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育仁於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哪些工作者應適用勞基法的工時規定(醫師納入、責任制的範圍)?質疑勞動部對於去年廢止的14類責任制工時適用的宣導還不夠「對於去年廢止的這14類,恐怕宣導還不夠」哪些工作者應適用勞基法的工時規定(醫師納入、責任制的範圍)?要求勞動部擴大檢討廢止責任制工時類別的腳步,在現有41類的基礎上再過兩三次就可全部廢止「我覺得你們今年除了列10大類,腳步還可以再擴大一點,因為去年你們是14類,全部41類只要再過兩三次,就可以全部都廢止掉了」哪些工作者應適用勞基法的工時規定(醫師納入、責任制的範圍)?要求勞動部在廢止責任制工時適用後加強勞動檢查,使業者不能隨便濫用責任制工時「因為廢止之後,你們要去加強勞動檢查,才能讓這些業者知道這個法實施了,不能隨便濫用責任制工時」哪些工作者應適用勞基法的工時規定(醫師納入、責任制的範圍)?主張不要馬上全面廢止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責任制工時,而應由勞動機關逐年逐步檢討廢止「但是站在我個人的角度上,我寧願讓勞動機關去做一些檢討,逐年逐步檢討責任制工時」哪些工作者應適用勞基法的工時規定(醫師納入、責任制的範圍)?認為廢止美髮業等責任制工時適用,使其必須遵守每日8小時等工時規定的作法是必要的「也因這樣廢止之後,導致我們現在所有的美髮業必須尊重工時的規定,必須有每天工作8小時的規定,甚至於要延長工時,這個作法是必要的」哪些工作者應適用勞基法的工時規定(醫師納入、責任制的範圍)?認為在美髮業等產業建立勞動的工時制度、建立公平遊戲規則非常重要,可避免過長工時導致職災的案件再發生「所以這種工時制度對於某些產業來講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我們將它導入譬如美髮業之後,這種案子就不會發生了」

發言紀錄

  1. 吳委員育仁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先順著剛才前一個委員的質詢,我來表達一下我的看法。當然勞務型跟學習型的學校助教,在整個理論上推導是推導的通的,有些是因為必修學分,必須要作為學習的,那個就不是勞工;如果是勞務的,有教學從事勞務提供的,那就是勞務型的。在理論上的分野是沒問題的,但是在實務上的操作有可能會被區隔掉,就是老師們與學校因為經費預算不夠,導致必須把它誘導到學習型去,甚至於各系各所會召開內部獲得學位的必要條件會議,認為必須要擔任什麼樣的工作之後,才能取得碩士學位、博士學位或是大學學位。我要說的就是理論或學理上可以分,但是實務上很難分,這是我第一個要表達的意見。

  2. 第二,我們知道教育部在經費上是非常限縮的,而且有時候這部分的經費也會排擠到所有的教學與研究,但是勞動的法理、勞動保障的原則是如此,國家政府就必須要編列預算來彌補這部分的缺口,所以教育部不能說現在錢不夠或是排擠,這一點是行不通的。因此,我覺得勞動部部長必須要堅持自己的想法,教育部也必須跟行政院作溝通,並編列經費來解決這個問題,因為很多原則如果被破壞掉了,恐怕就比較困難。就像過去在社福部門,因為庇護工廠的事情,勞動部也跟衛福部有一些對立的問題。我覺得這些都必須要根本解決,勞動部認為怎麼樣就怎麼樣,也大可不需提大法官會議解釋,以上是我所表達的看法,不知道教育部覺得怎麼樣?

  3. 主席(陳委員節如)

    請教育部陳次長答復。

  4. 陳次長德華

    主席、各位委員。學校跟一般職場確實是非常不一樣,尤其是學生的部分,至於其他的工作人員是另外一回事。但是學生跟學校之間的關係,直接用所謂一般勞保的方式來處理,在全世界是很少見的。全世界對於學生跟學校間的學習關係,通常都是用另外的方式作規範。

