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瑞雄於內政委員會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屏東縣第3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質疑內政部針對勞軍捐、婦聯會問題只能透過提案修法、其他完全束手無策。「你要告訴國人的就是,內政部只能透過提案修法的方式,其他完全束手無策?」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要求內政部作為主管機關,對過去向老百姓收取的勞軍捐如何處理表明態度,認為這是轉型正義的一部分。「那以前的部分呢?過去那些都是老百姓的錢耶!你家親戚朋友都要繳耶!對於怎樣處理,你總要有一個態度吧!這甚至可以說是轉型正義的一部分。」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主張勞軍捐流向及相關團體財務當然要公開透明,要求釐清過去收取的無頭公案,而不能只談往後。「當然要公開!我現在講的是這筆錢,你講的是往後,我講的是這個無頭公案,你不能只數饅頭,這個問題在你卸任前可以達到什麼具體目標?」

發言紀錄

  1. 莊委員瑞雄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你數饅頭數到現在剩幾個?

  2. 主席

    請內政部陳部長說明。

  3. 陳部長威仁

    主席、各位委員。沒有仔細算,大概兩個多月。

  4. 莊委員瑞雄

    現在距離你520卸任,大概兩個多月的時間,該做的事情,我認為還是要在剩下的幾十天裡留下一個漂亮的身影。我要延續李俊俋委員昨天提到的勞軍捐的問題,昨天行政院院長在答詢時也提到這部分流入婦聯會就有969億元。

  5. 陳部長威仁

    昨天院長是這樣說。

  6. 莊委員瑞雄

    院長還沒有講以前,你曉不曉得勞軍捐流到婦聯會是969億?

  7. 陳部長威仁

    我不知道,因為這個錢是透過稅務系統收的。

  8. 莊委員瑞雄

    是啊!連你都不知道,看還有什麼人知道。勞軍捐的三分之一流到婦聯會,另外三分之二流到哪裡去了?部長也不知道?就是軍友社。請問這些社團都有跟內政部登記嗎?

  9. 陳部長威仁

    有。

  10. 莊委員瑞雄

    對嘛!登記爽的,好開心哦!都是內政部管的。

  11. 陳部長威仁

    軍友社是人民團體,每年經過會計師簽證,把相關的財務報表送到內政部備查,至於婦聯會是屬於政治團體,所以沒有。

  12. 莊委員瑞雄

    所以,怎麼辦?你還有70天。針對整個勞軍捐的流向,財務到底要不要公開透明?我相信從1950年到1980年,從民眾身上抽取的幾千億民脂民膏,這些團體一定會跟你講用於公益。

  13. 陳部長威仁

    我們的主張是,不管是政治團體或政黨,將來財務都應該公開。

  14. 莊委員瑞雄

    當然要公開!我現在講的是這筆錢,你講的是往後,我講的是這個無頭公案,你不能只數饅頭,這個問題在你卸任前可以達到什麼具體目標?

  15. 陳部長威仁

    昨天院長也講過,相關的法令現在是這樣,我們也一直希望他們能提供說明,包括會計報表也都送來,但是婦聯會從來沒有送來。

  16. 莊委員瑞雄

    不理你,對嗎?

  17. 陳部長威仁

    根據現在的法律,因為它是政治團體。其實大部分的政治團體都沒有提供財務報表啦。

  18. 莊委員瑞雄

    部長,你現在就是要跟本席講你很痛苦,婦聯會理都不理你,說難聽點就是這樣,對嗎?我現在要問的是,你現在信誓旦旦的是往後看,就是要發誓讓別人死,你的意思是這70天你都沒有辦法做,你會把新的資料交給新上來的政府。好啦,哪怕是這種心態,本席要問你,你在520可以交哪些資料給新政府。

  19. 陳部長威仁

    其實以部會來講,所有的檔案都受到檔案法的限制,資料都在檔案裡面。

  20. 莊委員瑞雄

    所以在你卸任之前,針對勞軍捐、針對婦聯會,你都沒辦法?

  21. 陳部長威仁

    這個捐收多少,其實是在財政部啦!

  22. 莊委員瑞雄

    對啦,你有沒有辦法做什麼?人民團體主管機關是內政部耶!

