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主張中央民意代表及政務人員應排除在公保年金之外,只能一次領、不能比照領取公保年金,理由是每人任期不一致計算麻煩且立法委員可以兼職。「但是我們認為立法委員還有兼職的工作,雖然是繳公保保費,但是我們只能選一次領,不能比照領取公保年金,因為每個人的任期都不一致,將來這部分要如何計算其實是比較麻煩的,二方面立法委員有些部分是可以兼職的,所以基本上我們就把中央民意代表的部分予以排除,當然政務人員的部分也是予以排除。」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主張應通過公教人員保險法第四十八條修正草案,讓油、電、糖、水及駐衛警等年金孤兒可請領月退俸,認為這是他們的權利且公保費是他們自己繳的。「只要今天三讀通過他們就可以請領月退俸,我想這是他們的權利,加上公保費也是他們自己繳的錢,我們當然有義務針對他們的權益做這樣的提案修法。」發言紀錄
- 呂委員學樟
(12時37分)主席、各位同仁。包括油、電、糖、水及駐衛警都再三跟我們立法院許多委員陳情說,他們是年金的孤兒,尤其是103年通過私立學校教職員公保年金回溯到99年元月1日之後,還是有一部分國營、國公營事業的油、電、糖、水及駐衛警,因為他們當時是公營事業的員工,所以絕大多數都是公務員兼具勞工的身分,在他們任職時被強制加入公保人員保險,但是因為機關改制,所以無法享有公保各類的保險以及相同養老年金的給付標準,而成為年金的孤兒。經過我們所有委員大家共同努力也體察民意,所以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於5月11日時完成公教人員保險法第四十八條條文的修正草案,讓油、電、糖、水及駐衛警等員工擔負年金孤兒的身分可以走入歷史,只要今天三讀通過他們就可以請領月退俸,我想這是他們的權利,加上公保費也是他們自己繳的錢,我們當然有義務針對他們的權益做這樣的提案修法。非常感謝在座所有委員同仁能夠體察民意,能夠以同理心的心情為這些年金的孤兒爭取他們的權益,在這個過程當中,包括銓敘部也有針對公保年金的部分,提到是否要包含中央民意代表,也就是立法委員及政務人員,不過我們在審查過程中,也是揮劍自宮,刪除中央民意代表的部分,雖然我們也是繳公保保費,另外,政務人員的部分,也是有繳公保保費,但是我們認為立法委員還有兼職的工作,雖然是繳公保保費,但是我們只能選一次領,不能比照領取公保年金,因為每個人的任期都不一致,將來這部分要如何計算其實是比較麻煩的,二方面立法委員有些部分是可以兼職的,所以基本上我們就把中央民意代表的部分予以排除,當然政務人員的部分也是予以排除。
我們希望這個法通過以後,真的是落實公平正義,我們也希望還給這些公保年金的孤兒一個公道,還他們一個尊嚴,今天這個法修正通過,我想應該是大家的功勞,不是某一位提案委員或某一位立法委員、黨團的功勞,而是這是大家共同的共識,非常謝謝大家,我們一齊來努力,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呂學樟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