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於內政委員會會議

時代力量時代力量・新北市第12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罷免的提議、連署、宣傳與投票程序應如何規範?認為對罷免宣傳施以處罰太離譜、太可笑「我覺得這件事太離譜了!太可笑了!對於罷免宣傳,竟然要處罰!」

發言紀錄

  1. 黃委員國昌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之前是政大選舉研究中心的老師,而本席也在那裡當過諮詢委員,所以我應該稱呼主委一聲「劉老師」。

  2. 主席

    請中選會劉主任委員說明。

  3. 劉主任委員義周

    主席、各位委員。不好意思,謝謝。

  4. 黃委員國昌

    對於劉老師在政治學界的投入及貢獻,我個人深表佩服,所以請主委相信我接下來要質詢您的問題完全是就事論事,同時我也想要解除心中的疑惑。

  5. 劉主任委員義周

    是。

  6. 黃委員國昌

    我一直很懷疑,在過去這段時間中你背了多少黑鍋?有哪些決定真的是你做的?但是外界在批評時,矛頭全部指向你。

  7. 剛才已有委員提及「割闌尾」團隊昨天收到罰單,被裁罰60萬,我想基於國會及公共論述上的倫理,我必須自我揭露利害關係。話說2013年從憲法133公民罷免運動到「割闌尾」活動,我全部都是積極的參與人,在這兩波的罷免運動當中,我也是非常積極的宣傳者,策劃過非常多的活動。因此,在今天臺北市選委會所開立的6張罰單中,3張上有我的名字。我先做這種利害關係的公開揭露,應可為我們接下來的討論奠定比較好的基礎,不要讓主委誤會說我在國會殿堂上利用立委職權想要幫自己開脫。事實上,罰單給的對象是「割闌尾」團隊,也不是我個人,我純粹就制度面來就事論事。

  8. 劉主任委員義周

    是。

  9. 黃委員國昌

    主委剛才說你對選罷法第八十六條的規定也認為不妥,不應據此開罰。這是你針對賴委員質詢所做的回答嗎?

  10. 劉主任委員義周

    對。

  11. 黃委員國昌

    我想請教主委,臺北市選委會啟動這次有關違反選罷法第八十六條第三項所做的調查,是臺北市選委會主動的?還是中選會函請的?

  12. 劉主任委員義周

    中選會並沒有函請,他們受理的案子幾乎都是經過檢舉來的……

  13. 黃委員國昌

    主委的意思是說,中選會從來沒有函請臺北市選委會針對這件事啟動調查並且開罰?

  14. 劉主任委員義周

    我們收到檢舉時就移轉給臺北市選委會,因為這是它的權責,它應該處理這件事。

  15. 黃委員國昌

    所以你改變你的答案了,你沒有主動發函給它,而是把檢舉函移轉給它?

  16. 劉主任委員義周

    對。

  17. 黃委員國昌

    所以你的意思是,你不會主動從中選會發文,要求地方選委會針對這種事情開罰?

  18. 劉主任委員義周

    我們沒有做這樣的……

  19. 黃委員國昌

    好,那麼對於2013年憲法133公民罷免運動,中選會有沒有發函新北市選委會,要求針對罷免吳育昇的活動進行調查並且開罰?我現在講的是新北市,中選會有沒有發過這個函?

  20. 劉主任委員義周

    應該是有檢舉來,我們才轉給新北市。

  21. 黃委員國昌

    我知道有檢舉來你們才轉,但我現在問的是,中選會有沒有主動發函給新北市選委會,要求他們針對罷免宣傳這件事開罰?這是一個客觀事實,有就是有、沒有就是沒有。

  22. 劉主任委員義周

    這部分我請賴處長向委員說明。

  23. 主席

    請中選會法政處賴處長說明。

  24. 賴處長錦珖

    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收到機關檢舉案或個人檢舉案,都會轉給……

  25. 黃委員國昌

    對啦!所以我說轉過去的不算,你們有沒有主動發函給新北市選委會,要求他們針對罷免宣傳一事開罰?

  26. 賴處長錦珖

    據我的記憶,應該是有檢舉給我們,我們再轉給他。

  27. 黃委員國昌

    除了轉的以外,你們有沒有主動發函要求新北市選委會開罰?這是一個客觀事實,到時可以調公文書出來看。雖然現在行政官員在國會上說謊沒有任何責任,但我相信政治責任還是很清楚。我問的是一個客觀事實,你們到底有沒有發函過?

  28. 賴處長錦珖

    有函給新北市,但是他那個……

  29. 黃委員國昌

    所以你現在更改答案了嘛!不是單純的轉給,而是主動發函新北市要求他們開罰,對不對?