  23. 陳部長威仁

    其實人民團體法的修正案已經初步完成了,我們要送到立法院審議,其中就包括……

  24. 莊委員瑞雄

    你要告訴國人的就是,內政部只能透過提案修法的方式,其他完全束手無策?

  25. 陳部長威仁

    這是往後看嘛!

  26. 莊委員瑞雄

    那以前的部分呢?過去那些都是老百姓的錢耶!你家親戚朋友都要繳耶!對於怎樣處理,你總要有一個態度吧!這甚至可以說是轉型正義的一部分。

  27. 陳部長威仁

    在態度上來講,……

  28. 莊委員瑞雄

    沒辦法?

  29. 陳部長威仁

    在想法上我們都跟大家一樣,都覺得應該要公開透明,我們也覺得婦聯會應該對外說明。

  30. 莊委員瑞雄

    你主管機關都只有想法而已,你就是認為針對勞軍捐,內政部完全不可能有任何作為的。

  31. 陳部長威仁

    我剛才講那個捐是從財政部去的,事實上,……

  32. 莊委員瑞雄

    你現在全部推給財政部,你也可以說跟內政部完全無關,我沒有限縮你的答案。

  33. 陳部長威仁

    因為它是在我們這裡登記的團體,就這一點而言與我們有關。

  34. 莊委員瑞雄

    所以,其他都跟你無關?

  35. 陳部長威仁

    關於捐的收入……

  36. 莊委員瑞雄

    那好,我問一些跟你有關的,請問部長,今年選舉的時候,因為大家都忙著選舉,有一則新聞可能大家都沒有注意到,就是新的身分證要改用晶片,將自然人憑證、健保卡、身分證合併,我覺得你這個構想不錯,說不定到最後身分證變成一卡通,一卡在手,妙用無窮,如果這樣能夠帶給國人方便,同時隱密性相關配套做得好,其實本席也不反對。自從1月份新版身分證雛形曝光以後,請問這項政策是不是已經確定了?

  37. 陳部長威仁

    還沒有,現在我們還在徵詢大家的意見,等到蒐集各方意見之後會再來討論。

  38. 莊委員瑞雄

    其中提到新版晶片身分證的資料分為顯性和隱性,部長,顯性資料是什麼?隱性資料又是什麼?

  39. 陳部長威仁

    所謂顯性資料,簡單來說就是印在身分證上面的,大家都看得到的。

  40. 莊委員瑞雄

    那什麼要讓別人知道、什麼不要讓人家知道?

  41. 陳部長威仁

    這就是大家要討論的,你的名字要讓人家知道啊!至於出生年月日,要不要讓人家知道,大家就有意見。

  42. 莊委員瑞雄

    這一點連小孩都知道要讓人家知道,不然要身分證幹什麼?

  43. 陳部長威仁

    有的人說年齡是秘密,就是有人這樣主張,甚至有人認為性別應該要隱藏。

  44. 莊委員瑞雄

    這就是重點了!對於身分證上要不要放入配偶欄,國發會曾做過相關討論,請問是否做整合?

  45. 主席

    請國發會管制考核處蔡專門委員說明。

  46. 蔡專門委員保言

    主席、各位委員。資料仍在蒐集中。

  47. 莊委員瑞雄

    現在所呈現出來的正反比例為何?贊成的、反對的大略是多少?

  48. 蔡專門委員保言

    時間還沒到。

  49. 莊委員瑞雄

    什麼時間還沒到?那你們不就光開放論壇,事實上根本沒人去看?

  50. 蔡專門委員保言

    這有一定時間讓大家討論,討論完後我們才會……

  51. 莊委員瑞雄

    現在贊成的多,還是反對的多?

  52. 蔡專門委員保言

    還要回去查。

  53. 莊委員瑞雄

    這代表你根本沒準備就來了,請回。部長讓你來猜猜,畢竟你比較內行。

  54. 陳部長威仁

    我猜贊成的應該比較多。

  55. 莊委員瑞雄

    不要放配偶欄的比較多嗎?

  56. 陳部長威仁

    現在是一半一半,因為有人認為婚姻狀況非必需揭露事項,不過也有人說從過去到現在都有揭露,所以應該保持。

  57. 莊委員瑞雄

    已婚者怕人家知道不是很怪嗎?

