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哪些工作者應適用勞基法的工時規定(醫師納入、責任制的範圍)?反對透過修法把兼任助理排除適用勞基法,認為此例一開勞動部的勞基法大概就瓦解掉了「透過修法把兼任助理排除適用勞基法的適用,以前我們也有漁業法,漁業法就排除外籍漁工的適用。我想此例一開,勞動部的勞基法大概就瓦解掉了。」哪些工作者應適用勞基法的工時規定(醫師納入、責任制的範圍)?反對將大學兼任助理和工讀生排除適用勞基法,認為那是要求犧牲其法定勞動權益「他們連署了一份要求大學兼任助理和工讀生不得適用勞基法,而且要求勞動法令不得進入大學。我們很少看到全國大學校長會聯合起來,第一次看到全國大學校長聯合起來所關心的公共事務,竟然是要求犧牲受雇者、要求犧牲兼任助理和工讀生的法定勞動權益。」發言紀錄
- 林委員淑芬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全國一百六十幾名大學校長共同連署,幾乎是全國的大專院校都連署,全國才163所,幾乎全部都連署了。他們連署了一份要求大學兼任助理和工讀生不得適用勞基法,而且要求勞動法令不得進入大學。我們很少看到全國大學校長會聯合起來,第一次看到全國大學校長聯合起來所關心的公共事務,竟然是要求犧牲受雇者、要求犧牲兼任助理和工讀生的法定勞動權益。全國大學校長從來沒有聯合起來關心過任何一件公共事務,而今天要求打壓和犧牲兼任助理和工讀生,倒是讓他們聯合起來了。
結果我們又看到,經過我們努力多年,我們才讓勞動部願意去正視大學裡面這些兼任助理和工讀生的法定勞動權益,我們讓勞動部去訂定了「專科以上學校兼任助理勞動權益保障指導原則」,勞動部也訂出了幾個指導原則確認雇用關係,結果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勞動部有管理的指導原則,教育部也來了一個勞動權益的保障處理原則,你們這個叫做勞動權益的保障處理原則嗎?這個應該是如何規避勞動部勞動權益保障指導原則的原則吧?人家說「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今天的魔竟然是教育部,你覺得勞動法令不得進入校園、法不入家門,你們的校長到底有沒有唸過書啊?你們的校長到底有沒有現代的法治概念啊?有沒有唸過法學基本概念啊?
我覺得教育部責無旁貸,我們知道校長為什麼反,是因為沒有錢,而沒有錢就是關鍵,可是教育部責無旁貸耶!如果沒有錢,教育部要不要編列專案預算來協助學校,大家不是說「窮不能窮教育,苦不能苦孩子」,結果「窮盡窮教育,苦盡苦孩子」,儘量剝削孩子,教育部非常荒謬!沒有預算的話,可以專責專案編列預算補助學校,教育部連教官的經費都補助了,還有什麼不能補助的呢?你們連補助立委選舉的錢都有了,還有什麼不能補助的呢?請編列專款補助各個學校,這是第一點。
第二,以學習之名所進行的剝削還不夠嗎?從以前的建教生就說他們不是勞工、現在的大學實習生也說他們不是勞工,這50年來每一件剝削都是假借學習之名。次長,我們難道不是幫建教生的勞動權益保障立起法案來嗎?有沒有?我們實習生的法定權益還在那裡淌著血,而今天你連兼任助理跟工讀生都要跟著打進去,打到這些孩子在地上流血、淌血,不論是學生還是受雇的兼任助理,我們都只看到教育部有一個態度,就是沒有錢,他們這些學生挨打、被剝削,就儘量再忍一下。請問次長,這就是台灣的教育部嗎?
- 主席
請教育部陳次長答復。
- 陳次長德華
主席、各位委員。我想學校裡面學生跟老師之間的關係,絕對不是只是很純然的勞雇關係而已,其中一定有所謂的學習關係在裡面……
- 林委員淑芬
你今天整個早上講太多了,我覺得你們最大的道德上的風險,就是把學習跟雇用對立起來……
- 陳次長德華
沒有。
- 林委員淑芬
為什麼學習跟雇用兩者是雙元,只能擇一呢?為什麼雇用裡面不能有學習呢?我的助理在我的立委辦公室練習調查法案,我們所有的同僚都同時一起在學習。雇用關係跟學習關係沒有對立啊!哪一個人在職場裡面沒有學習呢?你們把學習跟雇用給對立起來只能擇一,就是在幫助所有大專院校逃避勞動部要求課以的勞動權益保障的責任,這是第一個不道德。
第二個不道德則是你們還幫忙找藉口,讓法不得進入大學,你們還教大學說假學習跟服務之名,就可以脫逃掉雇主的責任,你們根本是「教壞囝仔大小」!部長在幫校長、幫學校、幫這些系所開脫雇主責任,你們就是負責跟大家說沒關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還教他們怎麼應付勞動部。你們這是在帶頭踐踏勞動法令,教育部跟著校長在帶頭挑戰勞動部,你們在破壞整個政府的體制而不自知、而不自重。
- 陳次長德華
我想在整個規劃的過程,教育部跟勞動部是經過相當充分的討論,我想過程當中……
- 林委員淑芬
你的意思是說部長同意囉?