  5. 吳委員育仁

    沒關係,我是主張你們要請行政院編列預算,以彌補未來各個學校要把學生納入勞保部分的缺口,你們必須解決這個問題。你的立場我的資料中都有,請先回座。

  6. 接下來我想質詢勞動部,我擔任立法委員以後,對於勞動權益的保護,甚至於工資工時的具體落實,都是一直非常要求的,每一年也都有去參加有關51勞動節的遊行,其中有一個非常重要的議題,就是廢除責任制工時,當時的勞工團體是主張馬上要廢止責任制工時,就是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但是站在我個人的角度上,我寧願讓勞動機關去做一些檢討,逐年逐步檢討責任制工時,原本責任制工時的52類,過去一直都沒有檢討,曾經有廢止過18類,但最近這十幾年來幾乎從來沒有廢止過,直到我提出質詢後要求透過預算審查、要求勞動部配合。我覺得勞動部也非常努力檢討,在去年12月18日的文中,總共廢止了14項。目前還有41類還沒有廢止,其中包括營造業專業設計人員、室內設計裝修的個案清理,還有就是我比較注意到的,凡領有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美容乙級」、「男子理髮乙級」及「女子美髮乙級」等職類之技術士證照者,也因這樣廢止之後,導致我們現在所有的美髮業必須尊重工時的規定,必須有每天工作8小時的規定,甚至於要延長工時,這個作法是必要的。那我想先請問部長,一年又過去了,到12月份的時候又是一年了,不知道勞動部今年有沒有檢討要廢止哪一類別的責任制工時?

  7. 主席

    請勞動部陳部長答復。

  8. 陳部長雄文

    主席、各位委員。因為委員一直關心這個議題,所以我們有持續檢討,目前我們是針對10大類在做檢討。

  9. 吳委員育仁

    主要的工作類型大概是什麼?

  10. 主席

    請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謝司長答復。

  11. 謝司長倩蒨

    主席、各位委員。因為要適用第八十四條之一,一定要勞資雙方有書面的約定,報主管機關核備,所以我們是針對這麼多年來都沒有向主管機關核備的工作者進行一些檢討。

  12. 吳委員育仁

    我覺得你們今年除了列10大類,腳步還可以再擴大一點,因為去年你們是14類,全部41類只要再過兩三次,就可以全部都廢止掉了,除了達到目的,而且又可以有一些緩衝,但是你們要實際去做一些檢討。就像我們的美髮業,今天的報紙有披露出有些快剪的人,一天剪五六百個頭,結果剪到手部肌腱發炎,被認定是職災,可是他的薪資一個月才二萬多塊錢,而且他說他每天工作12小時。我知道有很多美髮業為了想要賺錢、為了要服務顧客,所以就不斷地一直工作,我一直在想,所有的美髮工作業者,不管男子或女子美髮,如果在整個市場上建立一個勞動的工時制度,大家不用再搶客人了,我之前在英國唸書時,所有的美髮業在5點全部都下班了,如果要剪頭髮就隔天再來,每個人都這樣做就不用怕客人被誰搶走,建立一套公平的遊戲規則。所以這種工時制度對於某些產業來講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我們將它導入譬如美髮業之後,這種案子就不會發生了。另外我也必須呼籲勞動部,對於去年廢止的這14類,恐怕宣導還不夠,因為報紙所披露出來的美髮師,一天剪5、600個頭,領兩萬多元,剪成手部的職業災害。因為廢止之後,你們要去加強勞動檢查,才能讓這些業者知道這個法實施了,不能隨便濫用責任制工時,這一點不知道部長有何看法?

  13. 陳部長雄文

    我們確實在廢止之後,最重要的是先要做宣導,宣導配下來就是要做勞動條件檢查,所以我們目前已經針對部分的行業進行勞動條件檢查,希望能夠督導他們朝向正常的工作時間來改善。

  14. 吳委員育仁

    另外我再提供一個訊息給部長,勞動部裡面做了很多的職業訓練,我知道許多美髮、美甲,特別是美甲,訓練之後到美甲店工作,他們上班打卡,可是他們卻沒有基本工資,他們是做抽成的。所以透過勞動部的職業訓練,已經就業的這部分是不錯的,而就業之後,他們的勞動條件是不是有按照勞動基準法裡的規定操作?就我所知,他們都還是用抽成的方法,沒有基本薪資,勞動部還是要加強來做這方面的工作。

  15. 陳部長雄文

    是,謝謝委員的提醒,我們會針對這些業別再做一些加強檢查。

  16. 吳委員育仁

    好,謝謝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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