  58. 陳部長威仁

    他認為這是私人的事。

  59. 莊委員瑞雄

    當然,正反見解是一定有的,也認為這部分屬隱私,且為何必須把自己單身與否、有配偶與否對外揭示呢?這些理由講得通。但正的這邊說一定要放,否則會有已婚者假裝未婚,方便外遇,有人則不然。部長,在剩下的任期裡,你們專搞這些有的沒的嗎?

  60. 陳部長威仁

    不是這樣,而且委員這樣講不公道!依規定,身分證每十年一換,屬既定時程。現在問題在於,到底是繼續採用紙本,還是改換IC卡?這些都必須討論……

  61. 莊委員瑞雄

    那根本就是你們的既定政策,而且明明只剩下七十幾天任期,卻偏要講十年一換的身分證?我上次就問過,各部會對此到底有沒有做統合?

  62. 陳部長威仁

    所以才需要討論,這畢竟屬於重大改變。放眼世界,大概百分之八十幾的國家都改用晶片卡,為了適應資訊時代,我認為需要改用晶片卡,至於晶片卡中應該放什麼資料,這是可以討論的,也屬於公共議題,並非誰說了算,若能經過充分的討論應該會比較好。

  63. 莊委員瑞雄

    這樣也不錯,我覺得部長很有意思,常常會出現權威見解。現在的婚姻採登記制,通姦罪也存在,依舊處罰第三者,所以配偶欄到底寫或不寫婚姻狀況?

  64. 陳部長威仁

    在登記的項目中,配偶欄不一定得顯示……

  65. 莊委員瑞雄

    那折衷一下好了,我建議自由選填……

  66. 陳部長威仁

    這當然也是一種選項。

  67. 莊委員瑞雄

    如果身分證上顯示的選項由自己選擇,那麼婚姻是否屬於私事?當然是。是不是隱私?當然也是。我們採登記婚,但像美國加州註冊結婚,甚至可以選擇婚姻公開與否……

  68. 陳部長威仁

    這也是一個好方法,是一種選項,是可以討論。

  69. 莊委員瑞雄

    自從我補選上立委到這新的一任,整個身分證政策在陳威仁部長主政下,不斷地改,改到最後會不會變成悠遊卡,拿著就可以到便利商店刷卡買東西了,我認為這樣不見得是好事!

  70. 陳部長威仁

    在身分證中保留格位來進行加值利用,這確實也是我們的想法之一。

  71. 莊委員瑞雄

    所以在剩下七十天任期中,如果可以由部長拍板決定……

  72. 陳部長威仁

    如果拍板決定,你們又會說在只剩下七十天任期內,為何要決定一項必須花上好幾億的政策?所以我不會做決定。

  73. 莊委員瑞雄

    我問的是內政部的看法,你傻了,說你兩句就跳起來了!這本來就是跨部會業務,你還真以為內政部可以單獨決定?另外,英文別名到底放不放?

  74. 陳部長威仁

    我們建議放入。

  75. 莊委員瑞雄

    你的英文名字叫什麼?

  76. 陳部長威仁

    Wei─Ren。

  77. 莊委員瑞雄

    哪個法律規定你的英文名字是這樣?

  78. 陳部長威仁

    這是為了很多方面的需要,具有方便性。

  79. 莊委員瑞雄

    放上去以後,萬一有人覺得英文名字取得不好,要改,請問怎麼辦?

  80. 陳部長威仁

    有標準的拼音法。

  81. 莊委員瑞雄

    你知道今天的主席─黃委員昭順英文怎麼拼嗎?

  82. 陳部長威仁

    漢語拼音自有規則,政府自然會……

  83. 莊委員瑞雄

    我認為政府的法制不完備!以我的英文名字為例,每次有人寫我英文名字,每次都寫錯,每次版本都不同。現在並不具有強制性,不能強制陳威仁的英文名字必須怎麼樣、莊瑞雄的英文名字該怎麼拼,沒有!沒有制式版本。

  84. 陳部長威仁

    護照裡就有了。

  85. 莊委員瑞雄

    那是護照,說不定有人英文叫David、Amy,怎麼看都和中文名字連不上!

  86. 陳部長威仁

    那是另外一個名字,我們現在講的是中文直接翻譯……

  87. 莊委員瑞雄

    那是別名,可見你們的思考不夠周慮。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莊瑞雄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