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罷免的提議、連署、宣傳與投票程序應如何規範?認為把罷免不得宣傳拿掉後不能完全沒有限制,相關配套措施有必要改善「把罷免不得宣傳這件事拿掉以後,還要有一些相關的配套措施,因為我們對於選舉的宣傳其實是有部分的限制的,但是如果把罷免的這部分拿掉,完全沒有限制,這個也不太好,所以一些配套措施有必要改善,沒有錯吧?」罷免公職人員的提議、連署與通過門檻應如何設定?認為罷免門檻要降低「另一個是罷免門檻要降低,對此我們都討論非常多次」是否應實施不在籍投票?應採哪些方式、適用於哪些選舉與選民?認為通訊投票或不在籍投票不是憲法修正問題而是選罷法問題,應在選罷法中認真討論和規範「通訊投票或不在籍投票到底是不是一個憲法修正的問題?不是嘛!這是選罷法的問題,所以不在籍投票這個問題,應該在選罷法中認真討論和規範。」是否應實施不在籍投票?應採哪些方式、適用於哪些選舉與選民?認為不在籍投票或通訊投票是臺灣選舉未來思考的方向「不管是不在籍投票或通訊投票,都是臺灣選舉未來思考的方向,沒有錯吧?」是否應實施不在籍投票?應採哪些方式、適用於哪些選舉與選民?認為不在籍投票最需要實施的對象包括學生、勞工,也就是移轉投票的概念,與台商、僑胞是另一回事「依本席來看,我認為最需要實施的對象包括學生、勞工,也就是移轉投票的概念而已嘛!所以不在籍投票跟台商、僑胞之間的關係,那是另一回事。」罷免的提議、連署、宣傳與投票程序應如何規範?認為罷免不得宣傳的規定太離譜,甚至有涉及違憲之虞,早就該處理「像罷免不得宣傳就太離譜了,甚至有點涉及違憲的問題,早就該處理了。」發言紀錄
- 李委員俊俋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席,請內政部陳次長及中選會劉主委。2位好,我請教一下,其實今天討論的題目過去我們都討論過,我先確認一下,罷免不得宣傳這件事情,我們應不應該把這個不太合理的條文廢除掉?內政部的意見是怎麼樣?
- 主席
請內政部陳次長說明。
- 陳次長純敬
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是尊重也贊成。
- 李委員俊俋
尊重是尊重,贊成是贊成,到底是尊重還是贊成?
- 陳次長純敬
我們在上個會期就表達過了,我們是會同意的。
- 李委員俊俋
你們會同意嗎?對不對?
- 陳次長純敬
是。
- 李委員俊俋
但是你們今天的報告寫的是「予以尊重」,意思就是我們立法院怎麼決定,你們就看著辦,是不是這個意思?
- 陳次長純敬
是。
- 李委員俊俋
我現在請教次長的意思就是,你到底是贊成還是尊重?
- 陳次長純敬
贊成。
- 李委員俊俋
好,贊成,劉主委呢?
- 主席
請中選會劉主任委員說明。
- 劉主任委員義周
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當然支持,我們連條文都提出來了。
- 李委員俊俋
你們從以前到現在都表示支持,對不對?好,我現在來了解一下,罷免不得宣傳這個是選政還是選務?
- 陳次長純敬
在討論這件事情的時候是選政的一部分。
- 李委員俊俋
好啦!這個我也不想再問了,你們都知道這個問題是在哪裡,今天要修的這個東西其實就只有內政部可以講,因為選罷法是你們在主管的,但是實際在做罷免可不可以宣傳的是選委會,問題就是在這裡,好,謝謝,主委請回座──不是,是請次長回座,主委。
- 劉主任委員義周
我想怎麼會這麼好。
- 李委員俊俋
沒有啦!我對你很好的。
- 劉主任委員義周
這個我知道。
- 李委員俊俋
有關選舉的部分,其實中選會還是主管機關,而且你們是一個獨立的機關,這個部分應該是你們比較清楚。
- 劉主任委員義周
對。
- 李委員俊俋
來,我們來看第一頁,這個部分其實我們在第八屆的時候就有討論過了,包括討論過很多的事,其實委員會也做了一個決議,就是要朝這個方向來進行,現在唯一不足的就是,把罷免不得宣傳這件事拿掉以後,還要有一些相關的配套措施,因為我們對於選舉的宣傳其實是有部分的限制的,但是如果把罷免的這部分拿掉,完全沒有限制,這個也不太好,所以一些配套措施有必要改善,沒有錯吧?
