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天麟於內政、財政、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聯席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高雄市第7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要求財政部重新完整清查黨產,包括海外資產,以便未來相關法律三讀通過後,無論回溯年限為何,都能一體適用。「以便未來法律三讀通過之後,不管回溯多少年,都可以一體適用」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要求財政部重新仔細檢視並整理過去可能不夠精確完整的海內外黨產資料,替民眾把關,以便未來法律三讀通過後一體適用「財政部可不可以重新再檢視一次,仔細地替民眾把關,把過去基於各種政治理由,在處理時可能不夠精確或不夠完整,甚至包含海外資產的部分,再做一次仔細地整理,以便未來法律三讀通過之後,不管回溯多少年,都可以一體適用,我現在只是以國民黨為例,請問您可以在此宣示嗎?」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要求內政部展現積極態度、不要再拖延,執行立法院決議的黨產註記「我誠心建議,在最後的時間,為了讓現在的執政黨國民黨留下美麗的身影,你們要展現積極的態度,不要再拖延,因為我們看到國民黨也號稱要清查。」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質疑國民黨黨產歸還國有比率僅佔3%,移轉第三人比率卻高達75%,在黨產條例或促轉條例三讀通過開始清理前就已移轉如此高比率,令人非常憂心「其中歸還國有的比率這麼低,然而在黨產條例或是促轉條例真正三讀通過,開始執行黨產清理前,他們就已經移轉這麼高的比率,看到這些資料讓人感到非常憂心。」

發言紀錄

  1. 趙委員天麟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暫且不論那些大家猜測及推論的黨產,而先就內政部及財政部曾清查、掌握國民黨及其附隨組織取得或使用國家各類資產的部分討論。財政部公開的資料有土地679筆,面積約110.25公頃,按105年公告土地現值,價值約新臺幣805億元,簡報圖表上紅字的部分是國民黨已拋棄所有權或已被政府接收的部分,我們暫且稱其為歸還國有,其比率只佔3%;其他黃色的部分是移轉第三人,包含著名的三中案、國民黨中央黨部基地及其他部分,這部分的比率高達75%;而國民黨仍然在使用的部分占21%,這些是財政部給立法院的資料。其中歸還國有的比率這麼低,然而在黨產條例或是促轉條例真正三讀通過,開始執行黨產清理前,他們就已經移轉這麼高的比率,看到這些資料讓人感到非常憂心。我最後會請教,先前經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所決議的註記部分,及財政部網站現在執行的情形為何。

  2. 即便如此,財訊及民間社團澄社曾經做的報告列出國民黨黨營事業管理委員會轄下的黨營事業一覽表,我們先圈出其中三個,包括中央投資公司、齊魯企業及裕台企業,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最近在報紙上刊登要賣出臺北市文山區華興段的土地,然而我們發現,這個地段竟然沒有列在財政部國產署提出之國民黨及其附隨組織取自國家資產的土地清冊中,這個問題等一下請部長一併回答。

  3. 接著,裕台開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也是大喇喇登報出售臺中市潭子區的土地,他們現在已經不怕被別人知道,就是要趕快將黨產移轉第三人,但是在清冊中,臺中連一筆土地都沒有列入;還有,民國95年國民黨向全民報告認列海外投資虧損的企業中包含帛琉大飯店,這個部分也在登報出售。請問財政部國產署副署長,這些正在出售的部分,都不在你們給的資料當中,你們當時清查、整理有這些疏漏的原因是什麼?

  4. 主席

    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邊副署長說明。

  5. 邊副署長子樹

    主席、各位委員。當時我們確實依照監察院調查報告列出的項目逐一清查,至於剛才委員提到的這幾筆資產有沒有在那些資料中,我還要再核對,倘若沒有,可能是當初沒有符合這個部分,所以沒有列入。

  6. 趙委員天麟

    以現在全新民意賦予立法院的職責,不論透過黨產條例或是促轉條例,清理、整理黨產是全民共識,連國民黨都認為要處理自己的黨產。這些是國家的公器,財政部可不可以重新再檢視一次,仔細地替民眾把關,把過去基於各種政治理由,在處理時可能不夠精確或不夠完整,甚至包含海外資產的部分,再做一次仔細地整理,以便未來法律三讀通過之後,不管回溯多少年,都可以一體適用,我現在只是以國民黨為例,請問您可以在此宣示嗎?

  7. 邊副署長子樹

    假如條例通過,我們一定會配合作後續處理,至於委員剛才提到的幾筆資產,我們會帶回去核對、清查。

  8. 趙委員天麟

    就剛才本席舉例說明的個案,請你們事後以書面資料讓我們知道當時漏列的原因,並順便清查有沒有其他漏列的情況。

  9. 最後,根據媒體報導,在很多人的呼籲之下,本來財政部取消在網站上呈現的國民黨黨產情況,請問現在恢復了嗎?