- 陳次長德華
事實上學校裡面的關係,確實跟外面非常不一樣。
- 林委員淑芬
學校裡面的關係,以前的建教生我們就聽太多了,雖然在工廠,但能學習技能,人家那是師徒制、學徒制的延伸,以學習之名、以特殊關係之名,剝奪掉僱傭關係裡面的法定權益,我們已經聽太多太多了,你就不要再推卸。
現在讓教學現場第一線的陳政亮老師來說說看好了。
- 主席
請高等教育產業工會陳政亮秘書長發言。
- 陳政亮秘書長
主席、各位委員。我簡單的報告幾點,我目前是在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任教,今年是第12年當老師,當然期間也用過很多兼任助理。我個人是這樣認為,在我們當前的高等教育領域,大概有兩個最主要的任務,第一個任務當然就是知識的生產,也就是我們要做研究;第二任務則是要做教學,也就是知識的傳遞。而這兩個任務要完成,就需要有三類人的配合,第一類人就是老師,老師當然包括專任老師、兼任老師、專案教師等等的業界師資;第二類人員是行政人員,包括正式組員、約聘僱或是公立大學裡面的公務人員,當然也包括工友;第三類人員則是大量的兼任助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對於教育部所提出來的學習型助理,我覺得是一個問題,任何人在勞動的過程當中都可能有學習的因子,舉例來說,我第1年教書跟我現在第12年教書,當然現在教的會比第1年好,我在過程當中當然也有學習的因子,但你不能說我叫學習型的專任教授吧!這是很難成立的。而校方現在的作法就是這樣,譬如系所的工讀生,平常就是倒茶水、接電話、送公文、倒垃圾,校長可以這樣說嗎?說這就是在學習環境保護、服務精神、教育行政嗎?這是一種課程的一部分嗎?現在教育部所謂的學習型助理,就是開了一個後門,把原來應該適用勞雇關係、有勞動保障的工作變成是學習,只要這個邏輯能夠被證成,所有的工作都可以變成是課程的一部分,研究助理在實驗、在田野、在整理資料或是撰寫報告,我們都可以說他是在學習所謂的research management(研究管理);教學助理點名、帶討論、批改作業等等都是在學習將來如何擔任教職;系所辦公室的工讀生學習文書處理、辦公室倫理、場地管理、生活管理,這不是以學習之名澈底排除了勞動保障嗎?這個邏輯的發明,事實上是教育部對台灣最糟糕的一個示範。
最後我要講到一點,如果你是在實驗室裡面工作,除了有在做自己的論文,也有在學習,這毫無問題,當然也有在幫老師做事,這也毫無問題。我們從來沒有主張過要把學習或是寫自己論文這個層次,剔除在實驗室的工作或所有事務之外,現在這兩件事本來就同時存在,為什麼要把勞雇工作這個部分剔除在他們實質上的生活狀況之中呢?這是我不能理解的。我們從來沒有要求我們只能是純勞雇,不能學習,沒有這件事啊!為什麼教育部不能夠同時承認僱傭關係與自己研究性質的研究助理,一方面他可以擁有制度上的勞動保障,一方面他也在學習啊!這兩件事並不是悖反的,這才是一個合理作法,你必須承認現實,這就是當前台灣高等教育的現實,大量使用兼任助理的勞動力,沒有這些事情,大學不可能完成那兩個基本的工作。
- 林委員淑芬
謝謝阿亮老師。我覺得最荒謬的是教育部拿學習跟服務的名稱以後,學校就可以開始開課,譬如如何舉辦研討會、如何研究管理、如何擔任教職等等,凡是想來當兼任助理的人,都要去選修這幾門課,這樣才能規避掉法律責任,所以我們看得出來,如何、如何、如何會變成未來課程的主流,然後每一位兼任助理和工讀生,都會選一堂上學習或志願服務型的課程。但我們都知道,這是什麼東西啊!只有教育部在這裡騙我們、騙學生、騙學校,教育部不是這樣幹的!教育部你應該講到底需要多少經費,私立大學對於該有的保障,全部都納入勞基法,公立大學的學校到底有多少兼職的工讀生?需要多少經費?次長,補助立委去選舉的錢都有了,而補助工讀生納保的錢,這個國家不會窮到籌不出來吧?純公立的大學人數有多少,需要多少錢,你可否回答我們?