- 劉主任委員義周
對。
- 李委員俊俋
那上個會期為什麼後來沒有結果?
- 劉主任委員義周
就我了解,後來政黨協商……
- 李委員俊俋
協商不成嘛!就是蔡正元委員擋嘛!蔡委員說反正有關罷免的部分統統不准過嘛!這個當然不合理,現在他也離開了,所以我們不追究。但事實上,不得罷免這件事根本不合理,剛才內政部次長和主委都講了,對於這個東西刪除都表示支持,唯一就是如何把配套部分修正完整,對不對?
- 劉主任委員義周
對。
- 李委員俊俋
其實這個東西非常清楚,一個是罷免不得宣傳這個問題,另一個是罷免門檻要降低,對此我們都討論非常多次,而我今天想跟主委談的跟這些無關,是要討論一下有關原住民選舉的概念。
首先,我要請教主委,我們在選舉上,平地原住民和山地原住民到底要如何區分?
- 劉主任委員義周
這我不太清楚。
- 李委員俊俋
你們有這樣分類啊!那請原民會鍾副主委說明一下。
- 主席
請原民會鍾副主任委員說明。
-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
主席、各位委員。其實在我們的憲法也有提到平地山胞和山地山胞這部分的區分……
- 李委員俊俋
依照憲法規定,是原住民裡面分為山地原住民和平地原住民;但是在選舉上,你們如何區分誰是平地原住民、誰是山地原住民?住在山上的就是山地原住民、住在平地的就是平地原住民嗎?
-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
那應該是延續日據時代對山地跟平地所做的區分……
- 李委員俊俋
這樣的區分到底意義大不大?從原民會的角度來講,現在這樣的區分其實值得討論吧?
-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
是。
- 李委員俊俋
因為現在交通非常發達,大家往來頻繁,所以是否有必要區分山地原住民和平地原住民,不無討論的空間,畢竟不一定那麼合理嘛!
-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
是。
- 李委員俊俋
好,謝謝。
我再請教主委,現在山地原住民和平地原住民是不是各選3席立委?
- 劉主任委員義周
對。
- 李委員俊俋
也就是說,現在原住民朋友大概有50幾萬,總共就是選出6席,那請問你,他們的選區有多大?
- 劉主任委員義周
他們的選區涵蓋全國。
- 李委員俊俋
非常大,他們都要跑全國,所以立委選完之後,大概可以選總統了。
現在原住民共有16族,在這16族中,過去擔任立委的分配比例到底如何?
- 劉主任委員義周
正確數字我不太清楚,但我印象所及好像是……
- 李委員俊俋
大致上跟族別人數比例差不多吧?
- 劉主任委員義周
應該是大族多一點。
- 李委員俊俋
本席針對第1屆到第8屆做了統計,結果顯示人數最多的阿美族,當選立委的人數也最多;泰雅族並不算非常大的族,但當選人數也很多,當然,不乏同一人當選好幾次的情形,所以整個比例就會提高;還有就是排灣族。不過,這裡面有幾個問題:第一,平地原住民和山地原住民區分不容易,那到底為什麼這樣區分?第二,是不是每一族都有足夠的代表性?以主委來看,包括山地原住民和平地原住民,整個原住民朋友裡面的選區劃分,要不要重新思考?