  30. 賴處長錦珖

    沒有事實的話,不會主動發函給他啦!但這個事實是從哪邊來的,我們要查一下。

  31. 黃委員國昌

    你們曾經發給新北市選委會的函文,可不可以提供給本席?因為現在兩邊一定有一邊在說謊,新北市選委會的委員告訴我,他們已經把你們函轉過去的文退回中選會,說他們不要罰。我覺得這件事太離譜了!太可笑了!對於罷免宣傳,竟然要處罰!新北市選委會把函退回中選會以後,中選會又再度主動發函新北市選委會說:「不行,這個案子要罰。」,有沒有這樣的函存在?我現在不要考驗你們的記憶,因為剛才主委說不應根據第八十六條啟動這個處罰,對於主委這樣的回答,我非常欽佩,所以我再三告訴主委,我不太確定有多少案子主委背了黑鍋。現在只要把這些函全部調出來,我們看一看就會很清楚了!

  32. 其次,在「割闌尾」的活動期間,中選會有沒有因為有人鼓勵大家出來投票,而把整個案子移送臺北地檢署,要求追究這些人的刑事責任?

  33. 賴處長錦珖

    因為這涉及是否有對價關係……

  34. 黃委員國昌

    答案是有?還是沒有?

  35. 賴處長錦珖

    如果有這個……

  36. 黃委員國昌

    什麼叫「如果有」?有就是有、沒有就是沒有啊!

  37. 賴處長錦珖

    我們都要按照……

  38. 黃委員國昌

    我再問一次,你們有沒有函請臺北地檢署針對「割闌尾」活動期間鼓勵大家出來投票這件事,具體發文給臺北地檢署,要求他們進行刑事偵查?

  39. 賴處長錦珖

    有函,對於檢舉過來的函,我們也照樣轉……

  40. 黃委員國昌

    到底是轉的?還是主動發文?這些我們到時再說,包括我剛才提到的那個函文,請中選會一併提供。

  41. 接下來我要問的是,你們發出去的函,蓋的是誰的章?

  42. 賴處長錦珖

    中選會。

  43. 黃委員國昌

    蓋中選會的章?那是誰決定發這個函?是由中選會開會決議?還是由中選會哪個官員決定?還是你個人決定?

  44. 賴處長錦珖

    因為檢舉案件大概有80幾件,如果加上各機關來的,上看90幾件,所以我們是有來就轉……

  45. 黃委員國昌

    那就是沒有經過中選的委員會討論?

  46. 賴處長錦珖

    因為這個不屬於……

  47. 黃委員國昌

    答案就是沒有嘛!這些函轉出去,都是經過主委點頭的,對不對?

  48. 劉主任委員義周

    對,只要是對外的函,都會經過主委批示。

  49. 黃委員國昌

    所以主委也贊成以你的名義從中選會主動發函?不管是去函新北市選委會要求裁罰,還是要求地檢署啟動刑事追訴,我之所以問這個問題,主要是因為今天你們在做這件事時,如果對象是像我這樣的人,那麼我有法律訓練,因此我接到地檢署的函,心裡受到的壓迫不會很大,我只是單純去跟檢察官講這件事非常可笑,然後還問他:「你怎麼會辦這麼無聊的案子?」,得到的答案是:「不辦不行,這是中選會轉來的,中選會要求要查。」,我個人覺得這是浪費時間並無所謂,但是在我去臺北地檢署的同一天,看到兩個被開罰的年輕人也在那裡,他們只是單純認為自己要行使憲法所賦予的直接民權,未料竟然接到地檢署的傳票。當我看到他們,心情有多不忍?因為他們嚇得要死,直說:「我們到底做錯了什麼事情?」,我們鼓勵大家出來投票,竟然會接到檢察官的傳票!我本來以為我們國家的檢察官,素質不致蠢到去做這樣的事,結果檢察官給我的答案說是中選會轉來的函。

  50. 我要請教主委,中選會是獨立機關,必須要向公眾負責,對不對?

  51. 劉主任委員義周

    那是當然。

  52. 黃委員國昌

    對於這次臺北市選委會的裁罰,雖然我個人也很不滿,認為臺北市選委會有他要負的責任,但是中選會在這件事上也脫不了關係。去年臺北市選委會是否要求你們聲請釋憲?

  53. 劉主任委員義周

    有關釋憲這個問題,我們……

  54. 黃委員國昌

    你們表決了嘛!

  55. 劉主任委員義周

    我們委員會所提的意見是認為……

  56. 黃委員國昌

    我看過你們的會議紀錄。我要請教,類似這種針對重要事情的投票,中選會委員誰贊成、誰反對,主委是否同意以後都要列名記清楚?否則未來有關整個政治、公共責任的追究,根本不知道要找誰去追,所以主委是否認為應該寫清楚出席委員誰贊成、誰反對?

  57. 劉主任委員義周

    就現在的制度跟過去的運作來講,我們並沒有針對每個案子進行投票。

  58. 黃委員國昌

    所以你的意思就是全體一致決,有投票的話就會分別寫出來?

  59. 劉主任委員義周

    如果有投票就會寫出來。

  60. 黃委員國昌

    只要做成決議,就表示列名其上的全部人都贊成?所以這些人都要為這件事負責?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黃國昌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