- 陳次長德華
委員說我們補助立委選舉經費,我想這絕對不是事實。現在也絕對不是只有公立學校的問題,要不然不會有一百六十幾位校長去聯名,一百六十幾位校長絕對是……
- 林委員淑芬
一百六十幾位校長說勞動法令不可以到大學來,勞動法令就不能進去了,是這樣嗎?
- 陳次長德華
不是,我覺得他是表達說……
- 林委員淑芬
然後我現在問你一件最務實的事情,你們會不會為了排除兼任助理跟工讀生適用勞基法,結果你們真的提法案修法?
- 陳次長德華
我們目前還沒有這個規畫。
- 林委員淑芬
你們未來會不會真的要修法剔除……
- 陳次長德華
目前有相多的建議是說,對於有關學校內部這種比較特殊的關係,是不是要單獨立一個特別的法來處理,這部分我們跟勞動部會進一步再作討論。
- 林委員淑芬
透過修法把兼任助理排除適用勞基法的適用,以前我們也有漁業法,漁業法就排除外籍漁工的適用。我想此例一開,勞動部的勞基法大概就瓦解掉了。你可否回答我,現在公立學校的兼任助理有多少人?
- 陳次長德華
我剛剛已經講了,目前我們沒有把公私立分開,總數是23萬人,我們已經調查了139所學校,104學年度總數是……
- 林委員淑芬
你不知道?公立學校兼任助理大概有13萬人,如果換算成要繳的勞保、就保,你知道這關係到受雇者職災以外,還包括他所有老年經濟的給付等等,所以影響是很大的,這是一個世代剝奪啊!這已經是一個崩世代了,年輕人有高失業率、每一個人背著就學貸款,在那裡辛辛苦苦的唸書,然後去打工還要再被人家欺負一次,且未來的工作年資還要被打折,還不列入計算。
我覺得最慘的是國家機器帶頭踐踏勞工這件事情,我覺得這才是這個國家最大的危機啊!教育部帶頭踐踏這一群最弱勢的人,誰會去工讀啊?誰會去當兼任助理啊?絕對不會是有錢人家的最有錢孩子嘛!誰說一定要學習才能夠當教授,這些教授大概也有很大部分,其實是唸完書就回來直接當教授了。什麼師徒制?教授有當過兼任助理才成為教授的嗎?大多數都沒有啊!假借師徒制,然後開一個課,選了那門課就可以去當兼任助理,這個都是在變形逃避雇主責任。這件事情不容否認,你們所有的規定就是為了反勞動部的規定而規定,為什麼不正視、不面對問題呢?只要教育部給足錢,保障這些最弱勢的孩子與學生,這才是正本清源的方法啊!
- 陳次長德華
我已經強調了,不是只是錢的問題,這裡面牽涉到的其實是一個校園學習關係,到底我們要怎麼去界定、怎麼去看待這件事情。
- 林委員淑芬
校園學習關係,剛才阿亮老師已經講了,每一個兼任助理,從來沒有把學習、師生關係排除在勞動關係之外,為什麼你要將它們對立起來呢?你們就是故意它們對立起來,認為有僱用就沒有師生倫理了嗎?認為有僱用關係就沒有學生那一重身分了嗎?你認為有僱用關係就跟學習牴觸了嗎?我覺得你們是製造假的對立,製造二元對立,故意要讓這兩者對立,事實上沒有對立嘛!製造對立以後,只能擇一,這是錯誤的邏輯!所以你們好好回去想一下,否則我們就要廢止你們的保障處理原則,這是什麼保障處理原則?這應該是不保障處理原則。教育部的處理原則就是不保障處理原則,假借保障之名,其實是不保障!下一次再談,否則我們就提案廢止這個原則。
- 主席
我早上質詢也是這樣講,你們那什麼原則,兩個部會的原則都應該要去掉,那什麼東西啊!