- 劉主任委員義周
我們也常常接到這樣的問題,我個人是認為這部分應跟其他區域立委做同樣的考量,就是做單一選區的劃分。
- 李委員俊俋
應該做單一選區的劃分嘛!就本席了解,東部是以阿美族為主,屏東則以魯凱族、排灣族最多,至於其他各族在各地方的分布也都不一樣。問題是如果不劃分選區的話,就會造成族別人數愈多者占愈大比例的現象,結果部分原住民就沒有被代表到。是不是會有這樣的情況?
- 劉主任委員義周
會這樣,但我有一個意見也請委員考慮,就是我剛才講過,區域立委是以行政區在考量,而原住民立委是根據身分在考量,所以他的選區劃分……
- 李委員俊俋
所以這個是有不一致性嘛!
- 劉主任委員義周
對,原住民的選區劃分真的是一個比較複雜的問題。
- 李委員俊俋
所以本席今天提出這個問題,希望中選會能夠深入思考,而且你們還要跟原民會配合,看看到底要如何區分。因為原住民朋友的選區劃分會相當程度的限制他們的權利,所以我們有重新思考制定的必要,這點請中選會帶回研究。
- 劉主任委員義周
這個我們會考慮。
- 李委員俊俋
這個部分就牽涉到另外一個問題,也就是廖國棟今天的提案,他的提案要旨是原住民朋友區分山地原住民和平地原住民,因為交通往來不便,會造成選舉時無法到現場投票的情形,所以才有不在籍投票的討論。是不是這樣?
- 劉主任委員義周
對。
- 李委員俊俋
其實對於不在籍投票這個問題,我們也參加過很多次你們辦的討論,不管是不在籍投票或通訊投票,都是臺灣選舉未來思考的方向,沒有錯吧?
- 劉主任委員義周
對。
- 李委員俊俋
但是無法解決的是兩個部分:第一,我們有規定選舉要回來本國投票,對不對?
- 劉主任委員義周
對,在戶籍所在地投票。
- 李委員俊俋
第二,通訊投票或不在籍投票到底是不是一個憲法修正的問題?不是嘛!這是選罷法的問題,所以不在籍投票這個問題,應該在選罷法中認真討論和規範。依本席來看,我認為最需要實施的對象包括學生、勞工,也就是移轉投票的概念而已嘛!所以不在籍投票跟台商、僑胞之間的關係,那是另一回事。
- 總之,我今天要講的只有兩個觀念
第一,有關原住民朋友的選舉,你們要重新思考,中選會必須放棄過去那種依照族別劃分選區的想法,因為就像方才鍾副主委所言,現在已經很難區分山地原住民和平地原住民,所以這部分我請中選會帶回思考。第二,因為中選會是任期制,無涉五二○交接,所以對於不在籍投票這部分,包括對象是哪些、實施方式如何等等,你們要仔細研究。其實中選會過去的態度的都一致,亦即除了總統選舉可以不在籍投票之外,其他選舉都不可以,沒有錯吧?
- 劉主任委員義周
對。
- 李委員俊俋
所以我現在要求中選會針對這個部分再去思考到底要如何解決。我想這兩件事才是我們立法委員應該做的。可以吧?
- 劉主任委員義周
好,有關原住民那部分,我們會跟原民會及原住民立委仔細討論,並且廣泛徵求意見。
- 李委員俊俋
今天我要提醒主委的是,我們面對問題要解決問題,像罷免不得宣傳就太離譜了,甚至有點涉及違憲的問題,早就該處理了。過去我們無法處理是因為有少數委員阻擋,希望現在能夠儘快處理,尤其你們已提出配套措施,而我自己的版本也提出來了,所以這個部分我們就做個討論再來處理。至於我今天提出的兩個問題,包括原住民選區的劃分以及不在籍投票的規劃,亦請中選會好好思考。可不可以?
- 劉主任委員義周
是。
- 李委員俊俋
請問這是選務?還是選政?
- 劉主任委員義周
我個人不太認為從法律上去區分選務、選政是件容易的事,總之,把選舉辦好就是了。
- 李委員俊俋
到現在內政部還是堅持選政他們要管嘛!問題就出在這裡,內政部組織法還沒有通過,也是因為這樣啊!不過,這個五二○之後就會改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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