  10. 邊副署長子樹

    那是當時行政院研考會所建置的網站,後來因為立法院審議97年度本署的預算時,將我們有關資訊設備等等的預算凍結三分之二,俟我們將相關的處理資料移除後才能解凍,所以後來配合行政院網站撤除,我們也相對將其移除,如果後續立法院決議或是行政院通過要把這部分納入網站,我們會再跟國發會研議。

  11. 趙委員天麟

    當時是過去立法院為了阻擋大眾瞭解黨產,所以讓它消失,目前還是沒有恢復嗎?

  12. 邊副署長子樹

    目前沒有。

  13. 趙委員天麟

    這一點我們會持續關注。

  14. 另外,我要提醒部長,關於剛才提到那些海內外資產的部分,政黨都要向內政部報相關資產,我們剛才有具體公開說明……

  15. 主席

    請內政部陳部長說明。

  16. 陳部長威仁

    主席、各位委員。只有會計報表要報給我們。

  17. 趙委員天麟

    沒有明細,只有結論。

  18. 陳部長威仁

    是。

  19. 趙委員天麟

    我只是要提醒你們,這些部分在事後開始追查時,民眾會檢視主管機關是否善盡把關之責,這是內政委員會有正式決議的提案,不像剛才財政部還可以推說等立法院有決議再說,有關C1黨產註記的部分,即內政委員會上次討論黨產時所通過的臨時提案,請問目前你們的執行情況如何?

  20. 陳部長威仁

    目前我們在蒐集資料,就法人的名義而言,黨產現在登記名稱為中國國民黨的部分註記沒有問題,因為在登記上本來就顯示為中國國民黨,但是由於附隨組織沒有很明確的定義,所以讓我們再研究應如何處理。

  21. 趙委員天麟

    現在在倒數計時了,今天現任及準備接任的總統也已經見面,雖然我們不同黨派,但您是國家的內政部長,我誠心建議,在最後的時間,為了讓現在的執政黨國民黨留下美麗的身影,你們要展現積極的態度,不要再拖延,因為我們看到國民黨也號稱要清查。

  22. 陳部長威仁

    我們不拖延,但是要依法行政,如同我剛才所說的,附隨組織需要有明確的定義,否則我們很難認定何為附隨組織。

  23. 趙委員天麟

    光是中國國民黨的部分呢?

  24. 陳部長威仁

    那沒有問題。

  25. 趙委員天麟

    恢復了嗎?已經開始註記了嗎?

  26. 陳部長威仁

    這部分可以註記沒有問題。

  27. 趙委員天麟

    我只是要提醒你,又過一個禮拜了。

  28. 陳部長威仁

    好。

  29. 趙委員天麟

    你可以拖到下台前一天,這樣可能身影會更美麗。

  30. 陳部長威仁

    不是,登記為中國國民黨,這沒有問題,我們可以馬上……

  31. 趙委員天麟

    這是立法院的決議,不是我個人的要求。

  32. 陳部長威仁

    好。

  33. 趙委員天麟

    我再請教一下部長,最近發生了令人很痛心的社會案件,你們說光是去年毒品人口7萬9千人中,就有二成九約2萬3千人犯了殺人案、有一成1萬2千人是重傷害、超過五成有搶奪、強盜、擄人勒贖等,這樣歷歷在目的數據當然顯示煙毒犯、毒品擁有者或毒品人口確實是不定時炸彈,請問內政部有什麼對策?還是任由他去,等到刑案發生再來處理?

  34. 陳部長威仁

    其實在毒品防制方面,不管是上游的工廠查緝或走私輸入的杜絕,檢調單位、警察單位、邊防單位都非常努力在做,也有一些績效。但是事實是毒品還是抓不勝抓。

  35. 趙委員天麟

    我說的不是抓毒品,而是人口。

  36. 陳部長威仁

    三、四級毒品吸食的人口,我們非常憂心,因為是在增加,而且年齡層有下降的趨勢。

  37. 趙委員天麟

    我的意思是,這個數據已經歷歷在目,我相信警方配合檢調非常積極的在抓毒品,但是對於毒品人口中三成已犯過殺人案、一成多有重傷害罪、超過五成有強盜這些問題,……

  38. 陳部長威仁

    這也是被警方列為有治安顧慮的人口。

  39. 趙委員天麟

    我們不等到他們再次犯案,讓警方疲於奔命,警方、內政部可否協同衛福部及相關單位,在不影響人權的前提下,積極的針對這些具高危險因子的毒品人口採取一些具體的作為?您願不願意宣示?

  40. 陳部長威仁

    是,我們會加強對吸毒人口的掌握,也希望防止其犯案或再犯。

  41. 趙委員天麟

    我想這是民眾很需要的安全感,我要再次強調,現在警方配合檢調查緝毒品,由於吸毒人口再犯率高,警方非常辛苦,我們是肯定的。數字會說話,吸毒人口再犯率高,而且他們再犯罪可能不只是吸毒,而是為了買毒品或情緒失控而傷害他人,這種比率也高,這方面不見得完全是內政部和警方的責任,衛福部也有責任,但是請內政部協同衛福部一起把這件事情做好,好不好?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趙天麟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