請林委員德福質詢。(不在場)林委員不在場。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接下來登記質詢的葉委員津鈴、陳委員亭妃、張委員慶忠、陳委員明文、李委員桐豪、李委員昆澤、劉委員櫂豪、楊委員麗環、吳委員秉叡及黃委員偉哲均不在場。
本日會議詢答全部結束,李委員昆澤、鄭委員汝芬與林委員淑芬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行政機關以書面答復。
- 李委員昆澤書面質詢
- 主題一
颱風假勞工上班勞動部管不管
部長,昨天除了南部4個縣市外(高雄台南屏東台東)全部放颳風假,理論上除了這四個縣市的勞工,其他勞工昨天應該都是在家放假,對不對?部分勞工如果要在颱風假上班,要給雙薪,還有提供安全的交通工具對不對?(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第七點規定勞工因颱風災害無法出勤工作,雇主宜不扣發工資。但應雇主之要求而出勤,雇主除當日工資照給外,宜加給勞工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之協助。)但是就本席了解,昨天有非常多人仍然在雇主要求下去上班,但是雇主沒有提供安全交通工具,很多人是冒著風雨騎機車去上班,而依過去經驗,這些在颱風天上班的勞工,根本沒有拿過雙倍薪水。部長,勞動部知不知道這些情況?還是部長打算推給地方政府?本席要求勞動部針對颱風天勞工出勤給薪狀況進行專案檢查,並且修改「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修正為勞工在颱風天如未出勤「不得」有任何不利益對待,勞工如在颱風天出勤雇主「應」給予雙薪,並「應」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之協助。部長,要站在勞工這邊。
- 主題二
基本工資應調漲
現行基本工資為20,008元,依據基本工資審議辦法規定,每年第三季要進行基本工資審議。現在的基本工資顯然是不夠高,本席一向主張,基本工資必須要建立在讓勞工能夠撫養他需要照顧的家屬,照這樣計算,基本工資至少要25,000元。部長,你認同基本工資應滿足勞工撫養家庭的支出需求嗎?部長,勞動部8月12日在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上宣布,由於我國今年上半年經濟表現不佳,將暫緩基本工資調漲,並在觀察下半年經濟數據後,於11月再次開會審議。所以勞動部的立場就是不調漲基本工資嗎?本席一向強調,基本工資審議應該落實合理、透明、落實勞工需求,勞動部完全做不到,本席非常失望。部長,勞動部要照顧勞工需求,不要一直幫資方說話,本席要求儘速再次召開審議委員會,不要拖到11月。
- 鄭委員汝芬書面質詢
1.部長,台灣的勞動市場104年度2月失業率為3.69%,失業人數為42萬8千人,而在這42萬8千的失業人口中,15到24歲的失業人口是10萬4千人,看起來「促進青年就業方案」還沒發揮效果,請問勞動部對於這個方案有沒有做動態的檢討?來讓政策能夠真正幫到年輕人就業?
2.部長,105年的就業安定基金是不是編了8.25億給「青年職能開發業務」,以及編了4.9億給「促進青年就業計畫」,勞動部如何確定錢有花在刀口上,能提高年輕人的就業率?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部長,像屠宰場薪水已達到35K至40K,仍然請不到本國勞工,顯然目前屠宰場是有錢也請不到人來做,而勞動部跨國勞動力政策協商諮詢小組今年6月24號召開第22次會議,建議屠宰業可以引進外勞,請問勞動部與農委會對於適用的外勞核配比率、合理勞動條件及就業安定費數額等細節,有討論出結果了嗎?
- 5.部長,連農委會漂鳥計劃結訓的農民,都投書網路媒體
「我是農民,我支持農業外勞」,而實際上農民的平均年齡就是比較大,很多採茶阿嬤3個加起來可能逼近200歲,為什麼農村的阿公阿嬤無法退休?如果把農業當成一個產業,引進農業外勞,會不會吸引更多年輕人返鄉從農?
- 林委員淑芬書面質詢
教育部以學習名義協助學校規避雇主責任
一、教育部常務次長陳德華在教育部服務三十幾年,經歷技職司司長、高教司司長,對台灣的高教和技職業務都相當熟悉。請教次長,在教育部服務長達三十年,您認為自己有收穫、有成長嗎?如果有,我可以稱呼您是學習型次長?立法院是否應該要求行政院為了節省國家負擔,只要發給您津貼,不保障您的退休生活嗎?
1.學習型兼任助理v.s.勞僱型兼任助理的差異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林淑芬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