段剛好過千分之五的門檻,那提案人就有9萬人。假設我們要再次針對「臺灣是不是中國的一部分」這個題目進行公投,按照規定,那9萬名原提案人都不能參與提案,對不對?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不然是怎麼樣?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所以是在講「人」啊!對不對?它規定原提案人三年內不得重行提出之。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同一事項可以提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所以一定是「原提案人就同一事項提出」才不行。換言之,這個條文的規定是什麼?假設有個案子最後沒有進行連署,行政單位會有名單,以後你就不能再請那9萬人重新提案,對不對?就是不能再找這些人提案、連署,否則政黨會有操弄的空間,例如國民黨有一疊黨員名冊,但是這些人不能一直就同一事項重新提案,是不是這樣?若無此規定,國民黨有組織,那9萬個黨員每個月都可以針對同一事項(如「臺灣和中國要統一嗎?」)提案一次。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所以理論上,我認為當初這條條文是在規範……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對,避免重複提案。但是實際上有可能發生這種狀況嗎?這十幾年下來,發生這種情況的機會並不高,無論是第十一條或第十二條,按照剛才段委員的說法,提案通過後,他自己停止連署就好了啊!對不對?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連署那個規定沒有意義,謝謝。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在席位上)本席提一個程序的問題,既然大家對第十一條已經做了許多討論,所以主席需要處理了,好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在席位上)我要提出程序問題,他早上沒有來開會怎麼還要講早上的事情?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在席位上)我們趕快處理,實質問題的討論已經結束了,就看怎麼處理啊!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在席位上)可以討論啊!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其邁
(在席位上)處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莊委員瑞雄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從今天早上到現在,光是處理這一、兩條條文,我看主席是備極辛勞,尤其每當要進入表決,卻還要苦口婆心地解釋。我提出一點看法,其實台灣有多元價值,要通過提案、進入連署階段,已經是一道關卡,到了這個階段,如果可以把門檻降低一些,會有一個好處,就是讓各種價值都能呈現,符合社會現狀,否則,過高的門檻就會形成人民基本權利行使…
對話紀錄沒有收錄的發言
這場會議很長,上面的對話紀錄只保留了一部分。以下是莊瑞雄在同一段發言裡、上面沒有出現的話,逐字取自公報,但看不到前後其他人說了什麼;需要完整脈絡請看公報原文。
- 莊瑞雄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從今天早上到現在,光是處理這一、兩條條文,我看主席是備極辛勞,尤其每當要進入表決,卻還要苦口婆心地解釋。我提出一點看法,其實台灣有多元價值,要通過提案、進入連署階段,已經是一道關卡,到了這個階段,如果可以把門檻降低一些,會有一個好處,就是讓各種價值都能呈現,符合社會現狀,否則,過高的門檻就會形成人民基本權利行使的障礙。長期以來,公投法被社會大眾認為是一個鳥籠,我們希望、更期待在內政委員會,甚至這次把整個議案處理完以後,未來不會再有人說整部公投法就是鳥籠。如果可以這樣,我相信,今天在這裡參與討論的人,踏出去之後可以很豪氣,例如行政院簡秘書長,你可能會覺得,自己這個來自鄉下的行政院秘書長沒有讓台灣百姓漏氣。我認為這是合理的,因為,我們早上只談提案,現在談到連署,但公投並不是這兩關過了就全部過關了,所以這不是洪水猛獸,我建議放開一點。我就做以上簡單發言,以免主席等一下又要苦口婆心遊說。國民黨委員自己不來開會,我們的人數比較多,想表決還要講到你們心服口服,你們又各個臭臉以對,這樣實在不好!
- 莊瑞雄
(在席位上)贊成!
- 莊瑞雄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關於秘書長所擔心的部分,你也不是有惡意,本席知道你在想什麼。有關主權、領土、制憲及修憲部分,現在已經有那麼高的門檻了。誠如秘書長提到的很多重要事項,一旦在簡單多數決通過之後就會亂,這樣的思維好像行政權及國家政務的推動是建立在人民的怠惰上。如果人民可以怠惰,國家就可以穩定,本席覺得行政部門太過緊張,因此邏輯應該要一貫。
- 莊瑞雄
從早上討論到現在,只要牽涉到門檻的部分,我們都認為應該讓不同的價值可以呈現出來。大家都認為公投是直接民權,我們已經將提案及連署都放寬了,如果現在在這部分還要做過多的限縮,鳥籠將永遠都會打不開,本席認為不應過度去擔憂。
- 莊瑞雄
(在席位上)都沒公審會了,沒關係啦。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莊瑞雄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